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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無福消受
2012/02/23 00:15:13瀏覽2004|回應12|推薦170

心情好時﹐聽到朋友們一個個離婚﹐ 我一定舉雙手贊成票!

昨天楊打了電話來﹐告訴我她的青梅竹馬哥兒﹐X 朋正式提出離婚﹐那工程師老婆-李嫂﹐想不開﹐過去九個月﹐不僅瘦了近四十磅﹐患嚴重的憂鬱症﹐服藥物控制情緒﹐居然X朋提出離婚﹐他的條件是﹕船﹐汽艇﹐摩托車卡車﹐汽車 (他的玩具)全歸他變賣﹐房子共有﹐孩子共有﹐李嫂年薪超過十幾萬美金﹐付他贍養費﹐聽說與他新歡( 擁有E 大奶) 魔鬼般身材的女人﹐在台灣結婚﹐幫她申請綠卡﹐帶回美國!﹖

李嫂萬念俱灰﹐腦子裡不清不楚﹐電話裡哭哭啼啼﹐每天以淚洗面﹐ 還告訴楊﹐只要X朋回心轉意﹐她還願意收留他回美﹖ 拜託! 楊給他兩年﹐死勸活勸加臭罵X朋﹐警告他別想把他的新歡帶來見楊! 我大笑﹐我只看好六個月!! 哈哈哈! 他告訴楊他這一輩子總算重新再生! 他勤練身體﹐竟然還亮出六俳胸肌! 五十二歲﹐樂得像個大男孩﹐中年危機好似脫胎換骨。 懦弱的李嫂﹐縱然是女強人﹐老半歲的她﹐還守著這空巢﹐期待有一天他會後悔再回家﹖

十五年前參加東尼與小美他們幾乎創世紀的婚禮﹐嬌媚的新娘﹐俊帥的新郎﹐雙雙恩愛近禮堂﹐熱鬧的婚禮晚宴﹐團伙鬧洞房到深夜不息﹐幾年來他們的努力建立家庭﹐養育兒女﹐事業各有所成! 慶幸我長於他們﹐看著他倆成長﹐而這中間早已感受到他們的分歧不合﹐小美的優勢能力超越東尼﹐就算木訥含蓄的他盡力而為家付出﹐婚姻沒有了溝通﹐失去了新鮮﹐互相不再謙讓﹐決定分局離異是指日可數。

我不驚奇﹐因為不是哪一方的錯﹐而是今日的社會﹐一輩子婚姻的契約﹐對大多數的夫妻早已是有名無實﹐與其生活在不愉快壓力大的日子下﹐不如分開! 假如不能離婚﹐通常是有一方根本無能力自主獨立﹐無論在經濟上﹐生活料理上﹐生理心靈上均依賴對方。 也許婚姻應該是續約制的﹐每二年﹐五年﹐十年…各種時間自定﹐會少一些離婚案件處理﹐還有財產分配﹐在加州是夫妻共同財產制﹐除非有婚前協議書﹐否則就是同居人也有同樣的權力義務。

前提及美女好友翠霞﹐她的三次關係﹐兩個孩子﹐依舊是單親母親﹐第二次的婚姻﹐不到二年就與如迪賣了房子﹐好景不常分道揚鑣。 她還是樂觀主義﹐做個快樂的單身女郎。我絕不是先進思想﹐而是不勸和﹐也不排斥分居﹐留給雙方空間﹐尊重彼此。

所以﹐你要問我離婚好嗎﹖ 我只能說﹕ 無福消受!

(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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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ianglan5198&aid=6141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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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畝桑田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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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
2012/04/29 18:52

據說離婚兩大原因,

第一是金錢,

第二才是第三者,

清官難斷家務事,

緣盡就好聚好散吧。


嵐山(jianglan5198) 於 2012-04-29 23:24 回覆:

錢可讓人提升自己的自信心, 而男人有了另一個女人,也可超出金錢的虛榮,因女人產生更高的優越和驕傲。 謝謝您的留言,祝福文安。


藍雲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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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公
2012/04/07 22:28
陳美鳳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 天下就是有吃軟飯的男子漢。
嵐山(jianglan5198) 於 2012-04-17 13:46 回覆:

吃不吃軟飯,這與性別無關! 難道女人就可以? 男人不行? 這畢竟是男女漸漸平等的社會呢~ 女人也可養家,男人也可顧家,分擔合作總是一致家庭的協調。 我不想說男人也可成為女人的財產哪~

美鳳姐高興就好,誰管得到她家的事?


思于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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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換個人
2012/03/31 21:03

可能會發現

相同的矛盾又重演一次

 

嵐山(jianglan5198) 於 2012-04-17 13:49 回覆:
這是宿命論,可能,但也許不會! 只在意念裡, 不先打敗自己,就不會重蹈覆轍。 錯誤是可以避免,但需要勇氣~!!

