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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貪汙者生,不認貪汙者死
2023/08/17 17:30:13瀏覽283|回應4|推薦5

現在我們知道,檢察官起訴高虹安貪汙,應該是用上來俊臣編的羅織經,

《羅織經》就是一部專門教人如何「羅織」罪狀、陷害無辜的書籍,有人評價此書是「人類有始以來第一部製造冤獄的經典,第一部由酷吏所寫,赤裸裸的施惡告白,第一部集邪惡智慧於大成的詭計全書,第一次揭示了奸臣為何比忠臣過得更好的奧秘。」相傳與來俊臣齊名的酷吏周興臨死之際看過此書,自歎弗如甘願受死..(博客來網站書籍介紹)

那麼來俊臣是如何讓周興自白認罪的呢?

成語「請君入甕」說,唐代武后稱帝時,周興和來俊臣同時擔任審理訟案的司法官,都是當時有名的酷吏。天授年間,有人控告周興有意謀反,於是武后下詔要來俊臣審問周興,周興不知此事。來俊臣趁著和周興一起吃飯時,問周興道:「犯人不肯承認罪行時,你有什麼好辦法來對付他們?」周興說:「這容易,你拿一個大甕,在四周升炭火將它烤熱,命令犯人站在裡面,還怕他們不俱實招供。」來俊臣聽了,立即命人取來大甕生火。等準備好,他站起來跟周興說:「朝廷送來公文要我審問你,現在請你進入這個甕中吧!」周興嚇得立刻跪在地上叩頭,老實的招認罪行。

時代進到到現在,現代版來俊臣,又是如何讓清白如馬英九,沒貪過一毛錢的小助理們,嚇得立刻在地上..點頭,老實招認貪汙罪行呢?其實只要如法炮製,把這一群涉世未深,善良的小助理們找來,問他們「犯人不肯承認罪行時,你有什麼好辦法來對付他們?」「這容易,你也拿一個大甕,在四周升炭火將它烤熱(以上無作用),然後找律師給犯人分析利弊得失,還怕他們不俱實招供。」

律師林智群說,

「公衛文」慘了?高虹安4助理僅她未獲建請緩刑 律師嘆:為脫罪老闆會拚命踩妳
律師林智群表示,一般而言,貪污案件裡面,有幾個減刑條款可以運用,1.自首自白認罪&交出犯罪所得,可以減刑一次(打5折);2.供出其他正犯共犯,可以減刑一次甚至免刑。3.貪污財物金額低於5萬元,可以減刑一次。4.刑法第59條。
他說,自己之前處理過幾件貪污案件,有一件,最低消費額10年有期徒刑,因為符合《貪污治罪條例》2個要件,再加上《刑法》第59條,減了三次,判2年以下,宣告緩刑,不用關。
他分析,這次的案件,高虹安四個助理裡面,三個認罪,無犯罪所得,地檢署起訴,要求法院給予減刑後宣告緩刑。「公衛文」不認罪,地檢署不要求法院減刑,就是要她去關的意思。

用這種羅織經法,要叫犯人自白認罪,可說是無往不利。比如說,把隨便一群人(不一定要是助理)找來,也同樣學律師分析利弊,簡單說就是認罪沒事,不認罪關死你。然後把一個死鴨子硬嘴巴,不信邪的人真的起訴關上七年,這樣其餘的,保證大家嚇得跪在地上叩頭,老實的招認罪行。這時檢察官還可以再測試一下犯人是否是志願認罪,

你,你認罪?

是,我認罪。

你認甚麼罪?

長官不管要我認甚麼罪,我都認,貪汙罪認,殺人罪也認。

那你是殺誰?

長官說我殺了誰,我就殺了誰。

保證乖得跟小貓一樣,殺人罪都認,還有啥笑死人的詐領自己的辛苦工作的薪水跟努力加班的加班費貪污罪不去認?

一早,我聽到一個有點感人的小故事。朋友是公務員,平常家中總有些用不上的禮品或贈品,甚麼咖啡機電熨斗之類。有個攤販,平素則是以販賣贈品為生(誤)...販賣贈品捐慈善為志業。朋友因為很久沒看到這個小販,問我知不知道他的去向,有好多贈品要交給他賣去做慈善。我說我也很久沒看過他了。朋友接著自言自語起來,他說有一回忍不住問該小販,他都把賣出贈品的錢捐到哪些慈善單位,但那個小販竟支支吾吾,隨即顧左右而言他。我說那你怎麼還要找他去捐?朋友說,我管他,反正我家贈品也用不上,而且小攤販生活得並不好。至於他賣了贈品有捐沒捐,那就都是他的事了。

