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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8 12:51:09瀏覽937|回應0|推薦5 | |
陳儀在二二八初期的處理態度 部下的反應及外界的批評: 陳儀對二二八代表的再三忍讓,陳的部下多不以為然,雖然檔案中找不到當時反對陳儀的記錄但是從柯遠芬、張慕陶的作為看來他們對陳的處處忍讓不以為然。 此時事變完全變質,且愈演愈為複雜,軍事已奉命不准介入事變,我為防萬一惡化至必須軍力平息暴亂時,應該如何因應,我乃思及「擒賊擒王」的辦法,再度召集情治負責人、總部調查室陳達元少將、憲兵張慕陶團長、軍統局台北站長林頂立,指示偵查事變幕後策動份子,並掌握為首份子動態,以備將來平亂之用。亦幸事先有此準備,於事變到達最高潮時,政府宣佈台灣全省進入緊急狀態同時,一舉而將為首陰謀份子逮捕。一夕之間,迅速平息暴亂。 由於陳長官處事光明坦蕩,又於接收時處處為台灣同胞謀利益,以為台灣同胞必能深明大義、擁護政府,沒有變生肘腋的預防,所以在中央徵調駐台國軍全部返回大陸參戰時,毅然同意,造成當時台灣無一兵一卒戰列部隊駐守,竟為政治野心份子所乘。[1] 由於坐待「和平解決」決策之錯誤:當「事變」之初,問題比較單純,牽涉不大,應以純治安事件,及時疏導,斷然處置,不使釀成事端,無所謂「和平解決」。蓋「寬大處理」絕對正確,有限度之循「和平」途徑尋求解決,亦無不可。乃不此之圖,遷延因循,貽誤事機;而忽略台灣之民性偏狹強悍。 或謂當時之「和平解決」決策,係緩兵之計;但稽考電報中央之檔案,並無請求派兵增援之事實。甚至將電稿中「缺乏兵力」字句刪除;以及嚴令制止高雄要塞之斷然平亂等證之;足見並非「緩兵之計」,乃怯弱無能,坐視事態惡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鮮死焉;水懦弱,民狎而濯之,則多死焉;故寬難。」冒然猛,固不可,一味寬,也易僨事。 由於准許成立「處理委員會」之錯誤:當「事變」之初,本係一單純之局部性事件,乃竟准許官民共同組成一個委員會,「負責處理」暴亂事件。當時決策者之用心,或在「緩衝」,或在表示「公正」;但忽略此一決策,已使純治安事件轉變為嚴重之政治性事性;遂令若干別具用心者得厠身其間。其他非法組織與潛伏之共黨份子亦相繼介入,使群龍無首之社會盲目騷動,演變為「有組織」「有領導」之全面策動;實無異將政權拱手讓人,使暴徒膽敢接管各縣市政府,公然行使政權。此誠韓非子所謂:「以寬緩之政,治急世之民;猶無轡策,而御悍馬。」且尤過之。[2] 我國內地各省自國民政府北伐統一以來經軍政時期者約十年訓政時期者十餘年刻將開始憲政臺灣省在日人之手淪為殖民地者五十一年自光復後即準備實施憲政行政長官公署依照中央限期等設各級民意機構自三十五年二月至四月由公民宣誓登記以至各級參議會之成立僅歷時八十日鄉鎮長民選亦於三十五年十二月辦竣如此倉卒實不免草率從事以致民意代表及鄉鎮長多為舊日皇民奉公會負責人員或流氓頭目其真正民意無由表現此次事變各級民意機關之負責人幾大部轉入漩渦且彼此排擠攘取權利意志不一派別紛爭全部民眾機關經此事變已呈破產今後應如何以適當方法訓練人民行使政權汰除不良分子使各級民意機關能代表真正民意縣市長以下各級選舉能真正得人臺省實施憲政前途不致遭遇意外困難實又以此次教訓而應予慎重考慮者也。[3] 損失政府威信 事變發生以後,陳長官感於無力維持,未能堅持立場,顧全政府威信,甚至不惜自壞體制,派遣民政處長周一鴞,工礦處長包可永,農林處長趙連芬三人,會同民眾團體,組織處理委員會,以維持治安,此種組織,本屬於法無據,且有類於無政府狀態時治安。[4] 從以的資料可見陳儀的重要部屬對陳步步退讓的做法多不以為然,外界也有人認為陳的步步退讓是二二八釀成大禍的主要原因。那麼假如陳儀一開始就對民眾代表用強硬態度,一切依法處理,依法審判肇事公務人員,依法緝捕打殺外省人的暴徒,並不接受任何民眾代表之要脅,不准成立處委會,二二八事件絕對不會惡化至此,原因是台灣的經濟沒有到民不聊生的地步,百姓也並沒有非反不可的意志。 