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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1 01:25:37瀏覽2365|回應17|推薦7 | |
引用文章總統:讓公務員不願、不必、不能、不敢貪, 『馬英九總統出席法務部廉政署揭牌與布達儀式時說,貪汙犯罪黑數很大,重要的是「抓得到得,判得下」,這比「罰得重」更重要,抓得到表示有效掌握證據,起訴之後盡量做到百發百中,不希望拿起了具有正當性的肅貪大刀隨意揮舞,但最後無法定罪,既打擊公務員士氣又無法達到效果。一定要證據周全,否則法官判不下去,前面都是白幹了。』 有人問:「馬總統說『重要的是「抓得到得,判得下」,比「罰得重」更重要』是甚麼意思啊?」 有個郎中,插根草標『殺跳蚤靈藥,不靈不要錢』,沿街叫賣殺跳蚤藥。有個太太被家中院子裡的跳蚤們咬得受不了,就買了一包,回去遍灑於院子中。晚上,還是被咬,還咬得更慘。 隔天,這個太太上街,一把扯住郎中『賠錢!賠錢!』「這位太太,怎麼了?」『我昨天才跟你買的殺跳蚤藥,你看!』說完拎起了褲管袖腳,滿是跳蚤咬痕。 郎中說:『我的靈藥,妳怎麼用的呀?』「我一回家,就遍灑於跳蚤出沒的院子啊。」『唉,錯了,大大的錯了。』 郎中拿出了特大倍數的放大鏡,「喏~~這位太太,您瞧!藥包上頭,不是列了使用說明嗎: 『本殺跳蚤藥使用方式如下,首先,去抓跳蚤,然後,掰開跳蚤的嘴巴,最後,才是把本靈藥灌進去。保證跳蚤藥到命除,不靈不要錢。』」 有人懂了:「就算跳蚤藥毒性再重,可以毒死跳蚤一百次,最重要的還是「抓得到得,灌得下」啊。」 馬總統原來,是賣跳蚤藥的走方郎中偽裝的。 有人又問:「馬英九說,廉政署與調查局就是形成交叉火力,分工合作,廉政署則是「防貪的主力」,政風人員平時就要注意公務員的言行,使貪汙消弭於無形。這又是甚麼意思呢?」 還有甚麼意思..馬總統還說「政府裡萬一真的發生貪汙,一定要做到一主動發掘、二明快處置,三配合偵辦,四對外說明」,說穿了,這個廉政署,跟咱們老百姓認知的香港,星加坡的廉政公署,天差地遠,指鹿為馬,爛芭樂比香蕉,香蕉再比雞腿,那根本是餵老百姓吃狗屎,這個廉政署,竟..竟然是原本的政風司改名字來的, 指鹿為馬,鹿還是鹿啊,不信你騎騎看,不摔死你? 愛因斯坦說:「一再重覆同樣的動作,而期待有不同的結果,是發瘋最明確的徵兆。」 這個政風司啊,早就跟調查局形成交叉火網,彼此互射..不,是交叉火網,掩護貪污..喔..也不,是交叉火網,疊床架屋才對。別說罰了,那是馬總統永永遠遠,不能了解也不會干涉的司法的事,而那個判不判得下呢.. 請參抓不到貪污,竟然連刑度都要減輕!豈有此理,抓不到貪污,修法把貪污除罪化,還更省事! 檢察總長黃世銘說,包括新加坡、香港等肅貪有成的國家或地區,貪污罪刑度均比台灣低,星國最重是7 年以下,香港是10年以下,顯見肅貪在於「抓得到、判得下」,並非「判得重」。 嗯,要是咱們這個政風司能防貪,肅貪,那台灣早就應該沒有貪污了,別說阿扁,貪污特別費的七千五百個貪官,或是台中角頭命案的黑白掛勾,阿拉夜店燒死九命的行賄案,乃至新北市殯葬管理處被新聞拍到公然收紅包.. 冷眼集/不要鴕鳥!財部該說說話,財政部關稅總局爆發史上最大規模集體收賄弊案,凸顯出「行賄文化」與「紅包文化」普遍存在的事實,此案檢調查出關稅總局副總局長帶頭集體收賄、喝花酒,情節令人譁然,但海關總局官員還為自家人說情,上級機關財政部至今只低調發出簡短聲明稿,高層官員完全不說明回應,官官相護的鴕鳥心態實在不可取。 敢問,這些集體貪污的醜聞案,政風人員是眼瞎耳聾了嗎?怎麼都沒有主動發掘、明快處置,配合偵辦,對外說明呢? 還是這一群眼瞎耳聾,老百姓將養許久,看到貪官卻連吠叫都不會的政風人員,馬總統這一會兒把他們改叫廉政署,廉政專員,嘿,他們就突然精神起來,墨鏡也不戴了,看到貪官就會汪汪叫了,有這種事嗎? 騙子人間蒸發 馬總統真是太英明了!高呼馬總統英明,馬總統就當真英明勇武了起來?狂喊萬歲萬萬歲,馬總統就真能活個一萬年,萬萬年了嗎? 『馬英九說,有人說清廉不能當飯吃,這話沒錯,清廉當然不能當飯吃,我們還要有能力。