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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0 01:35:42瀏覽760|回應1|推薦12 | |
北美華人依來源地、移民年代的不同而各有其特點。 1950 ~ 1980 年代是台灣留學生出國高峰期,這時期留下來的留學生構成那時期台灣移民的主群。留學生的後代,與1990 年代以投資為主的移民後代,在教育程度、經濟狀況、西化程度上明顯呈現大不相同。拋開血統不談,他們是分屬兩個互不相疊的群落。教育程度上,前者明顯優於後者;經濟狀況上,後者明顯非常優於前者。在西化程度上,差異更是極其深遽:前者很明顯幾乎已全然西化,不折不扣的美國人、加拿大人,他們是出生在美國、加拿大的 ABC 、CBC. 後者則因父母親創業有成,挾其財富方東遷桃花源,報到時多已超過10歲,出生地仍然是台灣;文化上是中美、中加混合體,仍存有台灣的價值觀。越晚報到,則台灣文化越濃,西化程度越低;說起英文,一口外國口音,就職難度相對增加。 羅馬城裡的混血兒與已同化的純粹羅馬人。 到了2000 年,隨著大陸經濟力量崛起,除了留學生外,商業、技術移民成為主流。(大陸已連續好幾年居加拿大移民人數之首,90 年中期,則是台港兩地為首位。) 大陸移民與台灣移民在教育程度、經濟狀況、西化程度上並無明顯涇渭之別;兩者最大差異居然是在誠信、為人處世方面。 文革前與文革之後的人,清楚存在著差異。從文化中國角度看,文革絕對是場前無來者,後無繼起的世紀大災難;當生存受到威脅,傳統的人性特質起了劇變。儒家思想幾乎已被連根拔起,階級鬥爭起而代之。這些劇變加上太龐大的13 億人口,使得兩岸人民在本質上產生了不同;因而移居北美的兩岸移民也存在著類似差異,就是這種差異,使得兩岸華人社團少有互動。甚至於超市,也存在著客源不同的區別;中文學校教材,也產生簡體、繁體之爭。兩岸華人影響力在海外的消長與其原生地經濟力量的強盛成正比 ,數十年前,是台灣移民獨佔梢頭,今天已然 " 漢家" 天下了。Walmart 裡已經看不到 Made in Taiwan 字樣, 幾乎全都是 Made in China. 最容易看到的事實便是中文學校教材字體重心,已從繁體移向簡體了。這是必然的趨勢。 大陸有著台灣較沒有的特點: * 人權、民主化仍然嚴重落後 * 人治而非法治程度仍舊根深柢固 * 人口過多競爭太劇烈 功利取向扭曲了人性 * 文革顛覆儒家文化系統 新文化仍形成中 於是,大陸移民相較於台灣移民,在不擇手段、唯利是圖、急功好利的處事觀上,尤其明顯。台灣是有盜版行為,但不會發展成如山寨版般的理直氣壯與明目張膽。從 Starbucks 變成 Star Bucks,Starbuks,甚至再變成 Starfucks,從“星巴克”變成“星8克”,那不只是侵權問題;那代表的是一種唯利是圖的價值觀與風潮,一種不願按部就班,循序漸進,一種缺乏了文化社會當有的基本美德的病態。見微知著,那會是個甚麼社會呢? 而這種誠信級別的差異,在兩岸聯婚時,造成了問題。在國家統一問題上,當然也製造並產生了互不欣賞、互不信任的因子。 香港則因曾為英殖民地 99 年,英國人在法治、人權、民主、風氣與見識方面的影響,使她產生了一個兩岸都缺乏的特性。香港人最突出特色就是極為精明、最講實際、暢曉英文。簡單說,香港移民的後代是界乎大陸、台灣間。 兩岸兩版,微妙的敘述著差異:表現在政治上的是九二共識一國兩治,表現在移民 (第二代) 婚姻上的是雙方父母在兒女財產處理上的心防與不信任。 婚前協議書意味著:圖人?圖財?自保? 若從財富規模角度來看大陸移民第二代婚姻,則有著攀比、攀龍附鳳特點。紅色太子黨、高幹、(紅頂) 商人間,喜愛圈內聯姻,除了有著類如台灣富豪彼此間「近親繁殖」現象,更多了一層在朝有人,官位、權力互保,引為奧源的用意。(而台灣因為政黨輪替模式已建立,在朝有人因素則較不顯明。) 至於,凡夫俗子層的婚配,往往建立在同層次人選上;飛上枝頭做鳳凰,也與台灣移民一樣,總是特例罕見。 台灣富豪移民的第二代,婚姻有著「近親繁殖」現象。 婚姻是有條件的。從這些「近親繁殖」、「圈內聯姻」現象,印證此言的確不假。 婚姻若發生在財力不同層次時,圖人、圖財的擔心程度立即陡升,此種現象在移民圈裡尤其明顯。其中,一個很“有趣”現象是:當財力分屬不同層次,而當事人又分別來自中、港、台時,圖人、圖財的擔心程度又再加數倍了。 這時,公證人、律師就介入居中做證、擬議了。 由於國家分裂所造成的隔閡,三岸四地--中、港、台、北美--間,往往產生懷疑對方動機,產生藉婚姻圖謀財富甚或公民身份的疑慮。 當然,這中間存在著雙方的確是因純愛情而結合的婚姻,存在著不顧父母疑慮,相信對方誠意的婚姻。 從移民社會學角度,來觀察第二代婚姻特色:不難發現移民年齡越小,西化越深時,當事人有上述疑慮的現象越不明顯。但相對的他們彼此在權利與義務、男女平權的觀念上就很堅持。個人主義突出,家族影響力降低。 另則移民社會現象則是:移民比較小氣、比較現實。這些行為與浪跡各國,無根無底猶太人的行為模式很雷同;都看重後代教育、鼓勵同族婚姻、財產實施信託。 信託模式亦見於華人圈,尤甚巨富人家。信託委諸銀行,每年費用若以 2.5% 計;以美金 500 萬而言,年費用 US$125,000,換算成台幣,一年 400 萬以上。諸如婚前協議書、屋產資金來源設定與信託,在本質上都是一樣:圖自保。 雙方父母都預設了立場:婚姻可能不持久。 移民的第二代婚姻,因著財富,使得雙方互有心防。不信任複雜了事情。 大陸移民與台灣移民還有一項不同。大陸、台灣移民都有妻孥留北美,先生都回大陸賺錢現象;不同的是大陸第一代移民終究選擇終老北美,台灣移民媽媽則偏向回流,陪伴先生終老原居地,只留第二代在此。因此,在財產的規劃處理,大陸移民與台灣移民也因此有了不同的考慮。 說到車子、屋子,華人子弟開雙 B,住豪宅,則不分兩岸三地,大家有志一同。第一代或第二代倒皆無歧異。 誰統一了兩岸三地? 德國車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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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