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2/11/29 16:00:05瀏覽3223|回應3|推薦19 | |
最近,我的小三朋友眉梢含春,生氣昂然,彷彿甦醒過來,換了個人似的。眼在笑,嘴在笑,風情萬種。 也不怎麼避諱了,從客戶角色蛻變為協助推銷業務,公然成雙成對出入。豁出去的女人往往比男人更乾脆,更不拖泥帶水。在愛情追逐路上,女人往往是個勇往直前的勇者。 朋友最明顯的變化,始自今秋兒子遠赴它鄉唸大學。家裡已無耳目,清清爽爽的。 我的小三朋友讓我想起 Leo Tolstoy 筆下著名的 Anna Karenina。朋友或許當下是愚蠢的,但追逐理想的此際,我的朋友卻活的很真實,有血有肉,煥然一新。男人,讓她知覺到她仍是個有情有慾,仍活著的女體。 Anna Karenina 這個追逐愛情而備受非議的悲劇性女人,很早就結婚了。有財有屋有子,但卻從未感受到真愛。直到有了外遇,方才真正感覺到生命的躍動,知曉自己是個有情有慾真真實實的女人。一片尚待開墾的沃地。 只是仍活在婚姻框架,亦不能見容於社會背景下,這種情愛追逐,註定得償付一份自己或無法負荷的代價。在掙扎裡,Anna 仍然是很清楚這點的。 人都是有缺陷的,或許追逐真愛時,是盲了目;但當下卻活的很真實。男人尚未出現時,在家或在外頭,總是能隨時找到我的朋友;隨時電邀聚餐或三缺一,朋友總是欣然就道喜孜孜的。那男人出現後,家中電話總是無人搭理,即便手機亦無回音。彷彿整個人蒸發消失了。承歡侍宴無閒暇。 男人尚未出現時,總是能瞥見藏在嘴角眼眸裡的那份深沉、落莫與無可奈何,我的小三朋友是很不快樂的,總是無精打采的。家裡總是凌凌亂亂無心佈置。 我的這個從未工作賺過錢,一畢業就被娶走的小三朋友,嫁了個年長她約十歲會賺錢把她捧在心裡疼的男人。只是甫踏出校門,未諳世事早婚的她,怎知物質豐盈後就又有了顆蠢蠢欲動的春心,豈知真愛會如此驚心動魄刻骨銘心。 柴堆在時塵裡積灰,靜默等待,或知覺或不知覺,總是蘊育待燃;乾柴靜候烈火,不是不燃,是時機未到。食色都是本性都是本能,沛然莫之能禦。 男女情慾這事,都在得、失兩字間打轉。得到的同時,也意味著失去了某些東西。紅塵男女為了追求真愛,幾經思索、掙扎、猶豫。最終選擇放棄名譽、親情,丟下家庭,斷然求去;但真愛卻在臨門霎那縮頭了,卻在柴米油鹽實際生活裡不堪考驗。到了那時分,方才憬悟所謂摧心瀝血,當時所追求的真愛,卻根本不是真愛,只是激情與男女慾望。 當 Anna 決定與丈夫離婚,拋夫棄子,與情人私奔時,卻發現情人背叛了她,周遭的人更唾棄她,Anna 終於選擇自殺,在火車站結束了這段掙扎。 小三朋友與 Anna 一樣,都是尚在婚約裡,就有了婚外情;為了妨害家庭罪嫌,還特地飛台出庭。想必亦不見容於娘家,朋友三天裡來回兩地。 最近,我一直想著我那小三朋友處境:台灣有個妨害家庭官司,此地復結交一個有婦之夫,這條路將如何再走下去。 她一個人守著偌大一間空屋,除了寂寞外,還是寂寞。難怪朋友說:『我每天一定得出去,否則我會發瘋。』寂寞的女人,永遠是大奶殺手。 大家面前,我那朋友還得裝著若無其事。 看著我那小三朋友不明智的行為,但自己又能理解她的 "選擇/舉動 "。