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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1 09:25:54瀏覽1921|回應2|推薦13 | |
資料來源:聯合報「詐騙花招》390萬進帳戶 女大學生百口莫辯」報導 話說警方發現,遭詐騙集團所騙之民眾,會將錢匯入吳姓女大學生的帳戶。 吳姓女大學生表示前些日子認識網友「小白」,雙方互有好感,小白以有急用及缺生活費等理由,陸續向她借了三萬元。 後來,吳女要求小白返還借款,小白說家人正好要匯生活費和替他在台中購屋的錢給他,因為在台中沒有帳戶,請她開戶,錢直接匯給她,女大學生不疑,第一次依約提款90萬元,扣下先前的欠款3萬元,交給小白87萬元,隔天又幫忙提出300萬元「購屋款」,吳女再次提領交付。 就這樣,吳女被警方認為是詐騙集團的「車手」,也就是幫忙提款的人。吳女大聲喊冤,直呼「我絕不是這種人」。 這樣子的故事,原則上基於人性本善的出發點,應該要相信吳女是被陷害的。可是,基於筆者多年的經驗,許多犯罪者不但相貌堂堂、面貌清秀,也都是口口聲聲地大聲喊冤,到底吳女是被陷害,還是貪圖三萬元而代為提款的車手,還需要警方進一步地釐清。 筆者認為對於詐騙集團的可憐被害人,吳女應該要證明自己並不是車手,例如提出聊天紀錄、平日零用錢收支情況、借款契約等,否則網路認識的朋友,居然就會借三萬元給對方,如果不是車手,恐怕就是判斷能力欠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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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