處委會被暴民綁架: 查二二七之動亂是單純的治安事件,事情鬧大了,陳儀全盤接受民眾代表要求並同意成立處委會,但是處委會第一次在中山堂開會就可以判斷處委會不會有任何作為,因為處委會非但內鬥而且被暴民綁架,處委會開會期間連起碼的秩序都無法維持,請看以下資料。 黃朝琴的回憶如下:「我辭別陳長官後,即赴中山堂,各界代表先在二樓小房間等候會齊,他們請我進去,我曾告知此事錯在取締私煙的人員擅自開槍傷及行人,我們應該冷靜處理本案,但在室外圍觀的民眾中有人大聲說『黃朝琴是替政府說話的,不要理他。』後開會時間到了,我們下樓看見李萬居、連震東兩人亦趕來,又有人在罵他們是政府的走狗,何必來參加,他們兩人聽了只好不參加回去了。…對此事大家冷靜處理,否則不可收拾;下面會眾大聲阻止我再說,故我無其他意見發表。」[5] 當時任鐵路管理委員會的徐鄂雲回憶處委會開會的情況:「……始則插嘴囂張,繼以人多口雜,喧賓奪主,會場秩序失控,轉而充滿戾氣。」[6] 謝娥、蔣渭川、吳三連、林獻堂,這些人原來都是台灣的領導階層,對群眾都有些影響力。但是在群眾瘋狂的情緒下,他們的影響力都打了折扣,他們也嘗試與民眾理性溝通,也都嘗試過要求恢復社會秩序,但是他們都失敗了。[7] 李主任委員應陳長官之請,參與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黃國書偕往中山堂,逕登三樓與諸委員相見。堂之內外摩肩接踵,無慮萬人;路為之塞,翼中嗟嘆而去。[8] 自是「事變處理委員會」更形複雜,台獨份子、共黨份子、流氓、惡霸大量加入。是日下午三時,「事變處理委員會」在中山堂開會,政府代表、民意代表均參加,因聽眾擁擠,叫囂煽動,致會議無法進行,反而提出種種無理要求,如解散警察大隊、組織人民自衛隊等,因此政府代表被迫退出「處理委員會」。從此所謂「二.二八事變處理委員會」完全由暴徒所控制了。[9] 有一次,我又到「處理委員會」參加開會,會場各方代表信口開河,秩序大亂,原本身體不好的我,胸口頓感不適,乃回電臺囑內人好好照顧臺務,(值工務及節目科長赴廈門探親)旋即返家休憩。[10] 從以上的資料看來,處委會不但變成一個政治改革機構,又變成各派地方勢力競相角逐的場所,由於開會期間允許民眾圍觀旁聽,開會期間又無人維持會場秩序,民眾對所有鴒派言論一律鼓噪叫囂,甚至會後打人,使一些有心幫政府或希望事件和平落幕的地方領袖不再參加處委會,參加的代表態度也轉趨強硬。這種場景,陳儀也知道處委會並非一個可以解決問題的組織,所以官方代表只參加一次開會就不再出席。陳儀雖然對處委會失望,但是似乎並未絕望,繼續與處委會協商,同時陳儀更寄望蔣謂川、林添灯等地方領袖,但是地方領袖的想法非但被暴民綁架,而且暴民橫行無忌,陳儀一再讓步也誤導了這些台灣菁英,把隱藏在心中的「獨立」、「託管」等念頭、野心誘發出來了。處委會寄生在省、縣、市、議會原有的架構下快速發展成全省性的巨獸,我們不管由任何時空的法律標準來看,處委會開會暴民在旁圍觀叫罵,成何體統,每天開會結果派代表遞交陳儀,開始陳儀幾乎全盤接受,處委會逐乃步步進逼,同時全台灣動亂持續擴大,許多縣市長不是被抓就是逃亡,此情此景有如法國大革命的暴民政治,但是法國大革命時期法國中央政府瓦解,沒有一個團體有力量維持秩序,但是台灣不同,陳儀政府沒有瓦解,陳儀還有幾千戰鬥部隊在手,陳儀坐待情況惡化,我認為並非陳儀向蔣報告的因為兵力薄弱,而是陳誤判情勢,陳一直不希望動武,一直希望大事化小,寄望地方領袖出面和平解決,到了五號、六號,陳儀可能發生另一誤判,那就是動亂漫延全省,即使出兵已嫌太遲,目前手上兵力不敷使用,所以在第二次向蔣請兵電報中即要求增派部隊。其實這是又一誤判,如果陳儀態度轉趨強硬,宣布戒嚴,動用手上現有兵力,絕對可以恢復秩序,根本不必由大陸派兵平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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