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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司法是放屁 馬總統被鄧振球
2010/06/14 09:11:35瀏覽2930|回應8|推薦8
有個年輕人,請教在法律系當教授的律師老爸:「甚麼是司法呢?」「很多人說司法就是有錢判生,沒錢判死;還有人說司法是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回家吃豬腳麵線。」年輕人對司法的疑問太多,一口氣問不完:「到底司法是不是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呢?」,法學教授語重心長的說:「孩子,司法是老子混飯吃的工具,不能直接給你答案,說個小故事,懂不懂要看你有沒有所羅門王的智慧了。

有兩個人掉到煙囪裡,一個人很髒,另一個人很乾淨。那麼,誰會去洗澡呢?兒子說:「當然是那個身上髒了的人!」,你錯了,那個乾淨的,看到髒的人,心想:『我身上一定很髒。』所以是乾淨的人跑去洗澡。身上髒的人,看到對方身上很乾淨,反而沒去洗澡。

我再問你,他們兩個人,又掉到同一個煙囪,,你說,這回誰會去洗澡?兒子心想,我可不是笨蛋:「哈,當然是那個身上乾淨的人跑去洗了。」律師老爸笑了笑,又錯了。身上乾淨的人,發現上次洗的時候並不髒;而身上髒的人則相反。他頓悟了上次乾淨的人為什麼急著洗澡的原因。所以這次是身上髒的人跑去洗澡了。「嘎!」兒子下巴差點合不起來。

最後一個問題,他們倆人第三次從煙囪掉下來,誰去洗澡?兒子氣了起來:「當我是馬總統嗎?」大聲回答道:「當然是那個身子髒掉的人!這還用問?」法律系教授露出詭異的笑容,緩緩的說:「你看過兩個人掉到同一個煙囪,一個髒了,一個卻很乾淨的事情嗎?」,教授吞了口口水:「這個就是『司法』。」,年輕人如悟證道:「我也明白了,這就是所羅門王的智慧。(註1)」

『高院審判長鄧振球花了半個多小時,宣布扁案二審結果,並罕見一邊唸判決主文、一邊解釋改判的簡要理由;最後還強調:「本院不是終審,被告、律師有權再提上訴。」

年輕人問:「鄧振球法官這麼說,是甚麼意思呢?」,白話的說就是:『大家別生氣,我這個只是隨便判一判的二審,不是終審,請大家隨便看看就好。』,就像人類放屁,有屁的時候,可以忍著不放,別人也不知道臭。但是有人放了,怕人家嫌臭,就用一種輕忽無所謂的態度來加以遮掩。「放屁,是說謊的一種嗎?」,喔,放屁,跟胡扯騙人不同,簡單說,只要能達到目的,他可以說謊言,也可以說真話。年輕人聽明白了,雀躍的說:「原來鄧振球法官打的是假球(註2),當法官是只是在玩票,扁案二審的判決像放屁一樣。」,又說:「司法一審一個屁,二審也一個屁,未來再幾審就加幾個屁,是謂『連環屁』」,為了讓這個年輕人莊重一點,我連忙糾正他:「法律人要有人文素養,要多讀古籍佛典或壇經之類,這樣說起話來,才有力量。」,「所以我們應該說:司法一審一個標準,二審也一個標準(註3),未來再幾審就加幾個標準,是謂『多重標準』。」年輕人莊重的表示同意(註4)。

有人忍不住的問:「那麼馬總統說:『尊重司法。』又該如何解釋呢?」剛剛獲得智慧的年輕人小試牛刀:「馬總統尊重一審的司法,也尊重二審的司法」,「未來再有幾審,馬總統也通通表示..嗯,尊重。(註5)」年輕人初學乍練,結論不夠簡短有力。有人不服氣的再問。「馬總統尊重司法,哪裡有錯?」,唉,如果你要搭計程車,您不用告訴司機要去哪兒嗎?還是「尊重司機(註6)」呢?如果司機喝醉了,您還是一樣尊重嗎?如果駕駛座坐的是一條狗,您還是一樣尊重嗎?當一個司機,如果不能控制車子怎麼開,趁早轉行,別誤人誤己!有人再問:「難道你要馬總統干涉司法,,或者是,操控司法嗎?」有人不懂,年輕人倒是聽懂了:「別誤會,版主只不過要司機用心開車,上路前好好檢查車子的零件螺絲,自己不要命,乘客還要命,如此而已。」,一個人,對車子的大小事,方向盤,油門煞車在哪兒都不清楚,難謂他是個稱職的車主!

