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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神準預言味全案無罪定讞!
2017/04/27 20:43:38瀏覽1286|回應5|推薦2

新聞說:味全油品案魏應充判「入獄2年」 判決理由全文在這!
 
新聞稿全文如下:

智慧財產法院105年度刑智上易字第38號被告魏應充等詐欺等案件,已於民國106年4月27日下午2時30分宣判,判決結果將原判決關於有罪暨定應執行刑部分均撤銷改判:

主文部分

魏應充、常梅峯、林進興、林雅娟共同犯詐欺取財罪,各處有期徒刑貳年、壹年陸月、拾月、壹年。林進興緩刑貳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台幣捌拾萬元。林雅娟緩刑參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公庫支付新台幣壹佰萬元,應提供壹佰萬元,及提供壹佰貳拾小時之義務勞務。味全公司之犯罪所得新台幣參仟貳佰玖拾貳萬捌仟捌佰貳拾元沒收。
味全公司、鍾美玉、蔡文齡、施介人、高玉貞、蘇瑞雯、黃瀚慶、陳榮煇、杜國璽及味全公司均無罪。
其他上訴駁回(即原判決關於張教華無罪;魏應充、常梅峯被追加起訴販賣味全香豬油公訴不受理;味全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被追加起訴販賣味全香豬油無罪部分)。

事實及理由部分

該院合議庭審酌調合油產品與消費者食品安全之身體健康關係重大,本應確實標示不得提供虛偽不實之產品成分訊息,使消費大眾能基於其需求而決定是否選選購味全調合油產品。被告魏應充等為降低各款調合油製造成本及搶佔市占率,以增加營收與獲利,大幅調高IV65棕櫚油成分比例達96.78%至97.86%,此使「98配方調合油」與單一油種棕櫚油產品相差無幾,且棕櫚油又屬含有較高飽和脂肪酸油脂,倘經長期食用過量「98配方調合油」,即不無造成飽和脂肪酸攝取過量易造成使心血管阻塞疾病之危害身體健康風險。該油品自101年12月間上市以來,藉由各通路商向全國消費大眾販售,為被告味全公司牟取不法銷售金額高達6,111萬8,049元,不僅影響同業競爭正常經濟交易秩序,且徒增無辜消費者’對於食品安全之疑慮與恐慌,甚而在國內、外大肆追蹤報導下,造成國際間對於台灣產製商品品質之不信任感,重創我國食品安全之國際形象,及犯罪後均否認犯行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上所示之刑。

該院合議庭另審酌被告林進興、林雅娟均無犯罪紀錄,僅係被告味全公司之受僱員工,執行公司之政策性業務指示,於商品標示業務執行過程未能善盡專業審查之責,參與之犯罪情節及法益侵害究非罪無可逭之舉,亦無因本案犯罪而獲有任何不法所得,並斟酌被告林進興、林雅娟個人及家庭狀況,無論自一般或特別預防之刑罰目的,認對被告林進興、林雅娟所宣告之刑,均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併予分別宣告緩刑2年、3年,以啟自新機會。

「98配方調合油」部分,該院合議庭認為係被告常梅峯於101 年9 月20日,味全公司中央研究所會議中,提議更改當時委託頂新公司代工生產調合油之黃豆油比例,改以棕櫚油取代黃豆油,被告魏應充乃指示提高味全調合油之棕櫚油成分比例,以降低調合油成本,增進市佔率。被告林進興、林雅娟即依魏應充決策指示,將味全公司委託頂新公司代工生產之13款調合油配方由73配方改為98配方,即將調合油中棕櫚油比例自70% 提升98%(即98配方調合油),大幅將調合油中之黃豆油取去,悉數改以超級軟質棕櫚油(下稱:IV65棕櫚油)替代,並僅添加1%橄欖油或葡萄籽油。但外包裝上使用「萃取歐洲精選進口頂級橄欖油精華,以獨家配方黃金比例與特選黃豆油調合」;「萃取歐洲頂級葡萄籽油精華,以黃金比例與特選黃豆油調合」等不實標示,渠四人有犯意聯絡及行為分擔,使消費者陷於錯誤而購買。另認為並無積極證據證明被告鍾美玉、蔡文齡、施介人、高玉貞、張教華五人係知情參與,而就被告鍾美玉、蔡文齡、施介人、高玉貞及味全公司部分撤銷一審有罪判決改判無罪,另被告張教華部分維持一審無罪判決,駁回檢察官上訴。

