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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5 10:17:40瀏覽1850|回應11|推薦5 | |
『副總統吳敦義夫婦等人被控在總統大選期間對宇昌案發言,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北檢今天表示,均因查無不法予以簽結。 這是真正的離譜,荒謬透頂! 敢問,宇昌案特偵組都還沒查完,起訴還是簽結都還不知道,北檢憑甚麼查無犯罪實證,這個「針對宇昌案攻擊民主進步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分別控告的意圖使人不當選,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偽造文書罪。」不是通通該等特偵組的偵結報告書出來,才能確定的嗎? 宇昌案起訴,那就可以把這些人簽結。反之,則該把這些人起訴「意圖使人不當選,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偽造文書罪」。不是該這樣嗎? 如果用到李文忠的標準,那更是該起訴,進入到司法程序,結局是很可怕的,在「馬總統的政治追殺...」一文中,我舉了兩個例子來說明這種司法的 意圖使人不當選罪 有多麼讓人產生寒蟬效應,多麼的白色恐怖!這裡趁便給BlackJack仁兄一點啟發,成天像學納粹在平民百姓的言論上找誰在做誅心之論,真正的誅心之論"底家啦".. 『有個網友,在選前引述了張宏年貪汙案的司法新聞,寫了篇『張宏年有無貪汙,馬總統、國民黨敢不敢保證?』旋即收到該市議長的警告,謂其已經觸犯了刑法「意圖使人不當選」罪,讓該網友跑了好幾趟警局和地檢署, 人家李文忠更扯,只不過在記者訪問他時,說了一句:『我的對手當過市民代表、縣議員、市長,他選舉都用傳統方式,也就是買票方式,他還有一個太陽餅弊案,我的清廉則經過考驗』 盧嘉辰確實因太陽餅弊案而被檢方偵辦,他的部屬也被起訴,可見李文忠所言並非憑空捏造,而且他的言論與公眾利益有關,應受保障。 李文忠發表言論時,太陽餅弊案尚在偵查中,他指控對手買票顯屬憑空杜撰,也是基於真實惡意,再加上他有妨害名譽前科,因此判刑八個月並褫奪公權三年。 李文忠的言論屬於「陳述事實」,而非「發表評論」,與言論免責無關。 (按:因為盧嘉辰確實因太陽餅弊案而被檢方偵辦,他的部屬也被起訴,可見李文忠所言並非憑空捏造,屬於「陳述事實」。可是卻跟一審法官判決有一百八十度大逆轉,這個保密分案厲害吧) (轉貼到此) 所以,準照李文忠的判例,我們再回頭看看檢方的說法, 『經建會前主委劉憶如在上屆總統大選期間,公布宇昌公司選舉董事長和董事等四分公文,被綠營控告涉嫌違反選罷法;台北地檢署認為劉憶如並沒有意圖使人不當選的動機,已將全案簽結。』 關於動機云云,請台北地檢署拿出證據來,方法請洽BlackJack老兄,或參「站在納粹還是旺中的同一邊?」BJ兄於留言區回覆小弟時所舉的例子.. 『李意根的《程世清沉浮錄》: 插播一下,這一段我一直忘了回覆BJ兄,「我說老兄啊,文革是毛澤東搞的,可不是老百姓犯賤自己搞自己呀!」 『另外,劉憶如提供資料顯示宇昌生技在二○○七年三月的投資說明會,曾出現蔡英文名字;民進黨反駁該文件是當年八月宇昌在美國舉行的說明會,蔡已卸任行政院副院長,劉憶如涉嫌偽造文書。檢方認定這部分純屬誤植,也簽結。』 呵,那怎麼李文忠講的是太陽"餅"弊案,實際上是太陽"城"弊案,就不是誤植?還要抓去關? 『上屆總統大選,宇昌案發展牽動選情,民進黨質疑藍營立委、名嘴藉機抹黑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告發時任立委林益世、謝國樑、洪秀柱、行政院前院長吳敦義夫人蔡令怡和名嘴周玉蔻等人違反選罷法。 檢方認為,宇昌案內容可受公評,相關被告對於蔡英文提出的質疑、評論,並非憑空捏造,無法構成意圖使人不當選要件,一併簽結。』 別說弊案裡相關當事人被起訴,這個是憑空,就算如盧嘉辰這般,確實因太陽餅弊案而被檢方偵辦,這也還是大大的憑空,全是憑空杜撰,有真實的惡意。甚至還是一種陳述虛假的事實,完全不屬於質疑與評論的範圍啊。 更何況,檢方簽結的時間點,還是淒風血雨,馬總統選前慈眉善目,選後心黑手辣,要餵台灣人吃瘦肉精美牛,狂漲油電,轉大人,肅殺之氣正盛的3月間。而這時,特偵組還在偵辦,還不知道要把蔡英文起訴還是把宇昌案簽結的時候, 所以我請檢方把「查無犯罪實證」的證據拿出來,不然就是坐實馬總統果然是為了勝選,不擇手段,甚麼骯髒齷齪的事情都幹得出,美牛,油電凍漲,用林益世跟一群混混,手爛腳爛腸穿肚爛的敗類出來潑糞抹黑競選對手的不公平選舉,是詐選。而馬政府就是偽政府,馬總統是偽總統。沒有真相,就沒有總統!請馬總統兌現選前的政治承諾: 馬英九公開宣示「若政治追殺立刻退選」(2011年12月17日14:28蘋果即時) 卿本佳人,奈何做賊?奇怪ㄟ,馬總統,難道用光明正大的方式選舉,您不會嗎?我這裡籲請您馬上下台,以免遺臭萬年,比阿扁還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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