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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06 03:05:05瀏覽3965|回應15|推薦22 | |
『金改與扁家洗錢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前總統陳水扁夫婦等全部被告無罪。周占春的合議庭認為,翻遍憲法,均無金控合併與總統職權有關的規定,難以認定企業給款扁家有行賄對價。』 有人問:「周占春判的很認真啊,都翻遍憲法了,沒法判阿扁有罪,那也沒辦法吧。」周占春很有趣,檢方起訴的是刑法的貪污罪,他翻遍憲法要做啥?有人說:「對啊,周法官是怎麼了?」 兩千年前,晏子春秋有一則故事,齊景公把紀這個古國滅了,從破敗的王宮牆裡,找到了一個古董金壺,內有一封丹書,上面寫著『食魚無反,勿乘駑馬』,齊景公看著看著,不覺出神:「對啊,吃魚只吃一面,另一面大家都洗過筷子,噁心死了;騎馬不能騎到爛馬,免得打敗仗逃命,馬跑不快被殺。」 「啟奏大王!」賢相晏嬰在旁實在聽不下去,連忙岔斷景公的胡思亂想:「食魚勿反,是要君上愛惜民力;勿乘駑馬,則是要君上的身邊,勿用神智不清,不識字又沒衛生的法官,」景公趕忙的問:「誰是這種有癡呆症的法官呢?」「咳~這種法官只能用比方的,好比你問他吃飯了沒,他回說今天天氣很好。或是你問他阿扁犯的是不是刑法的貪污罪,他卻回答『喔,翻遍憲法,沒看到貪污罪的定義。』」 有人聽到這兒,按耐不住:「這又是版主在掰了;版主誤解了周占春說他『翻遍憲法』的意思,他翻憲法,是要找出總統權限的定義。」根據周占春的說法,憲法規定總統是個虛位總統。翻成白話,就是繡花枕頭,空心老倌,中看不中用,銀鎗辣樣頭的意思。 有人笑了:「這個周占春真是有趣,總統的權限在哪,何不直接去問馬總統呢?」唉,只怕馬總統也不清楚他甚麼能做,甚麼不能;甚麼該做,甚麼不該。『白馬非馬,馬總統非總統』,既然馬總統只會像唱片跳針般的說『尊重司法』,『尊重周占春釋憲總統職權的這種司法』,馬總統只是虛的,有名無實,只負責上下班打卡按時領薪水的。 「不論如何,周占春總是真的有翻過憲法,真的就沒規定到總統的職權啊!」憲法也沒規定周占春不能隨地大小便,可是周占春怎麼不去隨地大小便呢?憲法也沒規定總統不能吃狗屎,按照周占春的邏輯,阿扁當總統時,怎麼淨吃錢,不去吃狗屎呢! 有人說:「你這個推論,不大能成立。周占春真正的意思,應該是憲法如有規定,從其規定,憲法如果沒有規定,就隨便總統愛吃錢的去吃錢,愛吃狗屎的去吃狗屎了。」有人這個簡短的結論,聽起來很鄉愿,難怪『有的總統吃肉,有的總統吃屎;狼行天下吃肉,犬行天下吃屎』。 於是,依照這個周占春對價關係的邏輯往下推,阿扁沒收錢的職權,卻收了錢,不是貪污;阿珍不是公務員,收錢更不是貪污;有的人用古董字畫行賄,無罪;有的人把錢擺在茶葉罐,「天,我是把錢送給茶葉罐,茶葉罐更不可能有啥子職權了,不是」當然無罪。就算是收現金,也是本人的職權,也無罪「因為我用左手收錢,右手才能幹事」,欲消之罪,何患無辭。 乾脆這樣說:『憲法沒規定任何人,有貪污的職權;所以任何人貪污,都沒對價關係』,省事多了。 日前有個法官,要判俗稱『銳寶貝』的藝人陳凱倫黑道兒子陳銳無罪,那個案子才是真的棘手,陳銳和受害人都被網咖的錄影帶錄到了,受害人也出來指控,本票也確實簽了。