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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面板價格壟斷案中的爪耙子?韓國人多賊, 要聯合壟斷價格的是他們, 挨告了見苗頭不對第一個出來當抓扒仔也是他們韓國人
2010/05/20 18:29:58瀏覽8582|回應0|推薦0

美國司法部指出,目前調查結果對LCD業者的罰款金額達8.6 億美元、並有11名主管遭起訴,六家亞洲公司已認罪或同意認罪,已繳納數億美元罰金,包括南韓LG Display、日本夏普、日立旗下子公司Hitachi Displays、愛普生映像元器件公司、台灣華映和奇美電,其中LGD罰金高達4億美元,是美國第二大反托拉斯罰款金額。

何昭陽乖乖就範,人生剩下沒多少日子難道不敢跟它賭一把嗎? 幹嘛為了公司少罰點錢就認罪協商, 天大地大沒有自己大, 何昭陽的表現只是愚忠!  喜歡坐牢就去享受吧!

接下來是 友達 的陳炫彬 跟 佳世達現任總經理 剉勒等! 下一個要進美國監獄的就是他們兩個!

最可惡的是韓國三星當污點證人全身而退, 您看韓國人多賊, 要聯合壟斷價格的是他們, 挨告了見苗頭不對第一個出來當抓扒仔也是他們韓國人,  濫韓國人!

2008/11/20

轟動一時、牽涉全球的面板價格操縱案,包括LG Display、華映和夏普(Sharp)等面板廠,近日已向美國司法部認罪,並且支付5.85億美元罰金,其中,南韓面板大廠LG Display罰金最高,將支付4億美元,華映支付6,500萬美元,夏普則支付1.2億美元。

美國司法部指出,LG Display與華映等廠商在2001~2006年間曾數次會面,針對監視器、筆記型電腦(NB)及液晶電視用面板設定價格,夏普則自2001年4月至2006年12月之間,與不具名供應商共同壟斷價格,所影響產品包括戴爾(Dell)NB及監視器、蘋果(Apple)iPod、摩托羅拉(Motorola)Razr手機等。

然而,LG Display、夏普和華映與美司法部達成和解,並不代表面板操縱價格的官司就此告終,因為根據和解協議,3家廠商已同意與司法部持續合作調查,且熟習美國法律事務的人士指出,其他尚未取得和解協議的面板廠,一旦觸及反壟斷法律的行為成立,恐怕得支付更龐大的金額來取得協議。

此外,更令面板廠憂慮的是,在美國官司首開先例後,法界人士推測,歐、日、韓等地區負責反壟斷事務的單位,跟進的可能性將大大增加,這對正逐漸走向景氣低潮的面板產業而言,無疑是屋漏偏逢連夜雨,在低迷景氣中,這宗開鍘的重罰,帶給面板廠更深重的一擊。

在這宗面板價格操縱案中,有一個地方相當值得玩味,根據華爾街日報(WSJ)引述消息人士說法指出,三星電子已與美國調查單位合作,根據美國聯邦法律規定,第1家給予反壟斷執法機關證據的廠商,可擁有免遭控告的特赦,不過,針對三星是否參與調查、並獲得豁免權一事,美國司法部拒絕發表評論。

事實上,在華爾街日報點名三星電子之前,面板業界就盛傳該宗面板價格壟斷案有「爪耙子」存在,也就是說,在這宗官司裡,有所謂的「汙點證人」私下取得與美國司法部合作,因此,不難想像在媒體點名三星電子後,三星電子將成為眾矢之的。

站在面板廠的角度來看,這個「爪耙子」形同「叛徒」,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犧牲同業,其他面板廠心中當然恨得牙癢癢的,但卻又莫可奈何,只能私下抱怨一吐怨氣。

但站在消費者的立場來看,因為有了這個「汙點證人」,讓原先花了較多冤枉錢買產品的消費者,可能有獲得平反的機會,因此消費者集結向面板廠商提出集體訴訟,進而要求賠償,也是日後面板廠可能要面臨的危機,另一方面,因操縱價格而受到影響的科技廠商們如戴爾、蘋果、摩托羅拉等,也都有可能單獨提起訴訟,讓面板價格操縱案效應如滾雪球般越滾越大。