山下阿哥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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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想此福
2012/03/17 09:14

對照華人社會,這篇大作  我有很深的認同。


嵐山(jianglan5198) 於 2012-04-17 13:54 回覆:
中國人的傳統觀念是一夫當關,多妻妾小犬。所以,女性沒什麼保障,生活也沒自尊;我見到許多的單親媽媽,她們是拿著贍養費來養孩子,自給自足,也很愉快, 也有掙扎的。 見人見智,沒有對錯。環境造成許多怨偶。

天涯孤鴻···花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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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頭難到老
2012/03/02 11:59

看遍滄桑,對年輕人結婚,根本不以為喜,中老年人離婚,理所當然

受夠了,有名無實的婚姻太多,懶得勸

愛折騰的人去折騰吧

嵐山(jianglan5198) 於 2012-03-03 00:19 回覆:
Yeah....No pain no gain. Suffering love is better maybe?

悅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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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值得
2012/03/01 13:54
哇﹐ 瘦四十磅? 那她現在一定少於一百磅嘍 ? 嚇人﹐ 真是不值得呀
那個E奶說不定是作的﹐要走就給他走﹐ 誰怕誰呀﹗要不然﹐ 叫妳朋友也不甘示弱﹐去作一個。
嵐山(jianglan5198) 於 2012-03-03 00:17 回覆:

I will do eye on eye, teeth to teeth! Good idea~ Thank you very much~


黛絲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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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到底是什麼
2012/02/25 23:16
曾經兩次差點結了婚 但我想我大概是個懼怕婚姻的人
現在在目前的relationship中很快樂 常想為何結了婚 感覺就變了呢 可能是那紙婚約帶來的duty and expectation 讓人失去了自我
嵐山(jianglan5198) 於 2012-02-27 15:09 回覆:
婚姻需要很多的愛,耐心,與無限的勇氣! 假若您遇上了一位理想的對象,卻不能下定決定, 就再等一等, 時機到了,自然就發生了。 沒有緣份,也因為遲疑不決,終究告別。
您的法國人,很體貼噢~ 加油祝福您們。 有喜事可要分享呢~

小燕子的feeling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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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這種事…
2012/02/25 22:08

有緣起,即有緣滅。~ 這道理相同!

單身可以很棒,有婚約也可以很幸福。

就說我自己吧,我感恩以前曾有過的美滿。

而,我也感恩回歸單身給彼此的自由。

若問哪個好?我以自己經驗會說:都很好。

但有門功課得修,就是:自己的心態和包容心。

既然有緣成為夫妻,即便離了婚也莫將對方視為仇人。

決定離婚,就更該珍惜以前曾經覺得 " 那個人" 值得,而不心懷怨恨。

決定忍受婚姻的不悅 堅持維持,那麼就應該用微笑和對方過日子。

否則,不論結婚離婚都會是100%的痛苦指數跟著。你說是嗎?

小燕子來問安,也祝福 大家一切美滿!

 

嵐山(jianglan5198) 於 2012-02-27 15:22 回覆:
小燕子專家,您說得好對呢~ 我200% 兩百分同意! 您的手藝好棒耶~ 小花布的手提袋很別緻,希望您送一個給我,見面禮~呵呵。

領弟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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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
2012/02/24 10:49

離婚不是想離就能離的。同意您文內所說的﹐很多女人是因為經濟不能獨立﹐

而離不成。很多男人是吃著碗裡﹐看著 鍋裡的﹐兩者都要。

不了解那位能賺10多萬美金的女士﹐為什麼還要留戀那種人﹐如果是我早就

離開了。


嵐山(jianglan5198) 於 2012-02-24 13:40 回覆:
離婚的還是朋友很多, 不需要憤世嫉俗。 賺錢再多少,離婚沒太大的影響,最主要是他們的緣分已盡,分開是必然現象。
謝謝您來訪,再去聽您唱歌,好聽呢~


pearlz (民進黨抹黑霸凌WHO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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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事
2012/02/24 05:22

真是無福消受。結婚初期的幾年,我也曾經走到離婚的邊緣,再慢慢走回。只能說,婚姻的開始是雙方的意願,婚姻破裂也是雙方的責任,絕對不是任何一方可以推卸的。

同意離婚就是承認自己的錯誤無法挽回。如果認定是遇人不淑的話,可能一輩子都會遇人不淑。這只是我的看法。


嵐山(jianglan5198) 於 2012-02-24 13:33 回覆:
我想每人如果結婚超過二十年以上,多多少少都有同樣的心境與歷練。只是有人比較幸運,可以風雨過後還能享有平靜。 您的苦盡甘來,倒吃甘蔗,還是很值得褒揚~ 每人的機遇不同,命運也會不同地。 我是抱著樂觀主義! 希望離婚的單身漢均能有一新天地,好好墾發,人生還有許多的目的地,除了婚姻以外,單身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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