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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2 06:47:39瀏覽67|回應0|推薦0 | |
兒童教育指南 第十篇 訓育與施行管教 第41章 訓育之目的 最高的目標是自治--訓育的目的就是訓練孩童自治;當教導他自信自制。因此孩童一到能懂事的時候,他的理智就當運用在順從這一方面。 須使之在一切所受的待遇上,能認識順從乃是公正合理的,幫助他看出凡事都在規律的統治之下;悖逆的結果,必至遭受災害。 當上帝說「你不可」的時候,祂乃是憑著愛心警告我們悖逆所必有的後果,藉以救助我們免遭損害。(一) 徵用意志的能力--只有等到那犯過的人受到指示,看出自己的過失,並自願改過的時候,譴責的真目的才算是達到了。完成了這一步之後,就當向他指出那赦罪和能力的根源。(二) 凡訓練學生感悟到自己內在的潛能,足以使其成為高貴有用之人物的人,乃是獲得最長久成功的人。(三) 糾正錯誤習慣和犯罪意向--父母的工作是約束、指導,並管理。 他們所能犯的罪,沒有比讓兒女滿足其童稚的幻想和欲望,而容其隨從自己的嗜好之罪更大;他們所能作的錯,也沒有比讓兒女以為活著為人,便是隨心所欲去享樂,選擇自己的道路、自己的娛樂,和自己的友伴等的錯誤更大。…… 青年人需要父母給予教導和管教,以糾正其錯誤的習慣及意向,並剪除其犯罪的企圖。(四) 攻破撒但的堡壘--母親們哪,你們兒女的命運,大部分都操在你們的手裡。你們若忽略當盡的本分,可能將他們置身於撒但的行列中,充當其瓜牙去敗壞別的生靈。 反之,你們的忠誠管教和虔誠榜樣,也可能引領他們親就基督,和由他們來感化其他的人,這樣,藉著你們的貢獻,可能令許多的生靈得救。(五) 惟願我們深自省察,以補救已往的缺失。惟願我們盡力攻破仇敵的堅壘。更願我們以慈悲的心腸去糾正所愛之人的錯誤,保守他們脫離仇敵的權勢。不要灰心喪志。(六) 教導尊重父母及上帝的權威--孩童……都當受教導、蒙指示,並受管教,直至他們完全順服父母,尊重父母的權威。 照樣,也當將尊重神聖權威的意念栽植在他們的心中,使家庭訓練變成參與天上家庭的事前訓練。童年和青年期所受的訓練,其性質應該是預備孩童能負起其宗教義務,而配進入天庭。(七) 一切知識根源之主,曾用下述的話說明,我們配進入天堂福地的條件,「那些洗淨自己衣服的有福了,可得權柄能到生命樹那裡,也能從門進城。」 順從上帝的誡命乃是天國的代價,而在主裡面順從自己的父母,乃是兒女所當學習的最重要之一課。(八) 順從當依照原則,而非出於勉強--當將你們對於兒女的要求,切實告訴他們。 應當使他們明白,父母的吩咐便是律法,必須順從。這樣,你們便是訓練他們尊重上帝的誡命,因誡命明明地說,「當」以及「不可」。 你們兒女的順從當依照原則,遠勝於出自勉強。(九) 完全信賴的教訓--因為上帝已經這樣說了,所以這位可憐的父親只好動那發抖的慈愛雙手,把以撒縛好。這兒子的順服被獻,乃是因他相信父親的純厚忠直。…… 亞伯拉罕的信心行動,是為我們的益處而記錄的。這件事給我們一個大教訓,使我們知道應當信靠上帝的命令要求,不論其何等嚴厲直率;也教訓兒女們當完全順服父母及上帝。 亞伯拉罕的順從,教訓我們沒有什麼東西是太寶貴,而使我們捨不得獻給上帝的。(十) 青年對信賴的反應--應當使青年感覺到,別人是信賴他們的。他們具有自尊心,而且也希望別人都敬重他們,這原是他們的權利。 