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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無罪 駑馬萬歲
2010/11/06 03:05:05瀏覽3966|回應15|推薦22
『金改與扁家洗錢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前總統陳水扁夫婦等全部被告無罪。周占春的合議庭認為,翻遍憲法,均無金控合併與總統職權有關的規定,難以認定企業給款扁家有行賄對價。』


有人問:「周占春判的很認真啊,都翻遍憲法了,沒法判阿扁有罪,那也沒辦法吧。」周占春很有趣,檢方起訴的是刑法的貪污罪,他翻遍憲法要做啥?有人說:「對啊,周法官是怎麼了?

兩千年前,晏子春秋有一則故事,齊景公把紀這個古國滅了,從破敗的王宮牆裡,找到了一個古董金壺,內有一封丹書,上面寫著『食魚無反,勿乘駑馬』,齊景公看著看著,不覺出神:「對啊,吃魚只吃一面,另一面大家都洗過筷子,噁心死了;騎馬不能騎到爛馬,免得打敗仗逃命,馬跑不快被殺。

「啟奏大王!」賢相晏嬰在旁實在聽不下去,連忙岔斷景公的胡思亂想:「食魚勿反,是要君上愛惜民力;勿乘駑馬,則是要君上的身邊,勿用神智不清,不識字又沒衛生的法官,」景公趕忙的問:「誰是這種有癡呆症的法官呢?」「咳~這種法官只能用比方的,好比你問他吃飯了沒,他回說今天天氣很好。或是你問他阿扁犯的是不是刑法的貪污罪,他卻回答『喔,翻遍憲法,沒看到貪污罪的定義。』」

有人聽到這兒,按耐不住:「這又是版主在掰了;版主誤解了周占春說他『翻遍憲法』的意思,他翻憲法,是要找出總統權限的定義。」根據周占春的說法,憲法規定總統是個虛位總統。翻成白話,就是繡花枕頭,空心老倌,中看不中用,銀鎗辣樣頭的意思。

有人笑了:「這個周占春真是有趣,總統的權限在哪,何不直接去問馬總統呢?」唉,只怕馬總統也不清楚他甚麼能做,甚麼不能;甚麼該做,甚麼不該。『白馬非馬,馬總統非總統』,既然馬總統只會像唱片跳針般的說『尊重司法』,『尊重周占春釋憲總統職權的這種司法』,馬總統只是虛的,有名無實,只負責上下班打卡按時領薪水的。

不論如何,周占春總是真的有翻過憲法,真的就沒規定到總統的職權啊!」憲法也沒規定周占春不能隨地大小便,可是周占春怎麼不去隨地大小便呢?憲法也沒規定總統不能吃狗屎,按照周占春的邏輯,阿扁當總統時,怎麼淨吃錢,不去吃狗屎呢!

有人說:「你這個推論,不大能成立。周占春真正的意思,應該是憲法如有規定,從其規定,憲法如果沒有規定,就隨便總統愛吃錢的去吃錢,愛吃狗屎的去吃狗屎了。」有人這個簡短的結論,聽起來很鄉愿,難怪『有的總統吃肉,有的總統吃屎;狼行天下吃肉,犬行天下吃屎』。

於是,依照這個周占春對價關係的邏輯往下推,阿扁沒收錢的職權,卻收了錢,不是貪污;阿珍不是公務員,收錢更不是貪污;有的人用古董字畫行賄,無罪;有的人把錢擺在茶葉罐,「天,我是把錢送給茶葉罐,茶葉罐更不可能有啥子職權了,不是」當然無罪。就算是收現金,也是本人的職權,也無罪「因為我用左手收錢,右手才能幹事」,欲消之罪,何患無辭。

乾脆這樣說:『憲法沒規定任何人,有貪污的職權;所以任何人貪污,都沒對價關係』,省事多了。

日前有個法官,要判俗稱『銳寶貝』的藝人陳凱倫黑道兒子陳銳無罪,那個案子才是真的棘手,陳銳和受害人都被網咖的錄影帶錄到了,受害人也出來指控,本票也確實簽了。可是比周占春法術更高的法官說:「錄影帶不是證據,陳銳被控妨害自由,無罪」。說到這裡,周占春真是丟臉到家,還去查啥撈什子的憲法?直接問檢察官,有沒有錄到金控老闆交付任何現金,支票或本票給阿扁的畫面。啥?沒有!連錄影帶拍的一清二楚的,都能無罪了。檢察官你沒有錄影帶還敢亂起訴?小心被法官打屁股。呵

