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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的特別費除罪 姦完司法姦社會!
2011/05/03 19:09:06瀏覽2128|回應11|推薦5
引用文章特別費除罪三讀 藍綠惡鬥止

『立法院院會上午三讀通過會計法增訂第99條之1條文案,讓爭議多年的首長特別費相關案件可以除罪化;包括前副總統呂秀蓮前行政院長游錫堃前外交部長陳唐山等民進黨人士都曾因特別費案被以貪汙罪起訴,立法院今天修法後,這些藍、綠政治人物都將判決獲免訴或簽結、不起訴等結果。

有人問:「前副總統呂秀蓮前行政院長游錫堃前外交部長陳唐山這些都是綠的,怎麼會說成有藍有綠呢?」

因為..

『首長特別費正式除罪,當初因「馬英九市長特別費案」入獄的余文,上午接受訪問時首度證實,出獄後曾接到總統馬英九的一通電話,余文說:「當時我滿腹委曲,聽到總統的聲音,都快哭出來!」

余文說,馬總統在電話中表達關心之意,總統對他說:「若生活上有需要幫忙的地方,可以告訴他」余文回憶,當時剛出獄,充滿無助感,接到電話時心情激動,也對總統說聲「謝謝! 」。』

若生活上有需要幫忙的地方,可以告訴他」,這句話,像不像黑道大哥,關照頂罪小弟,還承諾給他安家的那個調調...

有人說:「所以這段『這些藍、綠政治人物都將判決獲免訴或簽結、不起訴等結果』,藍色的就是專指馬總統囉。那民進黨為什麼要配合呢?」

沒看到『包括前副總統呂秀蓮、前行政院長游錫堃、前外交部長陳唐山等民進黨人士都曾因特別費案被以貪汙罪起訴』這一段啊?不配合,通通抓去判貪污。嗯,也不會去瞧瞧阿扁關在牢裡的景況!

有人說:「說的倒是,兔死狐悲,物傷其類。這些綠色大官,的確時常去牢裡探望阿扁。啊,這個就叫殺雞儆猴嗎?」是啊,慢說要他們綠色前朝大官配合,把馬總統的貪污特別費除罪,就算是讓他們賣媽媽老婆,或是餵他們吃狗屎,他們也是二話不說,照吞不誤,眉頭也不皺。要不,這分明是馬總統給自己貪污特別費除罪,媒體卻說是為前副總統呂秀蓮、前行政院長游錫堃、前外交部長陳唐山等民進黨人士來除罪。活活像在餵他們吃狗屎,他們怎麼大氣都沒敢吭一聲啊?

有人說:「板主一直說這是為馬總統自己貪污特別費除罪。可是,不是還連帶除了那三個綠色前高官,和七八千個各式各色的大小貪官嗎?」那些都是附帶的,這個在經濟學上,叫作外部性...

孔子剛出社會,當了魯國的法官。有個人,三次隨魯君打仗,三次逃兵。孔子問:「為何你要逃兵。」「報告孔子,我家有高堂,萬一我戰死,就沒人奉養了。」孔子最尊重孝子,於是用良善本意』把孝子判了無罪。從此魯君仗也不用再打,因為一上戰場,魯兵都逃回家...「誰家沒高堂呢?


黃鐘毀棄,瓦釜雷鳴。

減刑或除罪,都會讓法治崩毀潰壞,這叫減刑潰法。孔子因為放了一個孝子,把逃兵除罪。其他不論真假孝子,就會學著逃兵,這就是外部性。

啊,所以除開馬總統的七八千個貪官...」沒錯,這是第一波外部性,下一波外部性,應該是..

『對於無盟顏清標立委及其他有關地方民代公費核銷爭議,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以後再處理。

第三波,則是成大女副教授,用保母費和尿布單據,核銷國科會計畫補助款的貪污案。第四波各類工程,第五波各種規費...依此類推(註1)。當然,我們絕不能忘了,那個號稱反貪腐的百萬紅衫軍,所要對付的史上最貪,世界第五貪的阿扁前總統了...敢問馬總統,前面幾波,成千上萬的貪官,和台灣的所有老百姓...

