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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兔貪汙,但其他人貪汙證據在哪?
2023/08/18 22:20:06瀏覽312|回應6|推薦5

獨家/揭高虹安案情關鍵 小兔與助理「關鍵對話」曝光
記者馬郁雯:「這一份是北檢針對高虹安的起訴書,而三立新聞獨家掌握到起訴書中,未曝光的關鍵對話記錄。」
2020年2月7日,主管帳本的小兔主任跟Z9吳達偉對話,Z9表示,「加班費一般也要報滿吧」;小兔回應,「對,大部分都會如此,但大部分這筆加班費助理都沒份」。Z9反問,「這項目不是實報實銷喔」,小兔則回應「都是拿助理人頭領出,再退現金」
2020年11月18日,一名C助理詢問小兔,「加班費是怎麼計算,3700好像有點少」。小兔則回應,「加班費不是獎金」,還直言「先前進來加班的時候,應該就是一口價」
隔年5月5日,小兔提醒陳奐宇,「所得稅申報,你的薪資部分有幫委員領不少,要算一下委員領的薪資,算出你和幫忙領的差額,一定要跟委員反應,把錢拿回來」
而這些對話記錄,都和高虹安聲稱不知情相去甚遠。
不僅這些未曝光對話,平面媒體也揭露事發後,小兔還跟陳奐宇抱怨,「她小姐以為推到我身上就沒事了」,而他背後有「董」,銀行又有1300多萬,難看,也讓人無法置信。究竟小兔口中的「董」是誰,難道暗指郭台銘?

根據高虹安的電視專訪,

親曝男友「全身而退」原因 高虹安嘆被定罪:沒規定買冰箱要立委出錢
高虹安並重申當時國會辦公室的公積金非由她發明,是因剛上任立委時,自己抽到立委李俊俋的辦公室,黃姓行政主任說李俊俋就有使用公積金制度,還拿出表格形式「表示立院大部分都這樣」,自己剛到立法院不清楚費用如何報支,有請主任確認。
高虹安說,自己當時有擔心此制度是否違法,是否有強迫樂捐疑慮,因此黃姓主任有向立法院人事處與監察院友人確認無虞,「我問了主任3次確認沒問題」,因此請主任去詢問助理要不要捐,若沒有要捐錢到辦公室的零用金,也不要勉強對方。
高虹安也主動提到,所謂的李姓助理(指李忠庭)當時被主任問要不要捐1萬元到公積金,李姓助理回說「不用,我有出其他費用」,所以最後沒有捐,「這不就更證明這些捐款都是來自助理的自由意志」,要捐就捐,不要捐也不會勉強。

這個小兔應該就是高虹安說的前綠委助理轉任來的。但是就媒體公開的對話,都是在貪汙案進行中,這個小兔就已明知自己是在詐領跟貪汙,

小兔則回應「都是拿助理人頭領出,再退現金」

直言「先前進來加班的時候,應該就是一口價」

小兔提醒陳奐宇,「所得稅申報,你的薪資部分有幫委員領不少...」

小兔不單跟外人,Z9吳達偉,講出人頭詐領貪汙的方式。還對其他助理,說出甚麼一口價,幫委員領的..等等,等於把這些助理當成小學生,要他們把薪水跟加班費從戶頭領出來後,要依照她的要求回捐到公積金,但小兔也不說是公積金,而是幫委員領,助理人頭領出再退現金,跟這些年一大堆民代詐領助理費的貪污話術或口條相去不遠。這與高虹安在電視上說的是前綠委資深立法助理,還對高拿出表格形式「表示立院大部分都這樣」,甚至在高的要求下,還去跟立法院人事處與監察院友人確認無虞的「我問了主任3次確認沒問題」,天差地別。

到底哪個小兔或黃姓行政主任是真的?

