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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30 11:48:06瀏覽195|回應0|推薦0 | |
《佛說阿彌陀經要解》語釋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 清西有沙門蕅益智旭解 貳、解經玄義 四、明力用 第四、明力用(修行的功德利益)。此經以「往生不退」(眾生生者,皆是阿鞞跋致)為力用。往生有四淨土,各論九品,暫且略明得生四土之相。若執持名號,未斷見(因分別而起的我見惑障)思(因俱生而起的貪瞋癡煩惱障),隨其或散心或定念,登於凡聖同居土而分三輩(上中下)九品位(上上至下下);若持至「事(事相)一心不亂」,見思任運(自然的)先落(斷滅),則生方便有餘土;若至「理(心性)一心不亂」,豁破無明(煩惱總稱,特指微細妄想)一品乃至四十一品(一真法界仍有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覺這四十一個品位),則生實報莊嚴土,亦分證(破一分無明,證一分法身)常(法身)寂(解脫)光(智慧)土;若無明斷盡(最後一品為生相無明),則是上上實報、究竟寂光土。 不退有四義。第一、念(正念)不退:破無明顯佛性,徑(直捷)生實報土,分證寂光土。第二、行(修行)不退:見思既落,塵沙(無明)亦破,生方便土,進趨極果。第三、位(果位)不退:帶業往生,在同居土,蓮華(花)托質,永離退緣。第四、畢竟不退:不論至心散心、有心無心、或解不解,但念彌陀名號、六方佛名或此經名字,一經(聞)於耳,假使(即便)千萬劫後,畢竟因斯(此)度脫;猶如聞塗毒鼓遠近皆喪(譬若音波懾人),食少金剛決定不消(喻佛種如金剛之利,雖少食能斷一切物而不消失)。 復次,只帶業往生凡聖同居淨土而證得位不退者,與補佛處的等覺菩薩在一起,亦皆一生必補佛位。諸上善人聚會一處,雖是生於凡聖同居土,實即已橫生上三土(凡聖同居、方便有餘、實報莊嚴),一生得補佛位。是則位不退,即已圓證三不退(念不退、行不退、位不退)。如斯力用(功德利益),乃千經萬論所未曾有。較於其他頓悟(禪修)正因,僅為出塵階漸(一步步斷煩惱習氣而登位階),生生世世不退始可期於(抵達)佛階者,不可同日而語。宗教界的人士們,何不細加思量。 淨域 2015.08.30 -待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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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