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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錄95 從印尼回台北: 有功不賞
2021/10/06 21:19:57瀏覽1094|回應0|推薦5

20001月,全世界歡迎新世紀的到來。我也歡欣鼓舞的等待亮麗的前景,準備回國接任新職。此時的我,躊躇滿志,氣宇昂揚。我覺得自己是「戰功彪炳的戰士」,理當更上一層樓。我自認在印尼的表現是,「金光閃閃」,胸前掛滿了勳章。不是嗎?連續五個考績甲等,五次嘉獎(其中「棉蘭空難案」嘉獎兩次;「五月暴亂案」嘉獎兩次;查獲「假結婚案」嘉獎一次),一次函勉。更大一枚勳章,是獲選「模範公務員」。這些是我在印尼期間的工作績效。有這樣績效的駐外人員,擔任過代表處的副組長,很自然認為下一個職務應該是「副司長」。這是外交部的正常生態,也是合理的推想。然而,我又錯了。等了三年半,就是等沒有,黯然以「組長名義」派往駐加拿大代表處,三個月後才真除,成為組長。這次調回國內服務,是我生涯中「官夢破碎」的歲月。

2000年,國內政壇發生巨變。陳水扁在「連宋扁三足鼎立」形勢下當選總統。這是我國第一次政黨輪替,自然有許多新氣象。外交部也接著發生了不少變化。外交部出現遷台後首次「非國民黨籍」的部長。部長是由頗有名望的資深學者田宏茂出任。田部長不熟悉外交部運作,所以部內的人事權委由政務次長吳子丹負責。此外人事行政局對外交部也做出空前轉變。外交部的「人事處長」職務,長期以來一向是由外交系統人員出任,從這年開始,改由人事行政局派員出任。另一個改變是,部內的考績和甄選,都更注重「民意」。往昔是由兩位次長和各單位主管組成大約二十多人的「考績暨甄審委員會」負責考績和甄選業務。2000年首次舉辦「選舉」,從外交部的同仁中「民選」出七位「非單位主管」委員,注入新血,參與部內的考績和甄選的評議過程。我是高票當選的「考績」和「甄選」雙料委員。我擔任委員期間曾接到過幾個電話,包括外館同仁的電話,希望我在考績會上「美言」。多次參與考績和甄審會議後,我才發現,其實個別委員的功能有限。事實上,真正的權力在次長手中。

我分派在亞太司服務。司長是石定。遇到的副司長先後有常以立,陳經銓,和廖港民三位。外交部的編制,早年在司長、副司長之下有「幫辦」職位,但當時已經取消了「幫辦」,改為「核稿的專門委員」。我先後和于德勝以及梁仲平擔任司裡的專門委員。我督導第二科東南亞,和第四科印度暨綜合業務。+

若論資排輩,常以立,陳經銓,和廖港民都是我後期同事。我當然有資格,坐上這個位子。以我在印尼的表現,坐上這個位子,也不會有非議。然而,當常以立被剛上任的田宏茂部長調任部長室主任時,派來了陳經銓接任。我眼巴巴地看著這位子,空了,又補上人了。不久後,因為新政府重視NGO組織,外交部成立了一個新單位:「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陳經銓副司長調升為這個新單位的主管。我認為「鴻鵠將至」,這次該有我了吧。嘿嘿,

又失望了。接任的是廖港民。我是左等沒有,右等也沒有。我在印尼,發表調部時,人事處長官曾打電話給我,問我願否接任領務局駐花蓮主任。我說「願意」。誰知道回到台北,被告知亞太司長官「挖角」,把我拉到亞太司服務。既然是如此,為何三次副司長出缺,都不補上我這個完全合格的人選。這沒有道理啊!

既然「亞太司」這個大單位,我排不上號,其它司處應該有機會吧。電務處副處長出缺,是陳俊明接任;他是我後期同事,但比我早接任檔案資訊處第一科科長。我接他的科長,對他很瞭解。後來總務司副司長出缺,接任的是陳文煙,也是我後期同事。陳副司長之後奉派南亞某國開館。幾年後,外交部整體考評,認為該館功效不彰,而予裁撤。接著又有一個副司長等級的職缺,那是「北協副秘書長」。我認為,我是不二人選啊。我曾經兩度在北協服務,我很熟悉業務。我的資歷完全符合,適當。我萬萬沒想到接任的是劉姍姍。我和她在北協曾經同事過,大家對她都很瞭解。多年後,她在擔任堪薩斯處長任內發生了被女僕控告,警方押送法庭受審的案子,幾乎引起外交風波。如果這些同事都能擔任副司長,我絕對可以。毫無問題。但是主管人事的吳次長就是對我視而不見。這公平嗎?

有一天晚上,我在家裡接到人事處長打來的電話。處長問我「願否去斐濟」?我問處長「什麼職務」?處長說「副組長」。我說「我從印尼回來就是副組長了啊」。處長說「你明天上午八點半以前,一定要告訴我,你去或不去」。然後就掛了電話。

我知道這個電話「非常不尋常」。人事處長通常不會做這樣的事情。他打電話給我,一定有很多「沒有說出的訊息」。我當然不會接受以副組長名義調派斐濟。我尋思再三,我的解讀是:五樓的長官要把我外放斐濟,職稱副組長。人事處長認為不公平,特別詢問我個人意願。

第二天早晨,我在八點半之前,已經守候在人事處長辦公室門口。見到處長,我說「我不去」。處長說「好。知道了」。就這樣,調派我去斐濟的事,「船過水無痕」,消於無形。幸虧有人事處長看不下去,我差一點被「私宰」。