如果學生們的內心老是感覺到,自己的出入坐立,無論何時何地,甚至在自己的房子裡,都受人監視,有那吹毛求疵的眼睛在注意著他們,預備隨時批評及報告,這一定會影響他們意志消沉,連遊玩也無快樂可言。 這種不斷監視的感覺,遠超乎父母照護的本意之外,甚而更糟;因為聰明的父母往往能機巧地覺察青年的實在情況,辨識其內心的愛好,或於試探的勢力下所起的不安表現,而為之設法消除諸惡。 可是這樣繼續的監視,並不是自然的常態,反而造成其原欲避免的罪。青年人的健康,有賴乎運動、愉快,和周圍有歡樂的氣氛,因為這些才能養成健全的身體和勻稱的品格。(十一) 克己自制好過專制統治--有許多家庭的孩童,在受訓練的時候,顯然是教養甚佳;但到了厘定的各項規率制度撤除了,他們似乎是茫然不能自行思想、行動及決斷。 這等孩童久受嚴格紀律的管教,甚至在各項本應善為自思自行的極為正當的事,也不讓其自行思慮及行動,以致他們對於實現自己的見解,及保持自己的意見,都失去了自信的心。 到了他們要離開父母而自己行動之時,他們很容易受別人的見解,引導到錯誤的方向去。他們沒有穩定的品格,因為沒有讓他們儘量敏捷而廣泛地運用自己的判斷力,所以他們的心思就沒有正當的發育及增強。 他們久受父母的專制統治,以致完全依賴父母,父母就成了他們的心思及見解。 從另一方面說來,也不應當讓孩童在思想及行動上獨立,而不採納父母教師們的見解。應當教導孩童尊重那些有經驗的見解,並受其父母教師們的引導。…… 應當這樣教育他們,使他們的心思可與父母教師們的心思合一,並要這樣訓導他們,使他們能看出聽從父母教師們的勸導之確當。這樣,在他們離開父母教師們的引導之手以後,他們的品格就不至於像蘆葦在風中搖動一樣了。 我們若正當合適地指導孩子們,照其能力所及與其心思所至,去自行思想及行動,就可使他們有成長的思想,有自尊的感覺,及有辦事能力的自信心。 反之,若無這種教導,而僅施以嚴格的訓練,那就要養成一班心力德力脆弱的人了。及至他們立身處世,自己行動之時,他們就暴露自己實際上所受的乃是像牲畜一樣的訓練,而非受過教育。他們的意志未蒙循循善導,而乃是受父母教師們粗暴懲戒所制服。(十二) 不可支配別人的心思--有些父母教師揚言,自己能完全控制所管教之孩童的心思及意志;但他們若能揣想到這些被暴力及畏懼所制服之孩童的未來生活情形,他們就要停止誇口了。 這些孩童簡直完全沒有預備好,去分擔生活的嚴重責任。當他們不再受父母教師們的管教,而不得不自行思想及行動之時,他們幾乎一定會行於錯道及屈服於試探之力。他們未能使此生成功,並在宗教生活上也顯出同樣的性質。若是能將這般青年孩童所受錯誤管教之後果,列在那些指導人員之前,他們就必更改自己的教育方案了。 那些以能幾乎完全控制學生之意志而沾沾自喜的教師,也許暫時所表現的成績很可得意,但他們畢竟不是最成功的教師。 上帝從未欽定一個人的心思當受另一個人的完全支配。凡盡力設法使學生的個性與自己的個性同化,並使自己作他們的心思、意志及良心的人,乃是負上可怕的責任。這些學生在某等情形之下,看來似是受過良好訓練的兵丁,但是到了約束解除之後,他們就要顯出缺乏由心中堅定道義而生的獨立行動了。(十三) 技巧與堅忍的努力--需要技巧和堅忍的努力,才能予青年人以適當的陶冶。尤其那些自有生以來便負有罪惡遺傳的重擔,因父母犯罪而直接受害的孩童們,需要格外的細心培育,以發展及加強其道德及智力的本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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