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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4 10:08:28瀏覽267|回應6|推薦3 | |
藍白合破局 侯柯今早各自登記 也就是說,侯友宜去君悅,本來是要給郭董一個面子,一個光榮退選的台階。結果他竟當眾念事涉郭董陰私的簡訊,當面公開打臉郭董。沒錯!柯P是有同意侯。因為若不同意而侯還是照念,連柯P也會被打臉。柯P說,通常這是名嘴跟側翼在做的事。我猜他想起的,應該就是當年周玉蔻的「三億男」案。當年「三億男案」,郭董把周玉蔻告得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周還上告法務部長,結果民事判賠200萬,刑事郭董好心撤告。當年周被判賠的理由,是她未經合理查證。也就是說她聽柯P說郭是三億男後,周若要公開,不是問柯P同不同意,而是要先跟郭董查證。昨晚公開簡訊那一幕,郭董明明人就坐在一旁,侯友宜卻連問都沒問,當然更是未經查證! 所謂「千金之子不死於市」。我的解讀是有錢人把名譽視為生命,尤其是像陶朱公這樣超級有錢人。在昨晚的開門會,侯友宜當眾拿出柯P傳給他個人的私訊,內指郭董想退選的意思,公開傳述給閱聽大眾。讓郭董當場變臉,託辭尿遁。但衡諸歷史,像侯友宜這種極端惡劣的小人行徑,大家連想都不用多想,請看不過是數年前,也曾發生在郭董跟柯P身上,場景幾乎一樣,只是主角換人的妨害名譽官司。 周玉蔻判罰200萬 柯P:驚訝 周指聽柯文哲轉述,但柯文哲所說某企業家捐款3億元給對手,是聽柯建銘所說,即是透過中間人傳話而來的傳聞,而所謂的傳聞,欠缺就直接資訊親身體驗,更很有可能因層層傳遞而遭到扭曲;判決說,行為人未進一步查證而評估內容的可靠性,率以傳聞作為言論所本,「難謂已盡到合理查證的義務」。 周玉蔻聽柯P說郭董(聽柯建銘說)捐3億給連勝文,像不像侯友宜從簡訊聽柯P說郭董有意藉此退選?捐3億給國民黨人,在當時有甚麼妨害名譽?但侯友宜說郭董連署大半天的要退選,形同耍弄連署百姓感情,這不是對郭董人格謀殺,讓郭董當眾丟臉?大家試想,那個場地可是郭董花大把銀子包下,郭董開場還洋洋灑灑回顧自己一生,在這個場地尋求人生第二春,並生了三個孩子,現場還有他的恩人馬英九,那是郭董名望幾至巔峰的時刻,但侯友宜當眾公布這則簡訊,無疑當眾打臉,像把尖刀刺進郭董心臟,人生蒙灰。這若不是誹謗,甚麼才是誹謗?郭董今若登記,侯更涉及總統選罷法的意圖使人當不當選之罪。 或曰當年那樁主角幾乎相同,只有侯換成周的案子,只有民事判賠呀,那不一定告得成刑事吧?其實,那是因為周玉蔻慘哭(「郭台銘你是不是個男人」?)後,郭董一念之仁,請看: 3億男案 郭台銘撤告刑事 周玉蔻獲不起訴 侯友宜鐵漢不哭(誤)..我是說侯友宜既然連做人做事基本的道理都不顧,千金之人丟臉於市。若郭董不登記參選可以告誹謗關兩年,真登記還可以告總統選罷法,這罪更重,要關五年。侯友宜是不是要趕緊準備打官司?這個選戰還選不選得下去?侯若因司法問題選不下去,藍白最後會不會自然就合了?所以我說,藍白合今天是最後一天,能合不能合,全在郭董一念之間。 . 備註:參考法條, 刑法310條 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90條(散布謠言之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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