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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彌陀要解》語釋 07、正釋經解
2015/09/01 12:01:47瀏覽54|回應0|推薦0

《佛說阿彌陀經要解》語釋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

清西有沙門蕅益智旭解

參、正釋經解

 

進入經文分為三科:初、序分,二、正宗分,三、流通分。(東晉道安法師,將每部經分為三段落,成為日後分科之法)此三分亦名「初善、中善、後善」(天台智者大師講《法華經》之分法,稱三者皆善)。序猶如首(),五官俱存;正宗猶如身,臟腑無闕();流通猶如手足,運行不滯。故而,智者大師釋解《法華經》,初一品皆為序,第二至十七品為正宗,後十一品半皆為(泰半多是)流通(《法華經》共二十八品)

 

    又大師一時將之分為「跡(前十四品講跡相)、本(後十四品講以往證得的果位)」二門,每門又各分為「序、正宗、流通」三段。如此,則第十法師品至第十四安樂行品,這五品皆屬跡門流通分;而第十五品為本門序分,第十六、七品為本門正宗分,第十八品以後屬本門流通分。

 

從序可以見出全經的綱要,流通則法施(流佈十方三世)不壅塞,關係非小。後人不明瞭這一重要性,見經文稍涉義理便判入正宗,以致於讓序與流通僅存故套(老調),所以要安妥地亦稱「初序為初善」、「流通為後善」呀!

 

淨域 2015.09.01

 

 

 

 

 

接下文  《佛說阿彌陀經要解》語釋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譯

清西有沙門蕅益智旭解

參、正釋經解

一、序分

()通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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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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