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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1/31 07:58:09瀏覽436|回應0|推薦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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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生在男生宿舍裸身共浴,雖駭人聽聞。然而事情為人撞破的過程,並不能說是遭到多尷尬的情況。而且撞見的人一閃而逝,應該不會有什麼可怕後果了。呂士東一再勸慰我說不會有事?他解釋說雖不謹慎被人撞破偷窺到了,可是,偷窺的人只有一人見到,那人即使傳出去給人聽,可是除他之外,可沒第二個人見著,並不能確切證實這樣的事竟然真正地在宿舍裡發生過,即使傳播出去至多也不過讓聽到的人艷羡竟會有這樣的宿舍春光。 他用這樣推測安撫我,然而事情發展的結果可遠較兩人所估想到最壞情況還要糟,我們當時認為最慘不過是被舍監撞見。可是這個撞見的人雖不是舍監,竟然比舍監還要多管閒事。 他直接密告到訓導處,而且指名道姓,他知道我們。我們不曉得已被人祕密告發了,事情過後,在被傳到教官室之前完全不以為意,經此過節,感情益發稠穋,兩人彼此認定對方,每天出雙入對,大剌剌而親密地走在一起。 事發後,呂土東首先被教官傳去,教官指控他有人密告這椿事。他看出事態嚴重,不是失口否認遮掩得了的,他自己既不可能脫身,為了維護我的名聲,乾脆一口承認是他惹得禍,是他引誘我去男生生宿舍。 他被傳訊之後,立即跑到女生宿估通知我情況。等到我再被教官傳訊時,心裡已略有底。 學校怕張揚出來,傳到外面惹出更大的麻煩。要求呂士東自動退學,我則被記了兩個大過,留校察看。 這麼聳動的事情,學校雖怕事態擴大,要祕密處置。但紙包不住火,消息很快就經宿舍裡面傳出來,弄得全校生都風聞有女生在男生宿舍沐浴,頓時造成極大的風波。 我被記過後立即通知家中,要求嚴加管束。 現在回想起來,才發覺那時候自己是多麼不同的一個人,拿來跟現狀一比較,真可以明白分辨出其間已有極大地差異。那時候惹出這樣丟盡家裡顏面的皮漏,我父母親覺得丟人已極,把我關在家中,不淮出來。要我絕不可再同這人往來,但我矢口不答應,就此和呂士東斷絕來往。我父親一氣之下打了我,還剪掉我的頭髮。但我還是得回到學校上學,不可能一直圈住在家中,最終還是不了了之。 我父母雖責備我不已,說養了這樣女兒,有辱門庭。可是時間拖過之後,也沒那麼氣憤,到底只有這麼個不長進的女兒。他們說我年輕不知利害,人又懵懂,說不原諒也原諒了。 小時候的我和現在成人後,確實不一樣,我母親常說我不安份,一個女孩子反而比弟弟惹得麻煩多。當初嫌我從小就愛在外頭野,所以把刻意把我送到天主教學校住宿,希望有所改觀。結果好不容易進了大學,還給家裡和自己帶來這麼大的羞辱和麻煩。 父親說我懵懂,其實還是較寬容的指說。十八、九歲那時的我,進入大學裡的日子雖較中學時好過得多。住宿在遠離家中的學校過得自由適意,而且跟同學們相處友好,在校園裡又出風頭,而且受到男生奉承。但是心中總覺得像有塊梗瘤滯塞在胸口,老是想排遣發抒,行為處事仍舊是一付不在乎的作風。不知在反抗什麼?進了大學也就再也不肯注重功課,一心只想玩,考試只求六十分就夠了。