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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1/02 20:34:22瀏覽627|回應4|推薦50 | |
這兩天看到小角落的一則小新聞,有個漂流木案被長官(市長)嗆聲拔官且被記申誡處分的內湖警分局四人,因檢方查無不法,贈與人與收受人不起訴,所以他們的申誡處分也被撤銷了,說是遲來的正義,事過境遷的同時,誰看到他們的當初被誤解的委屈。
機關組改後換了個新長官,專長與機關屬性不同,專業用語也不懂,下達了許多指示,我的業務也遭波及,還作了一份報告利弊分析了ㄧ番,讓長官暫且打消念頭,最近又來了個主計科長,臨時更改原有程序,又加了許多步驟,導致於業務無法運行,我先與她初步溝通,想要了解更改程序的必要性及急迫性,話說沒兩句,先打我ㄧ槍帳務不明,再打一槍程序有誤,聽的我火都冒起來了,帳務皆有明細何來不明,程序亦為簽奉核定之流程,如欲異動是否應先行奉核,始能照辦,話不投機,只好請長官協調。
沒想到單位主管也與主計主管無法溝通,這下又向上陳報,請出機關長官協調,還開了幾次協調會,目前戰況,先維持既有程序,另請主計單位研議更改程序之必要性,戰火稍停。
種下不合因子,現在錙銖必較,每案必退,有時退的理由,令人莞爾,如:內容無誤,重申相關規定,我也只能當她小鼻子小眼睛。不過有些案子倒真的是被挑出好幾個毛病。
這兩個月為了程序問題又槓上,主計單位一意孤行,我只好拿出相關規定簽請長官同意,請主計單位依奉核程序辦理,不知怎麼的,她們還是繞了彎,我的長官要我再簽,結果她們反而挑了其他非本案問題,洋洋灑灑的寫了三頁併陳,這下戰火還在繼續燒。
到新單位就任,究竟該大刀闊斧的革命重建,還是要蕭規曹隨,見仁見智,新市長就任直覺式的不合理就依法論處,不探悉原因,雖然現在還其相關人等清白,但這中間的煎熬,誰能知道。
我身處收錢單位,從就任以來沒摸到半毛錢,但別人見我,總是帶著有色眼光,好像我污了很多錢,或者是我有權決定金額大小,主計科長一就任,就對我的帳務流程百般意見,但行政機關所有作業皆依法而行,她未能探究來龍去脈,只憑想像就要更動程序,對整體帳務程序傷害才大。
是否新人就任應先了解原來之程序及做法,如確有不合理或錯誤之處,應思考整體的影響評估,才進行更動,否則挖東牆補西牆,還是破洞一堆,反而讓原有底座不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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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