但沒有清廉的話,也許還有飯吃,但卻是吃牢飯。 他說,也有人說「錯誤的政策比貪汙更可怕」,這也對,但不能說貪汙就不抓了,貪汙就可以容許了,或小貪也沒關係,因為有小貪就會有大貪....』 最後,『馬英九說:有人認為廉政署的層級太低,這裡頭有大的誤解,他們都拿新加坡與香港為例,因為這兩個地方都直屬總理或總督、特首,但以國際透明組織排名前十名的國家來看,全世界的實務運作上並非如此,仍是正常的執法機關辦貪汙,星、港並不是一個通例。』 【貪污罪減刑回歸刑法,法部中長程目標】(中央社╱台北2010.02.20日電)『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舉例,包括新加坡、香港等肅貪有成的國家或地區,貪污罪刑度均比台灣低,星國最重是7 年以下,香港是10年以下,顯見肅貪在於「抓得到、判得下」,並非「判得重」。』 有人嚇了一跳:「馬總統講的有人和他們,原來講的竟是檢察總長黃世銘,他自己御筆親批提的,他的自己人啊!」其實,馬總統講的所有人,都是他自己。這一會兒,他人之手的老毛病又犯了,除了抄襲手下的創見,肅貪在於「抓得到、判得下」,並非「判得重」。』 還左手打起右手來。右手要修貪污罪的刑度,修得輕一點,就拿新加坡、香港等肅貪有成的國家或地區,貪污罪刑度均比台灣低當例子。可這個自己想自己,只抄襲人家名字「廉政公署」的三個字「廉政署」,掛羊頭賣的還是原來的那鍋餿了的狗肉,左手卻反指右手的不是.. 喂!你幹嘛拿新加坡、香港當例子?國際透明組織排名前十名的國家,人家不用廉政公署,抓到貪污都嘛關上一輩子,而全世界的實務運作上也並非如此。好比貪污到手爛腳爛,腸爛肚爛,別說啥警察,消防安檢,殯葬,海關,稅務...議長,教授,校長.. 乃至七千五百個貪污過特別費的高官,甚至是所有還活著的前總統們,哪個不是貪污到腐臭不堪?喔,的這個台灣,仍是正常的執法機關辦貪汙。 「這不是肯德基!」有人仿起電視某炸雞經典廣告的腔調怪叫:「這不是老百姓要的廉政公署!」 「我們就是要新加坡、香港等肅貪有成的國家或地區的那種廉政公署,馬總統難道不知道嗎?誰管他全世界哪個烏魯木齊的台灣,貪腐到讓人咋舌,由正常的執法機關來辦的貪汙啊!」 在香港、新加坡,抓貪官採用『有罪推定』,只要公務員三親等以內的家人,財產來源不明,人家問又說不清楚,讓人家聽的不明白,就可以直接定罪,抓去關起來。香港、新加坡的肅貪當然在於「抓得到、判得下」,貪污者才剛貪污,貪沒多少,貪沒多久就被抓到了,想要『判得重』也很難。 有人不解:「為什麼馬總統非要用這種假的,抄襲來,冒牌的,山寨板,西貝貨,像餵台灣人狗屎一般的黑心廉政公署..廉政署來誆騙世人呢?」唉,這個答案,陰偽又隱諱,不仔細察看,細節裡的魔鬼就看不到。好比說,我們拉著馬總統,一起去廟裡指天立誓:皇天在上,后土在下,我OOO,台灣人,如果我有貪污特別費,出去給雷公打死..此時廟外飛沙走石,雷聲一聲追似一聲,綿延不絕.. 「啊,那馬總統不會臨時內急,要拉稀吧?」不,馬總統氣定神閒,拿起誓詞來照念,臉不紅氣不喘,就像是他原創的 皇天在上,后土在下,我馬英九,台..(按:這裡嗆了口口水,疑似廟裡小鬼作怪)..台灣人,如果我有貪污特別費,出去..你(按:你字是氣音,唇語或者更進一步,是腹語)..給雷公打死.. 雷聲大作,乓鏘一聲,竟把台灣人打死了。有人嘆道:「難怪在田裡,每天工作不到一小時,水果價錢差也不肯放到爛掉,快活不去,被怪沒早點講,為爭多一千而不可得,反遭誣指想敗家債留子孫的台灣老農,最常被雷打到...」 那麼,馬總統把從香港,新加坡抄來的廉政公署,少抄了一個『公』字,成了廉政署。這下子大家懂了沒? 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 嘆曰: 一二三四五六七,忠孝仁愛禮義廉,總統從來皆因私,廉政署豈能有公? 或者說,要怎麼辦得出,判得下貪污的「公」務員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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