橄欖油或葡萄籽油純油使用「大統公司攙混油品」部分,合議庭認為無積極證據足以證明被告等人有知悉或預見原料油攙混可能發生,且就其發生有不違背其本意之默示犯意聯絡,而就被告魏應充、常梅峯、鍾美玉、蔡文齡、施介人、蘇瑞雯、黃瀚慶及味全公司等撤銷一審有罪判決改判無罪。另認為卷內證據不能證明被告陳榮煇、杜國璽有於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事項,並加以行使之犯意及行為,而撤銷其二人一審有罪判決改判無罪。至於一審判決被告魏應充、常梅被追加起訴販賣味全香豬油公訴不受理,及味全公司被追加起訴販賣味全香豬油無罪部分,認為並無違誤,而駁回此部分檢察官之上訴。

該院指出本案判決係由第三庭林欣蓉庭長擔任審判長、張銘晃法官擔任受命法官、魏玉英法官擔任陪席法官,組成合議庭所作判決,因檢察官起訴法條均屬法定本刑5年以下之罪,依刑事訴訟法第376條規定,第二審判決後不得上訴第三審,故本案經該院合議庭第二審判決後即告確定。如要詳細判決內容,請參閱新聞稿附件之判決重點說明。(轉貼到此)

到底是哪個神準..神經病般的準才對吧?預言到魏應充的味全案二審無罪定讞,人家明明就是判刑兩年定讞,好嗎?

好的,我也不賣關子,這個神經病般準,神準預言味全案二審無罪定讞的網友就是我,先舉出我這一路上不斷重複預言的網誌作為證據,

魏應充二審將無罪定讞- 天地有政氣- udn部落格 2016年5月30日

魏應充二審將無罪定讞之二---頂新案- 天地有政氣- udn部落格 2016年5月31日

味全案原審加被害不分,魏應充二審將改無罪定讞- 中時電子報 2016年7月25日

其他還有一大堆(味全案觀審重點三:是判決書還是司法詐騙的分界在哪?)(味全油品案最終站的三個思考(下)),說的都是同一個預言,就是

魏應充的味全案二審將會無罪定讞!

我知道有人一定不服氣,明明蔡英文司法改革下的法官,判的是兩年定讞,為什麼我非說它判的是無罪定讞?讓我先來請問鄉親們,誰記得味全案到底是怎樣的一個犯罪內容?

不..不就是魏應充用頂新公司之名,低買高振利假橄欖油,高賣給上市公司味全,最後賣到全台灣消費大眾的黑心油犯行嗎?

沒錯,這個犯行,被馬傻的司法切割,轉移,發交給三個檢方去辦,味全案是北檢,

2014.10.1303:28am
台北地檢署偵辦味全油品混摻大統黑心油詐欺案,全案已進入尾聲,目前僅剩卷證整理、了解犯罪動機,近期將偵結。據了解,味全混摻大統黑心油案的主體事實已調查結束,近期傳訊相關人員。整理卷證的過程中,冒出十多年前的米糠油多氯聯苯事件,辦案人員正在調查這起食安舊案是否與假油案有關連,從中釐清犯罪動機。

好啦,告訴大家,本來味全案給誰辦到哪裡去,幾乎快沒人知道,誰讓魏應充賊星當敗,又幹起全國最大的餿水飼料油事業,東窗事發,眾人才聯想到幾年前不是有個味全橄欖油詐欺案嗎?這時北檢才冒出來說..ㄟ,早就辦快好了,只是又去查與米糠油案有無關聯,這才還沒起訴到。

犯罪金流藏在哪裡...彰檢,

彰化地檢署偵辦大統長基食品公司混油案,從查扣的電腦資料庫,意外查出頂新製油近七年來串通下游十多家廠商,逃漏營業稅二億四千八百萬元,頂新製油認罪,加上中區國稅局裁罰一億六千百八百萬元,頂新廿四日捧著總計四億多元現金繳清。據透露,負責追稅的檢察官施教文,另查出十多家下游工廠在頂新製油要求下,配合開立二聯式發票達十多億元,未依規定開立三聯式發票,造成稅捐單位無法追查,逃漏稅金額二億多元,頂新向檢方表明願意幫下游廠商繳清這筆錢,以展現認罪誠意。

這個案子更是扯到爆,不過醜媳婦最後總要見公婆的,終給吳永梁日前判成有罪了...

