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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8/15 22:34:31瀏覽765|回應0|推薦4 | |
弔唁
長久以來的內在體驗,讓我堅信我應能抵禦荷澤去世後備感孤單的寂寞生活。然並非如此,即使一個長久處於建構內在的心靈依然同樣脆弱,或者更形軟弱與無能為力。 荷澤去逝,除了偶興地內愆的自責,我並未真正如一般中年喪偶那般傷痛與自傷。而且我也相信我的內在活動和對寫作不肯釋手地堅持與奮鬥會讓我忘卻本身的傷痛。但是傷慼孤寂難挨卻無從廽避地攫取我整個心靈,遽失伴侶,無法不觸景傷情,孤寂哀毀長時間地佔据整個心頭,我無從覓得出路。 這時意料之外發生的幾椿別種事故反而倒讓我分散不時自傷的情感,其中一椿即前夫陳世賡的來信,他再度勾引出我試圖逐漸掩埋的過去。 荷澤去世後,從香港我的僱主電影公司方面轉來一封陳世賡的慰問函。親友的弔慰信電事後我都逐一回函道謝,獨未回覆前夫的這封信,也沒有將之留存。我向不留存來住的函件,自然犯不著特意留下他的信件。 來信進一步的蘊含,讓人心寒。函內無可隱遮地寓寄於他認識的女人脆弱,唯就此點我就需以沈默來否棄。我曾諸多諒惜地從他的論點設想,難免不無体恤地想到,經營了這麼一段時間與身心煎熬,分開斷絕已到了這個時候怎還能投射出這樣一封內蘊含蓋著如許地表情示意的信函。對於他可能也許不無投擲於萬一之寄寓,雖則也非容易的事。 我雖不時從他的立場多所設想 ,可是立即否棄此類推測。對一個死了心的女人,似乎更容易看進男人心底的打算。不污衊及我的再婚,光就近廿年如槁木般的生活而論,我不會找不著可動心的對象。而且對於一個創作者,愛情的激蕩就是腦力與情感的激蕩。對存心創作而言沒有什麼比得上愛情的激蕩,同時存活本身就等同愛與欲的飢渴,人的存在對於性與愛幾乎是永處於冀渴狀態。可是「此情可待成追憶,只是當時已惘然」。年過多底錯綜複雜關係早已讓我無以承擔,當然排斥祇不止於此,現在不僅由於他的有婦之夫或未婚而有伴侶之身份,更加之由於彼此間的過往與過節,我能感到生理上排拒之情更甚於心理上之抵禦。他不應不明白他帶給我的創傷,我雖非強制著表現得堅定或者願意理解,但以他這麼沈陷感情與情欲的人事体驗,他不應不領會我的感觸與倔絕。有時不免為他挽惜,他怎能不能理解經歷那麼沈重的創傷與失意,怎可能再妄圖恢復回首,我難過於他竟然無感於我的堅難困窘與自持。 他不會不清楚他寫這信帶給對方的觀感,無論他如何看待我,我縱非古井不波,或者更進一步,不在意於我或然地做作出全然冷淡無感,難道不會難堪於他對我的揣度與看法。我感到侮蔑或看輕的並不止於他以為我處境的孤寂與難耐,而是在若真如他曾表逹過底那般理解與領會過我,何以還能如此無感地作出若此要求與以為。我不是覺著受到侮蔑或有屈辱感,而是覺得他怎該存有此萬一的想法? 我從不曾怨恨或後悔過,愛一個人,無論他曾經如何虧待或背棄,都無損及原來的情感,對他的思念或渴慕縱逐漸淡然,但餘燼依稀可召喚起來。然而在當時那個備多感慨的時刻,讓我懊惱的是:他何以尚存有可明示地感到我可能動情的念頭,他何以可流露出得知我似從未間斷的餘燼之依戀,這不是基於他對我以為之了解,同時也明白地再一度否棄我再婚以及玷汙與荷澤戀愛的意義。我或許會如同他設想般不是不渴求重聚或仍響往鴦夢重溫,縱非極度克制,然作為一個曾互許相知相約的過去了的夫妻,他擲來的嘗試或者不掩飾的意圖,在在顯示其間之狎暱與輕忽。