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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9/05 07:52:42瀏覽850|回應1|推薦7 | |
夢想家案簽結 馬、吳、盛皆無不法『檢方調查指出,依政府採購法第廿二條規定,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的採購,具專業素養或文化、藝術專業等人士,可採限制性招標;也就是說,可以不須經過公告程序就邀請一家或兩家以上的廠商議價,盛治仁等人不構成圖利罪。 檢方除了偵辦立委告發部分,其他十三個標案也全調查,並調閱籌辦期間的電子郵件、會議紀錄、立法院預算報告等資料;同時清查相關人員的帳戶資料,傳喚七十多名證人、被告,未發現資金流入相關人員的口袋。』 這篇文章,我打算對「貪官被起訴,藍綠不同調」整個說反的部分,再做一番釐清,我在該文第一次留言時說該版主看錯了幾個大點:『第一,貴版主說「政黨輪替後」,錯!是「政黨輪替五年後」,除非這五年全活到馬肚子上了。 魔鬼藏在細節裡,限制性招標就是那個魔鬼。 我請大家自己上網去搜尋一下「限制性招標 貪污」,除了黃季敏採購了十幾億害人性命的廢物防災系統與設備,是採限制性招標的手法圖利自己哥哥,再回頭收回扣自己貪污的之外。還有成篇累牘,罄竹難書,洋洋灑灑各式貪官用限制性招標的方式來圖利貪汙,被判刑十年以上的貪官們所在多有。因為用限制性招標的定義,貪官可以套用的巧門,真的太多,簡單舉個例子,馬總統的泳褲破了,要補,採用限制性招標, 一堆婆婆媽媽都跑來投標。 「慢!」馬總統說:「這是限制性招標,有特殊本事才能補,我已經跟影片上那個老裁縫說好,就給他補了。」 婆婆媽媽紛紛鼓譟起來:「為什麼?補泳褲我們也會呀」「對咩,不公開招標,是驢是馬,不牽出來走走,還不知道誰本事好咧」 馬總統說:「因為全世界都知道泳褲不能補,只有我這個裁縫不知道..喔,還有,這條泳褲補過之後,還要在我下水時,能夠露出XX來,嘿嘿,這下子總沒人能補得出來了吧」 (按:這項限制性招標圖說,限制級,18禁,請參http://xc8.xanga.com/f84f61ea73231278003662/b221441805.png) 是以我們知道,只要貪官想圖利或貪污,用限制性招標,連補條泳褲都能派上用場。當然,這裡還是有所區分,如果我們把貪腐的行為,形容成性交易,貪官是賣的,被叫雞,是老娼,妮可;廠商或地勇,還是二次金改財團,就像嫖客。那麼所謂的.. 全套性交易:圖利就像是嫖客痛快嫖完,再貪汙,由嫖客拿錢給老娼。 單只貪汙,嫖客不痛快,還要拿錢給老娼,就會被錄音,像林益世貪污案。這是特例。 單只圖利,嫖客痛快,但是不用拿錢給老娼,這個也是奇葩,我觀諸古今中外貪官的貪污史,很少看到,「我只知道我一毛錢都沒拿,但是別人有沒有拿,我通通不知道」,我把這個本來要當老娼的妮可,叫成花癡,這種半套性交易,簡稱花癡被白嫖。 夢想家就是馬總統這個花癡繼二次金改案,宇昌與富邦案之後,又被白嫖的典範。(按:請參宇昌案與特別費案) 底下我要轉貼一則2008年真正政黨剛輪替,馬總統追查前朝貪腐的一則弊案,我猜他也是跟我一樣,上網敲下「限制性招標 貪污」,果不其然,很快就查到一個綠營指標性人物的貪腐弊案,故宮擴建工程弊案: 『整建工程二合一蠻幹!搞得烏煙瘴氣! 這個案子,經過檢調不斷搜索故宮相關當事人辦公室,把院長百萬交保,收押兩三人,用貪汙罪起訴十五六人,案子打到最後,這是六天前的新聞, 『故宮弊案無罪 前副院長獲賠25萬(2012年08月30日蘋果日報)【賴又嘉╱台北報導】士林地檢署六年前偵辦故宮弊案時,認為故宮前副院長林柏亭和前主祕薛飛源犯嫌重大,向法院聲押兩人獲准,但兩人去年獲判無罪確定。林、薛不滿分別遭押五十三天、九十四天,聲請刑事補償,士林地院日前判林、薛分別可獲償二十五萬九千七百元及四十三萬兩千四百元。 檢方:依法行事。士檢發言人顏迺偉說:「檢方當時依據調查事證,認為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押,經法官裁定才收押,是依法行事。」