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5/09/17 02:51:32瀏覽730|回應0|推薦4 | |
長別
溫州是林芳和的,陳世賡又絕不肯表白進一步意見,再留下,已毫無意思,我只得回滬。 第二天陰雨迷離,陳世賡送我去港埠搭船離開溫州。兩人共傘踱步走過城中侷促的街道,我覺著寒冷,分離在即,步履維艱,愈走愈冰涼。世賡感到我的顫抖問我怎麼了? 我回說: 「覺得雨涼。」 他不以為意地指點:「上船進艙內選個裡面的位子坐,就不這麼涼了。」 我問他是否猶記得有次兩人看完電影在大雨淋漓下,兩人擠乘在黃包車裡頭的情景?他說他記得我坐在膝上,愈來愈沉,最後受不住,只得離膝,讓他張開腿抱住我坐在跨間車椅椽邊。 我默然,無語地傍著他一路往埠口行去。他問我:還在想些什麼? 我答:「這般送行,讓我回想起和你初次相見的那個黄昏。」 他橫膀過來輕輕擁住我,我黯然神傷地惋歎: 「過去的,再也不會回來了。」 登船不久,船即開航,他緊握我雙手道聲善自保重,旋轉身踏上踏板回岸,望著他踅步而去的背影,淒楚得我抵不住哀惋,讓淚水沁滿視線眼眶,掩苒心頭底沈重憂傷隨著擊岸潮湧鼓噪澎湃。他曾說我是「不容易流淚的女人」,我是不常落淚,然在溫州期間,可為他淌夠淚水了。 漢水東南日夜流,一曲哀弦向誰訴?可憐思婦樓頭柳,認作天邊粉絮看。 二十多天居溫州期間,住旅館,日常花用,為世賡買日用品等等,把帶去的盤纏用掉大半,留下的遺款所剩有限。回滬後,再寄些錢給他,附函內我提到: 「那天船離溫州口埠,一個人在雨中撑傘船舷邊,對着濤濤黄浪,客船離岸漸行漸遠。望著你佇候岸傍,我留戀不捨,涕泣難止,直至再也望不見溫州港埠,都無法移步……。你没有錢用,我怎麼都要節省,幫你度過難關的。現今既知道你在那邊的生活程度,我也有個打算了,不要為我擾念。」 原先我恐他境遇困乏,所以趕著帶著金錢而去,不想他靠著芳和的張羅並不顯得困頓。 我藉著寫小說成了紅作家,手頭雖非寬裕,可一直不虞匱乏。我一向與姨母分室同居,兩人間錙銖必較。我跟他说:「我姨母說我是財迷。」。他日後看我平素作風,更說我一錢如命。 他取笑我: 「父親给子女學費,都會訴苦叮嚀,這些錢裡面個個飽含有你老子的血汗。」 我只得無奈地笑應: 「我的錢血倒没有,可汗也讓心裡難受,用起來也不怎麼可喜。」 諷刺的是,除了戀愛時期的花費,結婚以來幾乎都是我拿錢出來使用。兩人從未有過自己的家,他未曾負擔彼此間的生活過。唯一給我的一次錢,我都拿來做了皮襖。日後長長的出逃期間,生活上抑仗林芳和,金錢用度幾乎都是靠我寫稿得來的稿費資助。即使後來分手後,為體諒他的處境,仍盡力供應他,直到他去日本。另外跟人結婚為止。 他並未開口要求,是我情願如此做,心干情願為他境遇與情況著想;我無悔地供應他,恨不能盡自己所有底可能幫他。我們間相處時刻甚短,接觸得更少,我幾乎永處在渴想思念之中,能提供他一些幫助,隱隱約約覺著似乎對他的愛之奉獻。有時也難免會如此想著,愛不著,提供資助,寄錢給他用也算心意寄送,用這最實用的辦法以示關注與愛戀。 我從未曾由此思及會因之有若何改變,甚至進一步思及以之來籠絡或爭奪這個浪蕩的浪子夫君。當其時為愛情苦惱之極時從未具任何功利心眼底省悟,也從未慮及諸如此類之可能性,念頭裡未有不純的雜質,純粹出於衷心憐愛與關注讓我節蓄金錢以寄付於他。離亂時刻需索總是急迫與不得不爾,夫妻間實也無從言及何人該欠,同時,反過來也可說他有幸得遇有我這樣執迷的前度妻子。 那時期他應是迫切地需要我的支助,他可能陷入兩難,未能清楚分辨他是屬於物質上需要我,抑或口口聲聲一再言及精神上需要,他一再強調我們心靈相契,不容分開。我內心在省視,他不無耽心我會由於幻滅,在沈痛下痛定思痛,很可能不再心向他。也許他並非不明白,但對張菊秀迷戀使他思不及此。在這種情形下,我竟然仍會站在他那一邊,思及他的矛盾,照講我應傷痛欲絕,深銜他接近無恥地迫求我接受他的戀愛觀。 