有一天在司長室開內部會議,只有四個人:司長、副司長、我、以及梁仲平。司長突然冒出一句很突兀的話;「萬專門委員和梁專門委員誰資深啊」?這是「明知故問」。副司長廖港民脫口而出「當然是萬專門委員」。司長是第十期,廖副司長是第十四期,我是第十三期,梁是十八或十九期。同事相處,資歷期別,平常不會提,但大家都心裡有數。提出這樣突兀的話,應該有其它意義。

果然,沒有幾天,我忽然被「調升一層樓」從三樓的亞太司,調到四樓的「北美司」。又一個意外。北美司司長高碩泰是我同年,對我很禮遇,指派我督導第三科加拿大業務。把我調離亞太司,應該是為某人騰出位子。

2002年一月外交部又發生大變化。田宏茂去職,由簡又新接任部長。令人意外的是,和簡部長同時來外交部的,還有政務次長高英茂。於是吳政務次長被倉促擠下台,幾近裸退。一年半後,20038月他謀得駐哥斯大黎加大使職位,不到四年在20076月,兩國斷交,降旗歸國。

一心以為「鴻鵠將至」的我,苦等了三年,依然沒有等到我認為「應該的」副司長職位。我看了「公務人員升遷法」,其中第11條,第三款有這樣的條文:最近三年內曾當選模範公務人員者且具有陞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得免經甄審優先陞任。主管人事的次長,有功不賞,有法不依。而進用者多為親信,這是失職,甚至是瀆職啊!。請看條文,白紙黑字。

公務人員陞遷法

第十一條

各機關下列人員無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且具有陞任職務任用資格者,得免經甄審優先陞任:

一、最近三年內曾獲頒勳章、功績獎章、楷模獎章或專業獎章者。
二、最近三年內經一次記二大功辦理專案考績(成)有案者。
三、最近三年內曾當選模範公務人員者
四、曾獲頒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者。
五、經考試及格分發,先以較所具資格為低之職務任用者。

簡部長上任後,對於獲選「模範公務員」的同事,非常重視。例如廖烈明獲選模範公務員後,簡部長在內部會議時就表示「即予提升」。兩相比較,我有「生不逢辰」,未遇明主之憾啊。

我這次調部服務,受到的待遇是「有功不賞,有法不依」。這是赤裸裸的「不公平」。然而,這就是我在外交部活生生的寫照。我首次對外交部官場惡習,任用親私的文化感到「極度失望」。這個「極度失望」,讓我從「官夢破碎」中,興起寫回憶錄的念頭。

在北美司不到一年,我又一次意外的「調升一層樓」,到了五樓秘書處。我完全沒有料到,也不確定誰的推薦,到了五樓這樣的「高層」。當時部長室的主任是高泉金,秘書是介文汲。我在五樓的工作,主要是為部長做內部會議記錄和草擬對外的演講稿。我自嘲說,這樣一調動,我從外交部的一樓到五樓,全部待過了。一樓:北協。二樓:檔資處。三樓:人事處,亞太司,非洲司。四樓:北美司。五樓:秘書處。有趣的,沒法預料的是,後來我還去了十樓(外交講習所)和中部辦事處。在秘書處工作半年後,我以「撰稿著有勞績」記嘉獎一次,隨後我發表外放加拿大。雖然有一大堆的獎勵,胸前再多勳章,也難掩我對這次回部服務三年半,歷經亞太司、北美司、秘書處三次「高昇層一樓」,但未能接任「副司長」職務的遺憾。到秘書處半年後,我黯然接受派令去加拿大。

從印尼回台北這三年半,我的心境經過幾個階段:期待,期待轉失望,埋怨,憤憤不平。「有功公不賞,有法不依」是我最大遺恨。在外交部37年生涯中,看到經常是所謂的北美幫,國組幫,政大幫佔滿高位。佔高位,證明能力出眾,這點我沒有非議。但是主管人事的次長,佔著高位而有法不依,用人徇私,就不能讓我心懷敬意。

有些朋友同事和我談起官場人事,常會說「老萬,官場無是非。古今中外都這樣啊」。沒錯。可是不要忘了,很多朝代,政權,政黨,機構的衰敗,都是從「用人唯親」開始。諸葛亮在出師表勸誡君主「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後漢所以傾頹也。先帝在時,每與臣論此事,未嘗不嘆息痛恨於桓、靈也」。這個「未嘗不嘆息痛恨於桓、靈也」,就是痛恨東漢桓靈兩帝期間,種下了衰敗滅亡之因。歷史上不乏閹黨亂政(明朝),和權臣亡國(漢朝王莽)的例子。在高位者只存私心,進用親信,有法不依,唯親是用,此所以官箴敗壞,衰敗之兆也。

這段在台北期間,始於20001月,我自以為是「胸前掛滿勳章」的戰士,回國接受掌聲。終於20036月我黯然接受派令,去加拿大服務。這段期間我受到的待遇,是不公平的。我不服氣。我個人無法和官場文化對抗,但是,就是這段期間的磨難,讓我下了決心,要寫回憶錄。記錄下這一段我的親身經歷,針贬時事,臧匹人物。為自己撫慰傷痕;為後來弄權者戒。

圖片說明:

1. 在印尼期間是我公職生涯的輝煌時期。四次獎勵:處理棉蘭空難,嘉獎兩次;處理五月暴亂,嘉獎兩次;查獲「假結婚案」,嘉獎一次。另外有一次「函勉」。

2. 民國88年獲選模範公務員。

3. 五月暴亂之後僑委會焦仁和委員長和外交部次長吳子丹來印尼探視災情。

4. 古代凱旋將軍的落寞際遇。

5. 媒體批評斷2007哥國斷交事件。

6. 勳章不等於官運。

7. 歷史上將軍凱旋後,很多是「際遇難料」。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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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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