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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李敖「一九四九騙了你」之關於二二八
2011/07/28 14:50:49瀏覽1013|回應1|推薦4

李敖所有關於「史學」的文章裡,立論比較客觀是二二八研究,李敖的二二八研究是李敖少數研究歷史「事件」而非簡單地評介人物好壞的文章,而且李敖對二二八研究注意到了現象,也注意到了原因,其對二二八的評論尚稱公允。

龍應台書中有關二二八的部份,龍的說法完全是情緒性的,只採信綠營所謂受害人或受害家屬的一面之詞,完全沒有接觸過官方檔案,龍相信綠營「學者」的說法,二二八發生的原因之一是「一群文化落後的外省人,來到文化發達的台灣產生的文化不適應」,這個說法是完全昧於事實的胡說,台灣當時小學初中畢業比例較高,台灣農田水利等基本建設不錯都是事實,但是台灣是只個農業省,社會結構單純,沒有統治階級(統治階段大多是日本人),沒有幾個高級知識份子,沒有中產階級,根本談不上文化。中國是一個文化悠久的大國,如一棵大樹,台灣只是一片樹葉,在統計學上樹跟樹葉是不同分母,不同分母不能做比較,這是統計學的基本常識。何況當時來台的外省人是中國的精英,文化水準絕不比當時的台灣人差,即使老兵,許多老兵在軍中受過隨營教育,很少文盲,大多數老兵因戰爭關係,跑遍大江南北,見多識廣。老兵買水龍頭回家掛在牆上,不出水找五金行的故事全系捏造。龍應台對二二八的最大問題是不看檔案,只看口述歷史、回憶錄。但是目前可見的回憶歷史、回憶錄、報紙資料說法也頗不一,龍應台的問題只採附合綠色史觀的資料,而忽略了暴民對外省人施暴的部份,如當街輪姦婦女等。

又在七十頁提到張七郎之死,張七郎之死在當時就有人懷疑張的死因,後來學者朱浤源、楊晨光等根據新的資料研判,張可能死於地方派系鬥爭,死於自己人之手,當然目前這種說法欠缺直接證據,但是國民政府殺張非但同樣沒有證據,而且找不出殺張的理由,硬說張是被國民政府殺害,這種說法也失之武斷。

李在二二八問題第七十二頁有一段文字很有趣「但他無法像林獻堂那樣挺身而出,大聲引導自己人適可而止,作為菁英,在百川狂瀾當前,他是不是少做了點什麼呢?………..他竟相信『加諸大陸人的暴力』是『合理表現』,結果換來大量人的暴力回敬了,要怪誰呢?」

李敖的話合情合理,文明人不該用戰爭手段解決問題,更不該冤冤相報,當然更不該拿老弱婦孺做為洩恨對象,但是李為什麼用完全相反的標準,用林茂生的標準來評論俄國大兵強姦德國婦女,俄國大兵強姦中國婦女的歷史事件呢?難道是德國軍人犯了錯,德國婦女活該被強姦,國民黨犯了錯,中國東北婦女活該被強姦?

李敖在二二八問題上對龍的批評大致不錯,但是李敖犯了不看原始檔案,不看一手資料的錯誤,所以這些說法也有問題,如本書第六十九頁「……至於龍應台引彭敏明『平法審判』後,『涂光明被槍殺』云云,簡直替彭孟緝搽胭脂抹粉了,那來『審判』啊?兵荒馬亂之際,彭孟緝這種惡棍還給你『審判』嗎?」

李敖此說差矣!涂光明確實經過軍法審判才被槍斃的(註)。我們可以批評判決不公、判決草率,但不能說沒有經過審判,李為什麼犯這種錯誤呢?因為李有不看原始檔案的毛病。李敖對二二八研究下過功夫,立論也尚公允,但是李敖的二二八研究也早已落伍了!

 

 

註:三月七日軍法審判涂光明、范滄榕、曾豐明,判決書主文如下:

涂光明、范滄榕、曾豐明共同合謀暴亂,意圖顛覆政府,而著手施行,罪各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手槍一桿,子彈七名發沒收。

 

審判長  鄭瑞文

審判官      楊為霖

 

三月八日三犯執刑,並經南部警備司令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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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應台在成\長期
2011/07/30 10:56

龍應台寫「1949」這樣的題材,那不是她的時代,她太年輕,犯錯就難免。她在成長期已被台灣流行的言論洗腦而不自知,故有對「台獨」和二二八事件的偏差。

康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