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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沒 19 --- 女人
2005/08/19 21:07:32瀏覽791|回應0|推薦3

女人

我們雖結了婚,然而仍然過著像是沒有結婚的生活。由於大局政經情勢動蕩,前途未卜,他隱憂在身,所供職的南京政府已呈不隱局面,有維持困難之勢。當時情形下,雖是我們新婚的第一年,仍舊分居兩地,他公務在身,大半時間居住在南京,暇時才回滬共聚。他不在滬時,他的家屋我很少過去。平素仍住自己原先的居所,與姨母朝夕相處,有什麼事還都是與她相商。我與姨母依然持續過我婚前的平淡日子,平時繼續忙著進行我的小說創作。

與新婚夫婿聚少離多,可是回顧那一時期卻是我真正感受著得享戀愛與婚姻生活的美好時日,夫妻雖不常見面,感情則極融洽。常說小別勝新婚,那時我倆既得不時淺嘗小別難耐底相思之苦,相會之際更猶如烈火待燃般底重享新婚底黏稠恩愛。

那個時節滬上物質缺乏,市上甚不安寧,由於日軍戰場上已節節敗退,軍政府府人心浮動,無復厲行當初嚴厲監管政策,軍紀廢馳,治安鬆散。加之多年戰爭下來,日用百貨食品等漸耗盡,補給無著,市面蕭條已極,人人生活艱難,路上搶奪成風。我自己就多次遭劫,一次是路上遇著癟三橫搶手提包,迎面遇著那惡徒企圖一把奪去,但我緊抓皮包不釋手,爭奪了好一回,結果竟未被奪去。又一次更糟,那次是世賡回來,我趕著到他家門前去買饅頭回來佐餐,被搶徒盯上,自背後衝上來就搶,我護住不鬆手,相互爭奪不下,我被推跌人行道上,包裝的報紙撕裂,但我仍不放棄,結果只被搶去一半,我仍得護住一半數目回家。

推跌手腕受傷,流著血淤青著手臂回家門,他見著連忙問發生了什麼事?趕緊為我擦紅汞水,責怪我太放不下手,為了幾個饅頭竟然奮不顧身,簡直一錢如命。他講我若為幾文錢喪了命,豈不冤枉,他可不希望我只為了幾粒饅頭要他又成了鰥夫。他的元配在家鄉貧病交迫而死,是他終生之憾事。

他這樣數落我,是疼惜我。我們不是缺乏,我是紅作家,賣小說得來的酬金一向豐厚,即使在淪陷區那樣家家生活困窘,度日如年的艱難情況下,我還一直都能夠寬裕地維持家庭。可是我和他兩個作風不同,他雖薪俸不豐,卻一向出手大方廣交四方朋友。看著我自奉甚檢,不以為然,常數落我慳吝。

結婚初期生活習氣和作風上容有不同,情感與意見的交流卻是融洽和睦。即使不常在一起,魚雁往返頻密,從不間息。我們藉著信函來敘相思,隔著京滬道上有許許多多話要說,兩人都急著打開心事,一見信件到來,即使尚未開封,思慕與愛戀已自信封傳逹到手上。他與我事先約定,郵票貼法,信封稱謂都用來表示著種種不同的相思與心情,傳逹恩愛及思戀之忱。譬如說郵票正貼是表示人安好,正在思念對方,倒貼則是思戀得晨昏顛,獨自難當,側貼向左或相右以及不同程度的角度,或表示有微恙,或亟想與對方交購,私密倩語綿綿,不一而足。

他說分開的生活可不使我因他之故而改變,可是兩人只像一對情人,怎樣亦做不來像夫妻。然而他卻安撫我說他在我這裡,讓他得以重新認識自己以及天地萬物,我們懷者遠景等候現代中國海宴河清。他舉個例子說明:

「西遊記裡唐僧取經,到得雷音了,渡河上船時稍公把他往河中一推,險些人掉下水去,定性看時,上游頭淌下一個屍身來,唐僧吃驚道,如何佛地也有死人。行者答師父,那是你的業身,恭喜解脫了。」

他引介申述:

「我在你這裡亦有同樣地觀澈,驚覺底看見了自己的屍身。」

他認為我平日行事極為認真,什麼樣的瑣碎事務都像當作一件正經大事來做,走路時,神情非同小可,連拈一枚針,或開一個罐頭,也一臉理直氣壯的正經。但同時他也覺得我事事當真,就顯得處處吃力。同樣是人人做慣的事,別人可以心不在焉地做得妥貼,可是在我就十分吃力,又不懂得遷就。
但他說我不懂得遷就,反而使我這樣不喜與人接洽的人,向不受欺侮,接洽寫稿時從不吃虧,能得到當時最好的稿酬。他又笑我是守財奴,日常用度全都按預算安排得妥當。

