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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憶錄83 第一個磨難的十年
2021/09/13 17:48:58瀏覽1189|回應0|推薦7

 

我從義大利回到台北後,分發在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服務。它的簡稱是「北協」。我的職稱是「二等秘書回部辦事」。這是外交部很特別的職稱,意思是「從國外回來,尚未擔任科長的秘書」。我在第一次外放前,也就是薦任科員時期,曾經在北協服務。它是我公職生涯唯一兩度服務的單位。

 

它的地理位置非常好,離總統府不遠,在博愛路和愛國西路的交會處,對面是早期的警總,右邊是台北地方法院,後面是司法院宿舍,左邊是愛國西路。它是個一樓平房,有前後院,面積大約是五十乘五十公尺。據老警衛說它曾是老蔣總統中午休息的處所。後來它是周書楷擔任部長時的部長官邸。1980年中美斷交後,中美之間的官方交往終止,改由「白手套」維繫,成立了北協。它的對口單位就是美方的AITAmerican Institute in Taiwan,美國在台協會)。它是外交部最好的辦公場所;有庭院花園,停車方便,陽光充足,鬧中取靜。北協有位屬於軍方退役的便衣警衛,老陳,住在後院個人宿舍,負責下班後的警衛工作。

 

北協差不多像是俗話說的「鐵打的衙門 流水的官」。這個單位是個「跳板」。大多的長官同仁都是短暫磨練資歷,就高升他就。我第一次在北協兩年之間,秘書長先後是章孝嚴和王肇元。第二次,兩年之間秘書長是朱建一和烏元彥。通常調部服務兩三年後再次外放。我在北協期間,秘書長似乎是特例,差不多「一年一換」,然後再次外放美國。組長以下與我同時在北協服務過的同事,許多後來當了大使,包括夏立言,馮寄台,王維傑,詹秀穎,章文樑等等。

 

北協是外交部注重英文素質的單位。算是「北美幫」外圍成員。中美之間的公文往來經常需要翻譯成英文轉致美方。雙方如有需要開會討論的議題,通常在北協召開。

 

我第一次在北協的組長是陳敏中。第二次在北協的組長是夏立言。兩位組長的英文造詣極佳。我的公文英文在此打磨錘鍊,對後來的工作很有助益。

 

陳敏中組長是老煙槍,愛攝影,不愛交際,有個性,律己嚴,不苟言笑,對屬下相當尊重。他是我非常敬佩的長官,也是一個被外交部長期忽視的人才。我記得他有一次特別到我座位旁,對我說:「Jason,你這個taken用在這裡,非常好」。在北協,相互的稱呼很「洋氣」。我已經不記得那段英文內容,但是記得陳組長的稱讚。他自視高,標準高,能獲得他的稱讚,我很難忘。

 

在北協期間,許多我方機構的公文須要知會美方,諸如農委會對動植物進口的管制;軍方演習期間區域內,外國機艦勿進入;重要官方人士赴美等等。因為經常翻譯公文,我發現一個現象:英文的語意比中文清晰明確。我有一次要把中央標準局的公函翻譯成英文轉給AIT。我仔細地,逐字地,看了不下五遍,依然不能確定公文的確切意思。因為公文中提到幾家公司,又用了好幾個「其」字,其來其去,不知這個「其」到底是指哪一個公司的「其」。於是,我打電話給這個公文的承辦小姐。她回答的很妙:「這公文多年來都是這樣出去的。這是經過科長,處長,主任秘書,局長批過的。你不懂,我也沒辦法」。

 

這件事,讓我一股悶氣,爆發出來。我們國家的公文必須改革。我們的施政報告,法院判決書,法規,條例,通知,公函,甚至郵局包裹規定,八股文氣,無處不在。一堆「該」啊,「其」啊,「之」啊,,不文不白,語意模糊。於是我寫了一篇文章「『搞活』白話運動」發表在聯合報。大意是:國民黨敗給共產黨原因之一,就是老共用「通俗語言」,而國民黨不懂「百姓的語言」。既然是「公文」,就該是庶民百姓人人都懂的語言。這篇文章,反響很大,很多讀者認同我的觀點,認為公文必須語意明確,民眾易懂。它被收集在我的「生活,來點笑料」書中。多年後,果然,欣見我們的公文改變了很多。從直式到橫式,文字也簡明了許多。

 

秘書長和我先前完全不認識。他看起來滿親切,笑臉常開,中文字寫得工整,對同仁也是和顏悅色。我再次回到北協,必須兢兢業業,因為這是個素質整齊的團隊,我的表現必須優於新進同仁。有了教廷周大使的教訓,我深知必須努力表現,讓長官信賴。

 

