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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民口中的「妓者」?
2007/11/09 04:26:02瀏覽2365|回應4|推薦4

賈霸說得對,「記者生活沒有一天是重複的。」

 

上線第四星期,除了還在瞎子摸象、毫無頭緒之外,對於隔天到底要寫什麼,已經從前三星期焦慮地完全睡不著,變成現在自然而然清晨六點開始發睏,但也不再那麼焦慮了。

 

說真的,過去我也是鄉民,看著鄉民罵記者「妓者」,總覺得跟自己關係不大,五個月前我還是學生,跟鄉民站在一塊兒。五個月後,直到現在在聯合報生活組負責的線路有「網路」這塊時,才知道那種矛盾。

 

因為我的工作,我成為鄉民閒來無事就掛在嘴上罵的「妓者」?

尤其PTT是多數鄉民聚集處,鄉民關心的、喜歡的東西,常常就是我得去追的東西。所以,每當看到可以追的訊息,下方回文中又有鄉民回「妓者快來抄」、「妓者只會抄」的時候,一開始我常氣得想,不作算了。

 

記者這個工作,跟別的工作有本質上的不同。記者寫的東西得貼近社會,但一般上班族作的東西,可能就跟其他人關係不大。所以你今天當一個工程師、老師、建築師,可能窮極一生,你的鄰居都不會因為你的工作有所影響,當然也不會每天指著你的工作罵。

 

我覺得納悶,「網路」難道不是「社會」的其中一個面向?所有跟「人」相關的故事,都是記者應該去關心、去瞭解的東西。今天因為這些人的故事,是從PTT上出來的,就被鄉民說是「抄」,記者人數灑在整個台灣人口中,怎麼算都不能說是多數大眾,又怎麼有辦法每次遇到的都是「第一手」的真實呢?

 

有些記者不認真,惹到了鄉民,但也沒必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覺得記者就是爛吧。

 

這很弔詭,每個行業都有傑出優秀的人才,相對也都有爛人。但是不會因為今天一個工程師是爛人,所有的工程師都變成爛人。可是鄉民口中的「妓者」,卻推翻了這個邏輯,因為曾經有記者作了錯誤的報導、疏於查證等等,所有的記者,都要變成「妓者」。

 

平心而論,這合理嗎?

 

 

(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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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豬媽媽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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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2007/11/27 01:03
歡迎新人加入。記者工作壓力大,新聞還常招來批評。其間酸甜苦辣,非箇中人也難理解,所以只能求盡其在我,不用強求十全十美。繼續加油喔。
曾懿晴(ichintzeng) 於 2007-11-29 04:34 回覆:
好滴!今日本組分線分到PTT,我已經做好每天被鄉民罵,跟每天要看「妓者快來抄」這種機車字眼的心理準備了。

袁亨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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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10 03:08

所說「記者不被罵不被告就不叫記者」,並非記者就是要被罵被告,而是在衡量事情的重要性與新聞性時,只要有報導的需求與必要,就應該秉持新聞從業人員的良知與專業加以報導;換言之,若無報導必要,當事人亦不願曝光,卻只為炒新聞而寫新聞,這樣的記者不但可恥,被罵被告亦是活該。

 

當我們寫光明方,就會有黑暗方的批評;當我們寫現實面,仍會有理想面的反對;當我們每日不眠不休地找新聞、追線索時,還是有來自鄉民的批判;當我們寫到牽動社會龐大不法利益的糾葛纏結時,心理先準備好被罵被堵被告;世事不能面面俱到,寫了一方,總有其他方冒出聲音,那寫不寫呢?


不塞其源,任物自生,何功之有?不禁其性,任物自濟,何爲之恃?物自長足,不吾宰成,有德無主,非玄而何?凡言玄德,皆有德而不知其主,出乎幽冥。
曾懿晴(ichintzeng) 於 2007-11-10 05:04 回覆:

原來事情的癥結,就在於執著要「每個人都滿意」的妄想,我恍然大悟。其實說真的,新聞變動太快、壽命太短,誰記得了這諸多?

到頭來,也只在自己面對自己的時候,才知道所作所為背後的價值與意義。雖然很希望可以有討論的空間,藉由討論釐清對立雙方的看法,不過想想,省下這些口水,去作自己認為對的事情,面對良心,每晚安安穩穩地睡著,覺得對社會有一點點貢獻,似乎比較重要。


ps2
自作孽不可活
2007/11/09 09:17
那是因為成為「妓者」的記者越來越多的趨勢~

想當初蘋果要登台時,一片不屑的報業討論,但時至今日,從晨間新聞重點播報到採訪風格,不是全都向蘋果看齊嗎?

到底是一般人看不起記者,還是記者甘願墮落為妓者呢?
曾懿晴(ichintzeng) 於 2007-11-09 14:46 回覆:

報業依賴廣告與銷售,廣告與銷售依賴讀者。
如果蘋果在台灣賣得嚇嚇叫,
是不是表示讀者愛看、讀者肯定,不然怎會有生存空間?

既然讀者愛看、肯定這樣的風格,表示這樣的風格有其市場,
到底是記者甘願墮落,還是讀者要負很大責任?
一味把責任推給記者,不覺得好笑嗎?

廣告銷售看的是數字,如果今天媒體內容八卦羶腥,得到的銷售數字極低;
如果今天媒體內容報導社會善行,銷售數字飆高,
誰還要作你口中所謂「妓者」在作的事情?
所以主導媒體內容的究竟是誰,誰擁有這樣的權力卻視而不見,
去攻擊那些為滿足他們需求而服務的人?


難道我也是妓者嗎
既是現象就值得報導
2007/11/09 05:10

網路伊始,鄉民看電視抄報紙,然後新興到今日幾乎成變體,但也慢慢獨立成「怪獸」。怪獸見怪不怪,或也能是新主流虛擬世界一派,反正大家躲在電腦螢幕後,搶天搶地瞬間五湖四海,臥虎藏龍上天下地,高來高去這就是現象。

我們不是有聞必錄,有風就捉影,就算「妓者」也有仁義道德,對不?好壞現象都值得報導,它是現今社會一角,真真實實的世界,不管虛或實。虛擬世界還是得有真實人事物去對照,若是,就可報導。抄嗎?不,我們只報導,如此而已。

妳最近的一些報導,讓聯合報有新的視角。給妳拍手。

曾懿晴(ichintzeng) 於 2007-11-09 05:43 回覆:

跟怪獸過招固然有時真的令人無力,不過我已經轉換想法了。社會線的同事跟我說,「記者不被罵不被告就不叫記者。」雖然不是完全贊同,但是看他什麼都不想地往前衝衝衝,隨時保持「新聞第一」的精神,我忽然覺得,自己在意這種被罵的小事,實在很上不了檯面,應該跟大家多學學。

謝謝你,有好看的報導可見報是運氣,我還是很擔心稿量太少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