他是有需要我作為精神動力,他完全無助,流離他鄉,一無所有,一切幻滅之下,猶能在不作要求下獲取我的支助。我對他實具雙重意義,他一再強調我是他心靈伴侶,唯一認可的女人或者他口中強調的妻子。他不以為接受支援另納紅粉為不宜,因為他讓我以為我理解他,可以包容他。在我身上,他不覺有愧,也無羞恥,甚至驅使我跟他共同成就他的需要。在這層意義上 ,我自覺似已成了他母性的替代品,可讓他吸吮長大,甚可視為當然。儘管如此,可他卻忽視他看不見的事實,他實已一步步離我而去,母親膝下的遊子因時地乖違而離心,是他背離自己許諾的誓言,是他逐漸驅離我。他再再灌輸我是他的人,唯一妻子。可我看到的是;背著我他難道不也強加於林芳和和張菊秀不也是他的人嗎?我憂慮沈重地感受不出他對我的愛,反而逐漸知覺那種無情的壓榨,像被置於絞榨機下的甘蔗,榨取汁水,扔棄蔗渣。 一舟回滬,經歷一場艱辛而痛苦的跋涉,什麼也未求證得到,心內之羈絆與蹩扭依舊懸而未決,陳世賡若不明示趨就,我就無法捨棄。三個女人他一個也不願釋手,怎麼也不肯放棄。我不若梁浥清,她看清首尾後斷然求去,她也許寄望以離婚帶給他一些報復或傷害,她得到了。多麼堅苦卓越的掙扎與奮鬥!我做不來她,她至少有報復心,我卻深陷其中,無從截然放手這致命的孽愛。我不能脫困,依然得將整個意願委諸於他,除非他不要我,我也無能離開他,然而他絕不會釋手。 這場情感的折磨,裡面最無關緊要的是錢財,我是以我整個生命,整個生存意志拿來與他糾纏在一起。他非全然無感,即使非若我這樣全心全意地寄付於對方,也是相互地以本身自我的生命來滋養對方,從這方面的意義上而言;並不單純底落至我在供養他,而是互相嚙食對方以為滋養。 寫正午之黑暗的亞瑟卡斯特勒以他本身縱歷情海的歷練給女人的忠告,當其時讓我見著如許警句真以之為真知灼見,他說: 「女人永遠不要讓男人知道她愛他。」 我能深深體會其中道理蘊涵,否則女人自然降低一階,不再能站在同一塊地面上。 溫州回來,一別長絕,我雖仍常以稿費接擠他,然而書信往返,逐漸稀疏,我在寄去的信中表示:「漸不認識你了。」兩人走到這一地步,實也已無話可說了,山水距離的阻隔,使彼此越來越難溝通,隔閡也越來越深。 時移推漸,國民政府抓漢奸的風潮也逐步過去,他的情況也鬆動了,經人介紹後去當地中學教書,同時也寫就我前述的後來在文藝界廣受推重的那本書。 他回信略訴,他在當地為排遣常去聽地方戲,漸能欣賞温州戲,他訴說想着現在能看出東西曉得它的好,靠的都是我教他的。又說每日寫「那部書」,寫著寫著就覺得文中詞句就像我的筆調,不由自侃:「我真是吃了你的涎唾水。」 他的處境好轉,讓我感到他故態復萌,只覺得他又復開始浮華浪蕩。他懷着要出來到外面闖天下的的逸想,說他正在想方設法结交新人事,試著結識及爭取時人的注意。他得意地吹噓已得到當時知名的一二人物垂青,他與他們信寫得很勤,刻意為前途舖路。 我淡然閱畢他的信,未有回應。不論他有何計劃籌謀,已不關我的事,心理上我己和他斷絕關係。回到上海一年後,我终於下決心了結這份绝望的愛情。我發了一封絕婚書給他。 信上我寫道: 「我已經不喜歡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歡我了。這次下决心寄這封信給你,是我經過一年半的長久考慮的決定。早先覆信為顧及你的境遇情況,未曾明白透露我的意思,是不欲增加你的困難。你不要來尋我,即或寫信來,我亦是不看的。」 隨信我把這半年寫的兩部電影劇本得到的全部稿費如數寄給他,供他生活之需。一心了斷,自此絕了兩人間音訊。 當初的婚約,兩人自行簽下的,除了找來向晚當證人簽字而外,沒有任何儀式,也未曾公告週知,未經任何法定程序認可。陳世賡曾在淪陷區政府裡面襄贊過司法部,他比誰都清楚這樣子的婚書自始至終沒有法律拘束力。是這樣一紙如同古代才子佳人後花園私定終身兩相情悅的愛情憑證,一方不信守,自是無從存在。