不過還好,這群貪汙助理當中有一個沒貪汙的漏網之魚叫做李中庭,高虹安說,

李忠庭當時被主任問要不要捐1萬元到公積金,李姓助理回說「不用,我有出其他費用」,所以最後沒有捐,「這不就更證明這些捐款都是來自助理的自由意志」,要捐就捐,不要捐也不會勉強。

新聞也說,

前男友也不挺! 被控強迫助理繳回零用金 李忠庭爆:我不願意
檢調偵辦新竹市長高虹安任職立法委員期間,涉嫌詐領公費助理費用等46萬餘元。台北地檢署14日偵查終結,將高虹安及多名助理、辦公室主任等共5人,依照貪汙、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同案被告李忠庭(高虹安男友)表示:「我不願意上繳1萬餘元之加班費,也不願負擔辦公室裝潢,要求零用金償還其墊付之裝潢費用等…」,打臉高虹安的「自願捐款」說。另李忠庭也確實有執行助理工作,檢方認定貪汙罪嫌不足,給予不起訴處分。

打臉是打臉,但打得哪是高虹安,打的根本是這個小兔好嗎?打臉小兔對外宣稱的,

「都是拿助理人頭領出,再退現金」

李忠庭就沒退,檢方不起訴還說,

被告李○庭雖於109年2月至110年3月間,每月領有2萬餘元至5萬餘元不等之助理酬金,但因其確有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且工作內容核屬助理範疇,即難以其另有其他兼職,而認有詐領公費助理費用之犯行,應認其罪嫌不足。

李每月領2萬餘元至5萬餘元不等之助理酬金,也絕非小兔說的「先前進來加班的時候,應該就是一口價」。

至這句:小兔提醒陳奐宇,「所得稅申報,你的薪資部分有幫委員領不少...」這是說陳奐宇領去的薪資,要退進委員私人戶頭或口袋嗎?到底高虹安把檢方起訴她的貪污,那些犯罪贓款,都放進私人戶頭或口袋裡的證據在哪?

從這則新聞,我只看到小兔對其他人證明自己在整個貪汙案裡,當時正在持續的,一直在做貪汙詐領助理費的工作,卻看不出有誰跟她是共犯。李忠庭薪酬浮動,不是她說的一口價。也沒有一個助理是人頭,領錢出來捐的是公積金,也沒退回高虹安私人戶頭或口袋。事發後,小兔甚至跟另一名涉案助理抱怨,「她小姐以為推到我身上就沒事了」,這分明就是在串供。然後檢察官再拿這些貪汙助理串的供,就是說她們這些助理平時都沒認真在加班,捐到公積金給自己煮好喝咖啡,或是喝冰涼飲料的花費,都是她們沒實際加班浮報,跟國家詐領公帑貪汙而來。

我原本想說檢察官拿這一群貪汙助理的話當金科玉律,要來攀咬高虹安也貪汙,已經夠荒謬可笑。想不到從這則新聞我們竟赫然發現,檢察官拿的還是鐵證如山,是這群貪汙助理彼此互相串供後的自白(或先自白再串供?)來攀咬。靠這樣的自白為證要定一個市長貪汙重罪,證據未免太薄弱。還是請檢察官認真一點,告訴大家到底高虹安在全案究竟被查到貪污多少公帑進她私人口袋或戶頭。我記得別的貪汙案,都是要把貪污去的錢還回給國家,那這些貪污助理貪去的錢還了沒?高虹安要還出多少?請檢察官說清楚講明白。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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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7977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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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師帆正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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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9 14:42
版主的話:

「這個小兔應該就是高虹安說的前綠委助理轉任來的」

如今最佳下架民進黨的策略是:台銘 回 國民黨

並代表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國民黨保證 眾黨 獲

得民進黨以外國會 1/4 ~ 1/3 的立委席次,如此民

眾黨可以站穩腳步,國民黨不致於泡沫化。

昨夜誓在門,睡一覺就忘了!

柯 p了。

吳敦義南辦指責傅崐萁扭曲歷史 「國親合」不是傅促成

吳主席 是 馬、王 都能接受的人選,是 國民黨內的

最大公約數。

吳敦義主席 應該參選 黨主席 、參選總統 才是 啊!