好不容易衝出升學的艱辛底禁錮,書本丟在一旁,再也不當回事,舞會,郊遊,與集會佔據了絕大部份時間。急於交男朋友,可又看不上規矩的好學生,一心只想貼近會玩,瀟灑的人,像呂士東這種有點壞的「男人」一下子就俘虜住我。 行事和念頭用現在的眼光回顧,幾乎有點不明所以然,不能體會當時為什麼那麼不以為意,那麼勇往直前,全然不同眼前。現在 是完完全全被生活和職業團團綁住無法脫身的女人,再來回想當時,覺得那個時候真有股無比激越、輕挑、奔放的勁,好像什麼事都不怎麼放在心上。跟目前萎頓懶散,真可說有天淵地別之不同。回想大學時代的我,確實像不同的另一個人。 我沒有認為不對,即使發生那麼大的事,也不曾覺得有何錯失。現在想來,如果沒有當初那種勁頭,我也不會有如今追悔及懷念的時光。生命確確實實只是一度的時光,過去的自己不會離開,不會離你而去的,只是回顧時難免有些時不我與之感。 這件事情,讓我認清呂士東的個性,他就是胡來,甚麼都敢試,事情發生後,對情況的判斷又麻麻札札的,認為不會有事。 可是那時我卻只感動於他在那種威逼勸誘的場合,前途學業備受威脅的情況下,竟能一己承擔後果,毫不推諉,設法保全我,不讓我跟著被開除。使我內心洋溢溫暖,感動於他的義氣與承擔,覺得所有的付出都值得。 他後來重新考轉學考試到張蕊學校,張蕊為我不平,對他很不客氣地指責,兩人吵了起來。張蕊怪他害人害己。我反而站過去勸服張蕊,說呂士東一力保我,自已被開除還為我講話,有什麼好再說呢? 當時情況雖然可怕,可是我並不覺得一切就此都完了,一生的前途從此都毀了。因為我感到與情人共體時艱的相互支助。我只是想我與男朋友是一體的,雖然多方阻攔與他會面困難,但也相信此生會與呂士東廝守終生。家庭前途學業我都不那麼在乎,心裡頭竟還充滿莫名的信念,不覺得天 就此塌下來,即使塌下,生命仍然有希望,並不在乎會有什麼艱困在前面。心中只想任何苦難我都要與他共同去奮鬥,同棲共生意念充斥胸臆。 發生那件事後,犯了那麼大的錯,爆出那麼丟人的料。照說我應深感對不起父母,該深自愧疚,感到從此羞辱得無以見人。一開始確也如此,事情一爆開,家裡就把喚回去,有好一陣子在家裡我都羞恥慚愧得不願走出家門,成日一個人躲在屋內避免見到任何人。 我也曾切切實實地想在父母面前慚愧認錯。但是心情上的壓抑,都只存在最初惶惶不可終日的時候。那時實是強要自己知錯與感到難過,要配合向環境低頭。然而即使最悔悟時刻,我都自覺自己是配合情境場合作出難過與悔悟的心情,表現出壓抑和恥辱的面貌,一直沒法讓心 底裡真正地感到悔悟表現得如同外表那麼難過知罪。 我沒有那種悔悟的過程,沒法讓恥辱從內裡把自己壓倒,從來也沒有真正地覺著羞辱得抬不起頭來。我沒辦法真切地讓自己感到切身切膚的悔悟。從來也沒讓自己感到事態是那麼嚴重,即使自覺罪該萬死時,心內還會想我表示出來的懺悔夠不夠,而且還莫名其妙地暗自在為自己的模樣覺著好笑,我老在想著下一步 該怎麼辦?什麼時候這樣低下難受的姿態該做完了?反正心裡 頭搖曳不定的意念隨時飄蕩開去,飄離悔過低頭和知錯。我並不曾覺得自己應該怎麼愧愆,也感覺不到做錯什麼?我反正就是仍一如平時的渾沌。 人們老說養女兒好,乖巧、貼心,又顧家。可是我覺著我父母倒真是失算了。我老做不成好女兒,我並不是叛逆,從未存心反叛父母或長上。可是他們就是說我叛逆,甚至有時還冠上不孝順的名義。可是我自認心底裡一直向著他們,願意做些事為他們好,我不是不知感激,但也不覺得家人為我做的有多了不起,但是他們實很盡責地引我,供應我所需力做了為父母該做的一切。