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5/12/18 18:04:01瀏覽461|回應9|推薦3 | |
周玉蔻爆馬英九涉收頂新政治獻金 加重誹謗起訴 這是一年前的案子,放在這時起訴,好跟魏應充無罪擺在一起看,其實,把很多事情擺在一起看,就能一目了然,像是魏應充如果是高振利,兩人是上下游,但是魏除了假橄欖油與銅葉綠素,事業還跨到餿水油業..智慧財產法院一年前二審就判12年定讞了。要是魏應充改叫富味鄉,這..這個也是二審給智慧財產判緩刑定讞了。以上,是簡單回顧魏應充還沒判的假油案與銅葉綠素麵案。 那要是把魏應充與一同賣餿水油的事業夥伴強冠公司與郭烈成一起看呢?後二者規模大概是魏應充賣的一根指頭不到,好比郭烈成,賣餿水油總共賺得暴利..400萬,還是好幾年才賺到的。這兩者(還有其他小咖,不贅述了)五個月前也一審判決了,一個20年,一個12年。 而魏應充不但不用一審跟高振利富味鄉一樣,發生在一年前,也不用一審跟強冠郭烈成一樣,發生在五個月前,甚至連上訴二審,也不用跟高振利富味鄉一樣,要按照法令到台北媒體比較能看到的板橋智慧財產法院,而是就近在台中高分院弄個合議庭來解決 頂新劣油案日前一審宣判,包括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等6名被告均獲判無罪,彰化地檢署不服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提起上訴,全案卷證今天上午11時送抵台中高分院,下午3時進行抽籤分案作業,二審法官分別為審判長洪曉能,受命法官吳幸芬,陪席法官楊真明。 彷彿冥冥之中必有天意,大家知道嗎?頂新律師羅豐胤,除了剛好是法官評議委員,他之前,竟然還這麼湊巧的,曾任台中法院法官咧.. 黃越宏也提到,其實羅豐胤曾是前台中地方法院院長黃金瑞的愛將,但黃金瑞在多年前被揭露,與前台中地院庭長胡景彬共同投資地下錢莊、放高利貸後,曾擔任法官的羅豐胤也從法官一職退下來,改當律師。 不過最湊巧的是,魏應充無罪剛上訴二審,周玉蔻就跟著被加重誹謗起訴了。 對於周玉蔻會被起訴,我想大概沒甚麼太叫人驚異的事,我在一年前就早寫好數篇稱讚她勇敢的評論等著她,要是她竟然不被起訴,不顯得我的評論太兩光,太落漆麼?唯一值得一提的是台北地檢署的起訴,明顯違憲,就是憲法有保障人民言論自由的精神,經大法官509號釋憲文解釋,需證明周玉蔻有真實惡意,才能以誹謗罪相繩。 北檢不會不知道這點,因為當郭台銘告周玉蔻誹謗時,這與馬英九告周玉蔻誹謗除了內涵極為相近,兩者發生的時間點也差不多,我當時的推論是郭董告周是幫馬出口惡氣的,現在郭董告周的誹謗案,民事一審經法官改五個字判成要賠200萬(一個字40萬)後,北檢傳周與郭律出庭,竟爆出女檢指導司法如何提告才有罪的醜聞,大意是說女檢問郭律民事一審勝訴後,有沒有上訴,郭律聽不懂,周倒是駭異極了,露出驚恐表情,女檢連忙解釋,因為郭律若沒上訴,則民事是說周女是過失侵權,可是刑事告的卻是加重誹謗,刑事起訴時會參考民事判決,那就產生了矛盾。郭律就說收到了,回去再研究。後來郭董就把刑事撤告,民事二審也不上訴,只剩周玉蔻自己上訴了。 所以北檢知道要起訴周玉蔻加重誹謗,唯有舉證出周玉蔻有「真實惡意」,這個絕對不能是過失侵權類的妨害名譽,這樣誹謗罪是告不成的。那麼為什麼說郭告周與馬告周內涵雷同呢?因為郭董告周的是「周說她聽人說三億男是郭董」,後來證明周真的是聽柯文哲說的,沒有捏造事實就不具真實惡意,這樣就沒誹謗了。 而馬告周則是「周說她聽人說馬是兩億男(與郭的方向相反)」,那麼到底周玉蔻有沒有聽人說呢?答案是有的,這個人是前國安會高層叫做張榮豐,也有出庭做過證了,只是張榮豐說他是推測的,而柯文哲說他也是聽來的(聽柯建銘說的),不論柯文哲與張榮豐的前一手消息為何,是自己依據言論自由作的發想或推論,還是又聽有人說來的,這些都無關宏旨,因為此時我們已經證得了,郭告周與馬告周,告的是同一回事,而周真有聽人說,其所指述者有來源,也有依據,北檢前一個女檢即早已深知這樣無法羅織周玉蔻入罪,但是後頭這個起訴周玉蔻加重誹謗的同一個北檢,為何甘冒刑法誣告罪 意圖使他人受刑事懲戒而誣告者謂之 把周玉蔻趁魏應充無罪,上訴怪怪的二審台中高分院,不是過去他兩個好兄弟富味鄉與高振利去的智慧財產法院,甚至於魏應充能這樣一路過五關斬六將,人家起訴他有證嚴出來講情,人家判罪他逃漏稅可以緩起訴,人家都抓進去關了,他還能照賣餿水油,後來郭烈成,強冠紛紛中箭落馬,他還能渾然無事,有著一大幫子國民黨立委與衛福部的撐腰,甚至賣餿水油的同業全都重判光了,他還遲遲不宣判,非得等到周玉蔻指控馬收頂新兩億,又指控比頂新噁的,竟然甚麼人不去招搖撞騙,跑去跟賣假油與餿水油的頂新招搖撞騙的羅智強不知道甚麼事,害馬前一天剛說完羅智強所說的可以證明周指控不是事實,隔天馬上改成沒有羅智強說的..周指控的仍舊不是事實,把周用誣告方式起訴加重誹謗,凡此種種荒謬絕倫的怪事,要說沒有個大門神在後面默默發功,其誰能信? . [天地有政氣 ]部落格聯播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