頂新逃漏稅魏應充犯44罪繳328萬免坐牢

屏檢的最後一個部份,則是要查這個犯罪金流,到底是如何產生的,也在日前一審判決出爐

頂新屏東廠橄欖油攙假不法所得近8億元沒收

這些案情,說的都是同一回事,叫做魏應充賣假橄欖油。回到味全案一審,法官竟然橫空出世,判成了兩個罪。培根說,一個人幹任何是,總有兩個理由,一個是好理由,一個是真正的理由。味全一審法官也是,另一個怪罪,甚麼假冒商標的,誰聽說過呀?又..有誰真在乎呢?這叫做好理由,真正是理由,該是假橄欖油案吧,可是大家看看一審法官查成怎樣的德行

頂新公司因此65項油品代工向味全公司取得之淨銷售額(含稅)為8 億5233萬5979元,扣除頂新公司之銷售成本後,(含稅)毛利為5573萬2513元(詳如附件12.2所示;又除上列4 款純油商品外,味全公司再向通路商、消費者銷售取得之銷售金額及毛利,則未據扣得相關資料以資認定)。

大家看懂沒?這段話說的竟然是頂新詐騙味全8 億5233萬5979元,鄉親啊,那味全是被頂新騙的,要怎麼判詐欺罪呢?大家有聽說過錢被騙走,還要判詐欺罪的怪事嗎?味全案就是了。不管如何,味全案就進到二審定讞的階段,這當中還發生好多光怪陸離的情事,像是到底味全案犯罪所得是多少,法官與味全爭吵不休,現在我們總算知道,味全案因為多生出來一個怪罪,商標啥的,犯罪所得就有好幾千萬要沒收。

而味全賣那個..噗哧,哪是啥香豬油?都是餿的,臭掉的油啦...

【向楊振益所購得酸價、色澤規格有異之摻偽豬油、牛油,經精製程序後以相當比例調合製成味全公司委託頂新公司代工之「味全香豬油15公斤裝」產品】

就跟味全案,眾所周知該辦的是假橄欖油案一樣,不在這裡二審定讞判出來的假味全案裡,

【魏應充說,味全、頂新製油和其他業者一樣,都是無辜被騙而誤用大統長基公司攙有其他油脂與銅葉綠素的純橄欖油與葡萄籽油,自己和同仁完全是不知情的被害人,完全沒有外界所稱以低價採購而犧牲品質等情事。】

(那到底味全香豬油案,味全真格的假橄欖油案,又是該誰去辦呢?)

說起來,味全案還是整起橄欖油詐欺案的受害人,沒看到光頂新屏東廠詐騙味全的犯罪所得就有七八億,【屏東、台北 、彰化檢方二○一三年十一月聯合偵辦大統長基油品違法添加銅葉綠素及攙假案,查出頂新公司從大統長基購買低價攙偽油品,再更改包裝以子公司味全品牌上市】,堂堂上市的味全公司才詐得幾千萬,這像話嗎?

所以二審把一審,深文周納,羅織出來味全詐欺頂新..ㄟ,頂新詐欺味全..踏馬的,誰看得懂判決書說的是誰在騙誰啊?那段笑死人的味全公司賣假橄欖油幾乎一毛錢都沒騙到,反而被騙走七八億的被詐欺罪,判決無罪定讞,一如我這個網友一路追劇頂新黑心油案,一直不斷,鐵口直直快斷掉,數個一語成讖的預言,

味全案終將無罪定讞!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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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101543760

 回應文章

狐禪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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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8 09:12
52,真的假的進了茅坑都一個樣。

哈巴狗
2017/04/28 08:26

到時如果最後判決不是格主所預言的樣子

那就很好笑了


蘇信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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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8 06:28

什麼時候頂新魏應充會被『放走』?

應該是等到民進黨確定下台的時候!

