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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26 12:42:22瀏覽1408|回應2|推薦1 | |
由陳儀深等人合作之「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說蔣介石是「二二八元凶」、「應負最大政治責任」、「應負法律責任」,陳水扁根據這本報告也直指蔣是二二八元凶,甚至說二二八不是「官逼民反」,二二八是單純的國家大屠殺,民並沒有反,學術界對此說法反應冷淡,馬英九一如往年拚命道歉,只有蔣孝嚴以家屬身分向法院提出毀謗先人之訴。 二二八事件蔣介石的責任問題是近代史的一段重要公案,過去因為屬於禁忌或資料未公開而鮮有研究者;從李登輝主政到政黨輪替,二二八的資料從中央到地方到民間,幾乎所有資料都已公開,但是二二八歷史被民進黨及泛綠學者操弄得面目全非,民進黨用台獨史觀、革命史觀來寫二二八歷史,其中有歪曲、有隱晦、有捏造,尤其對蔣介石的批評,對蔣在二二八事件中應負的責任多屬道聽途說,羅織罪名或惡意中傷之詞;本文根據可靠史料對蔣在二二八事件中之政治責任及法律責任做一客觀分析。 歷史背景
坊間學者研究二二八往往對當時中國之大歷史背景略而不談,中國近代史其實就是一部中國抵抗侵略的血淚史,中國從晚清到民國百年來受盡侵略者欺凌,除了逼迫中國簽訂各種不平等條約以外,日本強占台灣、東北;俄國控制外蒙、新疆;英國奪取香港又企圖染指新疆;中國面臨瓜分及亡國之危機,知識分子為救亡圖存,引進各種主義,愛國青年憑血肉之軀抵擋強敵槍砲,一直到了抗戰勝利,收回東北、台灣,保住了新疆,除了外蒙古外大致維持了中國領土的完整。中國人用血肉性命,抵抗了帝國主義的侵略。 中國近代的血淚史,台灣是受害者之一,台灣光復是中國人百年來第一次洗血國恥,當時全國知識分子、國府要員及 一、少數日本人不甘心,鼓動台人叛變,除了辜振甫涉及的未遂案外,二二八前有不少日本軍人失蹤,不少日人眷戀於養尊處優的好日子而不願回日本。這批日人不少鼓動或參加二二八暴亂。 二、陳儀在台灣推動民主政治,提拔台籍菁英從政的主要原因是陳儀看到台灣治安良好,人民守法;但是陳儀不瞭解台灣人的守法是基於對日本嚴刑峻法的恐懼,以及對日本警察的恐懼,台灣人的守法不是建立在一個法治的文化基礎包括百姓素質之上的,也就是說台灣人的守法是表相的,台灣人的民主訓練、法治訓練不足,這點在二二八發生後台人對外省人瘋狂的打殺,在處委員威脅處委會代表,砸、燒、搶所有機關學校等惡行中充分顯露無遺。 三、日本人據台50年,不少台灣青年是日據時代出生,在日本時代受教育,自認為是日本人,看不起中國人,再加上不少皇民化的特權分子,這些人只要占當時人口的1%,就有6萬人之多,6萬人參加動亂是個可怕的數字,全台灣99%的同胞都心向祖國,只要有1%的人認同日本,參加動亂,其結果就很可怕。坊間不少二二八作者以皇民化人少、共產黨人很少,來淡化其影響及其發生的作用是錯的。以共產黨而論,二二八當時台北、台中、高雄三個風暴中心,台北跟台中都有共產黨介入,台中謝雪紅大家都耳熟能詳,但不知台北林添灯極可能是共產黨員,在二二八處委員會期間,幾乎每天都到人民導報與蘇新等台共分子開會討論然後再去處委會開會,即使林添灯不是共產黨員,至少受共產黨的影響很深,三個風暴中心,兩個受共黨操縱,所以不可以用人數多寡來評斷對事件的影響,台北出現陳進興等三個強盜就會把台北搞得雞犬不寧。 上述歷史背景是研究二二八不可忽視的重要因素,不可忽視大的歷史背景,不可忽視中國近代的血淚史,更不可以忽視台灣人是受害者之一,其受害內容包括心靈上的如皇民化思想、媚日思想、卑視中國人思想等等都是造成二二八的重要原因。日本人在戰爭末期運走了大批糧食支援前線作戰,引起台灣糧荒,日本投降後又趕印大批台幣引起通貨膨脹。忽視這些因素專注於細微末節的討論是見樹不見林的作法。 