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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5 18:20:36瀏覽698|回應0|推薦0 | |
科技董事長當初在台北與人合夥創立印刷工廠,因為覺得自己已經「出師」,是一個懂得技術的師傅,目空一切,孰不知業務、財務一竅不通,賠光資本後到外地重新出發,才懂得謙虛的學習,事業因此往上攀升。以前有一個人自幼家境貧寒,作為家中的長子,出資10萬元新台幣,跟朋友在台北縣成立企業有限公司。因經營不善,幾個月後,原有股東抽身而出,成了一個人的企業。相同先可賠光合夥人學得寶貴經驗,紮實強硬的領導風格,打造王國的法寶。把股東賠光再吃下對方股權,減少未來可能敵人,讓他嚐敗績,遠離你未來領域範圍,數十年後再衷心感謝他,酸一下也好,報一下老鼠冤,吃他一點點就計較那麼多,如今上櫃將來上市,增資股民或法人就都不會計較。創業歷程相當辛苦,靠的是客戶支持、與員工的情義相挺,得到青創楷模獎的他創業歷程、永續經營的里程碑上最珍貴的榮譽,他將以榮耀當作動力,以全球競爭思維建構致勝策略,致力邁向全球最優質專業增資公司,為創業楷模寫下最美好的註腳,成為「台灣驕傲」。管理提升績效,對於公司市場、以技術創造力潤,具備全方位實力,成為台灣不可多得的成功企業;經營事業最重要的核心,除了技術之外,就是客戶的服務,將這點發揮了淋漓盡致,讓新客戶源源不絕,把客戶當成自己的朋友看待。 合併總營收為11億餘元,稅後EPS為 2.06元,預估今年第四季後將正式送件審查。 案 由: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提請 公決。 說 明:(一)本公司擬自九十八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 東紅利27,900,000 元轉增資發行新股 2,790,000 股,每股面額十元,均為普通股。 (二)本次股東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按配股基準 日股東名簿所載之股東持有股份比例分配。 (1)新台幣1,900,000 元分配員工分紅。 (2)新台幣2,500,000 元分配董監事酬勞。 (3)擬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55,900,000 元。 (其中每股分配股票股利1.2130543 元、 現金股利1.2130543 元),現金股利至元,為止本公司如俟後因辦理現金增資而影響流通,在外股份總數,致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既然要發現金股息,又要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把股東當成提款機看待,將這點發揮了淋漓盡致,讓新資金源源不絕,為創業楷模寫下最美好的註腳,成為「台灣驕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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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