說苛責、說可憐、說勇敢、說愚蠢,都不能充分呈現自己對朋友這事的感覺。 不做,一輩子後悔,做了也可能一輩子後悔,都是一輩子的事。但是若不去做,完全沒機會。有機會方能有希望。 只是,自己已能清晰預睹我那小三朋友的結局。 朋友在大家面前,仍然以 X 太太自居,口稱我先生如何如何;只是從未曾露面過的先生,缺席本身也自做了解釋。朋友不說離婚事,大家仍舊心照不宣,朋友還是當著 X 太太。 但凡不能豁出去,來全力追求所謂真愛,就說明了雙方對以犧牲目前一切來換取這份新結合的決心不是都一致的。 不是都一致的結果,結局只有兩個字:落空。 必然雙方都能到肆無忌憚層次,為愛一切皆可拋,這份情愛方可能修得正果。 沒這份認知與能力,還是不要玩這遊戲。 情愛高峰過後,生活還是得落實回歸到柴米油鹽基本面;隨著時光飛馳,這時供需問題就將逐漸呈現其應該有的面貌與影響力。 另對朋友,先生是法裔厄瓜多爾人,太太是美國人。操三種流暢語言能力的先生自能在著名大旅館裡工作愉快,有份好待遇。居家照顧孩子、先生的太太,卻自然逐漸淪落為黃臉婆。日前,兩家人餐聚,強顏歡笑裡,太太的那份不快樂、底內心的那份惴惴不安,簡直已經『棄婦』兩字印刻額際了。無賺錢技術與能力的這位美國太太擔心著,迷戀跳舞的先生可能已經跳出一份情了。 還希冀著肉身能猶是先生留戀地,只是人漸老珠漸黃,皮肉鬆弛,身材走樣 ,兩粒肉球胸前低低垂吊,臉面皺紋清晰可見 。 拋開國籍、人種,這類情變,無時無地,不分人種,不分現代古代,日日發生。這是人性、是本能,與倉廩足而知禮義無關聯,反是飽暖思淫慾能更說明。我的小三朋友說她這輩子從未賺過錢,畢了業,就被娶走了,當了年記輕輕的老闆娘。年長的先生僇力的賺著錢堆積著錢,養著無所適事的年輕太太。先生是想著衣食無缺便是愛意呈現,飽暖之後知其它的年輕太太卻開始恨不嫁於弄潮兒。 我的小三朋友不經意說出,昔時在台北買東西時,從不看價錢。 二奶村大奶廟充斥的溫哥華,正是兩岸三地有錢人聚居地方。先是香港大奶、繼而台灣大奶,現在輪到大陸大奶廟時代了。買個華宅把大奶當神一樣供奉起來,逢年過節,蜻蜓沾水,詔寢侍候,臨幸寵愛久久一次十分感激。兩岸三地有錢男女有志一同,同心協力建築二奶村大奶廟。 有婚姻就有婚外情。大奶與二奶,猶如太陽與月亮,輪番出場亮相,恒然不相容。紅塵男女情愛間,其實也是弱肉強食。供需間,資源多的一方,恒然兼具施者與受者兩種角色;資源少的一方,只能被動的是接受者的角色。 除了姿色,除了肚皮爭氣來個子蔭母隆外;想當個成功稱職的小三;最保險的還是自己得有賺錢能力。自古人間不許美人見白頭,沒有永遠的姿色。 小三想扶正,正宮娘娘想保住中宮,都得有能力,否則遲早淘汰出局。麻雀變鳳凰當笑話聽還可以,沒有三兩下、幾把刷子,那位置換人坐遲早事。正宮娘娘想婚外情也得睜大眼睛,一旦被發現,一紙修書,人財兩失;於是耳順之年了,另個朋友倒淪落至一小時十元散工來養活自己,晚景淒涼兩字怎堪書。自形慚愧之餘,與家當殷實的大家也就疏遠了。 細看人生這戲碼,大奶選擇離婚也罷,選擇原諒/忍氣吞聲也罷;二奶選擇放棄也罷,選擇不放手也罷,都不是如 ABBA 合唱團那首膾炙人耳 The Winner Takes It All 所唱般,說是贏者通贏,輸者通輸。輸贏之間不是黑白那麼分明的。