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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01 22:23:08瀏覽1122|回應0|推薦8 | |
2007.3.21人民網/月夜 昆德拉的一個最基本的手法就是在小說中引入關鍵字或者抽象詞,他認為:一部小說就是對幾個難以捉摸的詞的定義的長期摸索,對這些詞定義和再定義。在其《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中對於湯瑪斯是「輕和重」,對於特麗莎則是「靈與肉」。那麼,我們所要討論的關鍵字──「風格」,在整個文學道路上是否也是定義再定義而形成一部關於生命體驗、創作作品與文學審美的小說呢? 有人這樣定義:文學風格是指作家的創作個性在文學作品的有機整體中透過言語結構所顯示出來的、能引起讀者持久審美享受的藝術獨創性。 首先看看「創作個性」,這是文學風格形成的內在根據,同樣是作家形成的內在因素。需要有良好的氣質稟賦和思想水準,而其內在的審美趣味和藝術能力在我看來則來自於作者本身的生命體驗,造就藝術的人格結構,造就審美的意識形態。同樣以昆德拉為例,由於父親是鋼琴家、音樂藝術學院的教授,他童年時代,便學過作曲,受過良好的音樂薰陶和教育。少年時代,開始廣泛閱讀世界文藝名著。青年時代,寫過詩和劇本,畫過畫,從事過音樂和電影教學。總之,用他自己的話說,「我曾在藝術領域裡四處摸索,試圖找到我的方向」。 當他在30歲左右寫出第一個短篇小說後,他確信找到了自己的方向,從此走上了小說創作之路。而20世紀是個不斷突破以往小說定義的時代,從卡夫卡,喬伊斯、福克納到卡爾維諾,再到昆德拉,20世紀小說成了一種與美術、電影一樣最具先鋒性和革命性的形式,也是一種最具可能性的形式,但成為一名好小說家必須找到屬於自己的小說規範和美學,找到自己的形式。在自己的作品因蘇聯入侵捷克而被列為禁書,昆德拉便失去了在電影學院的職務。這種境域致使他探詢他的小說學,我們發現他的作品核心都是探討什麼是小說獨屬於自己的本體,什麼是小說獨有的無法用其他方式替代的形式,小說的可能性限度是什麼。此種探索方向無疑是戰爭與政治所帶來的,於是他的作品同樣又是這兩者的詩化。我們可以從《生活在他方》中感受到,詩人的出生帶著硝煙與浪漫,是昆德拉的自我解脫麼,或是在小說中試圖運用詩人的眼淚浸潤社會的種種歪曲。這些都蘊涵著昆德拉昆德拉的生命,是時代更是人生,是想像更是體驗。昆德拉的創作個性是在特殊的年代的造就,是社會賦予的內涵與理解能力,是生活創造的體驗外延。真是難以想像,昆德拉需要具備怎樣的機智,站在怎樣一個俯瞰全局的高度,才能擺出這樣一座巨大的迷宮,把那些「隱喻」、「陷阱」、「暗道」、「機關」天衣無縫地構建在一起。讓人每走一步,都戰戰兢兢,如履薄冰。「我喜歡你的原因,是你毫無媚俗,在媚俗的王國裡,你是一個魔鬼。」與其說這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中薩賓娜對湯瑪斯的欣賞,勿寧說,這是昆德拉堅定而又明確的自我表白。「昆德拉帶根流浪,在法國已十多年,與其說他認法國為祖國,不如說他對任何地理上的歷史上的『國』都不具有迂腐的情結。」──這正表現了昆德拉的偉大,他不僅僅在為他的祖國,而且在為整個歐洲,乃至人類的命運擔憂。這樣的人生經歷正是論證了一點,創作個性是他完成所有優秀作品的內在根據。 再來看看言語結構的顯現。這裡的言語結構不僅是亞里斯多德所說的「修辭」,更是作者運用內在氣質所呈現在語言和整部作品中的思想形式。即風格是主題與對象、內容與形式想契合時呈現的特色。同樣來看昆德拉,作為一名電影專長的作家,將電影技巧巧 妙地運用到了小說裡,作品中情節的切換,人物的轉移,當是電影藝術與文學藝術的完美結合。同樣以昆德拉的作品《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為例,全文的蒙太奇手法將時空的交換與人性的刻畫,表現尤其突出。在選材上,描寫性愛算做昆德拉的風格之一,與性愛色情小說不同,他的敍述中多了對人生的哲理,多了對人性的揭露,多了對社會的寫照;在語言運用上,更是顯示了一流作家的風範。比如,在「反復敍事」上,譬如《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中湯瑪斯關於特麗莎的那個「草籃裡順水漂來的孩子」的詩性記憶的細節,在小說裡出現了八次,而且每次再現都似乎是很有必要的,並不讓人感到囉嗦。再是小說的第一章其實將故事已經介紹完了,在後來的二至七章仍然在重複重要故事,他可以營造了這樣一個反復敍事的小說結構,他這樣突顯了人類敍述行為的某種本質特徵,就是任何一次性的敍述都具有局限性,因為在敍述時或者地點都是從某個角度來觀察事物的,受制於人的主觀傾向。另外,這樣的反復造成了小說時間的穿插和倒錯,而且作者對小說的關鍵字「輕與重」可做反復的強調,給人以反復的思索。比如該小說中湯瑪斯和特麗莎的死在地三章就已經交代,第六章又再次交代,而正式在第七章寫兩個人開著卡車到鄰近的農莊,回來時的車禍我們就毫不吃驚了。可以說,這樣倒果為因的敍事手法也一改傳統小說的寫法,這正是昆德拉在研究小說發展的道路上的紀念碑。另外,小說裡也總是體現著音樂性,他經常「將小說與音樂相比較」,認為小說的「一章就是一個旋律」,似乎都在「中速、急板、柔板」的節奏中閱讀文字。同樣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該小說的分章分節上也都蘊涵了音樂之感。因此,無論是作者在具體作品中具體運用的具體行為,還是作者借文學形式所要表達的某一深層的潛在的意圖,都是主題與對象、內容與形式想契合時的呈現。當然,這是創作個性的外化與形式化,也是文學風格的特色所在。 最後,在審美方面想必已從作者分析和文本剖析上看出,作者與作品的出現是時代的促成,是社會的促成,是時代與社會審美的驅使。作為讀者,我們的選擇性閱讀不是作者所能控制的,因此作者們沒有必要對自己的文學風格做刻意地追求。當然,經常有喜歡這樣的傾向:顧城尋找「光明」,北島尋找「藍色的湖」,舒婷尋找「愛情」;也經常有說老舍的凝練雋永溫婉多諷,趙樹理的明白如話詼諧生動,更有李詩與杜詩的不同派別的詩句,這些就像葡萄酒就應該用夜光杯盛才得以美酒,風格不同,味道也就各異,理智的審美是「中庸」的辯證法,只要深刻認識到作者生平和作品背景,相信,審醜也是審美的一種形式。 想必,應該對「文學風格」再次做一定義:文學風格是指作家的創作個性在文學作品的有機整體中透過言語結構所顯示出來的、能引起讀者持久審美享受的藝術獨創性。然,定義一樣,但理解更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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