  他體恤地說出這些話,備使我覺著做為女人的幸福,那種幸福是種處於婚姻裡相屬相守的甜蜜感覺。彼此間的親憐蜜愛實是戀愛真實地甜美甘暢之處,倘佯在愛情暖洋裡,銷魂地與所屬的男人厮守在閨房內嬉狎恩愛。

他取我名怜續,但總不直接喚我「怜續」,人前人後卻都連名帶姓地 呼我「蔣怜續」。我央求:
「我都叫你世賡,你也叫聲怜續來著。」

他乾咳一聲。

「你叫啊!」

他無奈地叫聲「怜續」

「叫得好狼狽。」

「狼狽!」他吻著我額頭眉毛,問:

「叫?這叫什麼?」

「你的眉毛。」

「我的?」他好奇地問。

「我的不都是你的嗎?你說的呀!」

他呵呵笑,吻上我眼睛,問:

「這個呢?」

「你的眼睛。」

往下吻到嘴上,說:「我的嘴。嘴角這裡的梨渦我喜歡。」

我笑著說他:「好像一只小鹿在溪裡吃水。」

他撫著我背脊,反問: 「我是小鹿,那你呢?」
我不說。

「怎麼不說,是小母鹿嗎?」

「你都問過了,該我問了。」

我吻著他的唇,反問他;「這個是什麼?」

他打哈哈:「你一天纏著親著這兒,還來問我?」

「你說,」我使勁抱住他吻著,再問:

「這塊地方到底親個多少女人?」

「哈哈,」他笑著:「嘴裡含著不放,還耽心外面別人偷食?」

他揉捏著我敏感部位調弄:

「我話還未問完哩,你得先回答,這裡是我的什麼?」

我不答,他加深力量催促。

「快說!我指尖觸抵處叫什麽?你說了我才跟你講。」

我扭捏推托著:

「不要!不能這樣問?」

他狎笑著說:

「為什麼不能,你不是才說一切都是我的,給了我的寶貝,怎能不問明白是什麼?」

我一把抓住他下面:

「這個你說是我獨有的,你也沒告訴我叫什麼?」

他樂不可支地逗我:

「好啊!平常裝得一板正經,裡頭可比外面的女人還淫蕩。」

「你才最淫蕩。你不是說,閨房之樂有甚於畫眉嗎。」

他回滬時刻,兩人只顧男歡女愛,連朝語不息,相伴了幾日,又都覺著吃力,隨後他轉回南京,臨行聲稱是好讓我亦有工夫寫文章。每次分別,送他到火車站,難捨難分之後,並無離愁,有些像過完燈節,打起精神重新恢復平常日子一般,反而覺得有種新意。然而分開不出一兩天又復開始相思起來,想念思慕得戀戀難熬。

除了懸念夫君,為相思而苦外,那段期間我個人生活倒是過得前所未有的順當。我寫的作品在抗戰期間的淪陷區大為走紅,出版的書賣得很多。大後方雖說我寫的小說內容於抵觸當時環境,頗不合適當時敵愾同仇的社會風氣,然而從後方傳來的消息,据說也很有銷路,所以我可以要求比別人高的稿酬。相形之下,南京附庸政府付給陳世賡的薪資顯得不足觀,我們在滬的日用都由我負擔,以到他常口中自嘲: 「娶了你這個文壇走紅的大作家,不必考慮養家。」

婚後,他給了我唯一的一次錢,我拿那筆錢去做了一件皮襖,我自己設計式樣,只要有應酬的場合,我都盡可能地穿出來招搖,四處宣揚是他送我的皮襖,他也得意地向人誇口說我自己設計的式樣比四大公司掛在櫥架上以廣招徠的摩登服飾樣品還登樣。