這個故事讓我想起另一個人美心地又善良的女助理,她也曾把自己的辛苦工作的薪水跟努力加班的加班費,拿出一點點捐給高虹安的辦公室做同仁共同使用的公積金,她也同樣沒管負責管理跟使用公積金的同仁如何運用這筆公積金,卻因為要給檢察官示範殺雞儆猴的雞,請君入甕的那個甕,或是那鍋熱水,還是那鍋熱水活活燙到皮開肉綻死狀甚慘的現代版周興,被起訴一個好大的罪名,大到連最綠的綠名嘴都不敢置信,

黃珊珊幫認詐欺罪?律師:若公務支出幹嘛還錢?高虹安不打自招、自證有罪
民眾黨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詐領助理費、加班費,被以貪污罪起訴,律師出身的柯文哲競選總幹事黃珊珊表示,公務員詐領加班費是以「普通詐欺罪」論處,北檢竟以「貪汙治罪條例」起訴高,有刻意誤導視聽之嫌。對此,政治評論員李正皓質疑,邏輯已死,「詐欺犯」有比「貪污犯」好?

黃珊珊講的是公務員(小助理)詐領加班費被告成貪汙,李正皓竟以為說的是新竹市長高虹安:「詐欺犯」有比「貪污犯」好?

從這個都市奇譚告誡我們,日後不管捐甚麼給誰,千萬小心別給檢察官告成殺人犯(我舉例的)或貪污犯。認罪貪汙者生,不認貪汙者死,刑期可是從七年起跳唷。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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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79766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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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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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8 06:52
執政黨打模糊仗迷惑人民,散布高虹安涉貪,就是貪,郭柯也好不到哪裡。
我認為在貪污迷魂中,高虹安應該只簡要強調兩樣,她沒有貪污:
1.確實聘請助理,且助理都很認真,不是虛設助理。
2.助理工作很努力,反應民意,離開辦公室回家也經常忙於公務,沒有浮報加班費。

不然,廣大的人民實在無法區別貪或沒貪,民進黨目的就達到了。

台北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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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7 22:04
執政黨以司法打模糊仗,可能有其效果,
考驗中間選民是否對綠色執政已經厭惡到唾棄?因一般人無法區別:
1.民意代表虛設助理和真正努力工作的助理差異。
2.立委的生活態度,會影響助理的工作情形。有些民代表靠黨意選上,養尊處優慣了,其助理的工作應該也很輕鬆。

以高虹安的高學歷以及企業出身,平時要求助理工作成果以及表現一定很嚴,不是混的。這些助理離開辦公室後必定把上班的困擾以及待辦工作帶回家處理,以現在的勞工定義就是加班。
司法既然敢以浮報加班費起訴助理,在法律上也就必須遵守並計較現在的勞工的加班見解。

烏醋
2023/08/17 21:54
看來「有錢判生、沒錢判死」應該就是說這個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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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7 21:09
真理越辯越明,只有心智被顏色矇住才會配合司法迫害在野人士,且在政論節目興高采烈、眉飛色舞,高談闊論,看了真噁心。
我是常人,但明白基本道理:
高委員聘請的助理不是虛設,確實有人工作,且認真工作。
有員工說,他不願意捐薪資;但明明薪資在助理戶頭內,如果不是助理自己轉帳或把錢領出來,助理帳戶內的錢如何跑出來?
只要工作認真的助理,就沒有浮報加班費的問題。立委助理(秘書)工作,在離開辦公室時間都也很忙,助理工作可以區分總務會計、法案或其他。秘書助理下了辦公室回家,經常要聯絡委員或相關人員;法案人員就必須收集資料,甚至在家研究,民意和人民交流息息相關,因此不管是否在辦公室內工作,都是加班。
只要立法委員確實有助理,助理很努力工作,薪資存入員工帳戶,員工自己領錢,立委就沒有貪污以及浮報加班費的問題。
jun5238(jun5238) 於 2023-08-17 21:23 回覆:
剛GOOGLE高虹安,看到一則與趙少康有關的新聞說,趙的節目收視率大跌因為專訪高虹安,我好奇的轉去TVBS,竟真看到專訪高,可怕吧。還有,高在節目中把貪汙部份說得很清楚,完全跟我前幾篇說,的一模一樣,真理愈辯愈明,等著看綠營側翼大規模再翻車。第三,高在節目拼命幫助理辯駁,說她們絕非貪汙,更沒詐領,是完全有認真執行職務。且檢察官指控助理沒加班,應負舉證責任,比如說證明他沒加那麼多班,或是其他立委沒幹事的,助理也把加班費報滿滿,蛤?像是那些從不質詢發言,或是護航綠電的,看他們的助理們是加班多少?若是依照檢察官的邏輯,捐回代表浮報沒加那麼多班,那小英跟賴清德捐土國地震一個月薪,是否代表那一個月都在貪汙沒做事呢?於是這造成一種弔詭的景象,就是被助理攀咬的高,還回過頭捍衛助理清白。而起訴助理貪汙應關七年以上但求緩刑的檢察官,反而是這些助理的大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