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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吧。
2008/04/09 12:56:58瀏覽6827|回應3|推薦17
 

開工了,懶得回了。

該講的已經重複很多次,媒體亂象並非我該背負的責任,用別人過去犯的錯來指責我也非常莫名其妙,相同的問題一直提真的很煩,翻到前面幾篇就有回答,爬文吧。

如果你瞭解事件的前因後果,如果你把我過去寫的報導拿出來一一檢視過,去問問那些見報的鄉民,他們有沒有受訪,他們要求我別寫的東西我有沒有食言過,把前面我一篇一篇打上去的回應都看過,你再來質疑我,我沒有話說。

如果,你只是跟著別人瞎起鬨,搞不清楚到底在鬧什麼,純粹出於對一個職業的鄙視,所以上來亂嗆,那我真是打從心底看不起你。

這個世界,盲從與是非不分的人夠多了,而不巧你就是最佳代表。

有人跟我說,「人活著,每天為的也不過就是睡前的那五分鐘」,今天我的所作所為,讓我在睡前心安理得。你以為躲在網路背後,沒有人知道你是誰,就可以肆意攻擊別人,或許真的沒有人知道你是誰,但你自己很清楚自己究竟作了些什麼,而那最終傷害的,並不會是我。

我忽然覺得,相信你們可以理性討論,還真是好傻好天真。

( 在地生活大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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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
2008/04/11 12:42
看完您的報導,開始擔心尚在成長的孩子,希望她長大後能在離家不遠的大學就讀以策安全,不然可能就要隨著她讀書而搬家了。

夜遊神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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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
2008/04/10 15:05

實驗的登上一群沒有雜交的小美女裸照,一大早就被檢舉了,對不對! 就是沒辦法說服別人的審美價值觀,尤其在公共場合! 讓電小二為難呵!

我為自己理論,也為安慰妳,犧牲一次名譽,覺得自己像死在部落格裡的吳鳳,

哈哈!

【經網友檢舉,您在他人部落格回覆及部落格中神交【雜交小記者】一文中,張貼與色情相關之圖片,經查明,此舉確違反網路城邦公約的內容,目前已刪除。

尚祈您尊重自己,也尊重其他網路城邦使用者,否則不排除將您停權,謝謝您的配合。】


涸澤之蛇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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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2008/04/09 14:38

「人活著,每天為的也不過就是睡前的那五分鐘」

嗯,我很乖,我都有睡前禱告哦。

不過,沒有五分鐘耶,

神會原諒我嗎?

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