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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31 11:08:16瀏覽1505|回應18|推薦6 | |
社論權貴犯罪:蔡英文應向所有貪汙犯道歉說: 『在昨晚的政見會上,馬英九破題就談貪瀆及清廉問題,並要蔡英文對宇昌案做出說明,但蔡未有正面回應,只是顧左右而言他;現在,且讓我們析論一下宇昌案與一般貪汙案的異同。 板橋地檢署偵辦新北市國小營養午餐案,起訴了八名校長及十名團膳業者,其中一名國小校長被求處了二十年重刑。校長貪瀆,國法訴追。今後若有其他校長涉及相類案件,也將國法伺候。 回頭看宇昌案。蔡英文如此胡作非為,卻自認不違法,而社會亦對其是否違法見仁見智;但是,無論如何,恐怕任何人都會認為,今後任何政務官都不能再像宇昌案中的蔡英文那樣監守自盜,自導、自演、自肥! 問題正在於此。校長做了以後其他校長絕對不可為之事,犯法受刑;但蔡英文也做了以後其他政務官絕對不可為之事,卻自認不犯法,可能不受刑。這正是蔡英文和八名校長的不同所在;也正是「權貴犯罪」與「庶民犯罪」的不同所在。 「權貴犯罪」一詞出自周占春的台開案判決書。判決書說:權貴犯罪的特性是「(權貴)利用法律漏洞而自始不構成犯罪」,因此「權貴犯罪者有訴追的不易性」;所以,「絕大多數(權貴)得以繼續享受其犯罪成果,依然光鮮亮麗地行走上層社會,或是繼續支配著台灣的政經社會資源。」判決書說:因此,在監獄服刑者,絕大多數是屬於下層社會之傳統罪犯。 這幾句判決文,可以送給蔡英文。正因為蔡英文的「權貴」地位,為自己量身裁製了《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排除了旋轉門等法律禁制,所以蔡英文才會自認「自始不構成犯罪」,才能「繼續享受其犯罪成果」。亦因如此,八名校長可能入監服刑;蔡英文則「依然光鮮亮麗地」、「支配著台灣的政經社會資源」。 如果八位校長有本事為自己量身裁製一部《新營養午餐條例》,規定團膳業者必須依法給校長回扣,他們當然也可以宣稱「不違法」,不是「弊案」。其實,當年如果陳水扁利用總統職權將「國務機要費」的相關法令修改一下,他又何必以「南線專案」或「犒賞清冊」企圖為自己脫罪?只須宣稱「不違法」、「未犯法」即可。 「權貴犯罪」一詞,露骨地從立法造法的階級性本質,道出了法律不正義的根源。周占春只說「權貴犯罪的特性是利用法律漏洞而自始不構成犯罪」,但宇昌案卻是變本加厲,連整部《生技新藥產業條例》都是蔡英文親自撰寫的,並在第一次援用時適用於自己;也就是說,這個所謂的「法律漏洞」根本是蔡英文自己挖給自己鑽過去的。宇昌案的可怕正在蔡自稱「不犯法」,因為她在立法造法階段就為自己將「法律漏洞」挖好,為日後的玩法自肥預留脫身的空隙。 蔡英文之可惡與不可原諒,是在她迴避承認宇昌案及台懋生技創投案的汙穢本質;但這卻是即使她當了總統,也絕對不能容許她的任何政務官做的監守自盜之舉。暫且莫論本案「三人密簽/五鬼搬運」的過程,必涉違法嫌疑;倘若僅是「利用法律漏洞而自始不構成犯罪」,蔡英文亦應向國家社會謝罪。 蔡英文面對像八名校長這樣的貪汙罪被告,該不該想一想「權貴犯罪」的本質,並向所有沒有立法造法特權的貪汙犯慚愧道歉!』 我的老天爺,這篇社論真的很敢,甚麼都敢亂比,甚麼話都說得出,蔡英文的宇昌案,就像馬總統修改法令恢復十八趴,又自己立法給自己,自肥加薪三趴,讓所有的軍公教含國營領月退的官員或員工通通都有一樣,真正的結果,是等馬總統下台退休之後,敢問大家,他能不能領這十八趴,他領的月退,終身俸,有沒有也被他任上自肥的加薪三趴加到? 廢話少說,四年前的宇昌案,就是蔡英文另一個十八趴,當馬總統的手下狂罵蔡英文一邊拿十八趴,一邊還罵十八趴,是「又當婊子,又要貞節牌坊」時,是誰立法恢復,給自己十八趴的,那個叫立法給自己當婊子。 蔡英文已經不領十八趴,不當婊子了。那麼,還在拿十八趴的,就是還在當婊子。將來退休要拿十八趴的,就是將來準備當婊子,「家裡兩個媽,工時長,壓力大,可惜沒有十八趴」還想把家裡的兩個媽推去當婊子,那個婊子真是當到過頭.. 婊子當到了頭,就不再只是婊子,是婊子頭,俗稱老鴇。 