要相信老母娘是唯一正法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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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9 09:44
高虹安涉貪金額恐不止46萬 合理懷疑還更多

該人士認為,高虹安至今不認罪,想發動輿論戰,讓自己被判無罪,但事實上在高虹安的記者會發言中,已經承認助理有回捐薪水的事實,至於那些錢去了哪裡,可能只有高虹安自己能交代清楚

不必合理懷疑,鐵證如山的說清楚就好,高虹安說,

「給助理代墊的錢後,多的部分就會進到公積金。」高虹安也說,曾跟助理表示多的不用找錢,若真的詐領,「我幹嘛要還錢,不是脫褲子放屁嗎?」強調帳目都是由助理保管、記帳,有哪個貪汙的人會如此費工做這件事?自己絕無不法意圖。

檢察官也說,3、...須繳回供高○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這是說繳回公積金再由高定用途)4、...將前揭虛報或浮報款項如數撥至陳○宇等人銀行帳戶後,依黃○玟扣除因虛報或浮報金額致助理勞保及健保繳費之增加之金額,計算其等應繳回差額65萬1,842元,由陳○宇等人配合領出交與黃○玟或由陳○宇、王○文自行保管(下稱零用金),以供高○安自行決定用途及運用。

黃○玟或由陳○宇、王○文自行保管,起訴說得這麼清楚,有長眼睛看新聞就知道,這個合理懷疑的人士,算哪門知情人士?笑死。
jun5238(jun5238) 於 2023-08-19 12:08 回覆:

另,從高虹安上電視呼冤,訴諸全民良知,討自己一個公道後,媒體鋪天蓋地獨家揭露起訴書的證據可知,都是小兔單方面跟其他人或助理,自證貪汙的說法,根本沒有小兔貪汙是受高虹安教唆的證明,請看:

「我正在找他知道零用金表格的證據,對話都刪了,不太容易,不過我這麼大膽,敢決定薪水低薪高報,還有指使公積金進出,我還真大膽,他小姐竟然還知道要拿發票,來跟我請款報帳,對帳目都不知情」

不過,就算小兔找著高知道零用金表格的證據,也完全不能證明高教唆她貪汙。她要指控高教唆,除非有她與高兩人之間對貪汙的分工與分贓的對話或紀錄。這就像是春秋時期的一個貪污大案,

陳轅頗出奔鄭,初轅頗為司徒,賦封田,以嫁公女.有餘,以為己大器,國人逐之!故出道渴.其族轅咺,進稻醴,粱糗,腶脯焉.喜曰:「何其給也?」對曰:「器成而具!」曰:「何不吾諫.」對曰:「懼先行!」

這段故事很有趣,值得一提再提,它是說一開始,鏡頭先帶到往鄭國逃亡的陳國大臣轅頗身上,然後開始倒敘,這個轅頗為什麼這麼倉皇的出逃呢?原來他本來是陳國的司徒,專門幫國君跟老百姓徵稅抽田賦的,這年他以國君要嫁女兒為名,又跟老百姓抽了很多稅,給國君嫁完女兒後,還剩下一大筆,轅頗就把這筆錢貪汙了,結果被老百姓知道,就被趕下台,流放外國去。接著畫面回到轅頗跟他族弟轅咺的對話,這時的轅頗逃亡的又餓又渴,轅咺竟不知從哪兒弄來一大堆好料,美食美酒,給轅頗享用,轅頗好奇的問,

ㄟ,你這些好料是怎麼來的?

大哥,實不相瞞,您在貪污國君嫁女兒的公款時,我也從您那貪了一小筆,當時我想,這筆贓款終有一天準派上用場。您貪污完國君,我也跟著貪污完您了。

奇怪耶,你那時就想到我會有今天,當時怎麼不勸勸我?

大哥,我會怕..

怕啥?

怕我要是勸您別貪,恐怕當時我就被您殺了,那就沒今天的我,給您送上好吃好料了。

也就是小兔在高教唆她幫貪汙的時候,小兔要真是正直經驗豐富的立院助理,還有先生好像是司法人員,又經高指示問過立院與監察院的相關人等,以上這些都不用,光是看近年多少民代貪汙助理費被關的悲慘新聞,有的爸爸還是媽媽死,要被戒護回去嚎喪的淒厲畫面,平民百姓都知道的所謂「何不吾諫」,那應該會對高說,

委員,這是詐領助理費貪汙,要關七年耶。

然後高應該會回一些甚麼話,只要找到這段關鍵的對話,就能證明是高教唆小兔貪汙了。


台北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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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9 08:36
看起來,這個小兔早就恨死高,但仍堅持把自己先當一個可能要關上七年的人頭費詐領貪汙犯,再持續貪汙好長一段時間,把貪污的明細帳做好做滿,讓自己先罪證確鑿鐵證如山,]]]]