全球參與面板生產的國家僅有日本、南韓、台灣以及大陸等地,而面板價格壟斷案發展迄今訊號已經越來越明朗,尚未達成協議的面板廠矢口否認有參與價格壟斷,但是話說回來,如果面板廠真有利用寡佔市場的生態局面,聯合壟斷價格的話,也應該要適時還給客戶以及消費者一個公道。

FT LCD面板價格壟斷案,源自於2006年12月美國司法部的著手調查,經過查證後,美國司法部於2008年11月宣布,包括LG Display、華映和夏普(Sharp)等面板廠,已同意就操縱面板價格案認罪,合計這些廠商將支付5.85億美元罰金,其中又以LG Display罰金達4億美元最高,創下反托拉斯司法史上第2高罰金紀錄。

爾後,在2009年1月與2月時,美國司法部陸續指出,包括華映與南韓LG Display等面板廠,有多位主管遭到起訴,需服刑6~9個月不等的刑期,同時被處以2萬~5萬美元的罰金。

2009年7月時,歐盟反壟斷監管機關亦調查數家LCD面板供應商是否涉及壟斷市場形為,包括友達、奇美電等台系面板廠均名列其中。

緊接著,終端廠商也將砲火瞄準面板廠,先是美國電信龍頭AT&T於2009年10月向舊金山聯邦法院遞狀提告,控告包括三星電子(Samsung Electronics)、LG Display、友達、華映及夏普等面板業者,涉嫌聯手壟斷液晶面板價格。

之後,諾基亞(Nokia)則於11月時加入控訴的行列,控告三星、LG Display、夏普、Hitachi Displays、華映及友達等廠商,聯合操控面板價格。

面板壟斷官司迄今已發展成滾雪球效應,同時也讓全球主要面板廠頭痛不已,後續是否還會有更多廠商加入控訴行列,還值得觀察。只不過,面板業者若是敗訴,除了恐要面臨鉅額賠償金外,還有人得面臨牢獄之災。

面板壟斷案 前奇美電總經理何昭陽認罪

2010/05/02 

TFT LCD面板壟斷案風波不斷,繼前奇美電業務主管楊柱祥坦承犯罪後,美國司法部亦指出,前奇美電總經理何昭陽也通過認罪協商,坦承共謀操控液晶面板價格,並同意服刑1...

奇美電前總經理何昭陽 赴美坐牢前獨家告白

作為世界霸權的美國果真「法力無邊」,對全球八大面板廠提起反托拉斯調查,已讓台灣的華映、奇美電相繼認罪,不但公司付出巨額罰款,總經理等高階主管還得到美國坐牢。一輩子專注當技術人的前奇美電總經理何昭陽,在繫獄之前道出心聲。

今年六十一歲的何昭陽,去年遵循奇美高階主管六十歲就退出第一線的傳統,卸任奇美電總經理,只擔任奇美實業的陽春董事、掛名兩家小型子公司董事長。這原本該是他在奇美集團工作了四十年之後,準備享受退休生活的開始;然而,今年四月底美國司法部突然發布新聞,何昭陽即將赴美國坐牢十四個月!

「我們忽略了國外的遊戲規則」

這是因為,美國司法部在二○○六年底大規模調查亞洲八家LCD面板業者涉嫌聯合操縱價格、違反美國《反托拉斯法》(Antitrust Law),而繼○八年底中華映管三名高階主管與美國達成認罪協商、已在美服完九個月刑期之後,奇美電的何昭陽和協理楊柱祥也在今年四月與美國司法部完成協商,願為違反美國法律而進監獄、繳罰金,成為第二家台灣面板業者遭美國重重處罰的案例。

「真是想像不到的大災難。」何昭陽在五月上旬一場由理律法律事務所舉辦的專題研討會中,強忍他個人遭受美國司法制裁的激動情緒,眼眶泛紅、娓娓道來整個過程和心得。由於奇美電是台灣面板業第二大、全球第四大,加上奇美集團在台灣的企業形象一向不差,向美國認罪的消息震撼了台灣企業界,使得這場低調進行的法律研討會吸引了包括台積電、遠傳電信、南亞科等數十家科技業者出席。同樣被美國調查的台灣第一大面板廠—— 友達,也派人在座。

何昭陽表示,他從擔任十五年的奇美實業總經理,到掌管奇美電,幾十年來都把精力放在技術和經營、擴廠的事情上,不清楚美國《反托拉斯法》是怎麼回事,公司法務部門對美國法律所重視的也是專利、智慧財產議題,沒有注意到產品銷往美國市場竟會觸犯《反托拉斯法》,「我們忽略了國外的遊戲規則,結果產生意想不到的後果。」

