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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5 20:13:10瀏覽312|回應0|推薦2 | |
新聞局為幫助貧困藝人,補助立委余天、李亞萍、豬哥亮、高凌風、雷洪等人。新聞局為推廣流行音樂補助田馥甄Hebe、王彩樺、豆花妹200萬,今年再編列7千萬,補助Hebe、五月天、范瑋琪。 日前運動產業發展獎助條例也三讀通過,企業聘請績優運動員,可以獲得最高薪資百分之三十的補助,包括中華職棒、超級籃球聯賽旗下的球隊球員。 台灣錢何時又淹腳目到如此浮濫的地步了?如果上述這些人都要受補助,那是不是代表一般受薪階級、沒分到一杯羹的你我,是可以和郭台銘一類的富人平起平坐的「好野人」了? 當然不是。 政府要培養更多台灣之光無可厚非,但是受補助的對象名實不符,不免讓人覺得是在巧立名目、錦上添花;對照於今年初號稱大陸首善的陳光標來台時,從台灣各地趕來攔路要紅包的窮困百姓說,真是情何以堪? 國家財政赤字嚴重,原本就該把錢花在刀口上,或者說要聰明地花錢。雖然新聞局解釋說補助余天等藝人是花在節目製作費上,但是業者送出這樣的節目名單,新聞局也能通過,是業者把新聞局當凱子、還是新聞局沒常識也不看電視? 跆拳道國手楊淑君當初因黑襪事件被判失格,最大的損失除了可能被禁賽以外,就是未來恐怕會影響工作資格,結果在全台一致愛國心薰染下,許多學校搶著要聘請她當教師;而這才是政府照顧運動員最好的方式,也就是讓企業願意投資在運動員身上、或是發揮他們所長,否則,一味地用更多納稅人的錢補貼他們,真有點「劫貧濟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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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休閒生活|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