陳儀處置失當之處 陳儀由於誤判情事,尤其對台灣社會瞭解不夠深入,所以在二二八發生後許多措施非常不妥,如: 一、 二二八發生暴亂以後,軍警逮捕了一些現行犯,在民眾代表要求下立刻無條件釋放,查當時被捕的乃打人或損毀之現行犯,豈可未經審判,作為談判條件而釋放。 二、逮捕肇事者傅學通等六人,居然答應民眾代表到獄中查看政府有無縱放犯人,並拍照存證,此舉置政府威信於何地? 三、同意成立處委會,此舉是二二八迅速惡化的最大原因,處委會後來與各地議會合流,處委會由解決二二八糾紛的臨時組織質變成一個政治改革研商機構,討論範圍也擴大到政治、軍事、經濟、政府組織等等無所不包;後來與反叛分子合流變成一個遍布全省的叛亂組織,變化之快令人咋舌。 陳儀非膽小怕事之輩,一開始讓步,是希望透過談判,和平解決問題,到了情況不可收拾,只好請兵平亂,從整個過程來看,陳儀愛護台灣人,相信台灣人的心情是無庸置疑的,所以陳儀到死都不認為他對不起台灣人。 蔣介石決定派兵的原因
蔣介石把手上的王牌--陳儀派到台灣,蔣介石對陳儀是非常信任的,蔣介石對陳儀的施政也充分授權,所以陳儀在 二二八後共黨分子幾乎全部逃離台灣,大部分回大陸,可惜陳儀辜負了蔣介石對他的信任及授權,二二八發生後的優柔寡斷,坐待情況惡化,終至不可收拾;但是對陳儀有「可權宜處置」的授權,可能也是日後蔣介石沒處分陳儀的原因之一。 此外保密局在 二二八發生後陳儀電蔣,陳儀特別強調「尊令權宜處理」,但是陳儀的權宜是處處讓步、不停談判。陳儀一直想透過談判,利用鄉紳和平解決二二八問題,但是處委會被暴民綁架,和平努力失敗。 此外當時中央在台之機關負責人都會向蔣報告台灣情況之嚴峻,蔣得到的情資來源已足夠,雖然如桂永清等有不同意見供蔣參考,但蔣衡量台灣情況已到了非出兵不可的地步,雖然有很多民間團體直接或透過美國領事館,如蔣致陳儀電:「台灣政治建設『促進』(協)會由外國領事館轉余一電,其間有請勿派兵來台,否則情事必更嚴重,余置之不理,此必反對分子在國外領事館製造恐怖所演成。」蔣對外國人干涉內政素來厭惡,電文多有「情事必更嚴重」之類的恐嚇之詞,以蔣的個性,此類威脅性的字眼更引起他的反感。 蔣之決定派兵是根據多方面之情報,其中關鍵性的資料可能是憲兵司令張鎮的報告,事後證之蔣的判斷是正確的,台灣情況已不可收拾,除了派兵之外已別無選擇,「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報告」提到「至於要求『暫時解除武裝』以免繼續流血衝突,要求撤銷警備司令部,『以免軍權濫用』,容或不切實際,也談不上什麼叛變色彩……」,這種說法顯然沒有考慮到整個台灣的情況。當時台北治安還算平靜,但是處委會步步進逼,長官公署已架空,政令不出長官公署大門,全省縣市長有的跑了,有的被軟禁,全省警察局除少數縣市員警,幾乎全部逃走一空,實際上台灣多數地區已經淪陷,處委會已變成叛亂團體,絕不是「也談不上什麼叛變色彩」。 當時蔣是中華民國總統及三軍統帥的身分,面對台灣如此複雜的情勢:有殘餘日本勢力、有美國勢力、有皇民分子、有共產黨介入、派兵維持中國領土完整,平息動亂乃是十分正確的決定,至於「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報告」中提到的台灣情勢已經穩定,和平談判接近成功的說法是根據當時新生報的說法,這個說法實際上是錯的,全台的動亂繼續惡化之中,只有台北比較平靜,但是台北被處委會控制,政令不出長官公署大門,所有資料顯示,蔣派兵是基於他的職責,是有事實的需要,派兵的決定是正確的。 不處分陳儀
調查局報告對蔣事後不處分陳儀,認為是蔣的最大罪狀之一,當時雖有不少人主張處分陳儀,但是蔣以黨主席的裁量權決定不處分陳儀。不處分陳儀原因很多,蔣心中的想法目前無文字資料,不能完全瞭解,但是中央來台大員如楊亮功、白崇禧在對蔣的調查報告中對柯遠芬多所批評,甚至要求處分柯遠芬,但是對陳儀批評不多,調查報告內容大同小異,無論楊亮功、白崇禧、安全局、保密局、警備總部除了批評陳儀施政的錯誤以外,都提到日本殘餘勢力、皇民奉公會分子、共產黨、美國副領事等介入,而台灣民間團體,以及經由美方轉來要求蔣勿派兵之要求多有如派兵後「事態恐更嚴重」之類的恐嚇語氣,以蔣之性格不會接受恐嚇,故蔣對二二八的認知,二二八已非單純的治安問題,故認為陳儀不應負全部的責任,陳儀的錯誤,調職的懲罰已經夠了,至於調查報告批評國民政府把二二八責任推給共產黨的說法純係栽贓之詞,查無論楊亮功、白崇禧、安全局、保密局、警備總部呈蔣的調查報告,共產黨只不過是二二八發生的原因之一,事實上共黨介入至少是二二八惡化的原因之一,但是政府沒有人把事件發生全部推給共產黨。 二二八後台灣人民團體、監察委員等很多人要求處分陳儀,白崇禧在 不處分柯遠芬