現在魏應充就是蔡十八捏在手上的人質,

他家連在『和美』起家的房子都賣了,

萬一人被跑了,那民進黨一票收過頂新政治獻金的尤其是蔡十八豈不全掛?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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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7 22:26

味全案定讞,恰似蔡英文白癡司改的容顏

新聞說:味全油品案魏應充判「入獄2年」

所以從新聞與相關討論,我們知道,味全案有兩種,一種是假掰出來判魏應充兩年的商品標示不實詐欺罪,詐騙金額也像是深文周納,羅織出來的,要不然,怎麼騙了這麼多錢的...

新台幣參仟貳佰玖拾貳萬捌仟捌佰貳拾元

噗哧,32,928,820元,騙這麼少有點落漆喔~要關魏應充兩年,卻從沒在媒體上看到有人受害去索要求償這一點點的犯罪所得。另一個則是被掉包過,狸貓換過太子的,味全賣假橄欖油案,鄉親啊,從日前屏東法院頂新案一審判決我們知道,全案根本是頂新在騙味全,騙了七八億,味全是受害人好嗎?

jun5238(jun5238) 於 2017-04-27 22:26 回覆:

也就是說,味全案根本是把主詞受詞弄倒了,真正的味全案,應該正名為

頂新詐欺味全案

全案,除了一種重大關鍵,都在屏東法院一審判出來,

購混油 頂新8億不法所得沒入
2017-04-26 00:48聯合報 記者陳崑福/屏東縣報導
頂新屏東廠代製的橄欖油等油品加銅葉綠素攙假案,屏東地方法院昨天依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及詐欺等罪,判處油脂課長陳聰筆有期徒刑兩年,屏東廠長曾啟明及品管組長蔡俊勇各有期徒刑六個月、得易科罰。另外,頂新公司罰款八百萬元,不法所得七億九九七四萬元沒入。屏東、台北 、彰化檢方二○一三年十一月聯合偵辦大統長基油品違法添加銅葉綠素及攙假案,查出頂新公司從大統長基購買低價攙偽油品,再更改包裝以子公司味全品牌上市;案情曝光後,頂新屏東廠代工的廿一項油品全數下架。
屏東檢方以曾啟明(五十五歲)、陳聰筆(五十七歲)、蔡俊明(卅四歲)在頂新各司要職,知悉大統長基油品攙偽或添加違法添加物,卻陸續向大統公司購入攙偽、假冒或添加違法銅葉綠素的橄欖油及葡萄籽油運送至頂新屏東廠,利用不知情員工製造分裝並販售,讓手工皂及化工廠業者購買橄欖油等八百零二萬多元。
另頂新公司調配分裝並包裝味全公司純百分之百橄欖油等油品,銷售及代工收入將近八億元。

鄉親啊,詐騙味全七八億是這些小嘍囉幹得來的嗎?又,既然一下子就騙去了七八億,ㄚ犯罪所得在哪兒呀?

所以我們又知道,真正的味全案(即低買高振利假橄欖油高賣給味全),已經改到屏東辦了,而屏東要辦頂新負責人時,又說是台北正在辦,其實根本是辦完全無關或整個顛倒的案子,從而使得頂新詐騙味全真正關鍵案情,錯置了主詞(頂新),又漏掉行為者(董事長),變成另外一件味全香豬油(餿水油)案,或是另外一件假發票(不是藏了七八億犯罪金流的逃稅案喔)..這也是個餿水油案,碰到的司法人員都不肯辦,推說既然叫做頂新的餿水油或飼料油案,那就全歸給頂新案(就是一審吳永梁判無罪的那個案子),不關他們的事了,可是鄉親啊,吳永梁明明說他只辦

頂新向越南 大幸福購買越南家庭熬油業者的油脂後,加以精煉後以食用油販售』的行為

其他甚麼味全香豬油啦,還是頂新假橄欖油啦,頂新餿水油啦,來,大家一起說,

也全都不干吳永梁辦的頂新案的事啦。

這樣大家就該通曉,幹嘛味全案就算判兩年還是太重,屏東頂新案判出來,罰光七八億犯罪所得,卻漏了犯罪首謀,而頂新本案的二審法官正要宣判,讓真相大白於世前,又被人緊急不合常情的調開,使得全案審過,辯論過的,通通要重來一趟,律師費不知道又要花掉多少,一樁犯在其他假油,餿油商身上,早八百年前全判出來的極簡食品詐欺案,卻判到無與倫比的複雜,加入時間的變項,快要沒人能分清來龍去脈囉。

jun5238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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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4/27 21:53
魏應充的味全案判決太重

新聞說:味全油品案魏應充判「入獄2年」

對,判決太重,該判多少?無罪。(詳[網友神準預言味全案無罪定讞!])