這位白髮蒼蒼的歐吉桑,極力避談個人即將失去一年多的自由,但仍壓抑哽咽地說,「被美國調查的這段期間,滋味很難受,出國都被限制,公司的氣氛也一直怪怪的,士氣受到很大打擊」(按:奇美電已在今年被鴻海集團併購),他表示,為了這個案子,公司花費了許多行政資源,「所有文件都不敢銷毀,一箱一箱被美國司法部拿去翻譯,律師費更是天文數字。」

何昭陽對在場業者訴說他從這個案子得到的四個教訓。首先,進入新的市場要認真了解對方的法律,尤其美國司法部近年對境外人士的調查、追訴愈來愈嚴苛,必須認清此一國際環境的改變;其次,奇美電的面板產品直接銷往美國的比重才不過五%,大部分都是出口到中國組裝,終端產品再從中國銷到美國,「但是這些統統都要算進去(美國的反托拉斯處罰認定範圍),後果不得了!」

「動作愈慢罰得愈多!」

再者,美國指控業者聯合操控價格的定義各說各話,「我們以為只是握手聊天,跟老朋友見面聊得開心,(對價格)講歸講,沒訂合約也沒真的去實行,甚至以為只是孫子兵法上的欺敵策略,但是這樣也不行,會被(美國)視為違法,天下哪有這種事?」

最後,何昭陽提醒,一旦面臨需要處理美國反托拉斯調查時,「愈快愈好,不要拖,動作愈慢罰得愈多、職位愈大制裁也愈大,」他坦承奇美電在出事時抱著「盡量拖」的心態,結果個人和公司的處罰程度都比華映高。

問他為何在退休之齡還願意赴美受罰(若永不離開台灣,因台美無引渡協議,美國恐怕也奈何不了他),何昭陽淡淡的說:「身為最高主管,所以負起責任。」而奇美集團創辦人許文龍對於發生這樣案件的反應,何昭陽說:「他認為我們過去是有疏忽,現在就要面對。」

面板是台灣「兩兆雙星」產業中的一兆,創造了大量的就業機會,也帶動了玻璃等上游材料產業,如今因為違反美國嚴厲的《反托拉斯法》而遭到重大打擊,何昭陽呼籲業界和政府必須重視市場全球化之下的法律問題,「台灣的競爭力要建立在安全的法網之下,基礎才會扎實。」

操控面板價 奇美電前總座何昭陽在美認罪

2009/01/17

美國司法部15日對華映前董事長林鎮弘在內的三名主管、及一名樂金(LG)主管,以違反托辣斯法,分別處以罰金2萬美元至5萬美元不等,及服刑六至九個月的判決,創下台灣公民因觸犯美國反托辣斯法,須在美服刑的首例。

這是美國司法部繼去年11月針對華映、樂金及夏普等三家面板業者,處以合計高達5.85億美元的高額罰金後,新一波反托辣斯判決行動,也讓同在被調查之列的面板雙虎友達與奇美電,深感芒刺在背。

對此判決,華映16日晚表示,公司已於去年11月13日與美國司法部達成協議,這次的判決是針對個人部分,後續將由個人委託律師處理,華映不代表個人發言,也不宜介入。但個人若有進一步需求,華映將提供必要協助。

華映強調,華映有很好的代理、接班人制度,公司運作一切正常。公司協商應繳的罰金,已在帳上提列並依規定繳付。

美國司法部是在2006年底,開始針對台灣、韓國及日本的液晶面板廠商,涉嫌討論壟斷產品價格,展開反托辣斯調查,台灣面板廠友達、奇美電、華映及彩晶,南韓的三星、樂金,及日本的夏普等,都在調查之列。

美國司法部經過長達二年的調查,其中華映、樂金與夏普在去年11月,與美國司法部達成「認罪」協議,分別以繳交6,500萬美元、4億美元及1.2億美元的高額罰金,換取不起訴處分,等於與美國司法部和解。

根據美國司法部網站上的公告,華映前董事長林鎮弘同意服刑九個月,並支付5萬美元罰金;華映前副總經理、現任董事長特別助理劉治軍,同意服刑七個月,支付3萬美元罰金;華映行銷業務副總經理李學龍,則同意服刑六個月,支付2萬美元罰金。

