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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0 07:28:35瀏覽67|回應0|推薦0 | |
兒童教育指南 第十篇 訓育與施行管教 第44章 糾正錯誤的教育 懇求主進來管理一切--在你的家庭中需要嚴格的順從;在你這樣做時,也當與兒女一同尋求主,求祂進來管理一切。你的兒女或許犯有一些當受責罰的過失;你若以基督的精神去對待他們,他們的膀臂必抱攬你的頸項;他們也要在主的面前自卑,承認自己的過錯。這就夠了。到此時他們也無需施予責罰了。我們當感謝主,因祂開了門徑,使我們可以感動每一個生靈。(一) 假若你的兒女不肯順服,就當給予糾正。……然而在沒有著手糾正他們之先,你卻當獨自退到一邊去,求主使你兒女的心軟化順服,也求祂賜你智慧來對待他們。據我所知,這方法沒有一次失敗過。當心裡為憤怒所衝擊時,你是無法使孩童理會屬靈之事物的。(二) 當耐心教訓孩童--主要這班孩童的心自嬰孩時期起便獻給祂。當他們年紀太輕不能與他們理論時,最好儘量導使他們的心意轉變;而當他們年紀漸長時,則當以教訓和榜樣教導他們曉得,你不能放任他們有不正當的欲望。 當耐心教訓他們。有時不免要責罰他們,但在施罰時,萬不可使他們認為你是為發洩忿怒而處罰他們。若如此行,你無非要造成更大的禍害而已。倘若父母肯聽從主的勸告去訓練兒女,則必能免除家中許多不愉快的爭論了。(三) 父母也當服從上帝的管教--母親們哪,不論兒女怎樣的蒙昧而使你動怒,但你總要加以容忍。當憑著耐心和愛心教導他們。要嚴格管教他們,萬不可讓撒但轄管他們。除非你們自己服從上帝的管教,就不要去管教兒女。你們若去向那位溫柔謙卑純潔無玷的主學習,則基督必在你們兒女的人生上勝利。(四) 然而你們若是不能克己自制、沒有秩序、思考及禱告,而竟意圖管理兒女,你們將必收穫悲痛的後果。(五) 不可在忿怒中施行糾正工作--你當憑愛心糾正兒女的錯誤。不讓他們隨己意而行,直至你怒氣發作時才去責罰他們,這樣的矯正無非是增進邪惡,不會得到補救的。(六) 對犯錯誤的孩童若顯示忿怒,乃是加增禍害。如此作將激起孩童最惡劣的情緒,使他認為你不顧惜他。他的心在議論,你若真心愛惜,就不會如此對待他。 你認為上帝不會知道這些矯正兒女的不良方式麼?祂是知道的,祂也曉得矯正工作所當採取的方式,若能得著兒女的好感而不打擊他們,可得何等有福的結果啊!…… 我勸你不要在動怒的時候去糾正兒女的錯誤。在這樣的場面中,你當以謙卑忍耐與祈禱的心去行事。這時就當與兒女一同跪下,祈求主的饒恕。要顯示親切與仁愛,設法引領他們歸向基督,你就必發現有一種比屬世的力量更高的力量,在與你的努力合作。(七) 若無可奈何而必須矯正孩童,也不可高聲喝罵。……應當盡力控制自己。父母若在矯正兒女時發怒,則其錯誤比兒女的更甚。(八) 責駡與煩惱全無助益--苛刻而暴怒的話語,並非出自上天。責駡與煩惱是毫無助益的,反之,這將激發人心生出最惡劣的情緒。當兒女犯錯或心懷忤逆之念時,你也受試探,以致說話行事流於苛刻,就當暫停糾正他們。要給他們一個機會思想,也好讓你自己的脾氣冷靜下來。 當你以親切與仁慈的心對待兒女,他們和你們都必同蒙主的福惠。當上帝審判之日,你會想起有什麼人曾以忍耐親切對待兒女,而有什麼後悔麼?(九) 情緒不佳不足為暴躁的藉口--有時父母原諒自己的過錯,說是當時的心情不好。他們的神精緊張,以為自己無法忍耐、鎮靜及快樂地說話。他們這樣,乃是自欺,並使撒但開心,因為他們沒有認清,上帝的恩典足供他們克服其天生弱點之用。他們是能夠和應當時時自制的,這是上帝要他們行的。(十) 有時因勞碌或掛慮所迫而感到疲倦,使父母不能保持寧靜的精神,而表現一種使上帝不悅的缺乏耐心,致令整個家庭籠罩上愁雲黯霧。父母們哪,當你們感覺不耐煩時,就不當犯這大錯,讓這危害性的暴怒毒害了闔家的人。 在這樣的情境下,自己就當加倍慎重,決志使口中所說的,皆是和悅愉快的話語。由於如此運用自制的能力,你們便會愈發剛強起來。