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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司法馬總統 貪污養狗皆因公
2010/06/13 10:29:23瀏覽3179|回應32|推薦6
『扁、珍刑度從無期徒刑降為廿年,主要關鍵在收集發票領取兩千多萬部分,全改判無罪,只剩偽造文書輕罪;機密費支付官邸費用也大幅放寬認定標準,從七千多萬減為一千多萬,包括吳淑珍愛犬哈尼美容、狗飼料等,全視為因公支出。』

有人問:「養狗的錢,為什麼是因公呢?」「因公和因私,是法官說了算嗎?」唉,傻孩子,這是法官的自由心證,法官認為養狗的錢,是因公支出,就是他自己同理心的投射。「喔,你是說,法官家裡也養狗,也用公款在養嗎?」,沒證據不要亂猜,說法官是狗腿子的(註1),已經被人權法官告到快哭了。要說法官如何,務必小心在意。「要不然,你說的同理心,是甚麼意思?」噓,小聲點告訴你,法官的同理心,說的是自己,不是說自己家裡的狗。老百姓花錢養法官,當然是因公啊!有人恍然大悟:「啊,所以老百姓花錢養公務員,是因公。」「老百姓花錢養吳院長,是因公」,「老百姓花錢養馬總統,更是大大的因公了。」~~嗯,那可是你說的,招惹到馬迷,你要自己負責。

可惜,這番對話,還是被馬迷聽去了。馬迷聽完怒不可扼:「說馬總統是狗,你才是狗!」「你才是狗吃屎,趕快去吃。」,怕一般有社會正義感的小老百姓,跟馬迷吵架,我趕緊出來調停:『關於老百姓花錢養馬總統,是因公。這是馬總統自己同意的。』,「胡說八道,怎麼可能。」「明明就是你瞎掰的!」,各位馬迷稍安勿躁,我這麼說是大有道理。法官說:「阿扁貪污養狗,都是因公支出。」,馬總統不是在第一時間馬上跳出來回應,要「尊重司法」嗎?所謂尊重司法,就是要大家乖乖聽司法放的..,說的話。「爾等馬迷,焉敢不從馬總統的命令?」,我可是聽馬總統的話尊重司法的啊!有人忍不住的說:「啊哈,原來版主才是頭號大馬迷。」

小馬迷們聽完,也甚覺有理。有的馬迷就自我寬慰:「唉呀,這只是二審的司法,三審司法怎麼判,還不知道呢?」「反正到時候,我們再來尊重三審的司法,,我們尊重一審司法,尊重二審司法,也尊重三審司法(註2),我們才是真正尊重司法,我們才是大馬迷。」,我笑了笑:『好吧,當這種大馬迷也沒甚麼光彩的。那麼,能否請教這樣的司法量刑,有何標準?』,馬迷只是迷,並不是呆:「哈,同樣一套司法,先說貪污很壞,要關一輩子。後說貪污沒那麼壞,關二十年就很多了。這個就叫...『雙重標準』」我笑了,再問:「如果司法三審的結果不同呢?」,比較直的馬迷隨即回答:「笨,類推也不會,就叫『三重標準』,每審一次,就一個新標準。」一旁老馬迷急忙按住小馬迷的嘴,搶著岔開話題:「只有阿扁用國務機要費養狗!(註3)」,因為馬總統養狗用上的是市長特別費呀。眼看板主自己都快跟馬迷吵起來,換有人當起了公道伯:「老百姓養狗,用上的都是納稅錢。」

法官拐了個彎,罵到了馬總統。馬總統猶如唱片跳針般的說:「尊重司法,尊重司法,尊..」,受辱仍唾面自乾,像晉惠帝與劉阿斗般渾然不覺。根據狗腿子的歷史定義,吳揆乃義無反顧的跳將出來:「尊重司法,是我說的。(註4)」,此時,天地震動,海起波濤,枯樹開花,天降紅雨,「是真菩薩,必早成佛。」 唉,吳揆其實也沒這麼偉大。『在遠古時代的司法系統,村民有爭議就去拜大樹下的石頭公,石頭公會說,該判無期徒刑,村民都說石頭公很靈驗。有天村民忘了上次石頭公判多久,拿相同案子來問,石頭公說,該判二十年。有個村民記性好:「不對呀,上次明明判無期徒刑的。」村民於是跑到樹後查看,發現是隔壁村的癩痢頭阿三:「阿三,你怎麼躲在樹後裝石頭公,石頭公呢?」,阿三說,「石頭公剛剛拉肚子請假,我只是代班的。」』,看完這個小故事,大家都懂了:「原來,吳揆只是今日來代班挨罵的。」