然而,根據舊金山地方法院文件,這些人雖同意認罪並服刑,但認罪協商仍需獲得法院批准。

一位曾在美國執業的律師指出,美國反托辣斯的第一課,就是指企業間對下游廠商有聯合定價行為,並且互相監督是否依約執行。但這樣的聯合定價通常是採「君子協定」,不會留下證據,往往形成「犯行明確,蒐證困難」的情況。

他強調,若有上述聯合定價情形,其實行為人「心知肚明」,但其中唯一的模糊地帶,在於若是企業間彼此交換市場訊息,並沒有達成合議價格,便無法證明觸犯反托辣斯法。

公平會發言人周雅淑16日表示,華映違反托辣斯法的行為地在美國,公平會不會對華映追究責任,是否對面板業展開追查,公平會表示正持續監控中。

律師鄭克盛指出,依照美方資料顯示,華映違反美國托辣斯法案已呈現協商內容,遭判刑的華映主管必須如期服刑,否則會面臨更重的刑期。

鄭克盛表示,以上為自然人部分的罰則,至於對華映公司本身來說,未來還可能面臨其上下游廠商,因為競爭價格受影響,進一步向華映要求民事訴訟的情形。

法人部分,目前華映公司已在去年11月遭罰6,500萬美元,相當於新台幣20億元的鉅額罰金。

輔大法學院院長陳榮隆表示,在美國違反反托辣斯法相關法令裁罰很重,直接就進入刑罰,民眾需小心。一般國內相關聯合行為,第一次僅有行政罰,意即罰鍰,第二次違反才會有刑罰,包括罰金與有期徒刑等。

另外,在美國對法人的罰金也是以全球所得加以計算。陳榮隆表示,2006年美國就有違反相關法令的案例,判刑也很重,他初步推估,此案是因為被告態度良好,相對判得較輕。

2010.05.02 03:12 am

奇美電前任總經理何昭陽承參與液晶面板價格,

同意繳納罰款5萬美元,並在美服刑14個月。

在同一遭美調查的案件中,華映已認罪,並有

三人服完刑期;也被控的友達會否受到處罰,

令人關注。

美國司法部表示,面板廠商奇美電子前總經理何昭陽被起訴操縱液晶面板價格一案,何昭陽已同意認罪、將罰款 5萬美元、在美國監獄服刑14個月,為台灣電子業高階主管因違反托拉斯法需入監的最長刑期。

業界人士指出,同一案件中,華映最早認罪,有五人被告、三人已服完刑期;奇美電去年底認罪後,最近接連有兩位主管被公布刑期,預估友達近期也有進一步結果。

法界人士指出,從華映、奇美電的認罪與被告情況看來,涉案企業的最高主管和業務主管,通常是被認為具有犯罪故意與實施操縱價格行為的人,友達當時的總經理陳炫彬、業務執行副總熊暉都被傳出也在名單上。

友達已經在去年第四季提列反托拉斯訴訟費用和罰金準備金100億元,其中包括美國和歐盟的調查,律師專家指出,罰金是以銷售額規模與認罪協商條件進行計算,在相同犯行下、越晚認罪者通常罰金越高,分析師認為,友達罰金可能高達3億美元。

美國司法部指出,何昭陽承認參與操縱電腦螢幕、電視機和手機等電子設備使用的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TFT-LCD)面板價格,並同意繳納罰款5萬美元、服刑14個月;另一名前奇美業務主管楊柱祥也在舊金山聯邦法院承認參與操縱價格,被判處九個月徒刑和罰款2.5萬美元。

根據檢方的資料,兩人都同意協助檢方進行後續調查,何昭陽的認罪協議尚需法院批准。何昭陽被控在2001年9月至2006年12月間共謀操縱LCD面板價格,楊柱祥被控在2004年4 月至2006年12月參與壟斷價格。

奇美電子去年底已經認罪,美國司法部判處和解金額達2.2 億美元,奇美電已在去年第四季一次性提列77億元罰款,並將分期償還。

華映最早認罪,前年底已經將罰款6,500萬美元提列完畢,去年初三位經理人包括前華映董座林鎮弘、主管劉治軍、李學龍須入監服刑六至九個月、罰款二至五萬美元,均已服刑完畢,另外兩位前主管林鎮源、鄭文俊也被起訴,尚未有進一步結果。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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