有一天忽然供水不順暢,經過水電師傅勘查後評估,是管線老舊,從水塔開始,到室內的廚廁管線以及接合處有幾處鬆脫或裂縫,宜早更換。我向長官報告後,同意更換。為了不影響正常辦公,時間選在週末。整個工程費用我記不清了,大概是一萬多元。當時週六上半天的班。下午一點開始水電師傅來施工,我監工。第二天繼續,由警衛老陳監工。水電師傅是我第一次在北協時就認識,是一位專業又敬業的技術師,信譽很好。星期一上班時,水管暢通,完全功能良好。秘書長對施工結果滿意,但是覺得這個工程一個週末就完成,問我是否收費太高了?我回答,北協以前水電出問題,都是找他維修。他知道必須在週一上班前完工,所以是星期六和星期天不停地工作,及時完成,連同材料,施工,收費應該合理。秘書長淡淡地說了一句話:「喔,你們以前認識?」這句話讓我感覺不自在。他彷佛認為我給了水電師傅好處。其實我是很感謝師傅願意接這個工作,而且拼全力在很短時限內完工。可惜,長官不這麼想。

 

秘書長有心開始練高爾夫球,找了一位青年公園的高球教練,每小時600元。秘書長說,高爾夫對外交工作有助益,希望我和新進來的荐任科員李中偉跟著一起練球,三個人一個教練,分攤費用。我對高爾夫完全沒有接觸過,也沒有想到要學。但是長官既然開口了,我就參加。於是我們三人每天的午休時間去青年公園跟著教練練習。練了大約半年,秘書長進步比較慢。我和中偉進步滿快,參加外交部同仁的球敘,成績大致在100110竿之間。我後來也喜愛上高爾夫,這是「陪長官練球」意外的收穫。

 

秘書長有一天跟我說,他的父親過世,(聽同事說是少將退役)幾天後出殯。請我到現場招呼弔唁賓客。我當天準時到公祭現場,招呼賓客,公祭結束後,陪同家屬到墓地。也許是長官和家屬太忙,竟然沒有人給我一瓶水,也沒有人告訴我接下來要我做什麼。沒人理我,然後我就默默自行回家。之後也沒聽到長官一聲「謝謝」。在教廷服務時期,周大使把私事當公事辦。回到台灣,竟然又遇上。

 

到了年終,打考績時刻。長官把我叫到他辦公室,跟我說,外交部的傳統,通常下半年到任,長官都是打「乙等」。我是八月到職,理應是乙等,但是長官給了我甲等。我稱謝後退出他辦公室。幾個月後,考績發下來,我的是「乙等」。他又把我叫到他辦公室,對我解釋說,他打了甲等,可惜到了部內總評,考績會給了我乙等。

 

我覺得此事滿怪異。是這樣嗎?於是我私下問了我的同年又是好友楊夢濤,他是人事處二科科長,主管考績業務。他的回答讓我背脊發涼。夢濤說:「家興啊,根本沒這回事。你的考績,誰都沒動過,一直是乙」。我不怕嚴厲甚至惡長官,但是這類長官我很怕。我常自嘲,遇到這樣的長官。不親身體驗,不會相信。

 

我從進外交部以來,做事態度就是「把事情做好」,沒有想到考績。我進部第一年是在人事處,第二第三年在北協服務。在人事處時碰上了民國七十年,1981年的「全國普查」。這是行政院十年一次的重大施政項目。外交部的人事處和禮賓司負責全球我國在國外公職人員,以及所有外國外交人員在台灣人數調查。普查結束,外交部授獎名單中有我,「記小功一次」。外交部要記嘉獎,記功並不容易。按理,我當年的考績應該是「甲等」。但是副處長私下跟我說:「家興啊,你們荐任科員前途無量,今年考績就讓給別人吧。」

 

我荐任科員三年,都是乙等。教廷五年,四個乙等。回台灣之後第一年,又是乙等,第二年烏元彥接任秘書長我才得到十年來的第二個甲等。好不淒慘!我在外交部的前十年,曾經有「小功一次」的我,竟然只有兩個甲等。

再後來我奉派去美國進修,「按習慣」又是兩年乙等。去了馬拉威石大使給了我一個乙等,就是這個「乙等」我完全不能接受,堅決請調。總體來說,我的公職生涯的考績一直到調去印尼之後,才柳暗花明,重見春天。在印尼之前的十四年考績,有十一個「乙等」。其中三個「甲」,分別是周大使,烏元彥,杜稜評的,感謝這三位長官。

 

那麼多個乙等,我是真的不服氣。在教廷時的同事于國棟,負責電務會計,考績幾乎都是甲等。他人很好,是很認真仔細的同事,很同情我的處境,常說考績法是個「惡法」。

 

對於外交部的「考績文化」我很懊惱,憤憤不平。但是又何奈,我只能認命。回顧第一個十年,我是懵懵懂懂,跌跌撞撞,初生之犢,不知虎。不知道考績是那麼重要。不爭,就落後。落後,就挨打。這是職場很殘酷的現實。

 

圖片說明:

1. 北協主任委員(特任官)胡世勳和同仁合影

2. 北協招牌

3. 北協秘書長朱建一和同仁合影

4. 我的文章「搞活白話運動」發表在聯合報,和第一本書

5. 激勵士氣的對聯

6. 老闆的笑有兩種

7. 我的第一本書「生活,來點笑料」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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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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