檢調懷疑故宮前院長石守謙、林柏亭及薛飛源等人,辦理故宮擴建工程期間,涉嫌圖利廠商,二○○七年搜索約談、起訴十五名官商,林柏亭與薛飛源並於偵查期間遭收押,但全案後來無罪確定。』 好了,所以我們知道,檢方在辦藍綠有關限制性招標貪污的弊案上,有多大的不同了吧。在故宮弊案上,從2007年起,到去年無罪定讞,今年還要國賠,惡搞綠朝的官員多久,但是對於夢想家,卻只是把盛治仁和賴聲川叫去問一問,噓寒問暖般, 啊,盛治仁,你為什麼要編這麼多錢? 我是信任賴聲川。 啊,賴聲川,你又為什麼要編那麼多錢? 我們已經減價了。 原來如此。檢方於焉簽結,檢方說: 依政府採購法第53條規定表示,合於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廠商的最低標價超過底價時,得洽該最低標廠商減價1次,依夢想家案中各標案來看,創意設計、 管理統籌、交維、舞台、佈景、服裝等標案,係經減價或比減價後,表演工作坊表明願意以底價承做,所以,才會出現廠商承攬價格與底價相同的情形。 所以我們台灣人是不是還要頂首膜拜,長呼總統英明,夢想家本來還要燒更多,多虧馬總統堅持清廉,勤儉自持,跟賴聲川殺價,才燒了兩億多.. 你們這群台灣的小屁孩,還在那雞雞歪歪甚麼? 總結一下,藍貪的不起訴,大都是連查都不知道怎麼查的,好比夢想家,兩億多的核銷發票明細,就沒去查,郭台銘說,魔鬼都藏在細節裡,可是馬政府從不聽勸。但是一遇到綠貪,就又是大肆搜索,又是押人取供,過得幾年,再全判無罪, 還要老百姓賠錢。 我請大家回頭複習我在「貪官被起訴,藍綠不同調」回應的第三點, 老兄,要吃案不必搞得人盡皆知吧?所以藍貪的案子,別說落地無聲,討論的都很少,最後都偷偷簽結,或保外就醫,跑去中國,這個才是硬道理。」 夢想家這個案子算是特例,是搞得人盡皆知的公然吃案,吃完案子,嘴角還留著案屑,鬧出世界級笑話, 「台北地檢署偵辦建國百年國慶晚會「夢想家」音樂劇2晚燒錢2億被檢舉貪汙案,上午偵查終結,檢察官調查全案無涉刑責,但晚會經費暴增,文建會因此蒙受損失,決策者即前文建會主委盛治仁應負擔政治責任,函請行政機關究責。」 我說這個檢方,不認真看發票,草草簽結,還要馬政府,他的上級長官去追究盛治仁的政治責任,挖理咧,人家早八百年就已經負過政治責任下台了好嗎?你檢方也幫幫忙!可以別那麼丟人嗎? 於是我又用「貪汙 簽結」上網GOOGLE,果然又看到又一個優秀國民黨從政同志,藍貪不起訴的案例,我想,知道的人應該不多吧, 「被檢舉駐外期間涉貪 秦日新獲不起訴前駐斐濟代表處代表秦日新被檢舉駐外期間詐領眷補費,並以公費購買珍珠、日常用品但未作外交公關用途等,被控貪汙罪,台北地檢署偵查認為,沒有事證顯示秦日新涉貪,上午處分秦日新不起訴。」 . 後記:後來我在「貪官被起訴,藍綠不同調」又回應了,那時有一群網友在討論貪官跟豪宅的關係,我說:『樓下的真是笑死人,江丙坤給家小買了幾間豪宅?還是馬總統派來管兩岸商務最高職位的董事長,他是一輩子公務員哩,一邊抓黃季敏,一邊說江丙坤好清廉,不覺丟臉嗎?』 得到網友回應,有個網友路人Juno說我『一邊罵馬英九,一邊對民進黨和蔡英文的所作所為沒話說。這種人自己不覺得丟臉,還在問別人呢!』 我回:『路人Juno啊,這真是你回應我最軟的一次。好吧,綠營或蔡英文如果有貪污,全家死光光,來,請你把江丙坤拿來照說一遍。我說聯合報的小編和版主啊,這才是貪官藍綠不同調之處啦,大家都瞎眼了嗎?這篇顛倒是非的爛評論,還一直不斷的推薦,霸凌有正義感的台灣人。』 最後,路人Juno回了一句「我還要回應嗎?」,有夠爆笑的,謹恭錄於此: 『jun5238:好吧,綠營或蔡英文如果有貪污,全家死光光, 瞧,一聽要比藍營貪官,頭就昏了。連提一提名字都不敢,可見他怕藍營貪官到甚麼境地,呀!竟連賭咒貪官都不會。我這裡教他一教,以免下回遇到別人灰頭土臉。我說路人兄啊,您最該回應的是: 好的,藍營或馬英九如果有貪污,全家死光光。 搞不好路人Juno兄一睹咒完,天崩地裂,飛沙走石,落雷閃個不停,乓鏘,乓鏘,當真死了幾個藍營貪官,或是馬家的誰,也說不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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