縱或如他認為在被動情緒中,難說不無投射出自己對過往的鍾情甚或動情,但無論他如何設想;明或晦可有何理由認為我會從回味中曾表逹過我是如何体味的婚姻與那一度的愛戀。我非悔惡過往,也許從未曾有,是的,從沒有一絲的懊悔過去之意願,但並不代表我非處於兀涅踉蹌之中。 他對我的用情即或有若函中暗示若有所戀棧,事實上也顯示其間隔與侷限,生命已至此階段加上對他身邊伴侶之信守,他已不宜再有何逾越之萌生。 而接信之際,尤讓我備感侮蔑者是覺著其用心現實可鄙。現在女性自主意識抬頭,但想從男人身上吃現成飯便利的傳承認定與期待卻不會放棄的,此類的條件交換之認可,使得女人除身体力氣條件而外,意識上也降至較低下的位置。結婚之後,女人的好景不再存在,男人意識到自己的優勢,除非交換條件移位,男人讓女人養他的意念已不再有忓觸社會的萎縮,反而有到了此地步,更易於屈服現實環境的嚴酷,有著你奈我何的不以為意。陳世賡寄來這封信所傳逹的意念,認定我已在美國安身之命,嫁過美國人,更有英文著作行世,他心目裡以為眼前的我,相對於逃避共產党而困頓流離於東瀛的他實等於是身處天堂之境。在我甫遭喪夫之痛之際,不顧忌諱寄來這樣的一函,更讓我覺著他的算計與腌臢。倒不怎麼覺著卑鄙,因為我曾整付心身沈浸於他,太熟悉他,實已不再能從他行事作為與言行作任何價值判斷。 回顧前塵,陳世賡曾經讓我處於一種觀感之中,一重算是屬於心靈接近之關係,當我最後絕決地回覆他的信難不曾明白地表示:「我已不愛你了,」,而且也明示我沈重地領悟:「可是你早已不愛我了。」。他應清楚作出如此回復雖係表示著極度痛心,難說並不是如字面所示全然覺得他不愛我,對我沒有感情,對我不動心。而是對他而言,我明顯感到我缺乏他對別的女人所生的吸引力,我顯然缺乏一層他所言被「一般女人」吸引過去的激情。他自認最為了解我,一再稱頌而且尊崇我的才份。但相處之下我己不是一個能讓他產生欲望的年輕女人了,尤其指那種肉体上的性吸引。智性吸引不出他經常沉迷的性的吸引。一再回顧我們的關係,可以覺得我對於他確乎缺乏那種讓他留連歌台舞榭的耽溺,那種可以說近似污衊的迷醉。 肉体上或想像上他是屬於別的女人,我與他的婚姻存續期間,總是在另一個女人陰影下,風流是其內在祈冀所之。不僅是欲望上的寄寓,更是衷心渴慕甚至鍾情之所在。 我非排斥,亦未埋怨。而是以本身沉重地体會,深知愛或喜慕一個人,意即為其受苦,受著錐心之痛楚之當然,事實上毋寧說是我寧願處身此痛楚之中。愛是種喜悅的痛楚之思慕,一種有成就感地渴慕。之會心儀其人,一定出於於其人也作出某些或蛛思馬跡的回應,這是磨難之源泉,可能性才是愛情真正的折磨與痛苦,然斷棄其可能性意即斬斷由於可能性的漫延而生的痛楚或煎熬之發展。 此刻若再思及事情如何發生,就是事實的完整一切。無論事情後來走至如何樣底結尾,我從不曾覺得走叉了路,即使再怎麼坑坷蹭蹬的路途,然而這就是自己唯有的生命路程,不是可比較的事件。我未完成踐踏感情的曲折,不無遺憾的過往事實就是我全部經歷,滋養與成長。事實之存在即我天生生成的秉賦及浮生能力。我曾在想像或幻想中滿足激情,造成我心身及情感渴慕之完美或完整。我渴想愛戀與慾情,不在意地在想像中不無佻逹地化身去逹成肉欲之渴想,我或如他所認為地渴求沾手。但我又怕沾水上身,現實感情可非構思底作品,惹上自己總是特別困難,我不是愛惜令譽。不,從來也不。也不是畏懼,渴求與人建立長久關係的困難,我似乎打一開始就思及永遠,像投身過狂流的無知女子,我從來也不會,想像永存在幻想中,或許思及久遠,畢竟這是我自己生活,他不應觸及我可能有放逐及隨波與去的心理。