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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0/17 19:21:55瀏覽2522|回應3|推薦19 | |
在排山倒海而來的輿論壓力下,中鋼公司董事長林文淵請辭了,並決定將分紅所得捐給慈善機構。林文淵會落得這個局面,固如其所稱是民進黨內部派系鬥爭下的犧牲品,但何嘗不是公股放任不管、讓官派董事長進退失據的結果。因此,林文淵下台實是建立公股管理制度的最佳起點,俾能懸崖勒馬,停止製造出更多個林文淵。 林文淵個人品性如何,社會自有公評,但行政院長謝長廷稱之以「典範」,卻未免太過;畢竟此事喧囂已近兩周,此時表態辭職,未嘗不是社會輿論、政治壓力下的不得不然;更何況,員工分紅的歸屬權未定,林文淵的處置權也待商榷,證明自己不是貪財之輩的證據力,尚存有正當性疑慮。更甚者,從林文淵整場請辭記者會的內容,外界沒有看到他的自省,他不僅強調個人對中鋼的貢獻,夸言自比國際鋼廠的執行長,力主所領薪酬不但合理,還太少了;更大剌剌地直言,接受關說是每天例行的工作,是因為沒有辦法讓每個人都滿意,得罪了一些人。中鋼是一家有很多公股的民營事業,官派董事長的例行工作竟是接受關說,這難道就是他所謂的貢獻嗎?這不是很奇怪嗎? 林文淵的抱怨反映了兩個問題:一是官派董事長的貢獻與薪酬應如何對等,另一是官派董事長到底為誰服務?這其實也正是公股管理的核心,如不徹底釐清,則官派董事長可能因缺乏誘因而難以發揮職能,淪為企業的花瓶、橡皮圖章,更有可能升高官派董事長「忘了我是誰」的代理風險,將個人私利置於公股權益之上,甚至成為替民股權益護航的傀儡;如此一來,上兆元的公股權益不只是乏人看管,更輕易成為各方伸出黑手攫取的目標,後果非常嚴重。 先談薪酬問題,目前政府投資由財政部公股小組統籌管理,其中對公營事業訂有規範,例如董事長薪資不能超越部長等,但對於政府持股未逾半數的民營化事業,政府開放事業依市場行情自訂薪資,僅要求董監酬勞繳還國庫。至於這次引發爭議的分紅,雖然未有規定,但道理很明確,分紅就是分配紅利,即從公司盈餘提取一定金額分給員工等有功之人,是股東激勵員工的方式;至於董監事,既是股東,依持股比率分配盈餘就是獲取報酬,自然沒有參與分紅的道理。 官派董事長的問題在於接受公股委託,本身根本不具股東身分,因而公股享受盈餘分配時,官派董事長除了薪資外,並沒有獲得實質獎勵,這是林文淵不平之處。但是,林文淵忘了,他是受公股所委任,要獎勵,他要向公股要,而不是在董事會擴權,通過為自己量身訂作的總執行長條款及提高員工分紅比率;更何況,按照公司治理精神,董事長兼任總執行長本就不宜,在董事會討論與自身利益攸關的議案時,林文淵更該迴避。僅從公司治理這點上看,林文淵對中鋼不僅沒有貢獻,而且是負數。 因此,財政部公股小組要訂立官派董事長薪酬規範,不能只是訂個分紅不得超過薪資的限額,其不僅是沒有邏輯可言,還可能促使民營企業變相從高訂定官派董事長的薪資,反而更易滋生流弊。依委任精神,應是由公股訂立官派董事長的績效考核指標,對於經營績效超過目標者,由公股配得的股利收入中提撥一定比率做為對官派董事長的獎勵;反之,若未達標準,則應適度告誡,甚至撤換。透過考核獎懲,將官派董事長的工作表現與政策任務及報酬連結,既可藉透明化摒除爭議,更可讓官派董事長知道誰才是他的老闆,時時警惕自己服務的對象,才不會被民股提供的高薪迷昏了頭,也不會因大權在握而變得狂妄自大,忘了自己的身分與應有的分際。 除此之外,政府更應將公司治理精神納入公股管理。政府做公股管理,是替全民管理國有財產,但上兆元的公股分散在上百家企業,政府不可能事事都管,因而既要找優質、專業的公股代表及官派董事長,做為公股在這些事業內部的眼睛,更要透過制度運作興利除弊,而公司治理正是達成此一目標的基礎工程。因此,公股應發揮種子精神,為所投資事業引入公司治理機制,以充分的資訊揭露,導入外部監督力量,再結合公股代表的內部控制,確保公股基本權益,甚至進一步促進經濟發展及企業成長,創造多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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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