  處在當時的環境,我原不關心時勢。他由於供職於淪陷區政府,情勢逼迫下,甚為前景憂慮。他說我對政局遲純,不知身處何時何地,可又不時問我的看法與意見。我告訴他每天聽到的日本流行歌條條都悲哀異常,仿佛預示日本將亡,他覺著驚異,跟我說我說的這些話他不敢告之日本同僚海老,否則他會大驚失色地痛哭。海老是日本來的文人,與世賡甚為友好。有次我編的舞台劇在滬上演,主辦人因此此事被日本憲兵隊逮捕。我與外界鮮少往來,唯有請託世賡找人設法疏通。後來靠著海老奔走,主辦人得以獲釋。事後由世賡陪同我去海老家致謝,海老極賞識我,成了朋友,他看重我的意見,是故世賡不敢轉告於他。

陳世賡幼時困苦,靠著苦學出人頭地,大半生都在顛沛不流離底情況下,年屆四十,身旁猶無子嗣。早歲元配,曾為他生育一子,由於政治立場與國府當局對立,離鄉出走。流落外地之際,元配在貧病交迫中去逝,成了他終生憾事,唯一的兒子逼得過繼給他兄長。後來雖再娶梁浥清,然結婚多年並未有所出。一方面是他用情不專,風月的事不曾間斷。兩人都不願在不穩定的情況下再有子裔。另一方面粱浥清可能也看清他是個個人至上主義的信奉者,不願在無確切保障下再拖個麻煩上身。同時他自己又享樂遊戲至上,並不覺得必需有後傳宗,所以雖屆不惑之齡,並不十分寄望再有後人。

可是跟我結婚後,他倒一開始就提議希望我能為他生育。他意思是我們兩個都飽讀詩書,智商高,才情無人能及,加之兩人相貌都不錯,生下來的後裔一定得兼彼此的遺傳。但我不願意,雖說我外面似乎什麼事都依附他,但是關於生育這種事我卻極不傳統。

我跟他說,我自己都照顧不來,哪能再拖過麻煩上身?他沒辦法說服我,只得說我自己就像是小孩,所以不喜小孩。 我堅持自己的看法: 若存心寫作下去,生育的事是不必要惹上的麻煩。

我跟他說:「生活裡煩心的事己夠多了,日本人,淪陷區的政治局勢,時局演變下,將來如何謀生,如何活下去都有問題,實在擠不出空隙生孩子。」

雖說彼此常放開胸襟暢討談論諸如此類的家庭、感情、男女關係以及當時眼前發生的種種事聞,然而當我這樣發抒對生育的觀感,他倒認為是帶著悖逆不經的見解或觀點,從不認同。他線裝書讀得博而深入,抱持傳統讀書人見識與對事物的認知,並不贊同當時一眛反傳承的前進文人思想與做法。雖欣賞並佩服我對生活與日常事務觀感,但中心自存有一貫的想法與意見,看我諸如此類一反中國傳統的看法或議論,總認為偏頗。

我很多論點他都覺著新奇,然而卻甚難同意。我一向虛心傾聽他的議論,但並不會輕易放棄立場,只是不在表面堅持,但他在放言儻論之外,也會誘導我道出自己的看法,然後就此相互有所辯難。

就如在男女關係上,我堅持攏統歸納出來的結論:男人總是較固執,女人出於取悅者地位,較能對現狀調整,常是較務實底一方。他沒辦法接受我的結論,他以他自己為證,不覺得我們兩人間他固執,反而是他較能体認我的優劣處,而兩人間經常是他採納我的看法或意見。他認我雖老在金錢上經打細算,並不能認定我務實。反而對日常生活中事務之認定常是只見秋毫,不見輿薪。一點也談不上實際效用,對於眼前世界老不清楚實際發生到了什麼狀況,而經常生活在自己想像的世界裡面。

我辯解,我對男女關係攏統所作之結論,乃是自己觀察出來的一個普遍現象,舉個案為例並不能代表什麼?而且縱說他常接納我的見解,但並不能表示他意識裡面認為我有全盤的認識與理解。男人根深蒂固地總認為較女人優越,會接納意見,情形有點像是主帥邊上的參謀提供意見,由主帥定奪認可。主帥可清楚是他在下決斷,是他自己在貫徹作戰的意志。

其實某一些意念討論辯難中,他倒不常是保守派,我倒常站在古人的觀點非難他以現代女性立場的所作之引伸。有次說到感情,我拿「非煙傳」裡的那個女子來說明,她與人私通,竟被拷打至死,我從女子立場認定惟云「生得相親,死亦無恨」。我認為作者寫得率直,當然是這樣的,而且只可以是這樣才得以明志,以示對愛情之堅貞。他則完全否定這個故事的價值,只說我這人「柔艷剛強」。我又跟他說「鶯鶯傳」裡崔鶯鶯寫給張生的信雖然非常委屈,可是我讚揚其作為之亮烈。由於這亮烈的行止,因之後來張生竟還去鄭家看她,她當然不見,賦诗一章以謝绝之:「棄置今何道,當時且自親,還將歸來意,憐取眼前人。」。他不同意我的見解,認為扭捏,略有背人情。

