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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24 00:03:54瀏覽2338|回應1|推薦21 | |
看到一則聯合報的報導「詐騙集團提錢 車手待指認」, 一位女性被害人指稱:歹徒自稱是金管會的警官嚴俊榮,告知被害人欠繳電話費,要求辦理約定安全帳戶,再將錢利用ATM自動轉帳至人頭帳戶詐財。 一、人頭帳戶 經追查人頭帳戶,發現是雲林縣林姓男子遺失存摺後,被設定成人頭帳戶。可是,為什麼遺失存摺後,都沒有發現呢?除了存摺遺失,印章、密碼也被竊取得知嗎?這位林姓男子是不是詐騙集團的共犯,這些都是值得懷疑的。 二、車手 什麼是「車手」,簡單來說就是當被害人被騙,將錢轉進指定人頭帳戶後,歹徒必須派人把錢提領出來,領錢的人就稱之為「車手」。 歹徒會利用學生打工賺取零用金的心態,高價誘使學生前往提款機提錢,所以提款機拍到的畫面,通常就是學生。一次或每天二千元的代價,讓歹徒多了一道防範追查的「防火牆」。這些被利用的學生,也就成為歹徒的共犯。 三、詐欺罪 刑法第339條第1項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車手至少也應該成立詐欺罪的幫助犯,如果有犯意的聯絡,則可能成立共同正犯。 各位親愛的家長,請在暑假期間,多關心一下你的小孩, 若藉暑假期間打工,也請了解一下打工的內容,是不是「車手」。修車的「黑手」不會犯罪,詐騙集團領錢的「車手」可是會坐牢的。 --------------------------------- 筆者曾寫過一本書,「詐騙追緝X檔案」,雖然一般民眾不認為自己會被騙,所以銷售情況不太好,可是寫這本書至少也算是一種功德。 看到不斷有人被騙,終身積蓄一夕不見,真讓人感觸良多。 《詐騙追緝X檔案》→請點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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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