確實很奇怪,我認為從line紀錄的時間點,再對照綠、白關系惡化時間是否有關?應該可以判段是否有外力介入。

但高虹安委員有的兩大事實:
1.沒有虛設助理詐領助理費,確實聘請助理,且助理都很努力工作。
2.立法委員反應民意監督政府,助理離開辦公室也經常忙於公務,因此沒有浮報加班費的問題。
jun5238(jun5238) 於 2023-08-19 09:13 回覆:

其實這些貪汙助理到法院都可以翻供,沒有偽證罪的問題(他們真的是在立法院上過班嗎?),故只剩下小兔跟高的問題要解決。坦白說,高的情境金庸也早預見,在連城訣裡,狄雲聽到女子呼救,跳進去這個坑,只看到女子,然後女子一把抓著狄,大喊強姦,於是狄雲就被當強姦犯處理了,多年之後才在空屋看到發瘋的女子,原來是萬震山的姨太太。

坦白說,全案大家都沒貪汙,偏偏這個小兔從過往紀錄,所用言語,都在說自己就是個骯髒到爆的貪汙犯,要讓法官不判她貪汙真的很難,除非學殺人案要找人來鑑定鑑定。


台北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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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9 06:49
法律文件文字敘訴實在很繁瑣,我發表一下看法,不知是否有相關?
我6年前曾經捲入兩公司合併又破局案,我是員工,對方告我,要我還錢,還破局後的2個月薪資。
地方員工在外,根本不知道公司經營內幕,我都是“被告知”。
破局時間日期(假設)是112年5月1日,告方人員會在之後套話,套取我5月1日前“已經知道”,然後line截圖送給法院,以證明我已事先知曉。
但明明是對方(辦公室人員)在5月1日後告訴我,通知我,我應該還款,並非我在5月1日前我就已經知道詳情,我都是被告知。
提醒網友一下,這之中對話,一定有人要套話,等line有對話紀錄,當證據。
高委員辦公之事,我認為辦公室主任才是關鍵,因為高委員初到,對於立院的行政作業不清楚,必須仰賴辦公室主任。如果整個辦公室制度是由辦公室住任主導,高委員和辦公室主任的互動才是重點,辦公室主任才是原始點。
jun5238(jun5238) 於 2023-08-19 08:31 回覆:
從小兔這段說法,「我正在找他知道零用金表格的證據,對話都刪了,不太容易,不過我這麼大膽,敢決定薪水低薪高報,還有指使公積金進出,我還真大膽,他小姐竟然還知道要拿發票,來跟我請款報帳,對帳目都不知情」,小兔是從頭到尾唯一全都知情的人,她還是前綠委助理受到高虹安的沿用,按說若是要關七年的貪污罪,以她的資歷人脈,跟綠營法界的關係,還是高說她請小兔再三與立法院跟監察院確認沒問題,就算是ㄧ般人,一看到她要幫高的決定把薪水低薪高報,還有指使公積金進出,第一時間誰不是馬上辭職走人?誰會還忍辱負重,甘願當個沒貪一毛錢的貪汙共犯,把這整段時期的貪污紀錄做好做滿流給媒體日後給司法跟政媒,這才像是完成死間任務後再走。
jun5238(jun5238) 於 2023-08-19 08:10 回覆:
看起來,這個小兔早就恨死高,但仍堅持把自己先當一個可能要關上七年的人頭費詐領貪汙犯,再持續貪汙好長一段時間,把貪污的明細帳做好做滿,讓自己先罪證確鑿鐵證如山,更可憐的是貪汙的錢一毛都沒進自己口袋,用這種天上少有世間全無,萬中無一兔中之兔的方式,噗哧,挾怨報復高,要讓她也跟自己一樣成為貪汙共犯。只不過,這是立法院立委把加班費報滿的正常方式,其他助理全都是奉公守法,合法合規的請領加班費,都不是人頭,也有確實執行職務,當他們領到薪酬後,跟不起訴李忠庭差的唯一一步,就是她們志願捐出一點錢給辦公室大家公用,可以有冰箱,咖啡機,隨時想喝熱咖啡或冰可樂都可以。然後檢察官就把他們全起訴成要關七年的貪汙犯。
jun5238(jun5238) 於 2023-08-19 08:18 回覆:

我原想這是哪門更邪惡的腐屍毒,舊式金庸小說在天龍八部,星宿老仙獨門功夫,先把一個人毒死變腐屍,當成武器去攻擊敵人,不過自己把自己變腐屍的倒沒看過。後來我才明白,原來孫子兵法早說了,

用間有五:有因間、有內間、有反間、有死間、有生間。

甚麼叫做死間,就是先跟敵人散布假消息,然後把敵人中計的事告訴原老闆,原老闆馬上把貪汙案曝光,只是一旦曝光,死間自己也得死。只是這裡的死間,嗯,可以用自己身為貪汙犯的汙字,當成汙點證人。我只好奇,像這個貪汙犯貪汙了那麼久,她說的話還有一點可信度嗎?這就好比叫個貪汙犯判人貪汙,殺人犯判人殺人一樣荒謬可笑。


烏龜
2023/08/18 23:18
這下可有好戲看了

.
2023/08/18 23:15

這裡有更詳細的,

起訴書第28頁至29頁也提及,黃惠玟與歷久公司負責人吳達偉,提到加班費的對話紀錄:

2020年2月27日,「加班費一般也要報滿吧」、「對,大部分都會如此,但大部分這筆加班費,助理都沒份」、「這項目不是實報實銷喔」、「都拿助理人頭領出,退現金」、「這是以前的作法啦,要我就真的發掉」、「當然」,也是有委員願意給助理報,好喔,投你一票,不過你想一下,若你是區域立委,花費很多,屆時也會想說存起來做別的支應,這就是國會助理無法法制化,待遇差的主因」。

所以小兔在這裡證稱,果然高虹安說的沒錯,她所沿用以前的做法就是「都拿助理人頭領出,退現金」。不過小兔此時應該還沒想對付高,會替立委設想:不過你想一下,若你是區域立委,花費很多,屆時也會想說存起來做別的支應,這就是國會助理無法法制化,待遇差的主因。

原來果真是高來之前,立院國會助理的通例。

jun5238(jun5238) 於 2023-08-19 00:18 回覆:

(前略)

2020年12月10日,「奐宇,11月應退30995元」。

2020年12月22日,「奐宇,1221有一筆26640入帳,上個月老闆核下來,你的加班費是16872,所以再麻煩退我9768」、「哈,這數字是歷月最少的ㄟ,好,因為加班爆炸吧」、「對且經○○拿進去後,大家的加班費都增加了,除了我之外,我從未報過加班,那時在談薪水的時候,就是一價到底,不奢望加班費......如果他每個月多給我算我賺到」。

2021年5月5日,「奐宇,這兩天我想到一件事,所得稅申報,你的薪資部分有幫委員領不少,你要算一下委員領的薪資部分,算出你和幫忙領的差額,一定要跟委員反映,把錢拿回來」。

2022年11月15日,「高虹安講回捐,根本不對,也是因為他講回捐,才會引發這麼多爭議,不是樂捐,就是勞動條件之一...高虹安一開始花錢買了樂捐兩個字,又自己加上一些形容詞,而他背後有董,銀行又有1300多萬,難看,也讓人無法置信...不過,浮報的部分,高虹安都有簽名,他也確實知情」。

2022年11月22日,「我正在找他知道零用金表格的證據,對話都刪了,不太容易,不過我這麼大膽,敢決定薪水低薪高報,還有指使公積金進出,我還真大膽,他小姐竟然還知道要拿發票,來跟我請款報帳,對帳目都不知情」、「我覺得這說不知情很欠缺說服力」、「最重要的是,我還沒賺什麼錢,帳戶的錢都是出去,沒有進來的,要是這麼好賺,還請辭,所以他小姐以為推到我身上就沒事了」。

好的,所以我們知道,以上這些對話,都是勞動條件的履行。助理每個月該給獎金或加班費多少,原係委員說了算,每個月多少錢要回捐公積金,也是與助理共同達成的勞動條件。至助理報加班,委員核可,本就是勞動條件之一。每個報加班的助理確有加班,費用也確實進到助理戶頭,甭管執行勞動條件的說法或話術,總之就是賺所該賺,但要把賺得的部分回捐,何來助理詐領及貪汙,小兔說的好,