他當應理解情慾之外,堅持與原則性的契合一定更為珍重,我當寧願磋跎悗惜。而他應信任我應有的智慧不會讓自己被圈圍屈從,更且應信從女性的潔身自好可是從小就被訓練構築成的本能。 陳世賡信上強調我們曾是相知深重的夫妻,我看了,只覺得他可算得上是個遺忘的天才,或者如他一向給我的認識,有著選擇性的記憶。我感慨的是:當時我所感受到的創傷與哀轉,他竟可以全然抹殺掉,絲毫不予置評,讓我覺著他有著刻意抹除消倪的故意。他不會不明白,我並非如他在他那本在文藝界廣受推重的書中所述似他以為那樣的開通。當其時表面上圓融体諒,或做作出來輍逹知會並不能代表一個人內心確如他敘述般的平和與自適。 他與我所理解的婚姻與家庭是不同的,不僅著重方向不同,而且是有著新派與老派的區隔。他自以為通情逹理,可當其時卻能絲毫不体恤對方心內之迍邅苦楚,甚至於沈痛。分手後,事過境遷,他可以不無沾沾自喜地將把兩人間的過節與遭逢,用著自以為毫無遮攔筆鋒營造成蘭閨情怨般地自傳性的創作,還將那本創作自翊是民國以來一個文人最俱客觀自省力的懺悔錄。 然而他不能不体會他視作自鳴得意的風流韻事卻是另一方備感貶仰的滄桑事体。他寫他的拈花惹草寫得道理十足,縱使我能體諒並迎合其心情與所處之處境的情境,然我並非如他視作浮生六記的善体人意的云娘般閨閣賢達慧婦。我雖蒙他贊賞嗜讀典藉說部,但我的思想主要吸收還是來自西方著作的觸動,也被認作是一個新時代,具男女對等觀念的女性,縱深深投意於對方,卻不可能不為身陷戀情之糾媾纏結而鬰結沈傷。他所祈望而且身體勵行的正室是他輙引詩經裡的:「于于女夔,無與士耽。士之耽夔,猶可說也,女之耽夔,不可說也。」。而我艷羡的夫妻卻是:「死生契闊,與子成說,執子之手,與子儻老。」 這樣的闡述看來似乎彼此間有著重重歧異,其實彼此間無論觀點或立場並無任何嚴重差異。順應與閃避,都像聚在地洞裡的地鼠一般,聚攏取暖,反正不能逃脫集体思維。我們來往之初,甚至直到最後,在意見上可說相當一致。不似後來再婚,與荷澤彼此間絕大部份的觀點或意見都不盡雷同。荷澤雅好理論性的辯證,以致兩人視相互辯難為彼此溝通或學習以及作為彼此間發掘問題的辦法,同時也認作解決與鑄造思辨的方式。 而我與陳世賡結合時年紀輕,他又是知名的博學之士所以很願意接納他的經歷與世故,即使自己有意見,也不急於表逹,除非在他的牽引下,否則寧可不多所著墨。另外,我們婚姻存續期間,都是處於時局動亂時刻,他不是公務纏身,就是躲躲藏藏疲於奔命,兩人間聚少離多。既使難得相聚時刻,多半也是倥傯之際匆匆一見,就得為事務或情勢勞燕分飛。所以見面不容易,我豈容不珍惜,又何來橫生爭執。即使他惹來的諸多事端帶給我不樂意與怨懟,都不得不曲意阿從盡可能來配合他的境遇。 話說回來,當時彼此間意念交換一直我們戀愛與婚姻生活裡面最生動與可資懷念的部份。相處時刻,兩人都會興沖沖不時地交換意見,讀書心得,相互激蕩思想。尤其對我作品的內容更是一再提出來討論的主題,對於感情的體認,他頗認同我的觀點與看法。當時我所寫出來的小說裡面描述的愛情場景與故事,他都認為能確切地返照出當時城市裡面小男女的真實情境。他更同意並引申我的論點,戀人乃是為彼此贏取好感而產生,所謂愛情的追逐實即引誘別人接不接納或要不要你的過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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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