清代名臣紀曉嵐只吃肉,官任侍郎的時候,有一次和御史在路上聊天,御史看到路邊有一隻癩痢狗,想開紀曉嵐的玩笑,說:「侍郎大人,您瞧那隻動物,是狼是狗?(侍郎是狗)」,紀曉嵐說:「我們可以觀察看牠吃什麼。狼是非肉不食,狗則遇肉吃肉,遇屎吃屎。(註5)」(御史吃屎),話說有一條狗看著吳淑珍愛犬哈尼吃高擋的狗寶路,狗牛排,自己卻正在吃屎。記者詢問牠的意見,牠竟然說起了人話,要人類『尊重司法。』,國之將亡,必有妖孽。想到這節,小老百姓心中也毛了起來...

有分教:
憐我百姓,憂患實多,拿錢養狗,皆屬因公。
貪污無罪,扁珍勝利,馬到成功,死老百姓。



註1:我說的【狗腿子】,都是稱讚奴才與主人間的高義,是好話不是罵人,請狗腿子們別多心。請參考:【蔡正元罵狗腿子,狗咬人不是新聞http://blog.udn.com/jun5238/4078536】

註2:有個妙齡女子去搭電梯,突然放了一個屁,身旁的甲男馬上說:「抱歉,剛才的屁是我放的。」不料女子的肚子太不爭氣,忍不住又放了一個屁,這時乙男搶著說:「這個屁是我放的。」女子屁又放了,丙男見機不可失,趕忙搶著說:「這個屁,和接下來所有的屁,通通是我放的。」,因為司法每個審,都像放屁。這個審放完,換那個審放,自己都不尊重自己放的屁了,馬總統還要大家尊重司法,「對不起,接下來司法的所有屁,請您馬總統自己全吞下,小老百姓礙難從命。」

註3:這是國民黨立委林益世的大作:【只有阿扁用國務機要費養狗http://blog.udn.com/suma100/4122530】,內容我沒看過。

註4:請參考註2,吳揆打算英勇救馬,吞下所有的屁。據傳歷史上第一個狗腿子,看到主子的腿跌斷了,跟主子說:「主子請放寬心,我把我的腿子切下來給您換上就好了。」主子嚇了一跳:「那你的腿怎麼辦呢?」「我再去隔壁偷抓小黃狗,把牠的腿換過來。」跟佛陀割肉救鷹,吳揆吞屁救馬,有相同的精神。 

註5:御史吃屎。http://blog.udn.com/jun5238/3971033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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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珠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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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局之小~~?
2010/06/20 10:25

當宋楚瑜知道這一輩子無緣總統,就詛咒給別人死!

這也是讓人看出他心胸狹隘之處!好佳在,台灣沒有這種總統!

而您竟也無知的盲從,好佳在,台灣是民主國家!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20 11:18 回覆:
如果你意有所指,這則新聞我有評論「宋楚瑜建議:總統貪汙,判唯一死刑」http://blog.udn.com/jun5238/3853435。
他是過氣政客在報老鼠冤,我的評論用的是經濟學。
明太祖朱元璋說:「我想清除貪官污吏,奈何早上殺了晚上又有犯的。今後犯贓的,不分輕重都殺了!」這樣都還殺不完,貪污總統判死刑算便宜了。大官大貪,小官小貪,無官不貪,台中官警風紀問題,根源就在貪污總統。
風俗之厚薄悉自乎,自乎一二人心之所向。---曾國藩

阿珠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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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小看馬英九了!
2010/06/19 21:52

你相信自己嗎?

如果沒有法律,你會做壞事嗎?

馬英九絕對不需要法律,只要有教育,他就不會做壞事!

小學生懂法律嗎?也不盡然人人做壞事!

喊貪污者死,就真的不會貪污嗎?

