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大陸政策答客問
資料時間:9008.12
http://www.mac.gov.tw/big5/rpir/publish/book450.pdf
- 兩岸簽署CEPA或CECA,使台灣變成中國一部份?
CEPA(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是中國大陸對香港、澳門經貿關係的一種安排,不適用於台灣,政府不會與大陸簽署。至於CECA(綜合性經濟合作協議)在國內尚無共識前,政府也不會貿然推動。
政府放寬大陸配偶依親居留期間之工作權,主要是從大陸配偶的家庭經濟及權益考慮,並參照外籍配偶制度予以放寬。勞委會評估也認為,放寬大陸配偶工作權符合國際人權,對就業市場無明顯排擠效應,也不影響職業訓練及就業服務資源,反而有助社會公義,並可改善兩岸婚姻家庭的經濟,有助家庭穩定。畢竟,大陸婦女嫁來台灣之後,她們已經是「台灣之子」的妻子與母親,我們當然應該照顧。
新政府上任以來,一直十分尊重在野黨聲音,強調整合共識的重要,多次表達願與在野黨進行溝通的意願,惜未獲正面回應。台灣是一個民主社會,民意是政府施政的重要依據,求取朝野的共識,是政府追求兩岸和平與穩定的重要基礎。這不僅是民主精神的體現,也是政府不變的立場。只要在野黨展現理性溝通的意願,陸委會願意扮演國內朝野各種不同立場與主張的溝通平台角色,尋求朝野政黨共識的最大化,作為爭取台灣最大利益的堅實後盾。
追求和平穩定的兩岸關係,是政府長期以來的目標。新政府自組建後,就朝向降低兩岸緊張、建立關係正常化的方向努力,逐步建構互信、互利、互補的環境,使兩岸走向長期和平的關係,讓台灣得以在穩定、健康、永續的環境中發展。
兩岸未來的政治關係,一直是非常敏感的問題,現階段國內還沒有辦法建立共識,兩岸間也存在許多分歧,協商的條件並不成熟。兩岸應開展交流合作,創造和平穩定的環境。未來政府將在堅持台灣主體性的前提下,視兩岸關係發展、國內共識程度及國際情勢變化,於適當時機穩步推動兩岸建立軍事互信、簽訂和平協議等政治性議題進行協商,但目前並無急迫性。
我們也呼籲中國大陸,尊重台灣存在的現實,在大陸東南沿海的飛彈部署、政治與外交上的不合理的打壓,都必須妥適處理,才能為兩岸和平發展創造機會。
政府規劃協商兩岸空中直航的最高原則,就是不影響國防安全,協議內容也須符合「對等、尊嚴」原則。而雙方同意直航的北線航路,就是沿現行國際飛行航路,經過雙方議定之航管交接點,轉至大陸東山後飛往大陸各航點,並可雙向飛航。該航路完全避開我方禁航區,軍方對於包機動態亦可全程掌握,不致危及國防安全。
- 兩岸海、空運直航後,中國大陸農產品將大量進口,對我農漁民生計造成負面影響?
大陸產品來台,須符合「不危害國家安全」及「對相關產業無重大不良影響」之條件,審查過程嚴謹。為照顧農民權益,馬總統已明白表示不會漫無限制開放農產品進口,並納入我12項農業重要政策中。兩岸海運直航縮短運輸時間後,反而有助於台灣農產品拓展大陸、俄羅斯等新市場,對建立穩固的行銷通路及促進國內水果產銷平衡,均有實質的助益,農民收益將更能獲得保障。
- 兩岸海空運直航只對航商有利,對一般民眾經濟效益有限?
政府推動海空運直航政策,主要是提供兩岸人民往來便利,並為因應全球化及區域化趨勢,將不合理的限制加以鬆綁、調整,以提升強化台灣與全球市場的連結。兩岸海空運直航後,每年近500萬人次的赴陸台灣人民,以及生產千億美元的輸陸產品的勞工,都將直接受益,此乃政府「苦民所苦」及「樂民所樂」的具體表現,並非單獨針對航商利益。直航後不僅減輕海空運業者的經營成本,一般民眾也可縮短往返兩岸的時間及費用,並可讓台灣在全球不景氣下,注入經濟活水,達到開放的最大效益。
政府係秉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逐步推動海空運直航。兩岸直航後,雙方關係將大幅改變,政府將在確保台灣主體性的前提下,由各部門通力合作,加強各項配套措施,發揮直航對台灣經濟之正面效益,以確保台灣經濟發展的長期利益。
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及第95條規定,二次「江陳會談」所簽署的海空運直航等四項協議,經陸委會報行政院後,於11月7日分別送請立法院決議及備查,展現行政尊重立法的監督權限。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送四項協議,雖經交付內政委員會等聯席會議審查,陸委會、交通部、衛生署等相關機關並列席報告,但立法院院會於12月12日決議交付黨團協商,致未如期進行決議,行政機關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5條「立法院於會期內一個月未為決議,視為同意」的規定,執行直航協議,係尊重立法權行使的結果,從未規避立法的監督。
- 馬總統稱兩岸是「地區對地區關係」,是不是對國家主權的自我矮化?