此文件之原件見諸大溪檔案,文件上蓋有待從室印章,該公文由當時參軍長商震轉呈蔣(陳上校可能是商震的部下,其正確職務所屬單位待查)陳上校之意見非常中肯,對蔣不處分柯遠芬,肯定發揮相當作用。此外蔣不處分柯遠芬的許多原因應該與不處分陳儀的理由相同,基本上蔣認為二二八是一「事變」,其咎不全在陳儀及柯遠芬。我們心平氣和的翻閱當年的檔案資料,尤其是外省人遭打殺的資料,軍械彈藥遺失調查報告,地方長官被拘、逃亡資料,民軍攻打駐軍及新竹機場資料,即使使用今天的法治標準來看,都不可能把當年的二二八解釋成單純的人民要求政府治改革的「事件」,而非軍事行動的「事變」。所以蔣對陳儀、柯遠芬的從輕處分完全不能解釋成蔣「縱容罪犯」。 蔣之善後處理原則與執行情況
二二八發生當天陳儀與蔣通電話,蔣指示陳儀「政治上可以退讓,盡可能採納民意,但軍事上權屬中央,一切要求均不得接受」。又柯遠芬在民國81年柯遠芬訪問紀錄時說:「陳儀轉述蔣對二二八事件處理原則: 一、查緝案應交由司法機關公平訊辯,不得寬縱。 二、台北市即時起可實施局部戒嚴,希迅速平息暴亂。 三、 政治上可以儘量退讓,以商談解決糾紛。 四、軍事不能介入此次事件。但是暴徒亦不得干涉軍事,各軍事單位遭受攻擊,得以軍力平息暴亂。 我們從二二八到 根據以上狀況,陳儀在政治上幾乎完全遵照蔣的指示,一再退讓,在軍事上並沒有遵照蔣的指示「軍事上權屬中央,一切要求均不得接受」以及蔣授權陳儀「權宜處置」,軍事上也一再退讓,此時高雄、台中已經淪陷,嘉義機場被數千暴徒圍攻,各地騷動有增無減,此時陳儀猶寄望與民間和平談判,可謂愚不可及矣! 蔣 蔣後來在 蔣的演說,蔣對陳儀、白崇禧的電報均要求注意軍紀,不可報復。但是實際上陳是否像某些學者所說的蔣的話是表面文章,部下對蔣陰奉陽違呢? 我們看3月10日陳給柯遠芬的手諭「柯參謀長,據報本日上午已有好幾起士兵凌辱及毆打台灣人事件,現在收攬民心最為急務,希即遵令軍憲不得隨意傷害台人,注意保護善良民眾,各部隊排連長以上人員應不斷四出巡視,制止並曉諭士兵不得再有此種行為,至要。儀 13日蔣南京來電「嚴令軍政人員施行報復,否則以抗命論罪。」根據台灣長官公署機要室檔案有「限一小時到台北」幾個字,陳儀收到蔣電後在電文上批示轉柯參謀長,也等於直接轉達蔣的命令。同時也將蔣的電報轉送整編二十一師劉師長、空軍郝司令、憲兵第四團團長等26個對象,陳儀將蔣電報轉送那麼多對象,包括營、連長等基層單位,可見陳儀想利用蔣的威望來貫徹蔣「不得報復」的命令。 白崇禧到台灣第一次記者會書面談話提到:「本席奉國府蔣主席命令來台宣慰,遵照中央寬大為懷精神及指示原則……。」 中央寬大為懷的政策,台灣當局有沒有陰奉陽違呢?我們看警備總部3月10日陳儀以兼總司令的名義發布的命令:「查本省此次叛亂,係少數陰謀不法之徒及奸匪煽惑或暴徒莠民所為,與善良民家無關係,除暴安良為我軍天職,亦為我官兵無上光榮,優容寬量、以德報怨,尤為我大中華民國國民之風度,須知台灣為我國土,人民為我同胞,各官兵此舉綏靖戡亂,其旨在愛國愛民,不得對善良民眾稍涉苛擾,更不許曾因外省人被害而對本省人有使報復行為,各級部隊機關首長應剴切喻所屬官兵嚴守紀律,以安民心而利綏靖,否則一經查覺,定按軍法嚴辦,除分令外,仰該處長遵照即飭所屬一體凜遵為要。」 以上的事實都是台灣當局奉行蔣寬大處理的具體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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