有人轉念一想:「不對呀,就算周占春說的對,阿扁沒那個權限,是大老闆誤會,傻不隆咚的捧錢給阿扁,阿扁也坦然收受,這樣子不叫詐欺嗎?」「很多詐欺集團,都說自己是法官,愚夫愚婦就把財產送給假法官。這些假法官也沒他們胡說八道來的權限呀。法官很生氣,抓得到的,通通一罪一罰,判了重罪呢!」說到這點,阿扁也很氣,一直託人要找那個塔羅牌的少年,害阿扁跟捧錢給他的大老闆一樣,誤會塔羅牌少年真有通天權限,『關關難過關關過』,吃到老還倒蹦孩兒,『老劍仙』敗給剛出道的。是可忍孰不可忍,至少,被騙走的銀子非給討回來不可!

唉,那是自己句讀放錯,應該要念『關(了)關(了),難過關,關過(了)』才對。這麼念起來,塔羅牌少年也沒怎麼騙人。

言歸正傳,周占春判阿扁無罪,到底該怎麼看?」有人自問自答:「說周占春『強姦憲法』嗎?把周占春罵成『貪腐共犯』嗎?」周占春可一點也不在乎,說不定心底還更爽『老子偏要一邊被你們罵死,一邊領著你們的稅金供養老子一輩子,把你們氣死...』「那麼,就是被判無罪的阿扁..那一大屋子不知怎麼得來的錢了。」憲法既然沒規定阿扁有貪污的職權,錢再多裝滿幾個屋子,也不是啥問題了。有人突然靈感乍現:「是了,誰現在執政,就給誰好看...」噓,,這個答案太敏感...在某個政論節目開放CALLIN,有觀眾一提出來,馬上就被主持人消音了。

所以問題是在誰身上呢?」有人懶得猜了,要直接看答案。「是周占春嗎?是鄧振球?還是那些白玫瑰抗議的恐龍法官,判殺兩女童的殺人魔六年的最高法官,判陳銳妨害自由無罪的詭異法官呢?還有其他族繁不及備載,會收賄,幫兒子關說,住豪宅,買賣古董,嫖妓的下作法官呢?」單獨一兩個法官,還可以說是個別法官的問題;但如果是一屋子的法官都怪,恐怕是整個司法系統都快爛光了。

有人憂國憂民:「那老百姓該怎麼辦呢?國家還有救嗎?

晏子解說完『金壺丹書』裡,『勿乘駑馬』的意義後,齊景公好奇的問:「既然有這封金壺丹書,紀國為何還是滅亡了啊?」「報告大王,」晏子說:「因為紀國的國君,以為這封丹書是部天書,把『勿乘駑馬』這四字視為國家機密,只曉得深藏在金壺裡,不知道要去實踐,所以滅國的啊!」

金壺丹書,要紀國國君勿乘駑馬,以免亡國。卻不知紀國國君自己就是一隻特大號駑馬,看不懂金壺丹書的天啟,只會尊重這封丹書,好好的藏起來...今天,這份阿扁無罪的判決書,一如金壺丹書。馬總統可別再誤解總統的職權,又來個『尊重司法』,『尊重周占春誤解職權,以為當法官就可以胡說八道,規定台灣的阿呆總統,能不能吃大便的這種司法』...

有人嚇了一跳,低聲竊問:「憲法沒規定的,到底有沒有關於總統能不能去吃大便的這條啊?


嘆曰:

銳寶貝沒事,法官很恐龍;貪污扁無罪,馬總統萬歲!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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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4571094
 引用者清單(1)  
2010/11/06 05:40 【思考者的網誌】 奇之又奇的法官周占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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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百川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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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6 10:00
現在批評馬英九太早了點吧!

