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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不平等
2009/10/23 17:18:46瀏覽534|回應0|推薦2

男人外遇,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家庭仍很完整,女主人含淚支撐。

女人外遇,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家庭一定破碎,男主人恨摘綠帽。

爸爸外遇,兒女沒說什麼,默默認了!

媽媽外遇,兒女卻想自殺,放棄自己!

男女世界的平等戰爭烽火數十年了,仍無法顛覆傳統心態。

人間萬象皆不平等,何只感情。

然而,世間有沒有平等的「伴侶」可求呢?

如《本事經》卷一佛陀說:

「世間諸有情,居前中後際,皆屬於自業,『業』為其『伴侶』。」

業報平等,我們從前世到今生都是以業為伴侶。

業,是我們身心活動的後續影響力,外遇行為似乎對外,卻是向內深化自己的習氣;其力用有多大,影響自己的刻骨傷害就有多深。

因此,不必爭取感情世界的平等,外遇不可能被等視待之。

只有業最平等了!它真實反應我們的生活經驗,身心的遺痕瞞得過另一半,但瞞不過自己;今世或來生必然要對自己的感情行為負責。

以業為伴侶者,忠實自己的感情,善業自享;外遇者,玩火自焚,隨他去!

(梵於2009/10/11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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