阿扁是少拿了哪個單據,是少拿了女兒誠品童書費?金孫的奶粉尿布費,阿珍哈妮狗的寶路發票?還是SOGO禮券發票,蒂芬妮鑽戒發票,李惠芬的台灣紅君悅飯店住房發票?..阿扁是少附了哪一張單據呢?

阿扁是漏了哪一張呢?真的有漏,那就再去蒐集,開一張假的,不,看要開幾張,就給幾張....這不就可以判無罪了嗎?

有人說:「唉,不管怎樣,特別費除罪三讀,藍綠惡鬥終止,這總沒錯吧?」傻孩子,那是一種禽獸與畜牲(註2)之間的三讀與惡鬥,跟我們老百姓有甚麼關係...

狗和綠狗吃飽了特別費(註3),躺在院子曬太陽,狗說:「啊,要是有個知心的朋友,該有多好,有困難互相幫助,吃啊睡的都在一起,彼此相親相愛,盡量讓朋友榮幸欣慰,這樣的日子多麼幸福愉快啊。」

「太好了。」藍狗說:「我們雖然同住一個院子,卻時常打架,這究竟是為什麼?狗史說狗從宋代,就最注重友誼了,讓我們做為現代狗友誼的典範吧」

「來吧,讓我們握手言好。」綠狗汪道。
「好,我完全同意,讓忌妒,怨恨,爭吵,打架全都見鬼去吧」藍狗吠道。

於是兩個新的好朋友就擁抱了起來,互相親吻,舔呧著對方的面孔,高興的不知如何是好...不幸,這時從廚房扔出了一根肉骨頭,兩個狗好朋友箭步飛奔過去,友誼全不知到哪兒去了。藍狗和綠狗打在一起,互相撕咬,周圍飛揚起了一撮撮狗毛..

等到下一場大選,那一隻碩大無朋的肉骨頭一丟出來,保證藍狗和綠狗又會咬成一團,狗毛飛揚各地,板主在這裡公開預言,五月十一號若非世界末日,板主的預言包準實現,不準?輸大家兩包乖乖!

嘆曰:

綠狗哈妮腳撲朔,藍狗小九眼迷離,兩狗除罪特別費,安能辨誰馬總統?


註1:本來要寫個九波,就像金庸的獨孤求敗發明的九招劍法一樣...馬總統就像貪污界的獨孤求敗,立個法把貪污除罪,台灣就變成全世界最清廉的國家了..馬總統,這一會兒,您還搞啥廉政署,弄個貪污財產來源不明不必說明罪的,要幹嘛呀?

註2:
獅子,鬣狗,豺狼與狐狸共同住在一個森林裡,成了鄰居,他們共同商議,立下規矩,無論誰打到獵物,都要拿到會議上評議,平均分配。狐狸一不小心,打到了一隻鹿,牠趕緊召開會議,鬣狗和豺狼匆忙的趕來,最後獅子也到了。獅子環顧了四周,露出兇狠的眼神和森森白牙,然後磨了磨他的利爪說:「弟兄們,因為我的食量最大,所以我決定將鹿肉平分成四份,」,嘩~嘩~,主席英明。「咳~,你們注意聽著,這第一份嘛,毫無疑問的該給我,因為我是會議主席。第二份也是我的,因為我是獅子。第三份呢,還是我的,因為我比你們這群狗崽子兇。至於這最後一份...

你們哪個敢伸出爪子來碰一碰,今天休想活著離開。」


註3:藍狗馬小九和綠狗哈妮,都是用特別費養大的唷。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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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04 00:49

馬的特別費除罪

2007年8月17日,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馬英九無罪
2007年12月28日,臺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維持一審馬英九無罪判決
2008年4月24日 台灣最高法院三審宣判,維持二審馬英九無罪判決

姦完司法姦社會

2011年5月3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會計法第九十九條之一修正案,該法案是民進黨立院黨團提出,民進黨當時羅列特別費、機要費、機密費、辦公費、研究費、民意代表助理費、出國考察費、村里長事務補助費等多項費用,但國民黨修改成只包括特別費

