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羅豐胤說同種油混煉即非攙偽,彰檢偏說還要不傷身才算
2015/12/12 08:17:16瀏覽444|回應2|推薦4

再看一次彰檢秀下限的九大點上訴內容(一審院方回應就甭看了,反正都是幾個字說沒證據)

1.大幸福無食品生產廠商證書
2.大幸福無提供食用油原料之能力。
3.大幸福出售油脂無合法來源證明,來源證明「黃安廠」經證實為虛偽。
4.越南政府認定大幸福所售為飼料油。
5.頂新進口大幸福之油脂,所檢附檢驗報告內容不實。
6.頂新產品資訊不實。
7.大幸福的油脂酸價過高、含有害人體健康之重金屬,仍攙入合法食用油中加工製造。
8.被告等所攙假之物,含有害人體健康之重金屬,原審判決卻以精煉後的「成品」不能證明有害為由,自相矛盾。
9.原審判決迴避說明檢驗報告不實、頂新以過期油回收加工等重要事證。

好的,從這九點大家可看出甚麼端倪沒?說實在的,我也看不出來,還好有頂新律師羅豐胤給我們解惑,他說:

同一種油品可混在一起精煉,並不違法,不應被誤導成「攙偽」

看懂了沒?原來彰檢這裡的上訴,竟然通通都沒提到他到底要告食安法的啥?「摻偽」啦。我真是自長眼睛以來,沒看過這麼稀奇古怪的事了,一般有人被告誹謗,或是著作權法,那個告訴的內容一定是某某這句話誹謗到我,那一句留言或照片又侵犯到我的著作權,就像是深恐檢察官沒看懂,一定要再三強調他寫的內容告的是:

誹謗跟著作權

以免檢察官看了半天,就隨便抄一抄別人的範本,不起訴處分掉。但是羅豐胤律師果然是律師,還是得到9000票之2000票有投裡頭占500多票第一高票當選的法官評鑑委員大律師,而且從他過往的資歷可知,

由《壹電視》播出的政論節目《正晶限時批》,10日晚間整理出頂新辯護律師羅豐胤的過往經歷,羅豐胤除了曾擔任台中、新竹、士林等地方法院的法官,也曾是 社團法人台中律師公會第8任理事長、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但黃越宏在節目中則指出,其實羅豐胤還有2個很重要的資歷,一個是蘭生仁愛之家的董 事,一個是裕國冷凍冷藏公司的董事,且後者的監察人是前法務部長曾勇夫。關於前者,黃越宏則說,蘭生仁愛之家的土地價值數十億,顏清標也曾擔任過其董事, 且羅也曾幫顏清標打過官司。黃越宏指出,這些都是羅豐胤個人人脈的一環。黃越宏也提到,其實羅豐胤曾是前台中地方法院院長黃金瑞的愛將,但黃金瑞在多年前被揭露,與前台中地院庭長胡景彬共同投資地下錢莊、放高利貸後,曾擔任法官的羅豐胤也從法官一職退下來,改當律師

絕非我們一般人可以比擬,果然這裡就給羅豐胤看出眉角,那就是在第八點

8.被告等所攙假之物,含有害人體健康之重金屬,原審判決卻以精煉後的「成品」不能證明有害為由,自相矛盾。

咦?這個彰檢上訴,怎麼還是錯字連篇,也都不去校對,像這個「攙假」的「假」應該是「偽」才對。阿哈,這不就抓到了?

被告等所「攙偽」之物,含有害人體健康之重金屬,原審判決卻以精煉後的「成品」不能證明有害為由,自相矛盾。

彰檢這一句話竟然還再說60年代,恐龍時代的食安法。馬政府衛福部說:

64年1 月28日制訂公布食品衛生管理法時,即以明定『攙偽、假冒』為產 品之禁止行為,其立法說明為『攙偽、假冒者,對人體健康危害極巨,故應予禁止

可是我的老天爺啊,明明食安法才修訂過,檢察官陳瑞仁說:

頂新案判決在「適用法律」最大的爭議,就是我國《食安法》第49條第1項所規定的犯罪構成要件,明明沒有食品「客觀上有造成人之生命、身體、健康危害之虞為限」這幾個字,法官卻以所謂「目的性限縮解釋」之理論,硬是加上這個要件而判決被告無罪

於是身為象徵公理,正義,是非,對錯,所有一切人性中美好價值的法官評鑑委員羅豐胤,馬上就大聲的指正彰檢,

同一種油品可混在一起精煉,並不違法,不應被誤導成「攙偽」

頂新是把飼料油拿來與食用油混,就叫做用不同種油品混在一起精煉,這樣就是新食安法規定的攙偽了,啊你彰檢是吃飽了撐著,還是想當場喝下一桶頂新油,以死明志笑死二審法官呢?只要在上訴裡提到有「攙偽」這兩個字就成立食安法第49條第1項所規定的犯罪了,這樣子明白沒?

我說這個彰檢可真是奇怪,人家羅豐胤演甚麼像甚麼,從前演法官時就像吳永梁(大家說像不像?),演頂新律師就像頂新律師(怪哉,怎麼想起另一個叫王如玄的女律師),這一會子演公正廉明,剛直不阿的法官評鑑委員,那就像極了法官評委,真能斬妖伏魔,除暴安良。反而是這個彰檢,怎麼愈演愈像是與法官陳榮和..

涉貪法官陳榮和90萬不明財產無罪定讞

與其他法官組成貪污集團,成員包括律師與檢察官裡頭的檢察官,甚至像去頂新律師羅豐胤了?毋寧怪哉!

.

台北地院審理味全混油案,合議庭昨再傳喚味全前董座魏應充出庭,另傳喚美和科技大學代理校長陳景川擔任證人兼鑑定人,說明味全販售的橄欖油等產品中,混入廉價油是否對人體有害

我的媽呀,怎麼還來呀!?

.

[天地有政氣 ]部落格聯播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38500149

 回應文章

633
馬習會起因
2015/12/12 21:33
The most plausible explanation is that China holds evidence against Ma's
past support of Ting Hsin International Group.

Immediately after Ma voiced support for the Hong Kong protest, to please his Western backers, the Ting Hsin food scandal was suddenly exposed in the pro-China Want-Want Press.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 Gulfstream G450 private jet belonging to the Wei family departed
from Taipei International Airport (Songshan airport) at about 9pm on
Wednesday headed for China.

CAA officials explained that the two jets were registered in China
and as long as they complied with regulations, the aircraft could land
and take off at the airport.

Besides the prosecutors’ office, CAA officials said that prior to the
jet’s departure they also informed the Ministry of Justice and the
National Immigration Agency, and after receiving consent and clearance
the jet was allowed to fly to China.

The news sparked a furor because it was seen as an attempt by the Wei
brothers to evade prosecution and remove their assets from Taiwan — the
two Gulfstream G450 jets have a combined market value of US$50 million.

狐禪
等級:4
留言加入好友
2015/12/12 19:15
52,所以屎可以是毛毛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