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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3 17:18:46瀏覽534|回應0|推薦2 | |
男人外遇,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家庭仍很完整,女主人含淚支撐。 女人外遇,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家庭一定破碎,男主人恨摘綠帽。 爸爸外遇,兒女沒說什麼,默默認了! 媽媽外遇,兒女卻想自殺,放棄自己! 男女世界的平等戰爭烽火數十年了,仍無法顛覆傳統心態。 人間萬象皆不平等,何只感情。 然而,世間有沒有平等的「伴侶」可求呢? 如《本事經》卷一佛陀說: 「世間諸有情,居前中後際,皆屬於自業,『業』為其『伴侶』。」 ——業報平等,我們從前世到今生都是以業為伴侶。 業,是我們身心活動的後續影響力,外遇行為似乎對外,卻是向內深化自己的習氣;其力用有多大,影響自己的刻骨傷害就有多深。 因此,不必爭取感情世界的平等,外遇不可能被等視待之。 只有業最平等了!它真實反應我們的生活經驗,身心的遺痕瞞得過另一半,但瞞不過自己;今世或來生必然要對自己的感情行為負責。 以業為伴侶者,忠實自己的感情,善業自享;外遇者,玩火自焚,隨他去! (梵於2009/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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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