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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寫小說
2006/01/19 06:46:59瀏覽6318|回應0|推薦5
更新時間: 10/24 2002

譯美國著名的華裔暢銷言情作家蒂絲嘉莉遜Tess Gerritsen的寫作觀與忠告

1大量閱讀   讀書是成為作家的首要條件,不讀就不可能成為作家。就如不聽音樂,就不可能成為音樂家一樣。從不斷的閱讀中,你吸收學習到文字句子的律動與詩意。你開体會到是什麼使得某些文句可聆聽得到,而某些則刻板沉寂。

2堅持與關注細節   一定要完成整部書,絕不要半途休手。一路寫到底,太多的人寫了一些章節後,愈看愈沮喪失望。然後開始從事另一本新的作品。我自己這麼多年的寫作下來,得到了經驗是,我的最初草稿常令我覺得糟極了,如沒寫到整個結構浮現出來之前,我沒法讓它產生意義興趣。所以,我一路寫下去,我曉得到了最後終了,我一定會修整好整個需要修膳的地方。想想你一天寫一頁,一年終了,你就完成了一本書。

3 嘉莉遜說她從最初的概念成形後,大約要花兩到三個月的時間來構造發展她的意念。這就是說:一般情形從她開始寫,到初稿完成大約要花上六到八個月的時間。

4 如何營造  我會從事件行動的當中開始著手,不要把行動與事件發展中的緊湊混為一談,舉個例:不要從他們扣上安全帶開始,要從飛機往下沈開始,我都是自緊湊至產生情緒的程度開始。

5結尾,是閱讀者與創造的角色情緒連接最要緊的部位。起始,我都是用事件高昂中的強烈情緒開始作一本書的開始。如果我寫完了初稿覺得不夠煸情,我會檢視,把能產生情緒部份加進去。如果覺得有些場景顯得平淡無奇,我就會加入更多衝突,衝突是所有創作小說的根本。衝突對小說作品言有如聲音之於音樂,寫故事就是描寫衝突。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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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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