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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05 18:48:17瀏覽1903|回應21|推薦106 | ||||||
接到 東村James 留言﹕
而且說﹐一定要寫﹕
好罷! 說說我的少年糗事
本來﹐我是很喜歡上學的。可是﹐小時候常搬家﹐爸爸是軍人﹐命令一到全家就跟著走﹐姐姐們都很機伶﹐聽到一點風聲就到學校領轉學證書。我人小﹐提前被塞到一年級﹐沒多久就搬到秦皇島﹐又被塞進二年級。報到第一天﹐人家已經開學一星期了﹐國語課進度是第二課﹕ 指甲長﹐快快剪﹐容易藏污垢﹐做事又礙手… 我一進教室就被叫到黑板前面寫藏污垢。這麼難的字﹐從來沒見過﹐當然不會寫。 所有不會寫的小朋友都要受罰。老師叫我們站成一圈﹐順時針方向和反時針方向輪流互相打手板。從來沒有被打過﹐覺得特別疼﹐哭得特別慘。 後來就不喜歡上學了。 *** 民國三十七年底搬到基隆定居﹐為了辦理國民身分證要拍照片。照像館就在廟口附近。我穿著翠綠色上面有小花的新棉袍﹐和當時基隆的孩子們穿著不太一樣。拍完照出來﹐我一路往前走﹐只顧著看熱鬧﹐後來就找不到爸媽了。 繞了好久﹐突然一隻手抓住我﹐也不知道他說什麼﹐定睛一看﹐好像是照相館的攝影師。原來爸媽找不到我﹐又回到照相館。攝影師幫忙跑出來找這個穿綠棉袍的外省囝仔… *** 進了信義國校﹐按實際年齡編入二年級﹐書裡的字都認識了也都會寫了所以連著三次月考都是第一名。到了大考時﹐分數還是全班最高﹐老師卻把第一名給了另外一位同學。看我氣哭了﹐老師就哄我﹕妳拿了好幾個第一﹐這回讓別的小朋友也有機會拿一次第一。 這回我真的不喜歡上學了。 後來有了子女﹐也不讓他們去爭取毫無意義的全A! *** 爸爸奉調到松山﹐我們轉學到興雅國校讀了一年。每天穿著鞋子出去﹐到校門外就把鞋子脫下放到書包裡﹐怕被同學笑﹐因為大家都光腳。那一年﹐功課很鬆﹐我又愛玩﹐到學期末我跑到姐姐教室去玩﹐回到自已教室時﹐發現全部桌椅都不見了﹐我的書包也跟著書桌進了倉庫。倉庫裡﹐桌山桌海落在一塊﹐無從找起﹐只好放棄。 四年級又回到基隆。那時基隆已經有公共汽車﹐不過我們一直都走路上學。 *** 東村說他演講忘詞﹐我也想起一件忘詞的糗事﹕ 那時我參加天主教兒童唱經團﹐每逢主日彌撒﹐由修女彈琴﹑我們跟著唱經。 基隆有個天主教會辦的益世廣播電台﹐修女帶我們去上兒童節目。安排我表演的是歌唱“紅玫瑰”。可怕的是﹐唱到一半﹐停在那裡…忘了唱到哪裡 不知道後來怎麼解決的 我只記得﹐我沒唱完…
邀請﹕ 大筆一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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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