2011年7月29日,民進黨首長特別費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施茂林、李逸洋、林嘉誠、朱武獻等人被起訴的犯罪事實為95年12月31日以前,給予免訴判決;杜正勝獲判無罪

2012年7月2日,前副總統呂秀蓮、前行政院長游錫堃、前外交部長陳唐山等人國務費及首長特別費案,台北地院判決3人無罪及免訴

施茂林 民進黨首長特別費案免訴
李逸洋 民進黨首長特別費案免訴
林嘉誠 民進黨首長特別費案免訴
朱武獻 民進黨首長特別費案免訴
杜正勝 民進黨首長特別費案無罪及免訴
呂秀蓮 民進黨首長特別費案無罪及免訴
游錫堃 民進黨首長特別費案無罪及免訴
陳唐山 民進黨首長特別費案無罪及免訴


Taiwanian
連特別費和國務機要費都分不清
2011/05/07 09:11

大概是總統這個職位不夠特別, 或是阿扁做總統太特別.  數千個官員有特別費, 但就阿扁的總統職位不夠特別. 國務機要費不夠機要就只因為他是阿扁, 特別費夠特別因為他是馬英九. 國務機要費想加就加, 因為他是馬英九, 國務機要費享砍就砍, 因為他是阿扁.



哈佛的教育
2011/05/04 08:24
看來哈佛的教育也挺失敗的, 教不出像樣的法學博士.

haley
連特別費和國務機要費都分不清
2011/05/03 22:18
兩種費用的法定用途都不同,歷史淵源也不同,何來一體適用性.硬要將兩種費用不同的支出使用規定,套道同一種標準,怎樣也說不通.難道如果改成娼妓都不罰,是因為陳志忠案,所以所有娼妓和嫖客都受惠,照樣推理也通嗎?為甚麼會有這麼多人都延用這樣方式去使用特別費,這不是歷史下的陋習是甚麼?,關於余文的發票報帳方式每張都實報實銷,只是貪便利,用別人同等金額的發票貼上報帳,但保留原始的發票做比對.另外陳家是到處收集別人的發票去報帳,(並沒有實報實銷),然後將錢領回家,再報假的犒賞下屬清冊-去報帳,這樣會跟馬先生一樣.李登輝也說不是這樣使用需要實報實銷的.如果沒有歷史使用的陋習.會有這麼多人牽連。這是關於一半需要實報實銷的部分。而另一半不需要實報實銷的部分,檢察官並沒有查陳水扁的金錢流向.而馬先生這一半有是有查的,就是他提出大水庫理論被法官所認同的部分.(雖然蠻多人是不認同的).就像18%也蠻多人覺得不公平,後來也修法84年後的公務員就無法優存.因為現在和當時的環境不同,所訂定不合適的髮也該修正,難道也是為了國民黨修的.雖然作者寫得看似有道理但仔細去看還是邏輯不通.有點偏頗.如果執意就全部的人都抓去關,你認為可行的話.這是你所謂的公義.就算你肯國民兩黨也不肯.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5-03 23:18 回覆: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3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首長特別費除罪的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案,總統馬英九下午致電立法院長王金平,表達謝意;對後續是否需擴大除罪範圍,總統認為可再討論。

討論完,如果說兩種費用相同,歷史淵源也相同,千萬別掉下巴(^^)

這個國家,法學教育根本徹底失敗,這裡只要問哈佛法學博士,到底知不知道啥是利益迴避原則?自己當小偷,可以立法把小偷除罪嗎?如果不行?王金平有特別費的案子在身,他說他的特別費,是用來招待立院同仁,去飯店按摩紓壓的,這樣可以除罪特別費嗎?

按摩紓壓?呵,我寧可讓阿珍拿去養哈妮。去!