在目前兩岸主權仍有爭議的情況下,馬總統提出海峽兩岸不是國與國的關係,而是一種特別關係的說法,完全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及民國81年制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法律基礎來加以闡述,這樣的法律定位關係,自李前總統到後來民進黨執政,都一直遵循、十七年來沒有改變。中華民國建國迄今就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是一個事實。兩岸是對等、互不隸屬的特別關係,馬總統的說法一方面根據我國法律、尊重歷史,另一方面也反映兩岸的現實狀況,這既是確認了中華民國國家主權,也沒有迴避兩岸政治上的爭議。
- 政府的大陸政策是否開放速度太快,過度向中國大陸傾斜?
馬政府執政以來,政府所推動的各項兩岸開放性措施,與兩岸兩會制度化協商簽定的6項協議,多數都是過去民進黨執政期間希望推動,但卻未能成功的政策,新政府秉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原則,掌握開放的「節奏、速度、方向」,恢復過去停滯不前的兩岸協商,並無速度過快的疑慮;民調顯示,多數民眾認為政府大陸政策的開放速度剛剛好,認為速度太快或太慢的都是少數。此外,兩岸交流是政府全球化發展策略的一環,我們的目標是要擴大台灣與國際的接軌,以提升台灣整體競爭力,是向世界市場傾斜,而不是向中傾斜。
- 兩次「江陳會」所簽署的六項協議,是出賣國家主權嗎?
兩次「江陳會談」所簽署的六項協議內容,都是屬於與民眾切身利益相關的事項,使人民受惠的經濟措施,不涉及政治與國家主權,政府在相關協商的安排,也完全堅守「尊嚴」與「對等」的原則,對於國家主權沒有絲毫的讓步。事實上,11月間在台北舉行第二次江陳會談,雙方官員直接面對面協商,象徵兩岸「互不否認」的事實,我們認為,這樣的意涵更加凸顯中華民國主權事實存在的現實。
- 兩岸兩會的正式制度化協商管道,是否會受國共平台的牽制?這次參與國共論壇的官員角色又代表什麼?
政府依規劃循序推動兩岸協商,海基會是政府授權處理兩岸協商的唯一管道。此次國共論壇所討論的,是大家關切的經貿議題,過程透明公開、參加官員以私人名義出席、隨團專家身分與會,不會對相關的議題進行協商或背書,討論的內容對政府也無拘束力。過去民進黨執政時期,官員也曾參加在對岸舉辦之研討、參訪活動。政府對於類似民間交流活動,一向持樂觀其成的立場。
- 馬總統的「活路外交」及「外交休兵」有獲得中國善意的回應嗎?是否代表台灣的外交投降呢?
馬總統提出的「活路外交」及「外交休兵」的基本精神,是希望透過兩岸在國際上的相互尊重、協助與合作,降低兩岸衝突緊張,進而爭取台灣應有的國際空間與尊嚴,擺脫過去雙方以金援手段拉攏邦交互挖牆腳的惡性循環。七個多月以來,我們的務實政策在包括2008年11月參與APEC領袖會議我方提升領袖代表層級等方面得到正面效應。「活路外交」及「外交休兵」是以提升台灣的尊嚴與參與國際空間為目的,絕對不是「棄械投降」,也不是「自我港澳化」,而是希望以務實的作法,讓台灣走出去。也因為兩岸關係和緩,美、日、歐盟、新加坡等國家,都更積極的支持我們擴大國際參與。
- 開放陸生來台影響台灣學子受教權益並稀釋我國高等教育資源?
開放大陸學生來臺就學,不但有助於提升台灣學生競爭力,也使兩岸年輕人得以在人生較早階段結交,更能擴大國內學校招生來源,幫助大陸學生認識臺灣,並增加臺灣資訊向大陸的流通。為了保障本國學生的權益,政府也採取「六不、三限制」的原則,包括:陸生不給予加分、入學管道不同、不編列獎助學金、不允許在校外打工或兼職、停止修業或畢業後不可以續留臺灣就業,來台陸生人數也會有限制,不會稀釋高教資源。
近年來大陸高等教育品質快速提升,許多先進國家已經採認若干大陸著名大學的學歷,政府適度採認大陸高等教育學歷,符合高等教育國際化、多元化的開放趨勢,也是對在大陸就學台生權益的尊重,還可提高取得大陸地區學歷之臺生返臺繼續升學或就業的意願,有助於人才回流。為保障本國學生的權益,政府採取「六不、三限制」原則,明確規定大陸人民不得報考公職人員考試,對大陸的學歷採證,也僅限於學術聲望卓著、辦學品質績優的學校,醫事學歷則不予採認。對大陸高校學歷的採認,也將訂定適度的門檻並進行學歷證件的嚴格驗證程序,以防範弊端的發生。總之,我們的基本原則就是「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
為因應全球化及國際化的趨勢,新政府上任以來,堅持「以台灣為主、對人民有利」之施政原則,並在「深耕台灣、結合亞太、全球連結」的整體經濟發展戰略下,循序推動兩岸經貿交流。具體的作法,是將過去存在的不合理限制作適度鬆綁,強化台灣經濟與全球市場的連結,吸引外商來台投資、促進台商回流,創造競爭優勢。而各項兩岸的鬆綁與開放政策,也都是以維護台灣主體性與尊嚴為前提,並在完整評估與完善配套下逐步推動,不致危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