最重要的是,我還沒賺什麼錢,帳戶的錢都是出去,沒有進來的。

那就沒有詐領貪汙,否則還要繳回貪汙的錢..記得到法院要趕緊呼冤,不會被加告偽證喔。

jun5238(jun5238) 於 2023-08-18 23:26 回覆:

另,根據公衛文與小兔的對話紀錄,

根據未曝光的北檢起訴書第24頁證據清單,內容提及黃惠玟與王郁文的LINE對話紀錄。

2020年3月11日,黃惠玟第一次告知王郁文,需將2020年2月加班費繳回,做為辦公室支用;黃於LINE上提及:「水母,找時間刷一下簿子,3/9應該有一筆4992元,那是辦公室的支出費用,麻煩扣除先前你墊的部分,跟我報帳」。

2020年3月27日,「水母,兔姐要跟你講一下你的薪水部分,委員在你的實際薪資上多加2500元,做為辦公室支用,從⋯⋯你的本子上應該會多出一筆補薪。這筆就是辦公室費用,也是放在你那邊隨時支應。所以4/15入帳薪水時,也會多出2500元,不過因為2500元會再依那個數字。退到你那邊的零用金就好了」、「聽起來有點複雜,總之就是我會有1000多元入帳就是了,我要再另外拿多少錢出來嗎?只怕欠人家錢這樣」。

2020年4月6日,「水母,委員要我們今天結清2—3月的辦公室支出,麻煩今天有空就報給我」、「好的我現在給你」、「啊你有去查補薪那一筆?」、「有」。

2020年4月21日,「水母,3月加班費17日入帳後,請你幫領的金額是13528,連同本薪領的金額是2432,所以共退15960到你的零用金帳戶中囉」、「好。那有哪些金額是研究室零用金的部分」、「本薪是幫領2500元,因為保費有多繳,這是必須退給我們的,所以才會有2432的數字⋯⋯你那邊不夠支出時,再找我拿,因為奐宇的部分,要退到我這裡,之後,辦公室支出,就是你和我兩個人支出」、「好的」。

2020年5月4日,「水母,4月的零用金要跟委員報了,再麻煩匯過來」(水母傳送1001研究室代墊檔案)「我要把多的9797匯去哪呢」、「不用留在你那邊,給檔案即可。辦公室支出,就在我和你身上就對了」。

2020年5月15日,「水母,今天五月薪水入帳,給你要退的數字16748,和先前一樣退到零用金,另外委員有給你1380獎金。」、「我想說那個獎金是什麼?端午節?」、「就是您4月份辛苦了,端午節6/25」。

2020年5月15日,「我另外想到一件事,我們走了之後,加班費他要找誰幫忙領?」、「好問題耶,奐宇吧」、「現在是我、妳、奐宇及Jack,至少四個,否則領不完」、「那就再昱愷、○○」。

2020年6月15日,「水母,6月薪資要退16563,請退到零用金帳戶,謝謝」。

2020年8月26日,「兔姊,我已經跟委員說我做到8月底,離職前要跑什麼流程嗎?目前想到助理證、零用金退回,工作交接等等」。

2020年8月31日,「兔姊,但我表定是做到今天,但還要跟你要勞健保轉出單⋯⋯並傳送1001零用金日記帳_水母20200831.xlsx,零用金結餘的部分我明天拿回去」。

2020年10月6日,「水母,9月份的加班還要請你幫忙領喔…抱歉」。

2020年10月19日,「水母,上次請你幫忙領加班費的部分,16日已經入帳了,金額是16256。有空來辦公室麻煩給我,謝謝了」。

一看就知道,公衛文就是一開始有講定薪水跟獎金,但加班費會領滿,多出來的錢回捐作辦公室公積金。她可以接受,她也接受,做了幾個月。但她也可不接受,領了不回捐,或是直接提辭呈不做了。這就叫做她的自由意志。就公衛文而言,她就是認真工作賺錢,並依照事前講好的遊戲規則,每月從戶頭提出一筆錢當公積金供辦公室使用,哪有甚麼詐領跟貪汙?她才工作幾個月,領得還是同仁裡最低薪,結果她不認罪,竟然被起訴成罪最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