這場婚姻事後看來也有若兒戲,一方明說終止,自然應無從追究。 我靜心潛入檢視對伴侶真誠是否值得?經歷這段婚姻,我幾乎不再認為一個人可能對另一人忠誠無罔。人們可以模傲忠實誠摯,但是這種意念生成是抽象意志的擴延,愛情的真實性不能經營起具体的驗證或實驗。何以一個單獨個体會為另一個個体投注出如許忠誠、犧牲,甚至連性命都投入,怎能去愛一個他人,更勝於自己,那個非我的同樣的具自我認同的另一個体 ,而且不更為高明,不更敬虔 。遷延到此刻,我已是不可撒駁挽回的十足懷疑論者,我曾經如此確鑿地走過來,所以才格外覺著不可思議,甚至進一步覺著荒誕,人的智慧非得歷經自我認識或啟發方得浮現或萌發。對於戀人犧牲、瘋狂、迷戀甚至捨身是種迷網之幻魘,取得駁謬之論證,雖說是一時之迷戀,由錯覺誤信而生;你怎能愛人如己,甚至更勝於己;我毋寧取自私、背叛是更合乎天性的特質,更為自然的順應,我是不得不地經由體悟來檢視等同價值的另一個体值得自我如許投入嗎? 我由思考阿拉伯公主砍頭的現實事件試圖來再理解愛與可能性。新聞登載公主與情人因相姦被發覺雙雙就逮,公主就逮後一無猶豫,拒絕接受任何差池的遁罪安排,直認通姦,寧與情人同受砍頭之刑。 這個事件,使我再度往覆思辯愛情的真正意蘊,我始終讓自己疑惑於或以為己經相信只是出於認識底錯誤始導入對愛情底信仰?也難抑不以為僅是由於出諸生理因素,荷爾蒙或線體成熟造成的激素?雖然我深有體驗,卻依舊迷網無所確鑿知會。然而面臨砍頭則是完完全全確鑿無所避移底生命之最沈重鉅大的恐怖,是完全無法心心耳來承受的怖懼,世上還有什麼比面臨殘忍不仁的處死更真切殘酷?想著猶具存活体認可整個地受制於人主宰的受刑人,此際生命與愛情使得天平完全失衡。愛情竟可能使得一個人為另一個人信守不渝。獨獨只由於對愛的信仰就使得世上一切甚至生命都罔顧,為愛不再屈服,無懼死亡,絕不否認戀情。我難道仍究疑惑於愛情是有忠誠的可能性?或者如我以為只是惘信? 離棄婚姻,我自覺有如自灰燼中煆煉而重生之鳳凰,心身創傷縱無以平復,常住著無以辨明的錯置或錯失感,不確切地期待仍難以泯滅地待在一隅等候。跟陳世賡相處以來,感受最深的是他的意念與欲得之欲極強烈,為了一已的渴慕,或者為追求他看上的人,意志強烈得非用盡方法到手不可,他曾表示,累積的歷驗使他以為女人天性猶豫又不善當面拒絕,男人只要肯卻除表面的虛飾的自尊肯牛皮糖纏下去,沒有會追不到的女人。對我如此,其後的菊秀、芳和以及後來在香港日本的艷遇莫不如此,為了情感或女色之欲,他可什麼事都做得出來,可以什麼都不在乎地畢直向前示意表愛,大概是這種態度,與信心帶給他情場一的無往不利。也是有這種認識才什麼都可向其伴侶要求與配合。 由我們相處的過程,我体會他在戀慕之際極度敏感,為愛情煎熬。相對而言,之後,情移勢轉,他卻遲純得很,有時近乎無情。甚至可為了新戀情毫無為難地要求舊人配合,無視處在一起的伴侣之心身折磨。他當然是極度隨性自用,可是他並不自覺,他是以男性的觀點來体驗男女情感,是新舊觀念交替下的產物。 我去函絕決後的冬天,陳世賡悄悄回到上海,他來我的住處住了一夜,又如兩年前那次來滬一樣,第二天趕著離開。他不以為是自己濫情逼使我離去,反而怪罪我不當,他指責我無論在日常生活上和對彼此感情的處置均偏激不得當。他談起與林芳和的生活,告訴我林芳和做人處世如何得體。他一心寄望「華中筆記」能出版,這次來滬望就巴望能逹致目的,他要求我也向熟絡底做出版的朋友接洽看看。我聽了十分冷淡,不論他談的是與張菊秀或林芳和的關係,還是我無以卒讀的華中筆記,我都沒有接腔。 當夜,仍如他上次回滬,二人分室而居。次晨,他離去前,來到我床前,俯身吻我,我緊緊抱住他,涕泗漣漣,激動哽咽中說不出聲來,只能呼喚一聲「世賡」。 這次見面是我和他最後一次會面。 < 全 文 完 > |
|
(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