一旦到了衣帶漸寬終不悔那層次,黑白輸贏間就梳釐不清了。 這碼事,還是當事人如何看待。 顯然,婚外情、出庭事,我的小三朋友亦認為非光彩事,俱秘而不宣。生活在父權,男人為主導的文化與社會下,女權與女性自主,相較於上個世紀,顯然已朝向更寬鬆、更寬容方向發展。婚外情的女人不再等同淫婦、下賤,與男人同居的女人,不必然是骯髒的女人。她們可能只是採取另種不為大眾所熟知方式,來確認當下的這個男人是她所想要的伴侶。如果我們認同這樣思維,婚外情/同居的女人與道德瑕疵顯然就沾不上邊,更不用說是骯髒、下賤了。 強按兩個已無情愛的人,因一張法律文書就得終老一生,這絕對是不正確的,也無能讓人接受的。社會正急速的變化著,當雙方沒有同時認知彼此感情存在時,或許已到了我們應該學習著不把偷情看成是一種背叛或失落的時代了。偷情需要的不只是原諒,還有理解。法律只能用來出氣,卻恒然治癒不了心中那份永遠的痛。 把偷情/婚外情看作婚姻轉機,讓自己能再有機會去重新審視當下狀況,究竟是當存或當廢;讓應該重新開始的,就重新開始,當結束的,就結束吧。 同時也藉這個機會學著降低婚姻在生命的重要性,學習著重視自己的感受,想清楚自己真正想要的生活是什麼。在理解/原諒對方的同時,也要學著讓自己成長;只有這樣,才能讓偷情/婚變的打擊降到最低。 至少,遺憾就能因此少些吧。 我們應該透澈的去理解婚姻的目的。婚姻絕對是追求幸福快樂的。 小自人生價值,大從社會秩序而言,當婚姻已成枷鎖,以成摧毀幸福、快樂殺手時,婚姻就已失去存在的必要性與功能性了。美國統計數字顯示,同居男女數目已大於傳統婚姻男女數目,所謂家庭的定義正在改變。加拿大法律 (Common Law) 更是清楚,同居滿兩年,男女皆有權取得這期間衍生出的財富。這種權力與婚約男女權力有甚麼兩樣?充其量,婚約男女 ( Family Law) 是結婚當天,雙方即擁有此權力,同居男女 (Common Law) 則需滿兩年罷了。傳統婚約式微,台灣也必將如此,時間是遲或早罷了。 因此社會須有的改變是雙方分手時,如何善後,如何釐清權利與義務。而不是用報復處罰角度來做社會制約。 我們當然不是給婚外情男女找理由,更不涉及道德批判;只是想清楚的表達:婚約不必然是無期限的,即使期限內單方無情愛了,發生婚外情也將會是必然的。 奸夫、淫婦這類字眼都不需要、也不妥當。 如果我們同意價值觀、喜好,有可能因時日推移而變化,那麼我們就能安全的推論出:婚姻也應該是份有期效性限制的契約,不該是永永遠遠而無絕期的。有效期屆滿,可續約、可結束;效期內,亦可要求終止合約。 婚約,與其從法律角度看,無寧從心甘情願角度看,更能釐清糾葛,也更能讓自己在那當下活的較快樂、較自在,免於二度傷害。 感情本質,本來就是緣起緣滅的循環。緣起,成就一段感情;緣滅,成就一段感情的中止。緣滅何妨?沒有舊緣滅,何來新緣起? 學會放下感情,就是善待自己。也唯有對感情不執著,才能坦然面對伴隨緣起緣滅而來的悲歡離合!
或許,事過境遷,我的小三朋友,午夜夢回時,彷彿是做了場夢,仍舊迷惘著:「那份情愛是如何發生的,又是如何消失的,愛究竟是什麼。」 |
|
(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