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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3 08:22:09瀏覽766|回應4|推薦2 | |
聯合報今天,拿羅瑩雪近日談到時代力量在國會的表現,批評時代力量的想法很片段,「這種態度其實是害國家的。」寫了一篇同名社論「這種態度其實是害國家的」,裡面談到三點有害國家的現象, 社論說:鄭捷被槍決後,再度引發廢死與反廢死的叫罵...因此,要徹底解決社會對廢死的爭議,只有兩條路可走:一是由立法院修法通過廢除死刑,否則,即是由行政部門訂定出更透明、合理的死刑執行程序,不能但憑首長個人一時的想法而定。在這種情況下,立法院就此舉辦一次廢死修法大辯論,恐怕才是根本之計;不能在有女童遇害時社會「殺人者死」的呼聲不絕,但法務部一執行死刑卻又備受譴責。 看 不懂嗎?社論這裡是把羅瑩雪緊急槍斃鄭捷與馬政權每次有事就挑廢死反廢死出來吵架,八年如一日的骯髒步混為一談了,回顧馬的八年廢死吵架史,應該要從某次 選舉前,國民黨選情不妙說起,由馬系或薇閣立委吳育昇對自己的法務部長王清峰不執行死刑率先發難,這是史上最佳危機處理的教材之一,吳委員當時以形象清新 道貌岸然的形象擔起馬政策發言角色,卻身陷香奈爾美女的桃色風暴中,閉關多時一出關,就把王清峰罵下台,此舉果然成功轉移目標,馬並順應民意換上打死囚的 曾勇夫當部長,像這種不恥則無所不為的人,日後爆出與王金平司法關說疑雲也不足為奇..果然騙得選票贏得大選,接下來就狂打死囚,只要社會上有甚麼治安敗 壞,或是馬又要選舉,還是反服貿太陽花學運,反核四等等議題發酵,馬就會用打死囚來轉移焦點,重獲民心,把死囚說成馬政權政治獻祭的牲禮亦不為過。 但 是這趟羅打鄭捷,可跟廢死議題或打死囚不相關呀?雖然鄭捷是死囚沒錯,果然也差點引發新一輪廢死吵架,但羅打鄭捷與廢死或從前的打死囚根本是兩回事好嗎? 這樣說好了,從前打死囚,要先看是不是要選舉,再看有沒有重大社會案件,要打死囚前,法務部高官會聲明他們與死囚皆無怨,也窮盡一切努力,像是非常上訴過 了沒,還是有何其情可憫之處,真的求其生而不得,還要論資排輩,按照定讞的順序來打,聖奧古斯都說強盜窩裡連分配贓物都要講求公平原則,馬政權的曾羅兩部 長打死囚更是如此。 可是這趟羅打死囚,前面說的標準作業程序一應闕如,唯一發生的重大事件,就是520馬要下台了,在此之前,因為馬先去做了一趟健檢,BMI都合格,這讓我想到洪仲丘案「關關失守斃鄭捷,有洪仲丘的FU」, 馬又用被請辭的方式拔掉翁啟惠的中研院長,讓我想到慈禧如何讓光緒「就死掉了」,直到羅瑩雪說是她決定的,這還不夠嚇人嗎?羅部長,那從前在人屋簷下詐騙 時打的幾十個死囚,也全是您一一決定的嗎?把一個最新出爐定讞的死囚鄭捷抓來打,我這才明白原來是因為這個死囚竟敢說羅的壞話,好像是說她監獄管得很糟之 類,與死囚結下不共戴天之仇,小燈泡媽媽說她心情非常糟糕,執行死刑之前,政府做了什麼?有無分析了解死囚當初犯案原因?羅瑩雪惡毒的眼神馬上投過來: 「她不了解,她才這麼說。」媒體追問不了解什麼?羅瑩雪說:「她不了解我們做了什麼。」呀!真叫人寒毛都束起來,這要是另一個死囚講的,別說給不給打麻藥 (殺頭畜牲都要打好嗎),打三十槍都還打不掉喔。 蛤?不是, 我是要說這哪是羅瑩雪幹得出來的事,這個人在祖國有很大家業,根本就不靠這個吃 飯,像這種自私的人,那才真是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別人家的孩子或媽媽死不死關她屁事(請參余莓莓與羅瑩雪的官司新聞),這時我們真正該想起的是白色 恐怖受害者胡子丹直指馬英九才是老蔣兒子,那就是對老蔣做政治繼承(蔣友柏反而不是),當年老蔣在大陸被共產黨打得四處竄逃,一口氣悶得解不出來,下台..來台前也是派特務殺光西安事變的楊虎城全家。也就是說,這真是廢死最好的教案了,鄭捷殺人,馬讓羅瑩雪殺鄭捷,不是司法在打死囚喔(雖然外觀很像,但內涵完全不同)...則鄭捷應該 與馬與羅皆有怨了。 社論又說:以最近的事件為例,台灣漁民在 沖之鳥礁遭日本扣押,馬政府派出船艦護漁,遭民進黨指責是因應過當,甚 至稱有挑起戰端之虞。其後,發生世界衛生大會(WHA)邀請函附一中但書之爭,新政府發言人居然馬上指責馬政府與對岸「唱和」,並強調國人應該不分黨派共 同捍衛台灣權益。這種從本黨立場看天下的態度,標準搖來晃去,台灣利益至上的考慮被置於何地? 不知道社論在胡謅甚麼,直接看去第三段.... 社論還說:羅瑩雪近日談到時代力量在國會的表現,有一句直白的評語,足以概括這類現象。她批評時代力量立委的想法很「片段」,無法把握正確的重點,口裡喊著對等尊嚴,但心裡卻沒有對等想法,「這種態度其實是害國家的」。以大陸將台胞證改為晶片卡為例,時代力量要求我官員,對岸必須先徵求我方同意才行;但羅瑩雪質疑這種觀點缺乏對等原則,因為反過來看,我國移民署發出的大陸同胞入台證,難道曾事先徵求對岸同意? 好的,這一段也是胡謅,本來兩方互發台胞證,入台證,這是對等,後來大陸將台胞證改為晶片卡,立委要我方官員去要求對方變更兩岸原本對等的模式前,先讓我方同意有甚麼問題呢?這樣我國移民署發出的大陸同胞入台晶片卡時也可以先徵求對岸同意啊? 這樣才是平等,強盜窩分配贓物也要講求公平原則,死囚42個,哪有人可以讓鄭捷先插隊的?說不定裡面有人比鄭捷更急著投胎呀。看到羅瑩雪不在屋簷下說的,怎麼也還是都像假話,像在詐騙,我終於明白人性論的毛姆那一句箴言, 任何人說話都可信,只要這個人比她說的話可信就行了。 又或者,只要把「這種態度其實是害國家的」的,逐字拆解,拆到國家兩字的時候,咦?一中原則?聯合國二七五八號決議文?啊哈,原來啊,社論這裡說的,跟我們認知的,兩個不是同一國啦,改成 這種態度其實是害祖國的 就一切全都說得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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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