我清楚我也愛我成長出來的家,也愛父母,同時和弟弟小時雖老相互鬥氣,不時打打鬧鬧,小時蠻討厭他,但成長後卻感到彼此的感情也還不錯。 回顧我成長期間,總是讓家人操心,我雖然一向自以為是,難免嫌棄家人,嫌家人不夠體面。但並未打心 底裡反對他們,相反的,我整個一生出發點都是從家裡的立場著想。 我不了解別人的兒女如何?也許我和旁人不一樣,也可能像我母親說我是否少根筋,心裡頭裡面缺少什麼因子。 其實不只對家人會如此,在外面與人相處也很困難。即使最讓我粉身碎骨,蕩氣迴腸的戀愛本身過程,也並不能全心全身地投入。愛情讓我失神著迷,是在於想像與渴慕。戀愛的過程對我而言:心理上的投射遠大於實質的感應。 就說前述我因事件的過節,我表示過一度感激得心 身都死心塌地投向呂士東。說來那也都是當刻的感應,是一時的,我從沒對旁人會如自己所言那樣身心全無保留地投入。事實我確從沒法打心底徹底地投身向他。應該說是我的猶豫反復底性格,使我有所保留,還是他的記錄,讓我生出自保的踟躕。 衝動過後,就覺得自己仍能冷淡地看待這事件與他的作風與為人,我未曾蒙住眼,我一直看得出他實有所不足,他的瀟灑也不過如此。評估的意念又生,不由考慮對自己將來與他的結合,到底是否合適,不由返身想及,我還年輕,有必要這麼地許身於他嗎?失身可不等於就此失去了一生。我愛他是一回事,但我得考量,他是合適人嗎,合適的終身伴侶嗎?他的外貌迷惑我,但我並沒有身心 或肝腦塗地的非跟隨他不可。我雖不怎麼樣,但終歸是一個唯一的我,我沒法完全即刻地投向他。 當然這都是躍略過心頭腦海的意念,並不是真正影嚮表現出來的觀感。後來真正讓我奮不顧身,拼了性命也要得到他是在發覺受到張蕊的威脅,覺得他可能更投向張蕊時。那時才使得恨不得拼將一死,也非要得到他的愛,那時才明白愛竟是那樣地燃燒與痛撻的身心折磨。 雖然配合著情境與對手 的希冀,做出多情與陷入感情的苦澀滋味。可是自己從來也沒法像小說裡描述的女人那麼多情,投身於男主角,願意犧牲。男人是虛榮心的組合體,當然女人也一樣。真正能使我感情激動,而且最能激發腎上腺,狂愛熱愛的時分,永遠瀕臨對手轉向或失意的時刻,反正是他不愛我,我立即愛死他。他若為我瘋狂,我就生不來那種感覺,最多只是喜歡與舒暢,對我而言 愛情永遠只是種矛盾而非正面投射的感知過程。 但我是從這次事件真正感到成長,感到生命的歷鍊既強烈又瑣碎,常非自己意志所能活過與應付的,我太溥弱,無能為力,一切都還抑仗於人,自己是無比脆弱與無能。 我覺得自己常裝出一種非自己應該是的模樣,像放肆與不在乎,心知內心明明是很拘謹的人卻老想讓自己扮得像個放蕩隨興的女 人。 是嗎,我在女校時就讓人玩笑地說我風騷。我可能人熱情,知道作出作風大膽是無礙於自己的立場。所以為逞一時之快,經常口沒遮攔,而且動作上也敢放肆,一有機會就瘋瘋癲癲地貼住喜歡的同學身上擁抱貼臉耍寶,跟張蕊更是當眾表演接吻。最那個的事是:有次由於跟張蕊共被同眠,為舍監看見傳去各別談話。 到了這個共浴事件傳遍校區之後,我可在男生之間更坐實豪放女之名稱。可是雖搏得這樣的爛名聲,我並沒那麼在乎。那時刻,我實感到我的心已離開學校,一心跟著呂士東共進退。而且確實只有為呂士東守住貞節的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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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