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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16 09:21:33瀏覽1209|回應2|推薦14 | |
這將是我在此地最後一篇文章。 首頁的部份,「作家部落格」這美麗的Logo已經撤走,其實, 我還是繼續的創作。 在這邊,被兩位所謂「莫名奇妙」的白目女士們,惡意的詆毀, 一則出現在我的留言板;一則在另一位的部落格文章裡。 我曾對留言版那名女士提出告訴,警方的說法是:沒辦法查到ip , 那麼,新浪網部落格為何可讓我開車至法院,檢察官好好的詢問 了一番,還把辱罵的女大生全家請出偵查庭,單獨與我溝通,請我顧 念她尚年輕,無知的行為會在她的人格紀錄上有著討厭的誹謗註解, 萬一需要申請「良民證」,一目暸然,會被很多國家或單位拒絕的。 我同意了,僅要求她在哪裡誹謗,在哪裡寫第一本與第二本 拙作的相異性,不用去買,相信圖書館可以借到。 很顯然,在「網路城邦」沒得到ip的查詢結果,是因為 「網路城邦」太保護,保護所有好壞部落格格主,與其說 製造和平,不樂見官司控告出現,不如說,製造攻擊人的機會, 給那些恣意惡言對待別人的「格主」,沒格調的主事者。 一切都結束了,在這篇帶點埋怨的文章中,結束我的文字與 「網路城邦」的關係,如此令人狼狽之地,又何必再留戀呢? 建立部落格的地方很多,如果不是再興同學的熱心推薦: 「聯合網誌採會員制,可避免無聊人士的惡言攻擊,你也不用開車 跑法院去跟那種沒教養的人提告,加入吧。」 當初,滿懷希望的加入,如今,斷脕的決心讓我瀟灑的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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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