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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鴿,勝訴了嗎?
2022/01/16 18:44:59瀏覽1493|回應1|推薦12

   我又客訴了。

   那日傍晚,歡喜完成新書的一校稿,趕緊用原先的白鴿便利袋裝好,趕赴郵局關門以前回寄出版社。

   此時儲匯業務已結束,只剩郵務窗口排一條小人龍,大家都低著頭滑手機,這是現代人殺時間的幸福。約莫十五分鐘後輪到我了,我把白鴿遞上,準備拿出100元紙鈔。

 

   「百八!」行員側身邊低頭秤重邊說。

   「你講啥物?」戴著口罩聲音不是很清楚,但我依稀可辨識,只是無法置信。

   「百八!」他有點不耐煩。大概是下班前夕症候群吧。

   「百八?」我有點驚訝,跟慣常價碼差太多:「毋是65箍?」

   「書稿,就是投稿,投稿就是文件!」他提高音量說:「這寄予出版社的,就是投稿!」

 

   我很佩服他的快速三段式推理,久未投稿的我,腦筋一時轉不過來。書稿,也可以是「書的校稿、定稿、翻譯稿……」好不好?他或許把投寄的稿,不管什麼稿都定義為「投稿」。想想這樣也不能說他錯。但,記得我以前投稿也可用印刷物計價啊。

   內容物欄位,我照出版社寄來的資料寫「書稿」,連袋子也用原來的,裡頭只多了我校正的標記,郵資就要翻三倍,實在難以接受。當下我稍稍一愣還是接受了,因後頭還有人排隊,而營業時間將盡。

   郵局這些繁瑣細節我不是很了解,也不想去了解,以往只要不差太多,都不會去細究,行員說了就算。有時遇見好心的行員還會幫你選擇怎樣寄較划算呢。

   這次回來,心竟還惦記著窗口內那不友善的聲音。我決定上官網查清楚,白鴿變180的原由,要不這疙瘩會留在心中作祟擾亂生活。

   白鴿的紙袋,叫「一般便利袋」(塑膠的,叫便利包),內容物的規範:「僅得裝寄物品或印刷物;便利箱(袋)內裝信函時,應按『信函』計價或採『混合交寄』。」

   書稿是電腦輸出,應算印刷物吧?細看,裡面對印刷物的認定還有但書:「指新聞紙、雜誌、書籍、型錄等印刷文件。」依其下敘述,未裝訂成冊且無硬皮封面的,不能算是書籍,要算「信函」。但,還有但書──其中列了20種例外以印刷物計價的信函。我一一比對,在第11條找到了與書的校稿接近的項目:

 

   「校對用之原稿連同印刷文件交寄者。」

 

   但,規則解釋不是由我來認定。上次用便利包寄書被擋,就是遇見天才的條文解讀法;那天才,同樣就是這行員。那時我首次去客訴了,因我常常要用便利包寄書,沒精力去搞這些爭議又弄得彼此不愉快,問清楚好辦事。所以,這回還是去函總局去問清楚。

   一星期後我接到官方回函,耶!勝訴:

 

   「本公司服務人員因未諳上開規定致誤收郵資一節,請惠示該郵局名稱,俾利本公司查處改善及請該局退回溢收之郵資。」

 

   那天的白鴿,重量1101公克,若符合官定印刷物,郵資65元;一般掛號信函180元;以印刷物計價的信函,掛號108元。如今確定書稿屬後者,可以印刷物計價,這樣溢收72元。

   但問題來了,我如何舉證那天交寄的白鴿是書稿?我雖留有收據,但上面只寫寄件類別「信函」,沒「書稿」字樣。大概只有一途,就是請出版社出俱證明,那天簽收的某號文件是書稿無誤。但,我怎可能會如此做?勞師動眾,所費心力加總遠遠超過溢收的金額。

   回到案發現場。假設書稿以印刷物計價已無爭議,同樣的白鴿再送一次,那行員依其性格極可能會因客訴被釘而惱羞成怒,若進而要我證明內容物是書稿,那怎麼辦?

 

   「毋看著,我哪知影彼是書稿?」我已可揣想他非抓狂式悶悶帶刺的生氣語氣。

 

   既然性質是信函,他便不能私自把白鴿打開,否則有違反憲法保障的「秘密通訊自由」之疑慮;若要我自己打開給他看──才不要咧!為了區區72元,讓他知道我的字很醜,又寫了一本他看不懂的爛書。劇情若這樣發展,恐怕免不了要與他吵一架。

   若不用舉證,我寫書稿他就相信是書稿,那我二校回稿就乾脆寫官定印刷物「書籍」,心裡學他一樣自己玩說文解字──是書籍沒錯,用鐵夾裝訂的書籍啊──這樣,再送兩次校稿,溢收的錢就回來了,免得引發不必要的衝突。問題是,這樣遊走說謊邊緣,我也不會做。雖很不認同他們對書籍的定義。

   東西包在白鴿內,裡頭裝什麼是看不見的。正常的話,應沒任何行員會要求顧客當場把白鴿打開檢查吧。可見便利箱(袋)設立初衷,是選擇相信寄件者的自白;但,執行面簡直在考驗人性,各項細節規定也太瑣碎了。既稱「便利箱(袋)」,就是以「便利」為導向,只要非違禁品就不要管內容物裝什麼,化繁為簡不是很好嗎?白鴿飛去問問黑貓,或許就知道鋩角了。

   上次的客訴,我直接點名某郵局,下次用便利包去寄書時他沒再擋,但,感覺一雙不悅的眼神一直瞅著我。顯然上級的訊息已傳到。這次,我卻猶豫了。二、三十年來的觀察,他應非故意找我碴,是個性使然。這個性當然也混雜著舊時代的官僚氣息。所以,我先不要去總局自首我是一支永靖枝仔冰好了;二校稿來時,讓白鴿飛去鄰鄉寄,然後,看著辦。現在北部疫情又起,我們這窮鄉僻壤還是不要再添新疫情較妥當。

   這樣,勝訴了嗎?好像言之過早;但至少,證明我對官文的理解能力沒退步太多,而那回函就是以後的相罵本,算有某種程度的療癒。只是,郵局高層能領悟我72元的弦外之音嗎?

   一恍神,那隻疲憊的白鴿彷彿飛來我耳畔:

 

   「誰理你啊……

 

 

(陳胤/2022/1/16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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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小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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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24 19:10

郵寄數十份的印刷品時,櫃檯的報價偏高,雖說游資上漲彷彿也高了些。跟櫃台確定郵寄的是印刷品,不是這個數字吧!

對方回說郵局現在查得嚴,凡有簽名寫字都不算印刷品。我請他可以拆開來檢查沒有簽名寫字,這才重算郵資。價差將近三分之一。

結論是--有疑問當場問明白說清楚。


陳胤(inriver) 於 2022-02-10 17:47 回覆:
行員口氣強硬,態度不佳。重點是便利箱的規定繁瑣,他自己也不清楚,我回去查才知。客訴主要用意是要傳達這套規則有修正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