從前人筆記小說的討論,引申到我的小說上面,他問我:

「為何你的小說裡面男女關係都無法維持正常的夫妻關係?」

我反問著回答:「你不覺得我們見到的現實情況幾乎都是如此嗎?你所謂正常,其實常是一方處於刻意維持的狀態。我所見到,而且覺著的愛情處久了都變質。」

「你刻意要用這種角度來判別情況,似乎你寫的小說裡面所設想的情景,都是從女子單方的眼光來看愛情與事件演變,雖然描繪得極為細膩生動,但相較之下對男人這方面著墨卻嫌不夠深入體貼。」

「你看到的可能確是我薄弱部位,我確實是從女子的角度設想,主要也因為我是女人。而對我而言,情感這回事,女人總是以全付心力來体會來照護。男人則不然,通常過了起始的激情,漸逐放淡。而且一般男女關係的演變,最後多半是男人變心,或另娶,甚至娶妾。男人不專情被認為當然,雖然現在是新時代,但愛情演變到後來,原先男人只要條件許可,總會滿足設法他的想望。」

他認為男人在外工作賺錢養家,女人在家裡,情況不同。

「我也覺得此乃內外條件不同的結果,男人一向得在經濟上爭上游,提供家人生活保障,女的則是拿或受之一方,不止免不了,而且當然要受制於另一方。而男女交往,男子是主動之一方,是起性勸誘之一方,對方若非青春有姿色,不易惹起其性欲,此二者接合,就有如上街市購物,女方有若求售之一方,條件好的人人爭得之,否則反是。年青美貌之女子,圈圍住一裙下之臣,因為她的條件足以吸引附羶之蟻,這就是作為未婚女人的價值。」

他申述議論或想法,我有時難免不覺著未免失之顢頇,可是我常會退一步,設法考量他由來的境遇,以及身處廟堂中之社會地位,不由不疑慮以處於局外的精神批判會否有失公允。人們所處之時代,普遍而引以為常的觀念或風潮當然引領並左右時人的想法,現在事過境遷,再以現代社會承習的風俗與觀點來評判過去人事或習俗觀感,當然有失中庸以及客觀性的立場。雖說當時大環境已是中國近代思潮啟蒙期,如泣如述的思想與行動狂飆的時代。可是整個社會根基並未進入大變動,我們由來久遠浸淫飽閱的經史子集和久遠的旌節與道義底訓誨,在因循與傳承潛移默化下,依然是人人以之為不可違逆的行止規範。說來雖籠統,演變的過程在群眾裡面總是緩慢而漸進,即使到了現今社會國人仍不曾完全排斥由來久遠的觀念與想法。

當時我與他談論內容也總是擬古作今,不曾明白區分差異,縱使中外有別,然論及共通觀念或信念,也從未作出嚴重之區間,雖然說也能辨識對於事物之理解或闡述,是有程度上或細微地區隔,但整体上,我們承襲當時大環境的氣氛與知識傾向,新舊區間明白,但骨子裡並不像後來認定前朝或古藉的知識是過去或不同的事物。前一世代與其後逐漸興盛的電子世代區間那時節並未能感受重大的不同。
可是到了現今我不得不放棄當初的認定,有了不同底体認就不得不否棄與不認可當初的見解與立場。確實体認到時代不同,已無法自當時的角度來体認其時的事實與見解,我們只能在概括的是非作非難或評論過去,但依据的立場與觀點一定失去時間性的區間,尤其細膩的差異。我們以眼前作準則來判別已捕捉不到並用以責難前人道德風俗之失與荒疏;我具体舉自己的認識為例來說明:我已不再將金瓶梅與紅樓夢裡面敘述的生活習俗與道德觀念,以之為人情之常或倫理上縱或表相不同但內涵絕對可以適用。當初的信念是人性始終是古今相通的,而且原則上可當然的認定而且以之為與解決或釋明。可是逐步地,無論是對於人性或人世間的事物我不得不更趨向於懷疑論者,時間一過,不僅事物演變,風物習俗或者倫理道德全已無從以今人之認定來認識。
( 創作小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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