明朝翰林陳全,以機智著稱。有一次他誤入禁宮,被一個太監發現,於是他連忙說:「小人陳全,一時誤入禁宮,請公公開恩。」公公便出了一道難題給他:「只要你用一個字能使我發笑,就放你一馬,不然就判你死刑。」於是他說了一個字:「屁。」公公奇怪,此話怎講?陳全回答:「『放』也由公公,『不放』也由公公。」公公大笑,於是釋放他。』

馬總統說的『尊重司法』,與鄧振球的『隨便判決』系出同門。小老百姓只好「放也由公公,不放也由公公」了。


註1:王建煊講道盼馬「有所羅門王智慧」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5661392.shtml。王先生,不是要潑你冷水,盼到海枯石爛,智慧也盼不來。要馬總統學點智慧,請參看本文,才是正辦。

註2:請參考【假球有兩種http://blog.udn.com/jun5238/4052455


註3:雙重標準的標準定義。

註4:「莊重」,和「壇經」,請參看昨日與今日的新聞、討論與部落格文章。

註5:
有人說:「馬總統尊重一審的司法,也尊重二審的司法,未來也尊重三審的司法」,這個叫「一審一好球,二審鄧振球,三審三振球。」,跟阿扁「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剛好方向相反。

註6:司機也有話說:『「尊重司法」我不懂啦,尊重司機,倒是懂一些。就是說,司機要尊重自己的工作,才能贏得乘客的尊重。司機用心開車,把乘客的命當成自己的命,完全開車,完全負責的意思。』

PS:扁案二審宣判,馬總統說要尊重司法,但是看到審判長鄧振球自己對自己千辛萬苦作成的判決,用如此輕忽草率的態度:「唉呀,反正這個判決只是二審而已,後面還有好幾審,我隨便亂判也沒關係,大家就胡亂看看就好。」,把神聖的司法制度當成玩物,用這種放屁的心態做判決,馬總統還鄭而重之的拿起來大力的吸,小聲的呼,說:「鄧法官您放,喔,不,您判的真對!爾等百姓懂甚麼,大家要尊重司法。」,從此之後,鄧振球成了專有名詞,類同職棒的假球,或是北市國小足球踢的假球(http://blog.udn.com/jun5238/4052455),當馬總統被司法呼嚨,就稱之為「被鄧振球」,馬總統被鄧振球後,所說的「尊重司法」,,嗯,全是個屁!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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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4125484

 回應文章

尊重
原來我們選的不是總統
2010/06/17 22:31

看了閣下的言論,我這才恍然大悟, 原來我們選的不是總統, 而是天下無敵集智慧於一身且武功蓋世的聖人!!那又何須總統府及行政團隊, 只要一個總統聖人就什麼事都可以幹了, 可法案件多如牛毛, 每件都要總統來判決承審法官是否有誤, 這麼一個法子還真虧您老人家想的出來, 也讓小弟我甘拜下風, 照這樣看來也不只是貪污判死刑, 乾脆連走路不帶眼睛亂闖紅燈、口若懸河噴人家一臉口水的都判死刑, 這樣豈不大快人心!!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7 23:29 回覆:
我也不知道我們選到了甚麼?
如蒙不棄,可以參看【法家郭台銘,「懦」家馬英九】
馬英九只要學到郭董的皮毛就好了。

法家說:下愚的總統,用自己的能力。中庸的總統,用別人的體力。上智的總統,用別人的智慧。
「懦」家的總統,管不了部下,只好回頭管自己。老闆不管部下,就會被部下所管。爸媽不管孩子,就被孩子所管。儒家說:這個叫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

