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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20 11:08:42瀏覽759|回應6|推薦53 | |
1 普魯斯特是正確的,作家要以其一生來描述自己一生或者部份的過程。
2 作者描述的生命現象只是種觀察,或者竟是揣測。寫成作品就成為印證,把經歷變成印證。作者是以自己的生命,或者說生命觀察來來印證生命。 我以為一旦進入寫作的作家就成為永不離棄的生活方式。 3 網路是重好工具,可能是最好的工具,但卻是極度腐蝕的嗎啡,一個認真的作家唯有摒棄之。 4 自己的批判性太強,目前的這部作品應是兩部作品題材, 5 雖然很不完整妥貼,但世上作家有誰能完整記載下自己的意念與構思呢? 我以為此生工作完結了,(相對性地)結果,並未,還有一部書待寫。懷著高期許進來,當然起始並未曾如此期許;回顧帶來自得意滿 ── 自非高期許的「意滿」 ── 談不上得,且是內外皆構不著,然己超越藍圖。小說創造者或生命描摹是不可能逹到滿意的程度。我從來不是個超越其上的觀察者,仍然只不過生活於其中的小說作者,一個無能跳脫生活框架描摹者。 6 讀世界週刊報導龍應台大江大海的文章。龍應台寫說:「卡夫卡被問到寫作時他需要什麼? 他說: 『只要一個山洞,一盞蠟燭。』。而於她而言港大柏立基寫作室在2009年就是我的山洞。」 龍應台說她寫作{大江大海}寫到最後体力嚴重透支,幾度接近暈眩,弟弟將她架到医院去体檢。還說,有天晚上,在連續工作廿個小時後,她下樓梯一腳踏空,摔到在地上,扭傷腳踝。這時,一個香港好友專程來看她,她一下子崩潰,兩人抱頭痛哭,累積了四百天的眼淚量,三分鈡之內暴流。 看了只覺得莫名其妙,有必要那麼誇張嗎? 寫作永遠只是個人的私密事,而且是單獨一個人底份內事,極其隱密的自家事,(甚至不好意思公開的事)。會有必要與人分享嗎? 會去與人分享嗎? 卡夫卡若像她這個樣子,就寫不出卡夫卡式的作品。寫作純粹是靈感導向的工作,不是寫學術論文,硬逼是沒有用的,寫不出來就是寫不出來,那樣子稀裡嘩啦鬧到旁邊人雞犬不寧可不是私密性重的作家作為。 網購莫大新書請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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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