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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會也能「報備」
2007/10/15 08:20:42瀏覽2806|回應3|推薦17

參考資料:聯合新聞網「遇不法直銷 同學請勇敢說不」報導

這一陣子,許多Blog都在討論直銷。

筆者倒沒有加入筆戰,因為個人認為直銷是一種商業模式,沒有什麼問題。有問題的是「老鼠會」,單純以拉人頭方式賺取獎金,商品是什麼碗糕,根本不重要。

公平交易法第23條:「多層次傳銷,其參加人如取得佣金、獎金或其他經濟利益,主要係基於介紹他人加入,而非基於其所推廣或銷售商品或勞務之合理市價者,不得為之。」

可是直銷跟老鼠會怎麼區分?

老鼠會大概有幾種特性:

  • 不斷強調能賺很多錢
  • 幾乎忘記商品的存在
  • 強力式洗腦,有著不拉人入會就願意切腹的決心

這篇報導中,文末提到「查詢直銷公司是否合法,教育部建議學生及家長可上公平會網站http://www.ftc.gov.tw/

如下圖,連上公平會網站,會看到多層次傳銷事業「報備」事業名單,只是代表「形式上合法」,並不代表「實質作為合法」。千萬不要看到名單上有,就貿然加入,成為一隻過街老鼠。

公平交易法第23-4條:「有關多層次傳銷事業之報備、業務檢查、財務報表應經會計師簽證並對外揭露、對參加人應告知之事項、參加契約內容、參加人權益保障、重大影響參加人權益之禁止行為及對參加人之管理義務等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前述主管機關訂定之辦法為「多層次傳銷管理辦法」,請連上「公平會網站」,點選「法規及行政規則」,再點選「公平交易法規」,即可看見。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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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f0630&aid=1300286

 回應文章

shouminc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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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樓下的
2007/10/16 00:07
的確在台灣很多商業上的交易行為到了成交之後就結束了。商業上如此,政治上也是如此。這就是炒短線的淺碟型文化之表現。


J教授(kf0630) 於 2007-10-17 18:59 回覆:
最後一隻老鼠

窗外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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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行為就是詐欺?
2007/10/15 14:25
對於做業務行銷的,我有滿腹的嘮騷。
你了解你的商品嗎?你會做好售後服務嗎?你了解客戶的需求嗎?你會尊重客戶要或不要的權利嗎?
我很少遇到好的業務行銷人員,反而是聽了很多譁眾取寵,避重就輕的話,最後講得天花亂墜,好像不買不行!

唉~~發發嘮騷~~不知所云~哈哈哈
J教授(kf0630) 於 2007-10-15 16:13 回覆:
聽說安麗比較不會有類似的現象

shouminc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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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看一下「台灣傳銷」乙文
2007/10/15 13:44
歡迎看一下「台灣傳銷」乙文


J教授(kf0630) 於 2007-10-15 16:12 回覆:
寫得比我完整多了,感謝您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