本來嘛,這就是味全公司被人詐欺的案件,蛤?被高振利詐欺?別傻了...沒有人要北檢查米糠油(換言之,是北檢拖案太久,只好說是為了要查這個怪油),沒有陰謀犯意,也就是魏應充說的

【味全、頂新製油和其他業者一樣,都是無辜被騙而誤用大統長基公司攙有其他油脂與銅葉綠素的純橄欖油與葡萄籽油,自己和同仁完全是不知情的被害人,完全沒有外界所稱以低價採購而犧牲品質等情事】

這要怎麼解釋呢?其實,像蔡傻司改這樣大刀王五亂切一通,使成瞎子摸象的模樣,是改到頭長出瘡,腳底流膿..乾脆改到法官全給蔡英文指派好了..也絕無可能查得通的。

本來魏應充說出這番斷章取義,避重就輕的假話,一般人聽起來也很入情入理,極難推翻,但是老天有眼,偏偏日昨,屏東法院趕著把頂新假油的子案或孫案一審判決出來,

【屏東、台北 、彰化檢方二○一三年十一月聯合偵辦大統長基油品違法添加銅葉綠素及攙假案,查出頂新公司從大統長基購買低價攙偽油品,再更改包裝以子公司味全品牌上市】

這樣不就全明白了?原來啊,魏應充說【味全、頂新製油和其他業者一樣,都是無辜被騙而誤用大統長基公司攙有其他油脂與銅葉綠素的純橄欖油與葡萄籽油】是真的,因為【味全是被頂新製油所騙去的】,另外他還說這段【自己和同仁完全是不知情的被害人,完全沒有外界所稱以低價採購而犧牲品質等情事】,這也是真的,因為,來,大家一起說:

【完全是知情的在害人,完全有外界所稱以低價採購而犧牲品質等情事的,通通切割到屏東法院判決去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7-04-27 21:54 回覆:
「問題在於魏應充個人」這句話的意思是,當屏東法院判得怪裡怪氣,怎麼公司負責人沒被判到時,蔡傻司改就說,

喔,這個人已經被台北味全案辦去了。

於是屏東法院就傻傻地只判了知情害人的下屬們。但是當台北味全案要判時,魏董卻又從完全是知情的在害人,完全有外界所稱以低價採購而犧牲品質等情事的公司負責人,變成了被騙走七八億的上市公司味全,自己和不知情的同仁完全是被害人,完全沒有外界所稱以低價採購而犧牲品質等情事的受害公司負責人。

於是,當法官要把味全案全案二審定讞時,先看到一審判決說的,味全公司被頂新騙走七八億,詐欺有罪,判刑兩年,卻說甚麼也判不下去,鄉親啊,大家自長眼睛耳朵以來,可曾閱聽聞見如此匪夷所思,荒腔走板,把被害人當成加害人在判刑的事麼?

可是味全案一開始,辦的明明是魏應充低買高賣高振利假橄欖油的詐欺案啊?怎麼搞成這樣無罪可判,說不得,只好把一審不知打哪兒聽來,沒有人知道味全還有假冒啥商標的,蛤?甚至賣的是完全可食用的,一種東南亞與大陸都愛吃的食用油,沒賣台灣人吃飼料油,而是賣他們吃人類吃的油,這...這該判個甚麼罪呢?畢竟,連頂新賣在賣台灣人吃越南畜生都不吃,拿去做磚頭,蓋房子或種樹的飼料油,也都無罪時,這種莫名所以,老百姓也不覺得有受害的

【商品標示不清楚詐欺罪】

能判個多久呢?判兩年實在是有點久,不管了,反正要吃掉假橄欖油案,一定要給個交代,賣給台灣人吃人類吃的油是沒罪,關兩年,就算魏應充犯了倒楣罪,就算了吧?千萬別想搞到魚死網破,把司法也全拖進去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