尊重
由誰來審判
2010/06/17 19:13
依版主您的說法是只要有一審就行, 判錯就失業, 那可要請教博學多聞的您, 要由有誰來決定這個法官判錯了,是要另一個法官呢, 還是由老百姓呢??不要因為二審輕判就認為法官有問題, 您又如何知道這位讓您看不起的法官不是認真又用心呢?為何我們不能又用另一個角度來看待這個案件!!還是就讓鴿子來判決也行!!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7 21:14 回覆:
當然是馬總統來判斷啊!全台灣誰有七百萬票的支持,誰是哈佛法學博士,學問淵博,又能一生清廉,嫉惡如仇,聞聲救苦,苦民所苦?誰能一個眼神,就叫陳聰明,王清峰人間蒸發,一個晚上殺掉四個死囚?
馬總統也不需要怎麼判斷,他只要敢說「中華民國總統貪污一律判死刑,所以陳水扁如果貪污就要判死刑,日後如果有人發現我貪污,也是死刑。」
馬總統你敢不敢?你敢不敢?你敢不敢?(這是陳由豪指阿扁貪污時悲憤的問話法)


尊重
可惜馬英九不是你的馬英九
2010/06/17 17:13

看了閣下幾篇文章,有一個想法就是, "可惜馬英九不是你的馬英九", 所以他的做法都是有問題, 而二審法官也不是你的法官, 所以怎麼判都是不對!!其實我不懂什麼"法家"、"儒家", 我只道"大家", 在一個民主國家不就是互相尊重嗎??以大多數人為意見, 並且尊重少數人, 如果二審法官不能有自己對案件的獨立判決, 乾脆也不要有那麼多法律程序, 就通通只到一審就好了!!

有時候在想, 如果不是馬英九當總統, 當我們遇到這次金融風暴時, 因為擴大和大陸的交流而減少一些衝轚, 我看我們大家都只有通通"回家", 要當家不是這麼容易, 也不是一定要如我們的意, 只要能如大多數人的意, 再想辦法保護少數人的意就很好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7 18:45 回覆:
的確應該只有一審,判錯了的法官,要像跆拳道裁判鄭大為一樣失業。因為司法院的編制跟資深國大一樣,有太多老而不死的資深法官,才需要這麼多審。小朋友,懂了沒!如果不懂,請看以下的故事:
「行為學派研究鴿子,鴿子眼前有紅藍兩個鈕,鴿子啄紅紐有食物,啄藍鈕沒有。一段時間鴿子就學會只啄紅鈕。有的 鴿子啄紅鈕前屁股癢啄了一下,才啄紅鈕取得食物,此後每次啄紅鈕取食物前,必啄自己屁股。」,生物老師說:「這個叫鴿子的法執,通俗說法叫迷信。
至於馬總統的好壞,我不認為是人云亦云的羅生門,請看「尊重司機」那一段的說明。

單車巨蟹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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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啊......
2010/06/15 09:59
3849大嬸被屁政的跑到人家去哭笑不得喔.....
尊重司法是放屁...那不尊重司法呢!?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5 11:53 回覆:
您的問題應該是『「尊重司法」是甚麼?』吧。
請參考(註6)

bat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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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言大義
2010/06/14 18:33

要馬總統學點智慧,請參看本文,才是正辦。
======

這句真是微言大義。要馬總統去看資治通鑑已經來不及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4 19:54 回覆:
(汗!)
這篇只希望能幫馬總統學會尊重,尊重自己,尊重自己的職位,蝙蝠俠說,能力越大,責任就越大。
不要只是空話一句「尊重司法」,這樣對司法太不尊重了。
至於資治通鑑,可以考慮看張居正註釋過的那本。

Shadowsheu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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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就叫做惡法亦法
2010/06/14 14:27

法官很爛 判決很爛 你還是要尊重他

總統最大 人民最大 還是法官判決才算數

你嫌他們做的不好 去修法啊!去廢掉他啊!

如果不能 你就只能忍耐 只能接受 再去上訴

直到民眾都忍不住跳出來要求修法時

這樣的問題才能真的獲得解決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4 19:57 回覆:
這麼說有點怪(^^)
車子有怪聲,要快去檢修,不是尊重車子,有的司機傻不隆咚照開不誤,只苦了乘客!

overseareporter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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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司法乱糟糟
2010/06/14 13:55
台湾与中国的司法现状看起来没有什么特别,一样让人失望透顶!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4 19:59 回覆:
一邊是有控制的爛,另一邊是放手讓它爛。

半個公務員退休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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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的兇」是「放水」的障眼法
2010/06/14 12:20
鄧振球讓我們認清楚法官也沒什麼...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4 20:05 回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