可是比周占春法術更高的法官說:「錄影帶不是證據,陳銳被控妨害自由,無罪」。說到這裡,周占春真是丟臉到家,還去查啥撈什子的憲法?直接問檢察官,有沒有錄到金控老闆交付任何現金,支票或本票給阿扁的畫面。啥?沒有!連錄影帶拍的一清二楚的,都能無罪了。檢察官你沒有錄影帶還敢亂起訴?小心被法官打屁股。呵 有人轉念一想:「不對呀,就算周占春說的對,阿扁沒那個權限,是大老闆誤會,傻不隆咚的捧錢給阿扁,阿扁也坦然收受,這樣子不叫詐欺嗎?」「很多詐欺集團,都說自己是法官,愚夫愚婦就把財產送給假法官。這些假法官也沒他們胡說八道來的權限呀。法官很生氣,抓得到的,通通一罪一罰,判了重罪呢!」說到這點,阿扁也很氣,一直託人要找那個塔羅牌的少年,害阿扁跟捧錢給他的大老闆一樣,誤會塔羅牌少年真有通天權限,『關關難過關關過』,吃到老還倒蹦孩兒,『老劍仙』敗給剛出道的。是可忍孰不可忍,至少,被騙走的銀子非給討回來不可! 「唉,那是自己句讀放錯,應該要念『關(了)關(了),難過關,關過(了)』才對。這麼念起來,塔羅牌少年也沒怎麼騙人。」 「言歸正傳,周占春判阿扁無罪,到底該怎麼看?」有人自問自答:「說周占春『強姦憲法』嗎?把周占春罵成『貪腐共犯』嗎?」周占春可一點也不在乎,說不定心底還更爽『老子偏要一邊被你們罵死,一邊領著你們的稅金供養老子一輩子,把你們氣死...』「那麼,就是被判無罪的阿扁..那一大屋子不知怎麼得來的錢了。」憲法既然沒規定阿扁有貪污的職權,錢再多裝滿幾個屋子,也不是啥問題了。有人突然靈感乍現:「是了,誰現在執政,就給誰好看...」噓,,這個答案太敏感...在某個政論節目開放CALLIN,有觀眾一提出來,馬上就被主持人消音了。 「所以問題是在誰身上呢?」有人懶得猜了,要直接看答案。「是周占春嗎?是鄧振球?還是那些白玫瑰抗議的恐龍法官,判殺兩女童的殺人魔六年的最高法官,判陳銳妨害自由無罪的詭異法官呢?還有其他族繁不及備載,會收賄,幫兒子關說,住豪宅,買賣古董,嫖妓的下作法官呢?」單獨一兩個法官,還可以說是個別法官的問題;但如果是一屋子的法官都怪,恐怕是整個司法系統都快爛光了。 有人憂國憂民:「那老百姓該怎麼辦呢?國家還有救嗎?」 晏子解說完『金壺丹書』裡,『勿乘駑馬』的意義後,齊景公好奇的問:「既然有這封金壺丹書,紀國為何還是滅亡了啊?」「報告大王,」晏子說:「因為紀國的國君,以為這封丹書是部天書,把『勿乘駑馬』這四字視為國家機密,只曉得深藏在金壺裡,不知道要去實踐,所以滅國的啊!」 金壺丹書,要紀國國君勿乘駑馬,以免亡國。卻不知紀國國君自己就是一隻特大號駑馬,看不懂金壺丹書的天啟,只會尊重這封丹書,好好的藏起來...今天,這份阿扁無罪的判決書,一如金壺丹書。馬總統可別再誤解總統的職權,又來個『尊重司法』,『尊重周占春誤解職權,以為當法官就可以胡說八道,規定台灣的阿呆總統,能不能吃大便的這種司法』... 有人嚇了一跳,低聲竊問:「憲法沒規定的,到底有沒有關於總統能不能去吃大便的這條啊?」 嘆曰: 銳寶貝沒事,法官很恐龍;貪污扁無罪,馬總統萬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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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