有校長說,營養午餐弊端是「歷史共業」,這是涉案校長共同的心聲。 聽到「歷史共業」這四個字,請教大家,第一時間會想到甚麼?社論這裡竟然想到的是宇昌案,自己都不覺太離譜嗎? 歷史共業,就是馬英九的貪污特別費啦。 社論叫校長有本事也學蔡英文的《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為自己量身裁製一部《新營養午餐條例》,規定團膳業者必須依法給校長回扣,然後就可以宣稱「不違法」,不是「弊案」。 這真是胡說八道,這些校長要是聽了社論的建議,真有本事立個《新營養午餐條例》,他們還得先辭掉校長,沒有公職,但是沒了校長的公職,噗,還有哪個傻瓜團膳業者會給一個前校長老百姓回扣? 一毛錢都沒有! 社論還說,『其實,當年如果陳水扁利用總統職權將「國務機要費」的相關法令修改一下,他又何必以「南線專案」或「犒賞清冊」企圖為自己脫罪?只須宣稱「不違法」、「未犯法」即可。』 嗯,社論顯然拼了老命,想要迴避『特別費』這三個字,陳水扁如果當年貪污國務機要費時,也是完全執政,國會席次四分之三,你社論以為阿扁是笨蛋嗎?他當然早就通過特別費暨國務機要費除罪條例,你以為阿扁這國務機要費很好貪,很容易貪嗎?那可是要由阿珍成立貴夫人團,搞SOGO案,跟台灣紅的李蕙芬厚臉皮討凱悅長期高價住宿發票,再加上全家人含駙馬趙建銘一家老小各項雜支開銷,家狗哈妮的寶路發票, 那可是極耗精神咧,相較之下,掰「南線專案」和「犒賞清冊」可是簡單多了。 我們來聽聽阿扁為國務機要費和外交機密費貪污案過堂時的心聲,阿扁說:國務機要費就是特別費。外交機密費,阿扁已經判無罪定讞,法官說:外交機密費有特別費的性質。 敢問社論,當阿扁是死了嗎?你是哪隻眼睛,哪個耳朵聽到阿扁想把貪污脫罪,要拿宇昌案來比擬,要搞個《新國務機要費貪汙無罪條例》的,呔!哪要這麼麻煩,現在全台灣,除開馬總統和當他把貪污特別費除罪法案(註)通過後,除罪掉的車載斗量,漫山遍野,七千五百個貪官以外,其他不管是被抓,被告,被起訴,被判刑,已經在坐牢的,所有的貪官,貪污的現任或前公務員,哪個貪官心底想的,不是這個「歷史共業」,像馬英九貪污的市長特別費... 啊,好想把「歷史共業」貪污,一整個除罪。 好吧,千里之行,始於足下,成功不是一蹴可幾,在馬總統貪污特別費裡,有個必殺技,無須立法,就可豁免所有貪污行為,這個叫 大水庫。 貪污被抓到,『再』把錢捐出來,事前捐加上『事後』捐的,恆大於等於貪污去的錢。謂之。 這就是馬總統貪污特別費除罪最重要的精神。有了這個大水庫,事後被抓再捐的概念,貪官們可以說是諸法皆空,自由自在,再也不怕任何貪污罪來相繩。這八個貪污校長,這一會子,就把午餐回扣的錢全捐出來, 然後,再大言不慚,夸夸的說道:我們也餐餐都把清廉當飯吃。 「我們生平更痛恨貪污,因為有貪污就有特權,有貪污就沒有公平,有貪污就會弊端叢生」。 這樣,搞不好還可以當上個『馬總統』,『清廉聖人的馬總統』。噗~~ 註:『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會計法增訂第99條之1條文案,讓爭議多年的首長特別費相關案件可以除罪化;包括前副總統呂秀蓮、前行政院長游錫堃、前外交部長陳唐山等民進黨人士都曾因特別費案被以貪汙罪起訴,立法院今天修法後,這些藍、綠政治人物都將判決獲免訴或簽結、不起訴等結果。』(按:請參【馬的特別費除罪 姦完司法姦社會!】【馬總統除罪貪污 強姦台灣人!】) 關於馬總統禍國殃民為了自己貪污了特別費(按:請參【抓到了!馬總統干涉司法鐵證如山】立法院修法將特別費除罪化後,特偵組公布行政院前院長連戰、張俊雄等一百十一人的特別費案,全數簽結;包括馬英九總統在法務部長任內、陳水扁在台北市長任內的特別費案,也都「解套」了),不惜減刑除罪滅法潰法的評論,我這裡有好幾篇,我很歡迎馬總統接下來,把清廉當飯吃,當成競選主軸,好讓我把過去關於特別費除罪的評論再拿出來複習一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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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