你們的神經系統也不會那麼容易受刺激。……耶穌曉得我們的軟弱,祂也有過我們一切的經歷,只是沒有犯罪;因此祂已為我們預備了一條合乎我們的力量和可行的道路。 有時似乎在家中事事都不順利。大家都容易發怒,似乎各人都感到困惱與不愉快。父母歸咎於可憐的兒女,認為他們不順服而倔強,是世上最壞的兒女;可是真正的困難卻在於他們自己。 上帝要求他們實行自制。他們應該明白,自己在不忍耐與易怒之時,也是使別人受苦。他們四圍的人都受他們所顯示的精神所影響,而且這些人都表現同樣的精神,則禍害有增無已了。(十一) 緘默具有不可思議之能力--凡希望管理別人的人,必須先管理自己。……父母或教師每遇不勝其煩而易出言不慎時,就當保持緘默。緘默是具有不可思議之能力的。(十二) 少發命令,令出必從--母親們應當慎重,不可作任何不必要的要求,而想在別人面前顯示自己的權威。當少發命令,但所發出的命令都必須得到順從。(十三) 在管教兒女的事上,不可放鬆自己命令他們當作的事。不可讓你的心思專注於別的事上,以致自己逐漸疏忽。也不可因兒女有時忘記而去做你所禁止的事,便厭倦自己監護的責任。(十四) 一切所發出的命令,其目的當在使兒女獲得至上的益處,然而發出命令後,務要使他們遵行。你的魄力與決斷都當始終不變,可是還須時時服從基督聖靈的引導。(十五) 處理疏忽的孩童--當你要兒女去作某一件事時,他回答說,“知道了,我一定去做。”隨後卻疏忽了而不履行他的諾言,你不當就此了事。 你務須使兒女為這疏忽負責。你若不加注意地將這事放過,便是教導孩子養成疏忽與不忠的習慣。上帝給每一孩童管家的義務。兒女當順從父母。他們須幫助分擔家中的責任;當他們疏忽不作所派定的工作時,務要責問他們,並命令他們去作。(十六) 急躁而間斷之管教的後果--孩童犯錯誤時,他們自己會感悟有罪,並含羞難過。指責他們的錯誤,結果往往會迫使他們倔強而越是心裡保密。像一頭不羈的小驢,他們似乎故意激動麻煩,責駡他們是無益的。父母當盡力使他們的意念轉移別方。 但困難的關鍵,在乎父母的管理法沒有始終一致,行事根據衝動過於根據原則。他們輕易發怒,不給兒女以基督徒父母所當有的榜樣。今日他們對兒女的錯行視若無睹,而明日他們卻顯示出毫無容忍與自制的能力。他們不遵守主的正道而秉公行義。他們的罪過是比兒女的更重。 父母所給予的不當對待,有些孩童很快會忘記了;但有一些存心不同的孩童,卻永不能忘記所遭受的無理與不當的苛罰。這樣,他們的心靈便受了傷,心思也昏亂了。母親失去了良機,無法將正確的原理灌輸入孩子的心中,乃因她自己沒有自制,在言語和行為上未表現一種良好勻稱的心情。(十七) 如果你的心情那麼寧靜,那麼全無氣憤的表現,兒女就會認定你是愛他們的,縱使有時你責罰他們,也仍是如此。(十八) 有時誘導比刑罰更有效--對於這種工作我非常感到興趣,我也收了一些孩童作養子,按照適宜的方式去訓練他們。當他們行錯時,我便設法加以誘導,使他們行善以代替懲罰。 有一女孩,若不能隨心所欲時,便習慣在地板上打滾。我向她說:“你今天若一次也不發脾氣,你伯伯懷先生和我要帶你坐馬車,到鄉間過一個快樂的日子。可是,你若在地板上滾一次,這享樂的權利就要被取消了。”我在這班小孩身上,此法很成功,現在我心裡感激,曾有權利從事這樣的工作。(十九) 處理錯誤的行為要快速、賢明而堅決--悖逆必須加以懲罰。錯誤必須予以糾正。迷塞孩童之心的罪惡,父母和教師務必設法應付並克服之。應該快速、賢明而堅決地處理過錯。 厭惡抑制,喜愛自我放縱,及不關懷永恆之事物,這些都當慎予處理。若不將罪惡根除,則必導致滅亡。再者,凡存心服從撒但指使的人,也會不斷地力圖引誘他人。從我們孩童最幼年時期起,我們就當竭力制服其心裡屬世的精神。(二十) 有時須用責打的杖--母親或問,“難道我永遠不當處罰孩子麼?” 在別種方法全都失效之時,或該施行鞭撻,但若可以避免,則仍不宜使用責打的杖。可是比較溫和的方法若仍有缺欠,就當憑愛心給予懲罰,來使孩童覺悟。在孩子的一生中,此種矯正往往只行一次就夠了,這要使其明白他手無掌握之權。 