馬英九平庸平實,但還不致於蠢到點了都不亮。

有了上回對性侵女童不吭氣的經驗,這回應該亮了,會表態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1-06 20:04 回覆:
請參考 http://blog.udn.com/jun5238/4572161,總統府要『社會公評』呢!呵

綠島尋遊記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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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葉罐不貪污
2010/11/06 09:57

天,我是把錢送給茶葉罐,茶葉罐更不可能有啥子職權了,不是」當然無罪。

看到這句話,真的是絕倒和笑倒。「茶葉罐不貪污」的學說,厲害。

不過您也很絕,說馬總統的「尊重司法」不過是唱盤跳針,倒是讓我終究沒話說了。


地點:臺東縣金峰鄉嘉蘭村舉辦的婚禮,拍攝視訊的工作人員。2005 年。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1-06 20:07 回覆:
只不過這個年代,看過黑膠唱片『跳針』的,愈來愈少了。。。

時季常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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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之又奇的法官:周占春
2010/11/06 05:30

好一陣子以前,有一個生活很不注意的女子睡著了,她的前男友因為懷恨她和他分手,為了報復,也不知道到底這個女子是不是有什麼奇特的睡不醒問題,還是這個男的有什麼神奇大法,總之這個男的竟然能夠偷偷的把她的褲子脫掉,並剔光她的陰毛,而這個女的,竟然渾然不知,一直到醒後才知道這件事。

但這還不足為奇,這個女子把這個男子告上法院,也不知道是告什麼罪名,總之法官判該男子無罪。

這種法官,自然是"天兵",腦袋有問題。趁人睡覺,偷剔人陰毛,隨便也可以安個罪名,猥褺、侵犯隠私、未經同意,冒犯他人身體,切斷他人身體部份,還有脫人褲子也是可以有罪的。

法官竟然找不到一項罪名,這怎能不稱奇。

現在又出了個周占春法官,總統拿了大商人幾億元的賄款,竟然給錢的和拿錢的都沒有罪,這是奇之又奇。

比較起來,偷剔陰毛無罪,顯得有點大驚小怪了。

前任總統收賄款無罪,不知道現任總統想法如何?

送總統賄款無罪,不知那些想要送錢給總統"矯"事情的商人們,現在想法如何?

選舉時,發個一、二百元的賄款就有罪了,但是給總統幾億也都沒事。

周占春確實是奇男子!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1-06 09:08 回覆:
『死豬不怕開水燙』,

有種豬有神經病,整天在陰臭腐敗,惡氣淬然的處所,跟牠的同類相濡以沫,天天朝人類丟泥巴,還自我感覺良好,心底樂不可支。

所以說『千萬別跟豬打架』,為什麼人類別跟豬打架呢?因為你會把自己弄得一身泥巴和豬屎臭糞,豬群們卻都很高興。。。

養豬的豬農大老闆也很高興,對豬的行為絕不干預,充分尊重,

養在豬圈是豬得了神經病;養到法院,法官是奇男子,換成老百姓發神經。呵

閒雜人等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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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馬英九,想要放陳水扁出籠囉,拉抬自家選情!
2010/11/06 04:04

---政客一旦失敗,執著於過去成功的軌跡,而且反覆操作,永不悔改!馬英九無能之徒,能夠今獲總統大位,淨賴陳水扁之貪腐.但於五都選舉之前,窺見人心思變,人心厭棄馬英九.於是憶起成功的經驗,操作昔日媒體故事,意圖刺激民調選情!殊不知,二年光陰流轉,馬英九已取代陳水扁的角色!今時世局之變化,已不復往日之勢.現在人民滿腦子,不在於陳水扁之無罪,淨是馬英九之可惡!

---政客為了維護自家的權勢,就像煙毒犯碰著毒品.什麼卑鄙奧步,看家黑白本領,就此統統使盡.追根究底,還不想要獲取權位唄!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1-06 09:18 回覆:
不過阿扁這帖藥,藥性太強,方向不定,可能救命,也可能害命。

這帖藥這回用了,...那..下回呢?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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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1/06 03:35

[但如果是一屋子的法官都怪,恐怕是整個司法系統都快爛光了]

所以周占春才站出來悍衛司法系統;

同理,

[憲法沒有規定法官不能爛啊]

[憲法沒有規定法官不能買古董啊]

[憲法沒有規定法官不能嫖啊]

.....

於是法官都是清白的,司法系統就救回來了!

這些啊,都是在為放阿扁,救選情做準備.

難怪藍媒都批的稀稀落落的.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1-06 09:31 回覆:
有人剛剛學周占春,把憲法又翻了好幾遍...

天!憲法竟然沒有規定,法官不能是『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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