路過
2011/05/03 21:20

由於賓拉登身上有危險武器,海豹隊基於自衛立場雙方交戰後不小心打死賓拉登

恩~~好像認真了.....


woodsman
各位都搞錯了
2011/05/03 21:17

無論挺藍挺綠都應團結一致

想想執政者查稅的手段

那些人惡搞的可是咱們的血汗錢

說什麼是歷史共業

其實是既得利益的不作為

要除罪化可以

歷年有權修正的官員通通一致排開

向全民謝罪


路過
2011/05/03 21:13

笨蛋,問題不在經濟學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5-03 23:51 回覆:
有本書叫「蘋果橘子經濟學」,裡頭有一段,談的跟台灣滿坑滿谷特別費貪官有關,那是作者他應美國政府之請,要查出美國高校每年標準化測驗,有哪些學校,班級集體作弊,給的是過去十年各個學生的考試答案卷電子檔,怎麼樣,幾十萬上百萬的學生,比台灣區區七千五的貪官難查吧。

人家硬是給查了出來,被查到作弊的老師學生通通坦承不諱,去職開除。

板主讀書求甚解,這個辦法我會。馬總統你好膽,把這七千五百個貪官的特別費電子檔統計數字給我,三個月幫你全查出來。就怕你不敢!

別再扯啥耗費司法資源了,找了一群不會用滑鼠,不懂電腦,不會統計回歸,四肢不動,大腦不勤的懶官,擺在那裡一百年,也查不出半個鳥,去!


Osama Bin Laden
2011/05/03 21:12
版主應該為Osama Bin Laden 主持公道,去向 Barack Obama 要求司法審判,
怎麼可以未判刑先槍決?
依政氣先生的以往邏輯,應該要撻伐一下Barack Obama!!!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5-03 23:57 回覆:
這是戰爭行為,不適司法系統(^^)

嚴格說來,殺了賓拉登,只是要個爽。現在美國該煩惱的是...誰是下一個賓拉登...或者,誰是下一個九二一。

怨怨相報,沒完沒了,像這種鋸箭法,賓拉登只會愈殺愈多,像海星一樣。

路過
還是路過
2011/05/03 21:08

凡是講到馬總統的詭異政績還有施政缺失後

總是就有人拿阿扁這塊遮羞布來遮

如果民進黨不能執政是因為阿扁這個"前科"覺得不能執政的話

那國民黨創黨以來的"前科"來說,要講個幾天幾夜才說的完呢??

這社會畸形可以,看了就煩


唯唯
外部性
2011/05/03 19:40
版主錯解經濟學上的外部性定義。
舉例來說,家裡院子種樹種花,隔著圍牆,外面的路人走過時可以聞到花香,
這就是外部性,精確點說,是外部效益!

特別費除罪化,適用對象大官小官都有,以會計科目"特別費"為除罪特象,
不分藍綠都可以適用,馬總統以外者也可以適用,所以這些人沒有外部效益或外部成本,
換言之,沒有外部性。

如果定個顏清標條款,那就顯然是特別費除罪化的外部曲,顯有外部效益給標哥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5-03 20:34 回覆:
本來是「馬總統市長特別費除罪化」,這個是大水庫的問題...啊,有幾千個人也有中水庫和小水庫...那個是用特別費養小狗,啊,阿珍也用特別費養哈妮

一把馬總統市長特別費除罪,連帶也除了其他七千五百個..咦,本來不是只要除馬總統的?

等著瞧,這個外部性,邪惡第N波襲來,你可以說這是蝴蝶效應,或是智利地震引起的日本海嘯,輪到阿扁...阿扁先生,檢方控你貪污,你可知罪?

我沒罪。庭上。「你貪污啊!」那是大水庫,庭上。「你拿公款養哈妮啊!」那個已經除罪了...

法官於是宣判:根據貪腐大國貪污特別費馬總統令,貪腐立法院公報第X期貪污除罪化的立法意旨,你可以說這是外部性,外部效果,蝴蝶效應..也行,嗯,阿扁申報的公款都有單據,無罪!

(廢話,阿扁為了蒐集單據,還由阿珍組個貴夫人團不是?)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5-03 20:38 回覆:
外部效益來了,難怪標哥軟了...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3日電)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首長特別費除罪的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案,總統馬英九下午致電立法院長王金平,表達謝意;對後續是否需擴大除罪範圍,總統認為可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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