若是必須採取這樣的手段,就使兒女深自感悟此等責罰,並非為求父母的滿意愉快,或放任專橫的權威,而乃是為孩童之益處。 他當受教知道,每一未曾糾正的缺點,將造成自己的不愉快並會使上帝不喜悅。受這樣管教的孩童,必發現其最大的幸福,乃在於使自己的意志降服於天父的旨意。(二一) 最後的手段--你往往會發現若以仁慈的心懷和兒女理論,便無須鞭撻他們,而且此種方法對待他們,必使他們信任你。他們會視你為心腹好友。他們會來你面前向你說,我今天某時犯了錯誤,求你饒恕我,並且請你求告上帝饒恕我。 我曾親自經歷過這等的場面,所以知道實情真是如此。……我存心感謝,因當兒女犯錯誤時,我有勇氣以堅決的手段處理他們,與他們禱告,將《聖經》的標準立在他們面前。我也心裡喜悅,因我將賜給得勝者的應許,和忠信之人所要獲得的獎賞,指示了他們。(二二) 永不施以怒形於色的責打--永不可在盛怒之下責打兒女,除非你要他們學會怎樣爭吵和打架。你們作父母的人,在兒女之前乃是代表上帝,故當謹慎警惕。(二三) 或許你出於無奈而必須要用杖責打兒女;有時此舉殆屬必要,但當先明白自己的心情之後,這才著手處理難題。 要捫心自問,我是否已將自己的作為和意念都歸順於上帝?我有否讓上帝可以支配我自己,以致我能以智慧、忍耐、親切與仁愛之心,去處理家中倔強的分子呢?(二四) 警告一位易怒的父親--L弟兄啊,你有否顧念到一個孩童到底是什麼,以及他將來要往何處去?你的兒女都是上主家裡的幼小分子--是天父交託你的弟兄姊妹,要你訓練教導他們進天國。 當你屢次以粗暴的手段處置他們時,你曾否顧慮到,將來上帝必要你為此交帳呢?你不該以這樣粗暴的手段對待兒女。孩童並非犬馬,要聽從你這種無理專橫的驅使,或要在任何的情境下為棍子鞭子所控制,或怒加掌摑。 有些孩童性情固然十分邪惡而必須受點痛苦,但就大多數的情況而言,若施用這樣的管教,則害處更大。…… 除非你能良心無愧地跪在上帝面前,求祂賜福你將要施行的矯正,就不當舉起手來責打兒女。 當激發起你兒女心中的愛。要向他們提到實行自制的高尚而正當之動機。不當使他們認為因你是這樣的專橫暴虐,因他們是弱者而你卻是強者,因你是父親而他們是兒女,就不得不服從你的管理。你若希望敗壞自己的家,只須繼續以獸性的暴力轄管家庭,就必定如願了。(二五) 永不要以手搖撼兒女--許多父母從未給兒女以正當的教育。他們往往顯出與其兒女同樣的缺點。他們飲食不當,以致神經活力都集中於腸胃,無力展開其他的活動。 由於自己沒有忍耐,他們不能好好地管束兒女,也不能教導他們行走正路。他們不耐煩地只知用粗暴的手責打兒女。我曾說過,用手搖撼孩童,想將一個邪靈搖掉,結果反搖來了兩個邪靈。孩童若犯了錯,如以手搖撼他,那只有使孩童更壞而已。這是不會使他順服的。(二六) 先要與兒女說理及禱告--先要與兒女理論,清楚指出其錯誤。使他們體悟到自己不但得罪了你,也得罪了上帝。 你當為犯錯的兒女滿懷憐憫與憂傷,與他們禱告之後才去糾正他們。這樣,他們便會明白你責罰他們,並非因他們攪擾了你,或因你要在他們身上發洩忿怒,乃是由於責任感要使他們獲益,於是他們就會敬愛你。(二七) 所獻上的祈禱,在他們心裡有了印象,使他們體悟到你並非不講理。若使孩童發現到你做事是合理的,你就獲致一場大勝利了。當這末世時代,這正是我們家庭範圍內所該推進的工作。(二八) 禱告在管教中所收的效果--兒女若犯了錯,不宜以上帝的忿怒來恐嚇他們,乃當在禱告中將他們獻在基督的腳前。(二九) 你若是一個基督徒父母,在要使兒女肉體受點痛苦前,就當顯明自己對這犯錯孩子所存的愛心。 當你和孩子同跪在上帝之前時,就當在那富有同情心之救贖主面前提述祂自己的話,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上帝國的,正是這樣的人。”(可10:14)這樣的禱告會使天使來到你身旁。你的兒女也不會忘記這種經驗,而上帝所賜的福必配合這些教訓,引領他歸向基督。當孩童們覺悟到父母這樣全力幫助他們,則他們必將其精力發揮於正當的方向。(三十) 個人的管教經驗--當我的兒女年幼時,我從不讓他們以為他們可以使我感到煩惱。