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最後一篇文章
2008/07/16 09:21:33瀏覽1211|回應2|推薦14

這將是我在此地最後一篇文章。

首頁的部份,「作家部落格」這美麗的Logo已經撤走,其實,

我還是繼續的創作。

在這邊,被兩位所謂「莫名奇妙」的白目女士們,惡意的詆毀,

一則出現在我的留言板;一則在另一位的部落格文章裡。

我曾對留言版那名女士提出告訴,警方的說法是:沒辦法查到ip ,

那麼,新浪網部落格為何可讓我開車至法院,檢察官好好的詢問

了一番,還把辱罵的女大生全家請出偵查庭,單獨與我溝通,請我顧

念她尚年輕,無知的行為會在她的人格紀錄上有著討厭的誹謗註解,

萬一需要申請「良民證」,一目暸然,會被很多國家或單位拒絕的。

我同意了,僅要求她在哪裡誹謗,在哪裡寫第一本與第二本

拙作的相異性,不用去買,相信圖書館可以借到。

很顯然,在「網路城邦」沒得到ip的查詢結果,是因為

「網路城邦」太保護,保護所有好壞部落格格主,與其說

製造和平,不樂見官司控告出現,不如說,製造攻擊人的機會,

給那些恣意惡言對待別人的「格主」,沒格調的主事者。

一切都結束了,在這篇帶點埋怨的文章中,結束我的文字與

「網路城邦」的關係,如此令人狼狽之地,又何必再留戀呢?

建立部落格的地方很多,如果不是再興同學的熱心推薦:

「聯合網誌採會員制,可避免無聊人士的惡言攻擊,你也不用開車

跑法院去跟那種沒教養的人提告,加入吧。」

當初,滿懷希望的加入,如今,斷脕的決心讓我瀟灑的走。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oycetsaur&aid=2044296

 回應文章

莫大小說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說你傻
2008/07/16 13:02
既然說那兩人白目
那何必理她們哩
我也曾跟人扯不清
發覺一不理
一切糾紛都沒了

還是要留你
學曼已病得這樣了
你怎好 說走就走哩

靜 默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真的嗎?不再考慮一下.....
2008/07/16 09:31

好久沒來看看妳,一進來居然是「最後一篇文章」?

看到妳發佈時間離我上線時間很近,希望妳看到我給妳的關心

真的不再考慮了嗎?

那兩個白目的人,因為她們的白目,妳要捨棄其他這麼多喜歡妳、支持妳的朋友嗎?不要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