宋楚瑜如此喊過,就令人想起興票案,是諷刺吧!不勝唏噓!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20 00:10 回覆:
「中華民國總統不准貪污,查到一律死刑」談的是制度,不涉個人。

阿珠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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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託~~
2010/06/19 21:28

事在人為~~

同一套憲政體系,如果馬英九可以做到不貪污,又何必改!

經過陳水扁一事,以後的總統誰敢再貪污呢?相信民主吧!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9 21:41 回覆:
「自由的代價,在永恆的警醒。」---美國總統傑佛遜
總統貪污不負代價,是以後總統貪污的溫床!
韓國總統,下一任都嚴辦前一任的貪污,還是好幾個總統都貪污。最近一個貪污的叫盧武鉉,貪污幾百萬而已,就跳崖自殺了。
請馬總統宣示,中華民國總統不准貪污,查到一律死刑(反正你不是廢死的)。從阿扁開始,日後有人查到馬總統貪污,也援例處死。
再嗆聲一次。馬總統,,你敢不敢,你敢不敢,你敢不敢!(請用陳由豪嗆阿珍的口氣)


阿珠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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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奇怪
2010/06/19 20:36

>>>扁案越判越輕,我還以為只有阿扁支持馬總統的「決不干預司法」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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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台灣的價值錯亂了嗎?

第一次聽過有人希望總統干預司法的,阿扁的亂政真是成功啊!世界奇蹟!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9 20:48 回覆:
別裝了,我最近十幾篇,篇篇都要馬總統干預這個爛到頭頂瘡,腳流膿的司法,最新一篇還有個笑話,請參閱馬總統不管司法 馬教授不管雞腿
阿扁之前,你有聽過哪個國家的司法,可以讓總統貪污八年,洗錢洗遍世界的嗎?千萬別舉菲律賓,還是非洲,太平洋島國,食人族來比。
一個國家的司法,可以縱容總統貪腐八年,可說爛到極致了,沒有別的形容詞可以形容,啊,有了,就說爛到跟馬總統一樣爛,這樣大家就知道有多爛了(^^)

阿珠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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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可證
2010/06/19 20:06

>>>我的淺見,文章只要讓愛看的覺得好,不愛看的覺得爛,就是好文章。

*****************************************

自我感覺良好,和蔡英文有拼喔!

小馬哥當總統能讓反他的人討厭,能讓支持他的人繼續支持,他就是好總統嘍!

哈哈!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9 20:18 回覆:
扁案越判越輕,我還以為只有阿扁支持馬總統的「決不干預司法」呵。

阿珠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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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爛到不行~~
2010/06/19 18:04
推薦的少,譙的人多,足見文章有多爛!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9 18:27 回覆:
多謝漏氣(^^)
我的淺見,文章只要讓愛看的覺得好,不愛看的覺得爛,就是好文章。
最怕寫出愛看的覺得爛,不愛看卻覺得好的文章。

阿珠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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蠢到不行?
2010/06/19 17:55

格主為了扶持宋楚瑜,猛批馬英九。

可是宋楚瑜卻上不了台面,2012只能便宜民進黨!藍軍自己分裂,輸了活該!


c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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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6/14 03:55

底下一堆"人",不曉得在生什麼氣,
不曉得是不是替"狗"仗義執言呢,還是感同身受?

PS.

請出[網路城邦發言守則與禮節]
是跟找媽媽惜惜,是異曲同工的行為.


c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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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6/14 03:36

嗯,版主語重心長!

[只要能達到目的,他可以尊重司法.]

同理,所以;

[只要能達到目的,他亦可以不尊重司法.]

jun5238(jun5238) 於 2010-06-14 07:28 回覆:
其實,目地不是最主要的,而是那種態度,無可無不可,輕忽隨便,不負責任的態度。所以有時候,未必真的有甚麼目地!

egg
狗真是乖巧阿
2010/06/14 02:10

狗阿 很乖 很聽主人的話 在主人屁後搖尾巴

不管主人汙個幾十億

不管主人 黑翻白 顛倒是非

厚著臉面  大喇喇的 不知羞恥

主人走了

說謊 狼狽為奸 厚臉皮小主人來了

就是這狗兒

還是忠心耿耿的相挺 汪汪汪 挺個高高漂漂  美美麗麗

狗兒 真是忠心的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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