我也曾經接別人家裡的孩子在我家裡,與我的孩子一同養育,可是我也從不讓他們以為,自己有權使其母親感到煩惱。 我從未容許自己說一句苛刻的話語,或向兒女顯示不耐煩或暴躁。他們從未勝過我--連一次也沒有,來激動我發怒。設或有時我的精神受刺激,或稍微感到激怒,我就說,“孩子們,算了吧;現在我們再也不提這事。等到就寢前,我們再討論這個問題。”既有那麼長的時間來反省,到了晚上他們的激動冷靜了,我就可處理得很好。…… 有正當的方法,也有錯誤的方法。我在沒有和孩子們講理之前,從沒有舉手打他們。如果他們軟了下來,如果他們看明自己的錯誤,(每次將他們的錯誤指出來,並與他們禱告之後,他們總會這樣的,)如果他們順服,(我每次如此行,他們也每次順服,)便接受了我的管理。我從沒有發現他們有什麼別的態度。當我和他們禱告時,他們似乎心都碎了的樣子,以手臂摟抱我的頸項痛哭著。…… 當我矯正兒女的時候,我不許自己的聲調有絲毫的改變。若我偶爾發現情形不對,我便等待怒氣消退,讓他們有反省的機會後而心感羞愧,然後我才下手處理他們。我若讓他們有一兩個小時去思想這些事,他們總會感到愧怍。我每見有這樣的情形,就躲到旁邊去禱告,當那時刻我避免和他們說話。 在將他們一時撇在一邊之後,他們就來到我面前問個究竟。“好,”我就回答他們,“等晚上再說吧。”到了那時,我們便一同禱告,而後我就向他們說,這樣錯誤的行為是害及他們自己的靈命,並且使上帝的聖靈擔憂的。(三一) 須用時間祈禱--當我感到煩惱時,會受試探說出感到羞愧的話語,我便緘默而立刻離開那房間,去求上帝賜我忍耐的心,好教導這些兒女。隨後我便回去與他們交談,告訴他們再也不要犯這樣的錯誤。 我們關於這事可採一種不至於惹兒女生氣的立場。我們發言時當態度親切忍耐,時時記得自己是怎樣的頑強,自己希望天父要怎樣對待我們。 這一切都是父母必須學習的教訓,而當你學好了這些,就可算是基督學校中最好的學生,而你們的兒女也要成為最好的孩子了。這樣,你們可教導他們敬畏上帝,遵守祂的律法,因為你們將有最好的管理,而且如此為社會教養的兒女,必為四圍的人造福。你們也是栽培他們配作上帝的同工者。(三二) 管教的痛苦與事後的快樂--應付苦難的正法,並非設法逃避,乃是使之改變。對於一切訓育,不論是早期的或是後來的,都可以如此應付。 孩童幼時疏忽訓練,結果養成許多不良的傾向,造成他日後的更難管教,以致訓育就往往成了一件痛苦的事。這對於低下的本性固然是很痛苦的,因它原與天賦的願望和傾向相背;但在那更高的喜樂之中,這種痛苦便不足介意了。 教導孩童及青年明瞭每一項錯誤,每一種過失,以及每一件困難,一經克服,便成了達到更高尚更美好之事的墊腳石。凡曾使一生有作為有價值的人,都是藉著這種經驗而達到成功的。(三三) 順服神聖的指南--父母若盼望以正當的方式教養兒女,需要自天而來的智慧,以便對家庭管教的問題,採取賢明的行動。(三四) 《聖經》乃是管理孩童的指南。在此,父母若願意的話,可尋得教養訓練兒女的方針,俾使自己不致有失。……何時順從這指南,作父母的,非但不容許孩子們作無度的放縱,還要多多用杖責打;非但不盲目無視他們的缺點和他們剛愎的性情,而乃是體悟他們的德行,用清澈的辨別力,在《聖經》亮光照射之下,看明這一切事物。他們也必覺察到自己有義務命令兒女行走正道。(三五) 上帝不能接納悖逆的人進入祂的國度。祂以服從其命令為特別的條件。父母當殷勤教導兒女主說的是什麼,於是上帝必向天使和世人顯明,祂要在其子民的四圍修築保障。(三六) 你們當盡的份與上帝的份--父母們哪,當你們盡了自己之所能,忠實履行自己的任務,你們就可憑信求主,為你們的兒女成就你們所辦不到的事。(三七) 在你們對兒女忠實盡責之後,就當將他們獻在上帝面前,求祂幫助你們。要向祂說明自己已經盡了所當盡的份,而後憑著信心求上帝盡祂的份,也就是你們無力成就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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